应急小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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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小分队成员

队长:毕建浩

职责:负责全面统筹和指挥恶性事件应急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事情况和解决求援事项,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副队长:邹蓬波

职责:协助队长统筹和指挥恶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及预案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应急小分队的培训演练,学校发生突发恶性事件协调

配合公安干警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成员:李海涛(报警员)

职责: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迅速报警。保障学校通讯的畅通,第一时间将事件报告区教育局。

徐杰、初佾生、徐俊宝、门卫 2人(校门外一级防卫。工具:武术棍)。

郑玉杰、孙军、贺俊彦、门卫 2人(校门内二级防卫。工具:警棍)。

崔建、郭序明(教学楼大门口三级防卫)。

张海志(协助应急小分队进行安全防卫。工具:警绳)

二、应急小分队职责

1、小分队成员平时应加强对校园的巡视。

2、对已发生的突发性闹事行为及其他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做应急处

理并及时通报保卫科和上报主管领导。

3、积极配合保卫科及学校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参与者应及时

劝阻并保持冷静,避免事态扩大。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 "一把手 "负责制。

2、发生突发恶性事件时,应急小分队报警员及时通过电话拨打 110台

报警并报告学校指挥部,并在校门口迎接警车的到来。

3、学校接到突发恶性事件后,必须在 5-1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和区政府

报告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5223215(局办公室);学校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学校要本着 "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 "为原则,果断

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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