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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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Don't rely too much on friends, human nature basically has a bad sid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车辆痕迹的鉴定其实就是根据车辆在车体、车轮和附属部件等部位上的痕迹,以及其分离物的痕迹上所反映出来的特征,对存在嫌疑的车辆进行检验,是为了认定或者是否定车辆的过程。

1、车辆痕迹的鉴定其实就是根据车辆在车体、车轮和附属部件等部位上的痕迹,以及其分离物的痕迹上所反映出来的特征,对存在一定嫌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主要是为了认定或否定该车辆的一个过程。

车辆痕迹上面的鉴定程序和方法,其实是和检验足迹或者是工具等痕迹基本上是相同的。

现实确定痕迹的种类特征,然后在根据痕迹所反映出来的个别特征进行检验。

在鉴定痕迹之前,要先了解存在嫌疑的车辆,在发生了案件或者是肇事过后,是否修理或者是更换过其轮胎等部件,以免在鉴定的结论上出现错误。

2、之所以要对车辆的痕迹进行检验,是因为:一是可以根据车辆的痕迹,来分析和判断车辆前来或者离开现场的方向以及路线,可以根据此线索进行追缉或者是堵截,为侦查的工作提供明确方向。

二是可以根据车辆的痕迹,分析出该车辆所属的种类,为侦查工作提供一定的线索,进而缩小其工作的范围。

三是可以根据车辆的痕迹,对存在嫌疑的车辆进行检查,可判定其是否与现场痕迹吻合。

3、车辆痕迹鉴定出来过后,一般可以做出以下推断:一是可以推断出车辆所属的种类。

既可以从车轴或者是车轮的数量上分析出车辆的种类,也可以从车轮所留下的花纹类型、宽度以及直径等信息分析出车辆种类,还可以根据相关的足迹、动物粪便等,分析出车辆的种类。

此外,还可以通过车辆发生碰撞形成的痕迹来推断车辆的种类。

二是可以推断出车辆所行使的方向:车辆在行使的时候,因为受到了气流的影响,所以轮胎两侧的尘土或者是细沙会形成扇形痕迹,扇形痕迹所展开的方向就是车辆驶来的方向,否则就是其驶离的方向;被车轮锁碾压过的麦秆等物体在发生弯折之后,也能指明车辆所前进的方向;车辆在行使的时候,通常会往地上滴落些许汽油或者是水等物质,其形状一般是感叹号性或者是星芒形,其尖端的方向就是车辆所前进的方向;车辆在经过泥水路面的时候,一般会引起泥水的喷溅,泥水喷溅的方向就是车辆所前进的方向。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是指运用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相关科学知识和技术,对交通事故现场所留的各种痕迹、物证进行勘验、检查、鉴定,从而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科学依据的一种技术手段。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分析确定事故现场是否为变动现场或伪造现场。

•鉴别案件性质。

•确定或否定某一个具体的交通事故情节。

•进行事故现场情景再现。

•计算肇事车辆车速。

•判断交通事故类型、车辆属性等。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对于侦查破案非常重要,可以帮助充分了解事故现场,挖掘事故现场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你可以咨询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律师。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一)物证类型一、附着物类型交通事故发生后,粘附在肇事车辆、尸体及其其他物体表面能够证明事故状况的物质,叫做事故附着物。

附着屋类型包括喷溅附在车体、人体和其他物体表面的物质,例如:血迹、毛发、油脂、纤维,以及一些附着在各种机械创痕上的物质(油漆微粒、橡胶颗粒、热熔塑料薄膜等)。

二、散落物类型由碰撞、振动及刮擦等原因,使车体某些脆弱部分发生破碎,其碎片从运动中的车体上掉落地面所形成的散落物群,叫散落物痕迹。

散落物痕迹包括由车体掉落的零部件、钢制或木制碎片、油漆涂层碎片、塑料及玻璃碎片,橡胶碎片、碎块;结构性土沙碎片;自人体抛落在地面上的穿戴物品、携带物;人体分离出来的器官、组织;从其他物体上撞、擦掉落地面上的树皮、断枝、水泥石块等。

三、痕迹类型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主要包括车辆轮胎的拖印、压印和擦印;车辆之间、车辆与地面以及车辆与其他物体之间的碰撞与刮擦痕迹;车辆、路面、人体及其他相关物体因某些附着物涂污而形成的痕迹等。

这些痕迹在形状、尺寸、颜色上各有不同,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侧面反映。

(二)搜寻和提取现场痕迹物证的必备工具一、用于记录物证痕迹形态和位置的照相机、摄象机、现场照明灯、放大镜。

二、镊子、匙子、塑料标本瓶、聚乙烯口袋、试管及纸箱等。

三、小型吸尘器。

(三)现场痕迹的处理方法一、怎样进行痕迹物证的提取(1)现场物证的提取1、对事故痕迹和附着物进行拍照和摄像;2、将粘附有可疑的小物品、衣物及易分解的车辆零部件,采取整体提取的方式。

3、对粘附在车体或其他物体上的附着物,根据其性质和附着情况,在不影响痕迹鉴定的前提下,采取响应方法进行提取。

4、在提取可疑附着物的同时,在怀疑是附着物原载体如车辆、伤亡人员的衣着、体表或其他物体的相应部位,提取空白对照样品。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取的,对事故痕迹和附着物,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丢失。

对于转向盘和轮胎等活动部件上存在附着物和痕迹的肇事车辆,必须先行提取,方能移动。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41-2005前言本标准是对GA41-92的修订本标准与GA41-92有关章、节差别如下:第三章:增加了痕迹物证、、散落物、地面痕迹、搓划印等术语的定义。

第四章:明确了勘验原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程序规定》有关条款进行。

增加了痕迹物证测量可以使用摄影测量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应的测量误差。

增加了勘验中首先使用照相法固定痕迹物证。

第五章:增加了痕迹物证勘查设备要求、勘验准备、痕迹物证发现、保全、固定、提取和测量;增加了勘验装有制动防抱死装置车辆地面轮胎痕迹的勘验要求;增加了交通事故引发的火灾事故的勘验要求;并增加送检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41-92。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标、崔小平、石常林、丁正林、陈正广、朱亮、张爱红。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固定、提取、记录的主要内容、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有关痕迹、物证的勘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GB 19522-200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A 49-93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 50-93 《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72号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流程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流程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流程第一步:勘查现场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第一步是到现场进行勘查。

勘查人员需要仔细观察事故现场,记录下相关的信息,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方向、相对位置以及任何可能与事故相关的细节。

此外,勘查人员还需要采集现场的照片和视频,以便后续分析和鉴定。

第二步:确定车辆痕迹类型根据勘查现场获得的信息,鉴定人员需要确定车辆痕迹的类型。

车辆痕迹主要包括刹车痕迹、撞击痕迹、滑行痕迹等。

不同类型的车辆痕迹在形状、深度和位置等方面会有所不同,通过对车辆痕迹进行分类和分析,鉴定人员可以推测出事故的发生过程和车辆的运动轨迹。

第三步:记录车辆痕迹鉴定人员需要使用测量工具(如刷子、量角器、测量尺等)对车辆痕迹进行精确测量和记录,以获取更多的细节信息。

测量的内容包括痕迹的长度、宽度、深度、形状等。

同时,鉴定人员还需要在现场进行标识,以便后续的鉴定和分析工作。

第四步:采集物证样品除了记录车辆痕迹的基本信息,鉴定人员还需要对车辆痕迹进行采集物证样品。

物证样品可以包括土壤、玻璃碎片、喷漆样本等,这些物证样品可以进一步为事故的鉴定提供重要的依据。

在采集物证样品时,鉴定人员需要使用相应的工具,避免对现场证据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五步:实验室分析物证样品在现场采集后,需要送往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实验室分析可以包括物证样品的显微镜观察、化学成分分析、红外光谱分析等。

这些分析可以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帮助鉴定人员确定物证与事故的关联性和可能的发生情况。

第六步:成果鉴定和报告书撰写基于现场勘查、车辆痕迹记录、物证样品分析等工作成果,鉴定人员需要进行鉴定和推理。

根据分析结果,鉴定人员可以得出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归属和车辆的运动轨迹等结论,并将其整理成鉴定报告书。

鉴定报告书对于事故的认定和责任的追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结起来,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流程主要包括勘查现场、确定痕迹类型、记录车辆痕迹、采集物证样品、实验室分析以及成果鉴定和报告书撰写等步骤。

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提取及勘验

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提取及勘验

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提取及勘验作者简介:刘易灵(1984-),男,汉族,内蒙古兴和人,大学学历,痕迹检验工程师,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研究方向: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

在各类交通安全事故中,肇事逃逸案件占有很大比例,肇事逃逸行为更是一种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增加了办案难度,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性。

因此,对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提取和勘验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肇事逃逸车辆的痕迹特点现场痕迹复杂、不可模拟再现、勘察取证困难是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主要特点。

由于案发地点的特殊性,行人车辆的通行会严重破坏案发现场痕迹,并增添许多新的痕迹,增加痕迹勘测和提取难度;此外,由于驾驶者案发后迅速逃逸,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手印、指纹、工具痕迹、断离痕迹和牙印痕迹等可能都没有遗留,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同时,很多肇事逃逸者在逃逸过程中思维逐渐清晰,很可能做出一系列伪证,混淆视听。

因此,肇事逃逸类车辆痕迹的勘验和提取具有相当大的难度[1]。

二、肇事逃逸车辆痕迹勘验方法(一)寻找辨认肇事车辆痕迹案发现场存在众多的车辆痕迹,那么如何去寻找和辨认肇事逃逸车辆留下的痕迹呢?方法如下:第一,寻找急刹车痕迹。

遇到紧急情况,急刹车是驾驶员的本能行为。

当驾驶员做出急刹车行为后,车辆重心前移,车辆前轮胎负荷迅速增加,并出现横滑现象,因此车辆前轮的划痕宽度会有所增加,并且滑痕呈明显曲线状。

因此,案发现场出现横滑曲线滑痕的位置,一般就是车辆急刹车位置;第二,车辆与其它物体相撞时,受到冲力的影响,车头会明显偏向一侧,而在车头发生偏转的过程中,其轮胎会留下一种特殊的痕迹,即平缓曲线制动痕迹或平直制动痕迹末端出现一段明显的、与制动痕迹成锐角的分支痕迹,并且分支痕迹起点位置痕迹一般为半弧形。

当案发现场出现上述两类痕迹时,可以判定为肇事地点。

(二)肇事逃逸车辆轮胎痕迹测量通过对案发现场轮胎痕迹的测量,就可以基本判定肇事车辆的车型。

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和运用

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和运用

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和运用作者:夏荻吴东强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12期摘要:交通事故遗留痕迹主要有:车辆轮胎痕迹、碰撞痕迹、分离附着痕迹、脱落物和散落物痕迹等痕迹。

运用痕迹检验鉴定技术,对交通事故中的遗留痕迹进行正确的提取和运用,对推断留痕车辆种类、分析车辆行驶方向、对车轮或车体的同一认定,查明有关事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痕迹检验;交通事故现场中图分类号:D9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176-01作者简介:夏荻(1986-),男,广东人,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助理工程师。

近几年交警部门委托刑事技术部门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遗留痕迹检验鉴定的逐年增多,正确的提取和运用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是查明事故真相的前提和保障。

一、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一)立体痕迹对于留在肇事车上的擦划、碰撞、凹陷等立体痕迹,通常能够反映车体相应部位的形态和结构,因此,对现场被碰撞车辆上的痕迹应全部照相提取,必要时提取车体的具体部位,对易变形、易锈蚀的物体应进行适当的处理。

(二)提取车体上脱落的破碎物和散落物当车辆与车辆或人体相撞后,硬度较大的物体能使车体相应的部位产生损伤、油漆脱落或其他物体震落后附着在对方上,与人体碰撞后也能在人体上遗留车体上的微量物质。

这些物质对寻找车辆和认定车辆具有很重要的价值。

1.提取车辆的油漆片、电镀层剥离片从车体上脱落的油漆片、电镀层一般都很微小,所以很难发现,提取时应从受害方车体对应部位、人的身体上创口内、头发内、衣服上仔细查找,必要时可使用放大镜、普通光源、紫外光源等仪器发现寻找微量的油漆片。

被车辆碰撞过的物体上,如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相应的部位,均能留下油漆片和电镀片。

在碰撞后周围的地面上,或者受害人使用的工具上,如自行车、或材质较硬的工具上,都是发现油漆片和电镀片的重点部位。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这可不是个简单事儿啊!就好像医生给病人看病一样,得仔细又仔细,认真又认真。

你想想,事故现场就像是一个大谜团,那些痕迹和物证就是解开谜团的关键线索。

鉴定人员就像是侦探,要从这些蛛丝马迹中找出真相。

比如说,车辆碰撞后的变形、刮擦的痕迹,这可都是有说法的呀!通过分析这些痕迹,能判断出碰撞的角度、力度,甚至能推测出事故发生时车辆的行驶状态。

这难道不神奇吗?
还有那些散落的零部件,别看它们不起眼,说不定就是重要的证据呢!就像拼图的小块,把它们拼凑起来,就能还原出事故的大致经过。

鉴定人员还得仔细查看现场的血迹、毛发之类的,这可不能马虎。

这就好比在茫茫人海中找到特定的那个人一样重要。

而且啊,这可不是随便看看就行的。

得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不然怎么能从那些复杂的痕迹中找出有用的信息呢?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呀!
鉴定的过程就像是一场冒险,每一个发现都让人兴奋又紧张。

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痕迹就能改变整个鉴定的结果,你说这多刺激!
想想看,如果没有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那很多事故的真相可能就永远被埋没了。

那对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该是多么不公平啊!所以说,这个工作真的太重要了,它能给人们一个交代,让大家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在路上开车的时候,也要时刻注意安全啊。

别等到出了事故才后悔莫及。

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和责任的工作。

它让我们看到了真相的力量,也让我们更加珍惜生命和安全。

难道不是吗?
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前言本标准是对GA41-92的修订本标准与GA41-92有关章、节差别如下:第三章:增加了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附着物、散落物、地面痕迹、搓划印等术语的定义。

第四章:明确了勘验原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条款进行。

增加了痕迹物证测量可以使用摄影测量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应的测量误差。

增加了勘验中首先使用照相法固定痕迹物证。

第五章:增加了痕迹物证勘查设备要求、勘验准备、痕迹物证发现、保全、固定、提取和测量;增加了勘验装有制动防抱死装置车辆地面轮胎痕迹的勘验要求;增加了交通事故引发的火灾事故的勘验要求;并增加送检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41-92。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标、崔小平、石常林、丁正林、陈正广、朱亮、张爱红。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固定、提取、记录的主要内容、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有关痕迹、物证的勘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GB 19522-200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A 49-93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 50-93 《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72号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第六章

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第六章

(二)体表痕迹 体表痕迹是人体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碰撞、碾压、
挤压和刮擦引起的,体表痕迹与道路交通事故人体损伤密 切相关。
体表痕迹分为表皮擦伤,皮下溢血、挫裂伤、撕裂伤。
三、车体痕迹
(一)车体痕迹的形式与鉴别 1. 碰撞痕迹的形成
(1)凹陷状立体痕迹。 (2)孔洞状立体痕迹。
2. 分离痕迹的形成 (1)粉碎性分离痕迹。 (2)断裂性分离痕迹。
车车身形成碰撞痕迹。
(二)、车体痕迹的勘验及提取 1.勘验要求
(1)勘验车体上各种痕迹产生的原因 (2)勘验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深度,痕 迹上、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痕迹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 (3)勘验车辆部件损坏、断裂、变形的情况。 (4)与车辆照明系统有关的交通事故,应提取车辆的灯 泡、灯丝及其碎片。 (5)车辆与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要特别注意勘验,提取 车体上的纤维、毛发、血迹、类人体组织、漆片等附着物。 (6)需要确定驾驶人的,应提取方向盘、变速杆、驾驶 室门和脚踏板等处的手、足痕迹及附着物 2. 车体痕迹的提取
(7)硌垫痕。
(8)衣服上的附着物痕。
(9)轮胎花纹印。 2. 衣着痕迹勘验勘验要求 (1)勘验衣着上有无钩挂、撕裂、开缝、脱扣等破损痕 迹,有无油漆、油污等附着物,鞋底有无挫划痕迹。 (2)勘验衣着上痕迹与附着物的位置、形状、特征,造 成痕迹的作用力方向,痕迹中心距足跟(足跟为基准点) 的距离。 (3)根据需要勘验衣着的名称、产地、颜色、新旧程度 等特征及穿着顺序,提取必要的衣着物证。
提取车体痕迹常用的方法有照相,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也可以采取现场摄像。
(三)车体痕迹的利用
1.可进行痕迹检验 2. 判断碰撞接触形态 3. 判断碰撞速度 4. 事故成因分析 5. 认定逃逸车辆

痕迹 物证

痕迹 物证

交通事故物证的提取、保全、 第三节 交通事故物证的提取、保全、送检
(二)提取物证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1.痕迹、 1.痕迹、物证的提取 痕迹 直接提取法; 直接提取法; 间接提取法:照相或录像;静电吸附;石膏制模;硅橡胶提取; 间接提取法:照相或录像;静电吸附;石膏制模;硅橡胶提取; 硬塑料提取;醋酸纤维素薄膜(Ac纸)提取;复印。 硬塑料提取;醋酸纤维素薄膜(Ac纸 提取;复印。 2.固定颗粒、 2.固定颗粒、散落物的提取 固定颗粒 用小镊子夹取;用到或针进行挑、 用小镊子夹取;用到或针进行挑、拨、刮取;用透明纸粘取; 刮取;用透明纸粘取; 用软毛刷提取;用磁铁吸取;静电吸附。 用软毛刷提取;用磁铁吸取;静电吸附。 3.黏附物的提取 3.黏附物的提取 织物上附着物提取; Ac纸或脱脂棉球提取;直接提取。 织物上附着物提取;用Ac纸或脱脂棉球提取;直接提取。 纸或脱脂棉球提取
(二)按车体形成机理不同分类
1.撞击痕迹 1.撞击痕迹 2.挂擦痕迹 2.挂擦痕迹 3.其他车体痕迹 3.其他车体痕迹
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物证
三、其他痕迹
破损、附着、 (一)衣着痕迹 破损、附着、碾压 (二)体表痕迹 表皮脱落、皮下出血、挫伤、挫裂伤、 表皮脱落、皮下出血、挫伤、挫裂伤、 骨折、 骨折、关节脱位 (三)路面损伤痕迹 1.撞击 是确定车辆碰撞接触点精确位置的唯一方法。 1.撞击 是确定车辆碰撞接触点精确位置的唯一方法。 2.刮擦 可以反映车辆运行状况和运行轨迹是否一致。 2.刮擦 可以反映车辆运行状况和运行轨迹是否一致。 3.挫压 轮胎、鞋底、人体挫压痕迹等。 3.挫压 轮胎、鞋底、人体挫压痕迹等。 4.其他路面痕迹 路面散落物和喷溅痕迹。 见下图) 4.其他路面痕迹 路面散落物和喷溅痕迹。 (见下图)

交通事故常见的微量物证及其提取方法

交通事故常见的微量物证及其提取方法

交通事故常见的微量物证及其提取方法
交通事故是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也是微量物证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

微量物证是指在事故现场或受害者身上留下的微小的物质痕迹,如血迹、唾液、头发、纤维、玻璃碎片等。

这些微量物证可以提供重要的证据,帮助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1. 血迹:血迹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

提取血迹的方法包括采用吸管、棉签等工具取样,或者使用化学试剂进行检测,如血红蛋白试剂、琼脂糖凝胶试剂等。

2. 唾液:唾液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可以用于确定肇事者的身份。

提取唾液的方法包括采用唾液试纸或采集唾液样本进行DNA分析。

3. 头发:头发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可以用于确定肇事者的身份。

提取头发的方法包括采用剪刀或镊子取样,或者使用化学试剂进行检测,如硫酸试剂、溴酸钠试剂等。

4. 纤维:纤维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可以用于确定肇事车辆的类型和来源。

提取纤维的方法包括采用显微镜观察或者使用纤维提取剂。

5. 玻璃碎片:玻璃碎片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可以用于确定肇事车辆的类型和来源。

提取玻璃碎片的方法包括采用手套、镊子或者粘贴纸取样,或者使用化学试剂进行检测,如硅酸盐试剂、硫酸钠试剂等。

总之,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分析对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和司法判
决具有重要意义,需要进行科学、严谨的操作和分析。

交通事故车体痕迹分析与检验

交通事故车体痕迹分析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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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体撞击痕迹的分析与检验
1、凹陷状痕迹 —— 是在车体接触面法线方向上 受到冲击载荷的作用,使得车体与造痕客体接触 部位产生相对变形的立体痕迹。 该类痕迹属于形象痕迹,一般具备检验鉴定条件。
凹陷状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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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体撞击痕迹的分析与检验
(1)痕迹形成的条件: ① 车体受撞击部位的塑性和韧性较好。 ② 造痕客体有一定硬度和明显突出的外部结构。 ③ 接触作用时间短,一般在瞬间接触。 (2)痕迹的特点: ① 具有部分静态痕迹的特点,能够反映出接触部 位的形态和尺寸。 ② 有明显的痕起缘、痕底、痕止缘及痕迹壁等特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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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体撞击痕迹的分析与检验
3、撞击会造成车辆的整体变形
轿车车身大多数是无骨 架结构,所以撞击载荷 波及整个车身的; 货车为框架结构,因 而撞击时整车变形较小。 当轿车高速撞击大型 货车时,轿车的整体都 要发生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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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体撞击痕迹的分析与检验
轿车的侧面受到 撞击,轿车的车身整 体会发生弯曲变形。 注意撞击车辆的整体 变形,有助于正确判 断撞击前车辆的位置 及行驶状态,也有助 于区分撞击痕迹和力 传导形成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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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体撞击痕迹的分析与检验
2、撞击痕迹有压入变形和拉伸变形 压入变形:在撞击时,接触面无横向滑动,车
体只受到压缩载荷,因此产生的变形。 拉伸变形:在撞击时,接触面有横向滑动,接 触面上形成横向摩擦作用,此时车体将发生弯曲变 形,在摩擦力的作用力方向上形成压弯的拉伸刮擦 痕迹。
撞击中形成的撞击痕迹、印压痕迹和刮擦痕 迹都能反映出车辆在撞击前的运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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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体撞击痕迹的分析与检验
4、撞击中心的确定 在痕迹检验中经常要确定力的作用点,即撞击

司法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规范

司法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规范

司法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规范据了解,痕迹鉴定范围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通肇逃事故留有的痕迹;车辆轮胎爆破原因不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灯冷热光源痕迹不清等。

那么司法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规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司法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规范据了解,痕迹鉴定范围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通肇逃事故留有的痕迹;车辆轮胎爆破原因不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灯冷热光源痕迹不清;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和行人运动状态不清;不能确定车上指印为何人所留;交通事故发生后需对车辆和人体附着油漆、橡胶、塑料等微量物质与肇事车痕迹部位物质进行成分比对检验的;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行驶速度不清;其他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需鉴定痕迹的。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应自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天内委托天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交通肇逃事故自肇事车查获之日起3天内委托鉴定中心鉴定;鉴定中心受理委托后,应与办案单位在24小时内查勘相关痕迹;办案单位应提前通知交通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到场见证,并在检验记录上签名;交通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拒绝签名或通知后未到场见证的,办案单位要做好记录。

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所谓交通事故的痕迹是指交通事故形成的一切痕迹,具体指在交通事故和逃逸案件的发生过程中,车辆与其他车辆或物体相接触和相互作用时,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形象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和表面附着痕迹。

三、交通事故需做哪些鉴定随着交通事故诉讼案的增多,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证据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重视。

为此,交通事故交管部门提示说涉及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有12种。

1、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

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压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5篇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5篇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5篇第一篇: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理赔: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第一节概述一、痕迹物证的基本概念所谓痕迹物证是能够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为车辆、散落物,以及留有事故痕迹的物品等。

痕迹物证是以它的存在情况、形状、质量、特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因为痕迹物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品,比较容易查明,不像其他证据那样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和其他复杂情况的影响,所以可用来审查其他证据的真伪。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

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

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

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由于犯罪痕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在案件中解决的对象不同,形成研究工作的不同领域,因此又把痕迹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1.广义的痕迹广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所引起(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

例如,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毒害人命中的毒品和尸体;交通肇事后车辆的附加痕;撬门压锁被破坏而变形的钌铞和门框上凹痕;被翻动过的箱、柜、抽屉的凌乱状态;走动和接触物体时所留下的足迹、手印;罪犯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工具、枪弹、烟头、纸片,或者从身上掉落的纽扣、毛发、分泌物、呕吐物和碎末、附着物、气味、颜色等。

这些痕迹的存在可以提供研究犯罪实施过程,分析案情性质和其他具体情节的重要材料,有的则可以提供检验鉴定的物质基础,因此在侦查案件中能起到重要作用。

广义痕迹不可能只由一门痕迹技术进行研究,有一些是法医检验的对象,有的则是刑事化学、刑事物理学、现场勘察学或者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

2.狭义的痕迹狭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中使一客体作用于另一客体,前者引起后者发生形态的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反映形象。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哪些
1.事故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后,痕迹鉴定人员首先需要到达现场进行
勘查。

在勘查现场时,需要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天气、地形等
相关情况。

同时,要进行现场勘察,包括测量距离、拍摄照片、收集证据等。

2.车辆和物品检查:痕迹鉴定人员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详细检查,包
括检查车辆的外观状况、损坏程度和碎片分布等。

此外,还要对车辆的机
械部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故障。

同时,还需要检查车辆上的痕迹,如擦痕、轮胎印等。

3.各种交通痕迹的收集和保存:在勘查现场时,需要收集并保存各种
交通痕迹,如刹车痕迹、摩擦痕迹、车辆碎片等。

收集和保存这些痕迹的
目的是为了后续的分析和鉴定。

4.事故车辆鉴定:对事故车辆进行鉴定是痕迹鉴定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对车辆损坏程度和位置的分析,可以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

同时,还可以通过检查车辆的机械部件来确定是否存在故障,进而判断是否
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影响。

5.事故痕迹分析:在收集和保存痕迹后,痕迹鉴定人员需要对痕迹进
行分析。

通过比对事故车辆和现场的痕迹,可以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

同时,还可以通过痕迹的分析来判断事故的责任和责任比例。

6.编写鉴定报告:根据对事故痕迹的分析和判断,痕迹鉴定人员需要
编写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需要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过程、原因和责任,同
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痕迹分析结果。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怎样的?一、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二、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三、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四、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推荐: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轻微肇事逃逸处罚肇事逃逸后自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私家车。

而随着马路上私家车的增多,也不断有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发生。

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确认责任的归属时,就需要进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那么如何进行鉴定,就让小编在这里为你解答。

一、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寻找发现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是痕迹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勘查刑事案件现场的规范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勘验,寻找发现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

有的事故现场,车辆之间或车辆与人体之间可能连续发生多次接触,对于事故责任认定而言,第一次接触的痕迹物证鉴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因此一定要准确认定第一次接触点。

二、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对发现提取的痕迹物证,通过观察痕迹的新鲜程度,记录痕迹形态、大小、高度和方向,寻找痕迹间的对应关系,分析痕迹的形成过程,判断痕迹与事故间的关系(是否为该事故所产生),得出同一认定或检验意见或否定结论。

在交通事故的痕迹检验中,大多数属种类认定,例如,油漆、橡胶等附着物,碰撞痕迹和刮擦痕迹的检验等。

在一定条件下,有些痕迹物证的鉴定可以作出同一认定结论,如,车辆脱落的某一碎片的整体分离痕迹就可以做出同一认定的结论。

三、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对事故车辆的痕迹检验,结合调查访问、人体损伤检验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

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肇事行为的客观记录和反映,现场勘验提取的痕迹物证越多,勘验越详细,事故原因的分析就越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讲,事故形成过程的分析就是根据现场勘验所获得的各种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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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为车辆、散落物,以及留有事故痕迹的物品等。

痕迹物证是以它的存在情况、形状、质量、特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因为痕迹物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品,比较容易查明,不像其他证据那样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和其他复杂情况的影响,所以可用来审查其他证据的真伪。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

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

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

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由于犯罪痕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在案件中解决的对象不同,形成研究工作的不同领域,因此又把痕迹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1.广义的痕迹广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所引起(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

例如,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毒害人命中的毒品和尸体;交通肇事后车辆的附加痕;撬门压锁被破坏而变形的钌铞和门框上凹痕;被翻动过的箱、柜、抽屉的凌乱状态;走动和接触物体时所留下的足迹、手印;罪犯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工具、枪弹、烟头、纸片,或者从身上掉落的纽扣、毛发、分泌物、呕吐物和碎末、附着物、气味、颜色等。

这些痕迹的存在可以提供研究犯罪实施过程,分析案情性质和其他具体情节的重要材料,有的则可以提供检验鉴定的物质基础,因此在侦查案件中能起到重要作用。

广义痕迹不可能只由一门痕迹技术进行研究,有一些是法医检验的对象,有的则是刑事化学、刑事物理学、现场勘察学或者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

2.狭义的痕迹狭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中使一客体作用于另一客体,前者引起后者发生形态的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反映形象。

前者叫做造型客体,后者叫做承受客体。

承受客体上的痕迹以各种形式反映着造型客体接触部位的外表形态、结构特征或动作特点,因此称之为形象痕迹。

研究形象痕迹可以解决同一认定问题,即可以确定痕,迹是何人何物所遗留。

所以,这种痕迹是痕迹检验技术的专门研究对象,而研究其他痕迹通常只是解决种属认定问题,如一种车辆粘附另一种车辆的油漆色。

物体的物质也是种属的认定问题,种属认定在特定条件、环境中可起的证据作用不可忽视。

二、痕迹物证的基本类型交通事故遍及城乡,现场状况千差万别,事故痕迹物证种类繁多。

根据痕迹物证的形态和形成机制大体可分为:1.附着物类型交通事故发生后,粘附在肇事车辆、尸体以及其他物体表面能够证明事故状况的物质,叫做事故附着物。

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人员或其他物体的接触部位会发生物质的脱落和转移。

肇事双方表面物质的类型、事故作用力大小、方向可以决定这种物质的转移过程。

由于形成事故附着物的条件不同,肇事双方接触部位的物质,有时呈单向转移,有时为双向转移。

附着物类型包括喷溅或粘附在车体、人体和其他物体表面的物质,例如血迹、毛发、油脂、纤维,以及附着在各种机械创痕上的如油漆微粒、橡胶颗粒以及热熔塑料薄膜等。

在一些粗糙物体的表面,有时还可以发现玻璃微粒这样的附着物。

具有一定粘性的物质一般会在车辆或者其他物质上留下一定痕迹,例如油脂、油漆、血液以及人体组织等。

在强力作用下,由于局部热变形而产生一些粘性物质,也会粘附在车辆及其他物质上。

例如反光膜和塑料,本身具有一定塑性。

经过高速摩擦,产生局部高温,软化产生一定粘性,粘附在其他物体表面。

在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掉落和转移微量物质,对物体具有一定的附着力,也能粘附在车辆、人体或其他物质表面。

例如纤维、毛发、微量油漆等。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附着物类型。

1)塑料附着物车体表面有一些由塑料制作零部件,而这些部件大多位于车辆的突出部位,发生交通事故时,这些部件很容易受到撞击和刮擦。

这些零部件大多质地柔软,可塑性较强。

由于受到撞击或刮擦而局部产生高温,因此被撕裂或拉伸呈薄膜状,粘附在车辆或其他物体表面。

2)油漆附着物为了防护和美观,各种车辆都有油漆涂层。

油漆是最常见的物证之一。

但是油漆的漆层状况、造型体和承受体的接触部位、作用力大小和方向都有很大的区别,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有油漆物证。

新的油漆涂层附着力强,不易脱落。

只有在和其他车辆或坚硬的物体以平行或倾斜的方式撞击时,表面物质才会发生物质的脱落和转移。

通过油漆附着物的检验鉴定,可为认定事故责任提供科学依据。

3)反光膜反光膜是一种反光性能较强的薄膜状物质。

为了保证夜间行车安全,各种车辆的牌照都由过去的油漆改为反光膜物质。

因为车牌安装在车辆前后较为突出的部位,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经常受到冲击和刮擦,呈粘胶状附在其他车辆或物体表面。

4)油斑附着物油脂广泛应用在日常生活中和交通运输车辆中,它也是交通事故现场常见的物证之一。

油脂可分为植物油、动物油和矿物油三大类。

在事故现场一般为矿物油,有时也有动植物油。

例如运输动植物油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这些油脂因撞击而喷溅或泄漏出来,遗留在现场或粘附在车辆、伤亡人员或其他物体表面。

提取油斑物证和车辆装载的油脂,经过检验鉴定,可为事故责任提供科学依据。

5)纤维物证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和人体发生接触,被撞人员的衣物纤维有时会粘附在车辆的表面,成为事故现场的主要物证。

这些纤维物证主要可分为植物纤维、动物纤维和化学纤维三大类。

植物纤维主要是棉、麻衣物纤维。

动物纤维主要是毛料、人畜毛发和丝织衣物纤维。

在交通事故现场纤维物证存在的主要条件是:肇事车辆事故接触部位粗糙、坚硬或具有坚硬的突起部位;肇事车辆接触人员头部或具有纤维和毛发的部位;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车辆具有快速、强力的撞击或刮擦作用。

一般而言,事故现场的纤维物证是极少量的,而且不易发现。

因此需要借助放大镜进行仔细的寻找和观察。

2.散落物类型散落物类型包括自身车上脱落而掉落在地上的零部件,钢制或木制碎片,油漆涂层碎片,塑料及玻璃碎片;橡胶碎条、碎块;结构性土砂碎片;自人体抛落在地面上的穿戴物品和携带物品以及被分离的器官、组织;从其他物体上撞、擦掉落地面上的诸如树皮、断枝、水泥及石头碎块等。

3.痕迹类型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主要有车辆轮胎的拖印、压印和擦印;车身在路面上凿划印痕;车身和其他物体上被撞、挤压、砸、擦刮、刻划以及人体被撞击、碾压、撮擦所留下的各种痕迹与伤痕。

再就是车身、路面,人体和相关物体上因某些附着物涂污而形成的痕迹等。

这些痕迹在形状、尺寸、颜色上各有不同,往往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一个侧面反映。

三、勘查痕迹物证的基本原则四、现场勘查和取证程序1.事故现场情况了解勘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后,应该立刻询问见证人和受害者,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和情况。

如果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应该查清车辆特征和逃逸方向。

对于无见证人,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逃逸事故现场,则应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判断逃逸车辆的类型和逃离方向。

情况清楚的,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汇报,以及时部署追辑和堵截。

2.勘查寻找事故痕迹和物证对现场的肇事车辆、地面、伤亡人员以及有关物体,进行认真仔细地勘查。

寻找和确定事故的接触部位。

仔细观察事故痕迹和物证的形态和特征。

3.对事故痕迹物证进行测量对于已经确定的事故痕迹物证,应进行仔细勘查和测量。

测量和记录事故痕迹的位置、长度、宽度。

事故物证一般存在于事故痕迹处,只须测量和记录其位置即可。

4.提取事故痕迹物证根据所确定的事故痕迹物证的种类、位置等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提取。

5.事故痕迹物证的保护事故现场路面的痕迹物证必须在勘查、测量和拍照后才能进行提取。

否则恢复交通后痕迹物证将会被破坏。

车辆转向盘或其他物体上的指纹和轮胎表面的痕迹物证,如果不能及时提取,也可异地暂缓提取。

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车辆和物品最好存放在室内。

如果存放在室外,必须用毡布或塑料布,将事故痕迹物证部位覆盖起来,以防人员触摸,或因天气变化,造成痕迹物证的破坏和丢失。

五、痕迹物证的提取方法及注意事项1.事故痕迹的提取方法对事故痕迹进行了勘查、测量和提取,还不能满足事故处理工作的需要,还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取下来,才能进行检验鉴定,才能为研究事故和认定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

1)直接提取若有事故痕迹及和事故痕迹相关的物品、容易分解的车辆零部件,应将物品和有关零部件全部提取,用来进行检验鉴定和用作法律依据,2)间接提取无法进行直接提取的事故痕迹,应该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提取,①摄影或录像法。

即采用摄影或录像方法提取事故痕迹,可以快速、精确地反映痕迹的真实情况。

为了方便进行检验鉴定,摄录的痕迹影像应完整、清楚且特征不应发生变化。

②石膏灌注法。

遗留在地面上的立体痕迹,例如路面上的足迹、轮胎花纹印记等,可以采用石膏灌注法进行提取。

③硅橡胶和硬塑料橡胶提取法。

硅橡胶是一种有机硅化合物,呈乳白色粘稠状,加入一定量的过氧化物,即可固化。

采用这种方法可提取有一定弹性且不易断裂和破碎的物体表面痕迹。

硬塑料的主要成分是松香、黄蜡、石膏和填充物。

这种塑料遇热易软化。

把它放人温水中,待其软化后,除去表面的水珠,在平板上按压出一个平面,把这个平面覆盖在涂有甘油的痕迹上,均匀压实,冷却定型后取出。

这种方法可以提取车辆或物体表面较大面积的痕迹。

④复印法。

对于用金属粉末在光滑平面显现出的指纹,可采用复印法进行提取。

具体方法是:透明胶带、黑色不透明胶带或摄像感光纸将显现出的指纹粘取下来,与有关人员的指纹进行对比。

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提取机动车转向盘、车门把手和车辆表面的可疑指纹。

⑤静电吸附法。

遗留在光滑路面上的立体痕迹,例如泥土路面上的足迹、轮胎花纹印记,可以采用静电吸附法进行提取。

2.提取现场遗留物及注意事项1)散落物的提取散落在现场地面的油漆碎片、塑料碎片、玻璃碎片、车辆零部件及装载物等,可以用镊子夹取。

沾有事故物证的较大物品,可以用手提取,但不能用手接触事故痕迹和附着物部位。

2)附着物的提取粘附在小件物品和车辆零部件表面的物质,应该将有关物品和零部件全部提取。

对于粘附在车体上和其他较大物体表面的物质,可以根据物质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方法提取。

对于固体物质,例如塑料、反光膜、油漆、干燥血痕以及人体组织等,可以用刀片刮取。

为了防止物证丢失,应将物证和部分载体一起提取。

还可以采用剪、挖、锯等方法进行提取。

为了保全事故物证,宁可使粘附物证的车辆或物体局部受到一些破坏。

对于液体物质,例如血液、油脂等,可以用纱布、滤纸或脱脂棉提取。

3)提取对照样品提取对照样品就是提取进行检验鉴定的比对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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