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安监/3)485-2014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的管理,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实现相关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级单位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评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处置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的现场处置方案应组织进行评审。
应急预案修订后,视修订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工作。
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评审专家组织第四条公司各级单位应急管理归口部门是本单位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总体应急预案的评审由本单位应急管理归口部门负责组织;专项应急预案的评审由该预案编制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需评审的现场处置方案由该方案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
第六条应急预案评审通常采取会议评审形式。
第七条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应包括应急管理归口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评审。
第八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国家相关应急预案。
(二)熟悉并掌握公司有关应急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应急预案。
(三)熟悉应急管理工作。
总体、专项应急预案评审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现场处置方案评审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第九条公司各级单位要加强对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确保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上级单位应指导、监督下级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参加下级单位总体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三章评审依据和要点第十一条应急预案评审依据为:(一)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应急预案;(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应急预案;(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应急预案;(四)本单位有关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管理实际情况;(五)预案涉及的其它单位相关情况。
电力公司应急预案
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篇一:电力公司应急预案2012】天津**电力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总则为了有效应对区域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及其他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善后恢复工作,保障区域电力供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国家电网公司城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特制订《天津**电力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天津**电力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是为了有效的应对区域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善后恢复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降低社会影响,保障区域电力供应。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天津**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35kv变电站、开关站、公用箱式变电站、临时施工用电变台、电缆、架空线路等电力设施受突发的外力破坏、恶劣天气、电气故障、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区域大面积或某一条线路的停电、火灾等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1.4.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4.2应急相应程序;1.4.3应急通讯联络图表。
1.5 应急工作原则天津**电力有限公司紧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机制建设,应对区域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善后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保障区域电力供应。
处置突发事件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要体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全力抢修、保主保重、有保有限的原则。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定稿版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目次前言.............................................................. I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突发事件 (2)3.2 应急预案 (2)3.3 危险源 (2)3.4 风险 (2)3.5 预警 (2)3.6 突发事件分级 (3)3.7 应急响应分级 (3)4 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5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3)5.1 总则 (3)5.2 风险分析 (4)5.3 组织机构及职责 (5)5.4 预防与预警 (5)5.5 应急响应 (5)5.6 信息发布 (6)5.7 后期处置 (6)5.8 应急保障 (6)5.9 培训和演练 (6)5.10 奖惩 (7)5.11 附则 (7)5.12 附件 (7)附录 A (8)前言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
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综合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导则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导则。
1.2 编制依据本导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电力企业在生产、建设、运营等过程中,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二、编制原则2.1 分类管理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将专项应急预案分为一般性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2 分级负责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应急预案的编制责任。
2.3 综合协调统筹兼顾,确保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2.4 科学合理依据实际情况,科学评估风险,合理制定应急措施。
2.5 可操作性预案内容应简洁明了,便于操作执行。
三、编制内容3.1 预案名称预案名称应明确反映事件类型、应急主体和编制单位。
3.2 编制依据列出编制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
3.3 事件类型及危害明确专项应急预案针对的事件类型、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影响范围。
3.4 组织机构及职责设立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5 应急响应程序制定应急响应流程,明确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应急结束等环节。
3.6 应急处置措施针对不同类型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设备设施保护、物资供应、医疗救护等。
3.7 保障措施明确应急物资、装备、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
3.8 演练与培训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9 预案管理与修订明确预案的审批、发布、实施、修订等管理要求。
四、编制程序4.1 前期准备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明确预案编制范围和内容。
4.2 编制初稿根据编制原则和内容要求,编制预案初稿。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
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
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发电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导则》.pdf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目次前言........................................................................................................... I II 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3.1突发事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应急预案 (2)3.3危险源 (2)3.4风险 (2)3.5预警 (2)3.6突发事件分级 (3)3.7应急响应分级 (3)4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5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3)5.1总则 (3)5.2风险分析 (4)5.3组织机构及职责 (5)5.4预防与预警 (5)5.5应急响应 (5)5.6信息发布 (6)5.7后期处置 (6)5.8应急保障 (6)5.9培训和演练 (7)5.10奖惩 (7)5.11附则 (7)5.12附件 (7)附录 A (8)前言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1.14•【文号】电监安全[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1.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5号)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电力行业安全隐患监督管理工作,我会制定了《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电监会《关于实行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告的通知》(办安全〔2012〕70号)同时废止。
2013年1月14日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电力行业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分级分类标准,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电(含核电厂常规岛部分)、输变电、供电企业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和电力监管机构对隐患实施安全监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根据隐患的产生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事件类型,隐患可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大坝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六类。
第五条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
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
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目次前言................................................................. I I1 适用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3.1 专项应急预案的种类 (3)3.2 编制要求 (3)4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4)4.1 总则 (4)4.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4.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4)4.4 事件分级 (4)4.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4)4.6 预防与预警 (5)4.7 信息报告 (5)4.8 应急响应 (5)4.9 后期处置 (6)4.10 应急保障 (6)4.11 培训和演练 (7)4.12 附则 (7)4.13 附件 (7)附录A (9)附录B (10)前言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和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专项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和附录B分别为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
各电网和发电企业应按照预案体系目录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
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专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5篇)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合法性原则。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臵相结合等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可行性原则。
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5需求与现状,力求应急措施明确具体,符合处臵____实际,便于操作。
(三)简便性原则。
内容完整,格式规范,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表述准确,简便易行,科学实用。
(四)协调性原则。
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增强上下级应急预案之间和同一层面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臵经验的人员参加。
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
针对____特点,识别事件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
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市级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牵头负责____编制;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由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商责任部门负责编制;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编制。
县(区)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6预案编制,参照市级应急预案编制程序,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单位和基层____应急预案由单位和基层____负责编制和____评审。
重要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重点风险源企业等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时,应邀请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人员、相邻单位及居民代表、应急专业技术专家等参加。
第十九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与相邻预案做好衔接。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通用21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篇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
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
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
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
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
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电力系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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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试行)
目次
前言 (I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突发事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应急预案 (2)
3.3危险源 (2)
3.4风险 (2)
3.5预警 (2)
3.6突发事件分级 (3)
3.7应急响应分级 (3)
4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
5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3)
5.1总则 (3)
5.2风险分析 (4)
5.3组织机构及职责 (5)
5.4预防与预警 (5)
5.5应急响应 (5)
5.6信息发布 (6)
5.7后期处置 (6)
5.8应急保障 (6)
5.9培训和演练 (6)
5.10奖惩 (7)
5.11附则 (7)
5.12附件 (7)
附录 A (8)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
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综合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号)《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44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3术语和定义
3.1突发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电力企业、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3.2应急预案
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危险源
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4风险
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5预警
指为了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警报,提出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3.6突发事件分级
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确定的事件等级。
3.7应急响应分级
指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和事发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所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
4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电力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一个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与应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与事故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3)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4)与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机衔接。
5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5.1总则
5.1.1编制目的
明确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作用。
5.1.2编制依据
明确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
应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指导意见,行业管理
标准和规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制定的规定、标准、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5.1.3适用范围
明确综合应急预案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
5.1.4工作原则
明确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总体思路,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5.1.5预案体系
明确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情况。
一般应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应在附件中列出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和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名称目录。
5.2风险分析
5.2.1单位概况
明确本单位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的基本情况。
一般应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生产规模、主设备型号等。
5.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存在或潜在的危险源或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包括对地理位置、气象及地质条件、设备状况、生产特点以及可能突发的事件种类、后果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和归类,确定危险目标。
5.2.3突发事件分级
明确本单位对突发事件的分级原则和标准。
分级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5.3组织机构及职责
5.3.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体系构成,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日常管理机构等,应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
5.3.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明确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可以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5.4预防与预警
5.4.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5.4.2预警行动
明确本单位发布预警信息的条件、对象、程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5.4.3信息报告与处置
明确本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后信息报告与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
包括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单位内部应急信息报告和处置程序以及向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进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方式、内容、时限、职能部门等。
5.5应急响应
5.5.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结合本单位控制事态和应急处置能力确定响应分级原则和标准。
5.5.2响应程序
针对不同级别的响应,分别明确启动条件、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应急资源调配、扩大应急等应急响应程序的总体要求。
5.5.3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结束的条件和相关事项。
应急结束的条件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并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应急结束后的相关事项应包括需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上报的突发事件情况报告以及应急工作总结报告等。
5.6信息发布
明确应急处置期间相关信息的发布原则、发布时限、发布部门和发布程序等。
5.7后期处置
明确应急结束后,突发事件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善后理赔、应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方面的后期处置工作要求。
5.8应急保障
明确本单位应急队伍、应急经费、应急物资装备、通信与信息等方面的应急资源和保障措施。
5.9培训和演练
5.9.1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培训的计划、方式和周期要求。
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5.9.2演练
明确本单位应急演练的频度、范围和主要内容。
5.10奖惩
明确应急处置工作中奖励和惩罚的条件和内容。
5.11附则
明确综合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术语定义以及对预案的备案、修订、解释和实施等要求。
5.12附件
综合应急预案包含的主要附件(不限于)如下:
(1)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和应急预案目录;
(2)应急组织体系和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3)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
(4)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如电网主网架接线图、发电厂总平面布置图等;
(5)应急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流程图;
(6)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和要求
A.1封面
应急预案的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部门)名称、颁布日期、修订日期等内容。
A.2批准页
应急预案的批准页为批准该预案发布的文件或签字。
A.3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批准页;
——一级标题的编号、标题名称;
——二级标题的编号、标题名称;
——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A.4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