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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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维护公司办公、生产环境有序、安全,加强公司厂门的出入管理,规范出门证的开具及相关管理工作,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物资流向清晰透明,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内蒙古普凡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出入的人员、车辆及物资。

3. 原则

此管理制度应符合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与策略,不违背公司管理章程。

4. 职责

人力行政部总务科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5. 内容

5.1 出入人员、车辆及物资的范围

5.1.1 人员:公司员工、外部来访人员。

5.1.2 物资包括:公司的产成品、半成品、各种原料、包材、配辅料、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其它物资。

5.1.3 所有人员及载客车辆一律由公司西门进出,载货车辆由北门进出。

5.2 公司员工(员工及员工车辆、访客车辆一律从西门进出)

5.1.1 公司员工出入须着装整齐,佩带工牌,主动配合门卫查验,不得刁难或拒绝门卫检查,对不听劝阻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按人事管理制度处理。

5.1.2 员工未佩带工牌时,厂区门卫人员需查明身份,经本人在《罚款单》上确认签字后,方可进入。总务科安全员每周向门卫收集《罚款单》后,每月底统一上报人力资源部扣除工资(每次忘带工牌罚款20元)。

5.1.3 员工出入工厂时间为早6时至晚12时止,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入者,需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部总务科通知门卫人员方可进入工厂。

5.1.4 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亲友拜访时间为早6时至晚10时止。

5.1.5 员工出入公司,如携带物品,须办理出门证手续,并接受检查,经门卫检查并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出。

5.1.6 本公司车辆进公司免检,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进厂,员工到公司门口后需下车推行,并将自行车、摩托车整齐摆放至车棚内。离开公司时,需将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步行推至厂外方可骑行。

5.2 外部来访人员(包括带小型汽车人员)

5.2.1 凡来访人员(包括协作企业人员,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西门保安室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说明来访事由,由门卫帮助来访者联系被访部门,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登记后,领取《访客证》后,进行入厂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厂内,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1)《访客证》应佩挂于胸前。

(2)团体来访人员参观时,须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5.2.2 本公司或协作企业员工进入本厂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协作企业人员出入厂区频繁者,由相关部门申请“协作企业人员通行证”,凭通行证出入大门。没有通行证必须办理登记方可进入。

5.2.3 对于带车来访人员其车辆进入时需按指定地点停放,并到门卫办理人员、车辆登记相关手续方可入内,带车来访人员车辆禁止到生产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小车需到后厂区时,必须征得接洽部门负责人及总务科长同意,出门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对于停放在行政大楼前停车场内的车辆出门免检。

5.2.4 来访人员出入厂区时,保卫人员须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5.2.5 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5.3 货物车辆、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所有货车、物资一律须从北门进出)

5.3.1 物资、车辆进厂规定

所有物资、车辆进入厂区时,需经东门保安检查后方可放行,具体检查内容:

进入厂区车辆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对于化学品以及煤气等厂内使用物品,保安人员需检查运输车辆是否持有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注明已查验,如查验不符,禁止入内。

5.3.2 物资、车辆出厂规定

《出门证》单据由行政部总务科保管,需领取《出门证》单据的部门凭审批后办理领用,行政部总务科需做好各部门领用《出门证》的登记注明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时间、出门证编号以备查验。

5.3.2.1 《出门证》审批流程:申请人本部门(或接洽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中心经理签字

总务科科长签字,北门门卫核查确认《出门证》并按出门证标明数量以及物品名称后方可放行。

5.3.2.2 《出门证》管理:凡外来施工人员的材料、工具、设备出入及退货均需办理《出门证》手续,方可进出工厂。

➢以下为凭《出门证》进出工厂的物资及车辆:

(1)供应商的产品进厂:供应商卸货后需持接洽部门的相关人员开具的《出门证》(经查为空车可免开出门证),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厂。

(2)外来施工的工程队所携带的施工材料、工具、设备由接洽部门制作清单做为《出门证》的附件,开具《出门证》,门卫依据其进厂所提清单逐项清点核查正确后予以放行。

(3)施工剩余材料需带出公司的,由接洽部门人员开具《出门证》门卫核查正确后予以放行。

(4)供应商的产品退货:原、辅料等产品退货:采购部依据品保的不合格质检报告及由采购、仓储、财务签字确认的退库单,开具《出门证》(注明**供应商退货字样),门卫核对无误后收取《出门证》并放行。非原、辅料产品退、换货:采购部门开具出门证,门卫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无误后予以放行。

(5)凭《配货单》(四联单、六联单)、《提货单》(不用再办理《出门证》)经仓管员、司机签字,由门卫核对并检查物品,存留门卫联后门卫即可放行。

➢以下为凭《配货单》进出工厂的物资及车辆:

(1)自有产品出厂:装货车辆到达后将车停放在北门外,货车司机到西门保安室登记后,到仓储物流办公室领取配货单(一式六联单),门卫根据配货单允许车辆进厂并为车辆放行。仓储库管员携同司机到库房提货,司机提货结束将配货单门卫联交门卫,门卫经检查无其它物品后给予以放行。

(2)进厂的零担车辆、送货车辆:门卫应根据司机的《配货单》等相关凭证对载有物资进行检查登记物品名称,数量和车牌号入司,离司时认真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3)提货车辆:提货车辆进厂时保安请提货人员将车辆停至暂停区域,通知相关部门(销售部、生管部、采购部)办理提货单据后方可进厂,司机提货结束将配货单门卫联交保安,门卫应实地核查《配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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