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对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反馈意见内业组共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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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甘肃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2014年度上半年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甘肃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2014年度上半年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甘肃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2014年度上半年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4.06.10•【字号】甘交建〔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甘肃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2014年度上半年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甘交建〔2014〕65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大我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检查考核力度,经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对全省在建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督查,主要对建设程序、合同履约、质量责任的落实、现场质量、安全控制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以往督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组织及人员组成本次综合督查共分陇南片区、甘南片区、河西片区三个组,各督查组分路基路面组(含房建、交安、机电、绿化)、桥隧组、内业组等三个督查小组开展工作。

各组人员具体如下:第一督查组:陇南片区组长:赵书学副组长:付俊峰成员:任文芳、王红玉、丁国权、范克俭,白荷军,检测单位2人第二督查组:甘南片区组长:马玉芳副组长:董立文成员:王生银、张全红、焦锟、邓彦荣,廖海东,杜宇,检测单位2人第三督查组:河西片区组长:魏晓春副组长:李金云成员:曹斌、廖维太、贺天宇、席广斌、张兆斌,贾伟,检测单位2人各片区具体督查项目详见附件1。

二、督查时间安排本次综合监督检查时间计划为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25日,各项目督查的具体日期以各督查组电话通知为准。

三、督查方式及依据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现场查看和工程实体抽检等方式进行。

督查的主要依据有:1、《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实施细则》;2、有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交通部颁布的《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3、项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4、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相关制度、办法。

2023交通运输中央反馈问题整改台账

2023交通运输中央反馈问题整改台账

2023交通运输中央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问题概述根据交通运输中央的反馈,以下是我们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1. 运输安全问题:存在一些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

2. 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尚未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导致交通拥堵现象频发。

3. 违法违规行为:部分交通参与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

整改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1. 安全检查加强:向相关运输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按照规定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2. 交通管理优化: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采取措施缓解交通拥堵,包括优化信号灯设置、改善交通指示标志等。

3. 加强法律执法: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交通法规的执行力。

整改进展截至目前,我们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和进展:1. 已经与运输公司取得联系,并要求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

目前,运输公司已经开始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 在部分拥堵严重的道路上,我们已经进行了信号灯设置的优化,以缓解交通拥堵的问题。

优化后的信号灯设置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3. 在一些重点区域,我们加大了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和处置,以倡导良好的交通秩序。

下一步计划为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继续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所有车辆都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2. 持续进行交通管理的优化工作,包括进一步改善信号灯设置、强化交通监管等。

3.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法规的遵守意识。

总结通过以上整改措施和进展,我们将会逐步解决交通运输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

我们将持续关注整改工作的进展,并随时调整和完善我们的措施,以实现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的警示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的警示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的警示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6.14•【字号】•【施行日期】202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的警示通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航旅集团、省公交建集团、省交投公司、省公建集团、甘肃长达路业公司、甘肃路桥投资公司、省远大路业集团,交建项目管理公司、各公路PPP项目管理公司、省公路发展中心、省水运事业发展中心、省高速公路运营中心、省交通建设质量中心:今年3月份,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ZH05标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并造成2人死亡,省交通运输厅对该项目进行了挂牌督办,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成立工作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督导和蹲点帮扶工作。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做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结合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梳理总结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六类典型问题。

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典型问题(一)思想认识方面1.参建单位未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未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项目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

2.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

落实“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

(二)安全制度方面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未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针对性不强。

4.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不健全。

参建单位未按照全方位、全过程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未明确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公司、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建立风险动态管控“五个清单”和安全风险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安全管理方面5.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04.28•【文号】交质监发[2008]52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52号)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力度,规范质量安全督查工作,促进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部组织编制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08年4月28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学性,促进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活动。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应了解质量与安全监管情况,掌握质量与安全动态,促进工程质量与安全综合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督查依据:(一)国家和行业有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有关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三)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第五条质量与安全督查实行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部质监总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

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督查组负责人对督查的综合结论署名并负责。

第六条督查工作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督查组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第二章督查方式和内容第七条质量与安全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综合督查是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情况及在建项目质量与安全状况的抽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12.17•【字号】甘交公路〔2018〕260号•【施行日期】2018.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路政执法局、省水运局、省高速公路局、省交通质监局,省公航旅集团、省交建集团:《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办法》已经2018年12月13日第1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12月17日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工作,明确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安全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网络或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活动。

在本省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均属投诉范围。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调查处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各市(州)、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调查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委托其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具体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工作。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工作(以下简称“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的原则。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建设项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建设项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建设项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6.20•【字号】甘交办〔2018〕137号•【施行日期】201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建设项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甘发〔2017〕42号)要求,我厅制定并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交通建设项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按时报送提升推进情况。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6月20日甘肃省交通建设项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甘发〔2017〕42号)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提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切实树牢“四个意识”,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深刻汲取折达公路事件教训,重新反思如何建设出高品质和群众满意放心的交通工程,根据我省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建设交通强国和质量强国战略目标为主线,紧紧围绕交通建设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全省交通发展大局,深刻汲取折达公路问题教训,认真反思,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示范创建。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甘交建设函〔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省公航旅集团、省公交建集团,省交投公司,各相关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施工、监理单位,省交通建设质量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质量强国等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十四五”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水平,持续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动“行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省厅组织制定了《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3月30日甘肃省2022年公路建设领域管理和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公路建设领域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省交通运输厅“行业管理提升年”活动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服务水平,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当好甘肃现代化开路先锋,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状况,全省公路工程建设要紧扣“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实施质量和管理“双提升”行动,不断加快推进交通强国甘肃实践进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为统领,建设项目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动我省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活动目标通过实施“双提升”行动,解决一批在公路建设领域突出的质量和管理问题,提高全省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2.28•【字号】甘交安监〔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14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提出贯彻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上的政策规章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科学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素质(一)加强企业源头管理,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狠抓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严控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

加强对相关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按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仍未达标的,要取消其相应资质。

(二)强化客运安全管理,加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力度。

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停运。

对旅游包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

严格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控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安装车载GPS,建立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接入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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