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迎宾大道以东、西河村以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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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1 东阳市迎宾大道以东、西河村以西地块控

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一、规划背景

为指导东阳市迎宾大道以东、西河村以西地

块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该地块开发建设的技术依据与实施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二、地块区域位置

此次控规用地位于泗渡溪以西、规划40米道路以南、迎宾大道80米绿化控制带以东,东侧沿泗渡溪控制绿化带,规划用地面积为40000平方米。地块规划为市民活动中心用地,主要规划有规划馆、工人文化宫、文化馆、妇儿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

三、地块现状

地块现状基本为空地,局部有临时沙场,地势较为平坦,高差1米以内。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4、《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5、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6、《东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

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按照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五、规划设计指导原则

1、地块的功能布局要与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相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点及企业的关系。

2、遵循现状空间分布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环境要素,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功能布局,有效开发土地,使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相协调,有利于地块的开发建设。

3坚持以人为本,创造舒适、优美、卫生、安宁的生活环境。规划的用地布局及空间组织以人的需求为依据,充分考虑人的可达性、便捷性及舒适性,做到以人为本,为人服务。

六、规划图则

用地兼容性参照《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规划图则具体如下:

1)、地块用地性质为A2(文化设施用地),在满足日照等技术规范的要求下规划相应建筑。地块总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68%,容积率为不大于1.8;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限高24米。配套停车需求应满足《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要求。按规范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等公用配套设施。

2)、在满足日照、消防间距以及交通组织要求的前提下,低多层建筑后退四周用地红线不少于10米。并应满足《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

3)、地块车行主要出入口布置在西侧迎宾大道、北侧的规划道路上,人行主入口位于地块西侧的迎宾大道上,相关间距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地块总平设计时,必须考虑与周边已开发、即将开发、已建建筑的协调性与合理性。 七、市政管线规划

1)、管网布置结合周边道路现状或跟该项目同步实施的城市路网进行规划。

2)、地块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在地块内汇集后,纳入城市管网。

3)、 电源就近从10KV 电力线接入,并与电力部门的电力网规划做好衔接,电力线引入配电房。有线电视及电信管线从就近弱电管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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