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级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
教务[2011]8号校内各学生所在院(系):
根据东理教[2010]30号文《东莞理工学院学籍规定(修订)》的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学生一学期内不及格课程达3门,或连续两学期累计达5门转为试读;一学年不及格课程达到8门或在校期间累计达到10门,作留级处理。
请各院(系)遵照以上规定对2010级学生进行成绩审查。
对于试读的同学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出试读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学生本人,另一份寄达学生家长。
学生拿到试读通知后,可跟原班试读。
试读学生名单请在3月22日交给教务处教务科李娟老师。
对于要留级的同学,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出留级通知,经教务处审核后,学生所在院(系)再将留级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学生本人,另一份寄达学生家长。
附件1:学生试读通知(样本)。
附件2:学生留级通知(样本)。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
送达回执
工商管理学院:
班学生(学号:)已经
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将按学校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院(系)盖章
签字:
年月日
………………………………………………………………………………………
送达回执
工商管理学院:
班学生(学号:)已经收到我院所发的留级通知书。
一时间告知家长,将按学校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院(系)盖章
签字:年月日。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报表
东莞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研
1181912002
2010
4
练项目
院
究
林圣华、韩丹仪、吴
劳小敏
谷云燕
锦茵
创新训
顶点划分细分方法判断图同构的算法
1181912003
计算机学院 2010
3
练项目
设计及程序实现
黄军乾
王浩彬、张宏峰 侯爱民
创新训
1181912004
计算机学院 2010 教学服务器日志分析
谢毅文 康理、罗淑怡 孙树高、董豪才、许
邹水洋 洁铭、王珍 许少鹏、黄奕帆、黄
陈海彬 炯耀、 许楚滨
陆灵杰
熊力、梁少谋
陈勇志
刘敏华 陈若瀚 冯谋杰 邱琳芝 李展荣
卓国浩、张慎、李嘉 陈盛贵
良、陈锦程 郭家琛、吕培生、钟
四库 汝坤 郑俊生、郑志杰、王
徐素武 作伟、黄任超 肖承昉、张慎、陈锦
叶智方 程 彭照贵、谭伟彬、郑
雷果、王晓宙
申请终 止
6
Hale Waihona Puke 附件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批准立项编号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属学校:
东莞理工学院
指导教师:
立项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
姓名
项 目 完 成 人 姓 名
项目成果名称(如属论文需注明发表刊物及时间)
1、 2、 3、 4、
实践 应用 情况 及效 果
项目经费决算(列出开支细目)
项目批准经费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务[2014]4号关于修订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院(系):为做好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沿用2013级的指导意见。
具体要求请见《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
2.原则上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不作大的修改。
如2013级培养方案经院系充分研究确有需要修改地,需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2)至教务处教研科。
注意公共课部分不作调整,只调整2013级第3学期及以后学期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部分。
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改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3. 为便于院(系)完成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教务处已将2013级培养方案分别复制到教研科系统和青果教务系统,生成2014级培养方案的初稿,各院(系)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
4.今年新增的专业要认真作好社会需求调研,按照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广泛征求企业行业专家意见,明确培养目标,做好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格式见附件3)是学校专业评估和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
请还未交此报告的单位审核通过此报告后于4月1日前汇总至教务处备案。
具体单位名称请见附件3。
6.工作进程安排表各院系请尽快将调整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报告交到教研科,以便开通管理权限。
培养方案工作联系人:祝慧电话:22861518 760265(短号)系统录入及维护联系人:郑德康电话:22861518 669224(短号)附件1: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附件4:青果系统Web端录入教学计划操作说明二0一四年二月十九日附件1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报告我校持续的教学质量改进,提高我校的社会声誉,全面、扎实准备201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对2013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教务[2012] 35号(201455162534)
教务[2012] 35号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第一条总则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过程最后阶段采用的一种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可使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各种理论知识和技能,在理论结合实际处理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外语水平、计算机运用水平、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系统、严格的训练。
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学生的特点,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可以是:设计类、作品制作类、实证调查报告类以及论文类。
其中:1、设计类:毕业设计是指学生本人独立完成构思、设计、制造,并配有流程说明书的成果。
一般适合工科类专业的毕业生。
2、作品制作类:作品制作是指学生本人独立完成表演或者艺术品制作,并配有作品制作说明书或工作总结。
一般适合艺术类、新闻类及其他相近专业的毕业生。
3、实证调查报告类:实证调查报告是指以学生本人现场调查直接获取数据构成主要篇幅并得出主要研究分析结论的不少于5000字的调查报告。
一般适合文科类专业的毕业生。
4、论文类:毕业论文是指以学生本人查阅图书资料或网络查询等方式间接获取数据构成主要篇幅并得出主要研究分析结论的不少于5000字的论文。
一般适合文科、理科类专业的毕业生。
为规范各类形式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提高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设计类规范一、毕业设计说明书内容组成毕业设计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L、题目;2、摘要(中英文);3、关键词(中英文);4、正文;5、参考文献;6、附录(主要包括设计图纸、实验数据、程序源代码等;此外还应包括开题报告、设计任务书、实习报告等)二、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内容要求1、题目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
如有特殊要求,可加注副标题2、摘要内容包括本毕业设计的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等四部分。
开门见山地讲本设计的主要工作,不写客套话。
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500字,外文摘要另起一页,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对应。
3、关键词关键词是表述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关键词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教务[2007]91号关于2006—2007学年教材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确保我院各专业选用高质量教材,使教材选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将对2006—2007学年开出的课程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06—2007学年学校开出的所有课程中学生使用的全部教材(包括辅助教材和校内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等)。
二、评价人
使用教材学生(每班十人)
三、评价时间
2007年6月15日至2007年7月20 日
四、具体要求
1、学生所在系(院、部)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对2006—2007学年该班使用的全部教材(包括辅助教材和校内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等)进行评价。
2、开课系(院、部)组织教师对2006—2007学年本学院(系)开出课程使用的全部教材(包括辅助教材和校内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等)进行评价。
3、学生对使用教材的评价工作由学生所在系组织。
4、“东莞理工学院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学生评价表部分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教师评价表以系(院、部)单位装订成册,由系(院、部)保管。
注:1、“东莞理工学院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务处于2007年6月18日发放到各学院(系)。
3、“学生评价汇总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
东莞理工学院选用教材质量学生评价汇总表
汇总单位:学院(盖章),专业,班级。
统计人:
统计时间:
系(教研室):填表时间:年月日
东莞理工学院选用教材质量评价汇总表
汇总单位:学院(盖章):专业:班级:统计人:统计时间::。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务[2014]46号关于进行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各院(系)、项目负责人:广东省教育厅近期公布的2014年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中(粤教高函【2014】97号和粤教高函【2014】107号),我校有36个项目获立项。
根据新制定的《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待批稿)》(附件1),现就这36个获省立项项目的实施和开题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项目依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与主要内容》(附件2)和《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4),作为项目任务下达、项目管理及结题验收的依据。
质量工程项目实行开题报告制度,项目组还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5)。
二、完成时间《项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在10月16日前交到教研科,并将电子文件发祝慧OA信箱。
三、开题论证会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对有疑议的项目将举行会议论证。
时间地点和参加项目另行通知。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与主要内容》;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5:《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开题报告书》。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七日2014年获省立项的项目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和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文件)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对原《东莞理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本办法。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doc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勤工助学功能模块操作指南(简易版)一、登录网址:http://172.31.1.5:8282/sms2/acegilogin.jsp(校内网);http://113.105.128.234:9011/sms2/acegilogin.jsp(校外网);http://113.105.128.234:9088/sms2/partworkLogin/login.html (手机考勤)。
二、登录账号:用工单位用户:账号为学校教工号,初始密码为学校教工号;学生用户:账号是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操作步骤:第一步: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人登录系统提出岗位设置申请。
注:岗位人数:即申请岗位个数,用于控制每月酬金总额,拟请学生人数可多于岗位人数;指导老师账号:指导该岗位勤工助学活动的教职工账号,不同指导老师可分开申请;岗位设置申请提交前,请提交指导老师的相关信息(姓名、工号、负责具体业务)到学生处助学中心,以便增加登录账号。
第二步:学生登录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后,提出工作申请。
注:学生在系统中有多重用户身份时,登陆系统后,请在右上角切换为“学生用户”身份进行勤工助学活动申请。
第三步:岗位指导老师登录系统对学生提出的工作申请进行审批。
注: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人,兼任指导老师的,请登陆系统后,在右上角切换为“勤工助学指导老师”身份。
第四步:上岗学生登录系统进行工作考勤(每次工作都必须进行上岗签到和下岗签退)。
注:学生上岗前需指导老师对申请工作进行审核批准,否则无法进行系统考勤。
第五步:岗位指导老师登录系统对学生上岗考勤数据进行审核。
系统设定:学生不正常退签(上岗时间超过4小时或没有下岗退签的),必须由指导老师确认审核后才能正确计算工时,步骤:修改-保存。
第六步:每个月底或下个月初(5日前),岗位指导老师登陆系统提交本月或上一个月的考勤酬金数据。
注:岗位考勤工时大于规定计薪工时的,酬金只按规定标准发放,需指导老师在系统中调整计薪工时后才能提交数据;超出计薪工时部分由用工单位处理。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使学生了解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增加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双向互动,推行和完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制度,现将下学期教学大纲编写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学期课程教学大纲提交及评审情况1、本学期,全校428位教师按照新设计的课程教学大纲模版与格式要求提交了668门次的课程教学大纲(不包括文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经院系审核后,放置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上。
2、为了解教师对新课程教学大纲各部分内涵和编写要求的理解情况,更好地推进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制度,教务处制定了《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并组织各院系专家对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审。
3、教务处根据评审情况,认定了课程教学大纲评审结论。
对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课程,院系对教师不得计算该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的教学建设工作量。
二、下学期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工作安排1、开学第一周教师提交课程教学大纲,院系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依据《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评审指标体系》,对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
周五下午4:00前,教学单位将审核合格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交教务处教研科曹梦霞OA信箱。
2、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暂不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3、课程教学大纲放置在教务处主页上,供全校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查询。
三、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审核注意事项1、课程教学大纲格式与排版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见附件2。
2、课程教学大纲篇幅应控制在4页以内,文件名:《课程名称》(教师姓名)。
3、课程基本信息包含的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学时学分等信息应与人才培养方案完全相同。
4、多人讲授的同一门校级通识教育课程和院系专业基础课,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进度表、成绩评定方法及标准”应一致。
5、一个教师为多个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学时学分相差不到三分之一的,教师应撰写一个课程教学大纲,个别班级的特殊教学信息可在大纲上予以注明。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模板】
*** **学院教务处教务[2017] 11号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班级:2017年上半年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我校学生以自愿报名为原则参加考试。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程序1、预报名各班班长通知本班需要报名的同学在3月8日00:00到3月13日08:00期间登录教务处主页右上角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8088/jwweb/),点击:“统一认证登录入口”,登录学生界面后请点击屏幕左部的“学生成绩”,在“学生成绩”菜单下请选取“等级考试报名”进行考试预报名。
计算机水平考试一共有八门课程可以报考,本次考试期间每位考生最多只能报考两门计算机水平考试科目。
计算机水平考试可供选择的报考科目:2、核对电子相片从未报考过等级考试的同学,请在3月15日16:30前将在照相馆照的符合要求的相片交教务处,电子相片要求:(1)文件以学号命名,格式为JPEG文件(如********);(2)尺寸为144*192像素(宽*高),单个文件大小约为15kb,若大于20kb,可用ACDSee进行调整;(3)背景浅兰色。
电子相片的基本样式如下图:请各班同学在送交相片之前确保相片符合要求,如因相片问题未能报名成功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请各班班长做好相片格式的审查工作。
报送相片时务必建立一个以班级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将计算机报名和四六级报名的照片一并放入,不区分报考科目。
交相片地点为:松山湖校区:行政楼1A204室,邓老师;莞城校区:4号楼教学管理中心4317室,黄老师。
3、报名费用缴纳考生的报名费采用从考生的校园卡上扣费的方式缴纳。
校园卡中心根据报名系统中的预报名名单,统一从考生的校园卡上扣除报名款项。
第一次扣除报名费时间:3月15日下午16:00;第二次扣除报名费时间:3月17日上午10:00(针对第一次扣款失败的学生)。
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外校学习交流学分认定申请表学号姓名外校交流时间至学院专业及班级联系电话交流学校:(国家或地区)/(大学或机构)/(专业)备注:1、此表为参加外校学习交流项目的学生使用,一式两份,在学院指导下填写并通过所在学院、教务处的审批。
审批后由教务处和学院存档。
2、办理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外校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2份)。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外校学习补修课程认定表学号姓名外校交流时间至学院专业及班级联系电话交流学校:(国家或地区)/(大学或机构)/(专业)备注:1、此表为参加外校学习交流项目的学生使用,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批、存档。
2、办理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外校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3、如无补修课程无需填写此表格。
一、办理时间:返校2周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办理流程:学生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外校学习交流学分认定申请表》→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存档备案→所在学院存档。
三、提供办理材料:学生证或身份证、申请表、国(境)外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复印件。
四、认定的主要内容:申请能认定转换的课程学分数,确认无法申请冲抵的需补修的本校课程。
无法冲抵的课程由学生根据课表申请补修或免听。
课程学分整体转换计算方法:认定转换为我校课程学分数=学生在外校取得的学分数×我校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不含课外学分)÷外校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
转换后学分数按四舍五入取整。
五、成绩管理:学生在外校学习的成绩记录不录入教务系统,以外校提供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和扫描电子文档保存,学生的学习成绩档案将由校内学习成绩档案和校外学习成绩档案两部分组成。
请交流学生务必保存好外校学习成绩单!!!六、学分认定申请表填写、计算注意事项1、赴外交流学校:(1)毕业学分要求:外校相应专业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不含课外学分)。
可查阅外校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获得总学分:学生在外校获得的总学分数。
关于报送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务[2013]68号关于报送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各实验中心(实习中心)及实验室:接广东省教育厅粤教装备办函【2013】6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为掌握有关情况,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我校的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就报送《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通知如下:一、情况汇报的主要内容1.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2.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措施和效果;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4.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计划;5.对我校及我省如何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不说套话,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情况汇报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验办,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O A信箱陈雁收。
教务处2013年11月4日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高校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高校各类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坚持“强化意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质、病原微生物、电气、机械加工、特种设备、信息、防盗、消防、三废处理等方面。
高校必须确定专职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设施、装备、经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启动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附表2: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学校名称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填报日期学校归属部委院校□省属院校□地方院校□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广东省教育厅制二○一○年五月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本人自愿牵头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
认可所填写的《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以下简称为《任务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任务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项目申请如获准立项,在专业建设过程中,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以及本人所在单位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
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的声誉和公信力,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3.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财务规章制度。
4.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研究过程引起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相应的项目承担人员承担。
5.项目立项未获得资助或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承担项目并按申报预期完成研究建设任务。
6.同意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有权基于公益需要公布、使用、宣传《任务书》内容及相关成果。
项目主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填写说明1.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
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
所在学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3.学校类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申报书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务[2016] 26号关于选拔我校2015级学生赴宁波工程学院交流学习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为给学生拓展视野、感受异地校园学术及文化氛围、促进专业教学交流、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创造机会与平台,按照与有关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学生交换协议,学校将于2016年9月选派10名2015级学生赴宁波工程学院交换学习一学期。
现将本期项目选拔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合作高校专业名额宁波工程学院(江苏省宁波市):10名,交流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交流时间为一个学期(2016-2017第一学期)。
二、培养方式编入交流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学习,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同等待遇。
三、费用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交换生仍在我校缴纳。
2、交通费、书本费、生活费等由学生自理。
3、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评定和发放,交换生与访学高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组织关系推荐等待遇。
4、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在原学校办理,门诊医疗费自理。
需住院治疗者按原学校要求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四、学籍管理1、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东莞理工学院。
2、完成交换学习后仍回东莞理工学院继续学习。
3、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4、学生在交换期间若需申请出国(境),必须返回原校办理手续。
五、学分认定1、对方高校负责出具学生交换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学习证明和交流学习考评意见。
2、交流生返校后一个月内依据访学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在院(系)指导下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院(系)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教务处。
六、交换生申请条件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身心健康,能与同学和睦相处,能够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
七、工作流程教务处负责学校层面联络和协调工作,相关学院负责交换生事项具体运作。
不同学分绩点大学生心理素质实证研究
不同学分绩点大学生心理素质实证研究
刘健;江文
【期刊名称】《高教探索》
【年(卷),期】2009(000)003
【摘要】本研究在借鉴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不同学习成绩大学生心理素质状况及差异.研究结果显示,不同学分绩点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总分没有显著差异:不同绩点大学生在部分心理素质方面和部分项目没有显著差异;不同绩点大学生在部分心理素质方面和部分项目各有所长.
【总页数】6页(P123-127,132)
【作者】刘健;江文
【作者单位】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东莞理工学院师范学院,广东东莞,523808【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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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务[2014]46号关于进行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各院(系)、项目负责人:广东省教育厅近期公布的2014年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中(粤教高函【2014】97号和粤教高函【2014】107号),我校有36个项目获立项。
根据新制定的《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待批稿)》(附件1),现就这36个获省立项项目的实施和开题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项目依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与主要内容》(附件2)和《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4),作为项目任务下达、项目管理及结题验收的依据。
质量工程项目实行开题报告制度,项目组还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5)。
二、完成时间《项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在10月16日前交到教研科,并将电子文件发祝慧OA信箱。
三、开题论证会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对有疑议的项目将举行会议论证。
时间地点和参加项目另行通知。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与主要内容》;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5:《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开题报告书》。
二O—四年九月十七日2014年获省立项的项目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和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 号文件)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对原《东莞理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立项或备案、我校主持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以及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并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质量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及其管理,旨在鼓励本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围绕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面临的重大、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或改革实践。
第三条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与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管理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学成果与办学特色培育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第四条质量工程项目按研究选题价值、受益面、资助经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本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重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在10 万元以上。
2.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本校当前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在1-10 万之间。
3.一般项目是指根据本校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而进行的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在 1 万以下。
4.为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门设立“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经费从学校“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基金”中拨付。
第五条开展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旨在促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投入,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经过省级或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的项目且教改水平显著的,在评选教学成果奖励中可优先获奖。
第六条质量工程项目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七条按院(系)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重点支持、培育成果的原则,教务处在每年定期集中受理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并组织评审后给予立项。
第八条申报质量工程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项目选题应围绕本校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或重大问题,对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2.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推广,有一定的理论基础,重点突出在教学、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实践指导作用与应用推广价值。
3.项目前期论证充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4.经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初审和推荐,且能保证项目研究和实践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立项: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2.已获得国家、省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或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等立项支持的项目;第十条质量工程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与质量。
第十一条为了保证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的水平和实施效果,项目主持人要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丰富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身体健康,并有时间保证。
重大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为院系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在所承担的质量工程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质量工程项目。
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质量工程项目。
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研质量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第十三条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同题兼报等行为,凡经举报查实,即取消项目申请者的申报资格。
对已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立项及经费,并提请项目所在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理。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立项程序1.教务处每年发布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通知。
必要时发布项目指南。
2.各院(系)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申报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各教学单位要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后,按当年教务处发布的教改项目申报要求推荐申报项目。
3.《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院(系)或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院(系)或部门公章后,连同汇总情况,一并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
4.申请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教务处组织专家采取网上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评审。
其中,对专家评审后推荐拟作为重大或重点项目立项的项目,教务处将组织其参加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会议答辩。
5.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推荐和会议答辩的情况,择优确定项目立项,并正式行文公布。
6.立项项目公布后,所有项目均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作为项目任务下达、项目管理及结题验收的依据。
《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教务处存档一份,返回院(系)两份(其中一份存院(系),另一份存项目组)。
第十五条项目研究时间从学校行文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质量工程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 年。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第十六条项目立项后,由院(系)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实施。
项目所在院(系)要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要采取有效措施,为项目研究与实践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对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学校与承担或参与同级科研项目同等对待;对教学改革研究成绩突出的人员,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质量工程项目实行开题报告制度。
项目组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开题报告书》(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书》,见附件3)。
一般项目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可后,报教务处备案;重大和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认可。
第十八条研究时限超过一年的项目,实行中期报告制度。
自批准立项时起,每满一年时间或研究时限过半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报告书》,见附件4)。
一般项目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可后,报教务处备案;重大和重点项目须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可。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教务处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教改实践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项目研究过程中,当项目主持人、项目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研究时限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单》(以下简称《项目调整申请单》,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
当项目主持人因调离原工作岗位等原因不能履行主持项目工作职责时,应及时更换项目主持人,由所在单位推荐新的项目主持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逾期不提交《中期报告书》的,或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和调整项目内容或计划的,教务处将视情况同意或中止项目的研究工作,必要时将停止或追回项目拨款。
并视具体情况相应减少该院(系)下一年申报项目的立项数额。
对研究实施不力或难以按原定计划完成的项目,其院(系)可向教务处提出予以终止或撤销的建议,经教务处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并退回已拨经费。
第二十二条质量工程项目资助经费及使用范围,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0)执行。
第四章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第二十三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实施。
一般项目可由院(系)组织结题验收。
重大或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结题验收。
第二十四条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向教务处提出结题申请,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6),同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盖教务处公章的原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重大或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组织。
专家组成员中本校专家不超过半数,专家组名单须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结题验收费用由项目组负责。
重大项目的结题验收原则上采取会议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存档。
由教务处颁发统一印制的《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证书》(附件7)。
第二十七条对初次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