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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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Don't rely too much on friends, human nature basically has a bad sid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车辆痕迹的鉴定其实就是根据车辆在车体、车轮和附属部件等部位上的痕迹,以及其分离物的痕迹上所反映出来的特征,对存在嫌疑的车辆进行检验,是为了认定或者是否定车辆的过程。

1、车辆痕迹的鉴定其实就是根据车辆在车体、车轮和附属部件等部位上的痕迹,以及其分离物的痕迹上所反映出来的特征,对存在一定嫌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主要是为了认定或否定该车辆的一个过程。

车辆痕迹上面的鉴定程序和方法,其实是和检验足迹或者是工具等痕迹基本上是相同的。

现实确定痕迹的种类特征,然后在根据痕迹所反映出来的个别特征进行检验。

在鉴定痕迹之前,要先了解存在嫌疑的车辆,在发生了案件或者是肇事过后,是否修理或者是更换过其轮胎等部件,以免在鉴定的结论上出现错误。

2、之所以要对车辆的痕迹进行检验,是因为:一是可以根据车辆的痕迹,来分析和判断车辆前来或者离开现场的方向以及路线,可以根据此线索进行追缉或者是堵截,为侦查的工作提供明确方向。

二是可以根据车辆的痕迹,分析出该车辆所属的种类,为侦查工作提供一定的线索,进而缩小其工作的范围。

三是可以根据车辆的痕迹,对存在嫌疑的车辆进行检查,可判定其是否与现场痕迹吻合。

3、车辆痕迹鉴定出来过后,一般可以做出以下推断:一是可以推断出车辆所属的种类。

既可以从车轴或者是车轮的数量上分析出车辆的种类,也可以从车轮所留下的花纹类型、宽度以及直径等信息分析出车辆种类,还可以根据相关的足迹、动物粪便等,分析出车辆的种类。

此外,还可以通过车辆发生碰撞形成的痕迹来推断车辆的种类。

二是可以推断出车辆所行使的方向:车辆在行使的时候,因为受到了气流的影响,所以轮胎两侧的尘土或者是细沙会形成扇形痕迹,扇形痕迹所展开的方向就是车辆驶来的方向,否则就是其驶离的方向;被车轮锁碾压过的麦秆等物体在发生弯折之后,也能指明车辆所前进的方向;车辆在行使的时候,通常会往地上滴落些许汽油或者是水等物质,其形状一般是感叹号性或者是星芒形,其尖端的方向就是车辆所前进的方向;车辆在经过泥水路面的时候,一般会引起泥水的喷溅,泥水喷溅的方向就是车辆所前进的方向。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是指运用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相关科学知识和技术,对交通事故现场所留的各种痕迹、物证进行勘验、检查、鉴定,从而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科学依据的一种技术手段。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分析确定事故现场是否为变动现场或伪造现场。

•鉴别案件性质。

•确定或否定某一个具体的交通事故情节。

•进行事故现场情景再现。

•计算肇事车辆车速。

•判断交通事故类型、车辆属性等。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对于侦查破案非常重要,可以帮助充分了解事故现场,挖掘事故现场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你可以咨询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律师。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一)物证类型一、附着物类型交通事故发生后,粘附在肇事车辆、尸体及其其他物体表面能够证明事故状况的物质,叫做事故附着物。

附着屋类型包括喷溅附在车体、人体和其他物体表面的物质,例如:血迹、毛发、油脂、纤维,以及一些附着在各种机械创痕上的物质(油漆微粒、橡胶颗粒、热熔塑料薄膜等)。

二、散落物类型由碰撞、振动及刮擦等原因,使车体某些脆弱部分发生破碎,其碎片从运动中的车体上掉落地面所形成的散落物群,叫散落物痕迹。

散落物痕迹包括由车体掉落的零部件、钢制或木制碎片、油漆涂层碎片、塑料及玻璃碎片,橡胶碎片、碎块;结构性土沙碎片;自人体抛落在地面上的穿戴物品、携带物;人体分离出来的器官、组织;从其他物体上撞、擦掉落地面上的树皮、断枝、水泥石块等。

三、痕迹类型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主要包括车辆轮胎的拖印、压印和擦印;车辆之间、车辆与地面以及车辆与其他物体之间的碰撞与刮擦痕迹;车辆、路面、人体及其他相关物体因某些附着物涂污而形成的痕迹等。

这些痕迹在形状、尺寸、颜色上各有不同,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侧面反映。

(二)搜寻和提取现场痕迹物证的必备工具一、用于记录物证痕迹形态和位置的照相机、摄象机、现场照明灯、放大镜。

二、镊子、匙子、塑料标本瓶、聚乙烯口袋、试管及纸箱等。

三、小型吸尘器。

(三)现场痕迹的处理方法一、怎样进行痕迹物证的提取(1)现场物证的提取1、对事故痕迹和附着物进行拍照和摄像;2、将粘附有可疑的小物品、衣物及易分解的车辆零部件,采取整体提取的方式。

3、对粘附在车体或其他物体上的附着物,根据其性质和附着情况,在不影响痕迹鉴定的前提下,采取响应方法进行提取。

4、在提取可疑附着物的同时,在怀疑是附着物原载体如车辆、伤亡人员的衣着、体表或其他物体的相应部位,提取空白对照样品。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取的,对事故痕迹和附着物,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丢失。

对于转向盘和轮胎等活动部件上存在附着物和痕迹的肇事车辆,必须先行提取,方能移动。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41-2005前言本标准是对GA41-92的修订本标准与GA41-92有关章、节差别如下:第三章:增加了痕迹物证、、散落物、地面痕迹、搓划印等术语的定义。

第四章:明确了勘验原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程序规定》有关条款进行。

增加了痕迹物证测量可以使用摄影测量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应的测量误差。

增加了勘验中首先使用照相法固定痕迹物证。

第五章:增加了痕迹物证勘查设备要求、勘验准备、痕迹物证发现、保全、固定、提取和测量;增加了勘验装有制动防抱死装置车辆地面轮胎痕迹的勘验要求;增加了交通事故引发的火灾事故的勘验要求;并增加送检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41-92。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标、崔小平、石常林、丁正林、陈正广、朱亮、张爱红。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固定、提取、记录的主要内容、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有关痕迹、物证的勘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GB 19522-200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A 49-93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 50-93 《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72号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流程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流程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流程第一步:勘查现场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第一步是到现场进行勘查。

勘查人员需要仔细观察事故现场,记录下相关的信息,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方向、相对位置以及任何可能与事故相关的细节。

此外,勘查人员还需要采集现场的照片和视频,以便后续分析和鉴定。

第二步:确定车辆痕迹类型根据勘查现场获得的信息,鉴定人员需要确定车辆痕迹的类型。

车辆痕迹主要包括刹车痕迹、撞击痕迹、滑行痕迹等。

不同类型的车辆痕迹在形状、深度和位置等方面会有所不同,通过对车辆痕迹进行分类和分析,鉴定人员可以推测出事故的发生过程和车辆的运动轨迹。

第三步:记录车辆痕迹鉴定人员需要使用测量工具(如刷子、量角器、测量尺等)对车辆痕迹进行精确测量和记录,以获取更多的细节信息。

测量的内容包括痕迹的长度、宽度、深度、形状等。

同时,鉴定人员还需要在现场进行标识,以便后续的鉴定和分析工作。

第四步:采集物证样品除了记录车辆痕迹的基本信息,鉴定人员还需要对车辆痕迹进行采集物证样品。

物证样品可以包括土壤、玻璃碎片、喷漆样本等,这些物证样品可以进一步为事故的鉴定提供重要的依据。

在采集物证样品时,鉴定人员需要使用相应的工具,避免对现场证据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五步:实验室分析物证样品在现场采集后,需要送往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实验室分析可以包括物证样品的显微镜观察、化学成分分析、红外光谱分析等。

这些分析可以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帮助鉴定人员确定物证与事故的关联性和可能的发生情况。

第六步:成果鉴定和报告书撰写基于现场勘查、车辆痕迹记录、物证样品分析等工作成果,鉴定人员需要进行鉴定和推理。

根据分析结果,鉴定人员可以得出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归属和车辆的运动轨迹等结论,并将其整理成鉴定报告书。

鉴定报告书对于事故的认定和责任的追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结起来,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流程主要包括勘查现场、确定痕迹类型、记录车辆痕迹、采集物证样品、实验室分析以及成果鉴定和报告书撰写等步骤。

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提取及勘验

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提取及勘验

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提取及勘验作者简介:刘易灵(1984-),男,汉族,内蒙古兴和人,大学学历,痕迹检验工程师,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研究方向: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

在各类交通安全事故中,肇事逃逸案件占有很大比例,肇事逃逸行为更是一种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增加了办案难度,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性。

因此,对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提取和勘验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肇事逃逸车辆的痕迹特点现场痕迹复杂、不可模拟再现、勘察取证困难是肇事逃逸车辆痕迹的主要特点。

由于案发地点的特殊性,行人车辆的通行会严重破坏案发现场痕迹,并增添许多新的痕迹,增加痕迹勘测和提取难度;此外,由于驾驶者案发后迅速逃逸,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手印、指纹、工具痕迹、断离痕迹和牙印痕迹等可能都没有遗留,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同时,很多肇事逃逸者在逃逸过程中思维逐渐清晰,很可能做出一系列伪证,混淆视听。

因此,肇事逃逸类车辆痕迹的勘验和提取具有相当大的难度[1]。

二、肇事逃逸车辆痕迹勘验方法(一)寻找辨认肇事车辆痕迹案发现场存在众多的车辆痕迹,那么如何去寻找和辨认肇事逃逸车辆留下的痕迹呢?方法如下:第一,寻找急刹车痕迹。

遇到紧急情况,急刹车是驾驶员的本能行为。

当驾驶员做出急刹车行为后,车辆重心前移,车辆前轮胎负荷迅速增加,并出现横滑现象,因此车辆前轮的划痕宽度会有所增加,并且滑痕呈明显曲线状。

因此,案发现场出现横滑曲线滑痕的位置,一般就是车辆急刹车位置;第二,车辆与其它物体相撞时,受到冲力的影响,车头会明显偏向一侧,而在车头发生偏转的过程中,其轮胎会留下一种特殊的痕迹,即平缓曲线制动痕迹或平直制动痕迹末端出现一段明显的、与制动痕迹成锐角的分支痕迹,并且分支痕迹起点位置痕迹一般为半弧形。

当案发现场出现上述两类痕迹时,可以判定为肇事地点。

(二)肇事逃逸车辆轮胎痕迹测量通过对案发现场轮胎痕迹的测量,就可以基本判定肇事车辆的车型。

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和运用

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和运用

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和运用作者:夏荻吴东强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12期摘要:交通事故遗留痕迹主要有:车辆轮胎痕迹、碰撞痕迹、分离附着痕迹、脱落物和散落物痕迹等痕迹。

运用痕迹检验鉴定技术,对交通事故中的遗留痕迹进行正确的提取和运用,对推断留痕车辆种类、分析车辆行驶方向、对车轮或车体的同一认定,查明有关事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痕迹检验;交通事故现场中图分类号:D9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176-01作者简介:夏荻(1986-),男,广东人,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助理工程师。

近几年交警部门委托刑事技术部门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遗留痕迹检验鉴定的逐年增多,正确的提取和运用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是查明事故真相的前提和保障。

一、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一)立体痕迹对于留在肇事车上的擦划、碰撞、凹陷等立体痕迹,通常能够反映车体相应部位的形态和结构,因此,对现场被碰撞车辆上的痕迹应全部照相提取,必要时提取车体的具体部位,对易变形、易锈蚀的物体应进行适当的处理。

(二)提取车体上脱落的破碎物和散落物当车辆与车辆或人体相撞后,硬度较大的物体能使车体相应的部位产生损伤、油漆脱落或其他物体震落后附着在对方上,与人体碰撞后也能在人体上遗留车体上的微量物质。

这些物质对寻找车辆和认定车辆具有很重要的价值。

1.提取车辆的油漆片、电镀层剥离片从车体上脱落的油漆片、电镀层一般都很微小,所以很难发现,提取时应从受害方车体对应部位、人的身体上创口内、头发内、衣服上仔细查找,必要时可使用放大镜、普通光源、紫外光源等仪器发现寻找微量的油漆片。

被车辆碰撞过的物体上,如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相应的部位,均能留下油漆片和电镀片。

在碰撞后周围的地面上,或者受害人使用的工具上,如自行车、或材质较硬的工具上,都是发现油漆片和电镀片的重点部位。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这可不是个简单事儿啊!就好像医生给病人看病一样,得仔细又仔细,认真又认真。

你想想,事故现场就像是一个大谜团,那些痕迹和物证就是解开谜团的关键线索。

鉴定人员就像是侦探,要从这些蛛丝马迹中找出真相。

比如说,车辆碰撞后的变形、刮擦的痕迹,这可都是有说法的呀!通过分析这些痕迹,能判断出碰撞的角度、力度,甚至能推测出事故发生时车辆的行驶状态。

这难道不神奇吗?
还有那些散落的零部件,别看它们不起眼,说不定就是重要的证据呢!就像拼图的小块,把它们拼凑起来,就能还原出事故的大致经过。

鉴定人员还得仔细查看现场的血迹、毛发之类的,这可不能马虎。

这就好比在茫茫人海中找到特定的那个人一样重要。

而且啊,这可不是随便看看就行的。

得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不然怎么能从那些复杂的痕迹中找出有用的信息呢?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呀!
鉴定的过程就像是一场冒险,每一个发现都让人兴奋又紧张。

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痕迹就能改变整个鉴定的结果,你说这多刺激!
想想看,如果没有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那很多事故的真相可能就永远被埋没了。

那对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该是多么不公平啊!所以说,这个工作真的太重要了,它能给人们一个交代,让大家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在路上开车的时候,也要时刻注意安全啊。

别等到出了事故才后悔莫及。

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和责任的工作。

它让我们看到了真相的力量,也让我们更加珍惜生命和安全。

难道不是吗?
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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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理赔: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第一节概述一、痕迹物证的基本概念所谓痕迹物证是能够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为车辆、散落物,以及留有事故痕迹的物品等。

痕迹物证是以它的存在情况、形状、质量、特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因为痕迹物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品,比较容易查明,不像其他证据那样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和其他复杂情况的影响,所以可用来审查其他证据的真伪。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

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

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

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由于犯罪痕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在案件中解决的对象不同,形成研究工作的不同领域,因此又把痕迹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1.广义的痕迹广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所引起(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

例如,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毒害人命中的毒品和尸体;交通肇事后车辆的附加痕;撬门压锁被破坏而变形的钌铞和门框上凹痕;被翻动过的箱、柜、抽屉的凌乱状态;走动和接触物体时所留下的足迹、手印;罪犯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工具、枪弹、烟头、纸片,或者从身上掉落的纽扣、毛发、分泌物、呕吐物和碎末、附着物、气味、颜色等。

这些痕迹的存在可以提供研究犯罪实施过程,分析案情性质和其他具体情节的重要材料,有的则可以提供检验鉴定的物质基础,因此在侦查案件中能起到重要作用。

广义痕迹不可能只由一门痕迹技术进行研究,有一些是法医检验的对象,有的则是刑事化学、刑事物理学、现场勘察学或者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

2.狭义的痕迹狭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中使一客体作用于另一客体,前者引起后者发生形态的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反映形象。

前者叫做造型客体,后者叫做承受客体。

承受客体上的痕迹以各种形式反映着造型客体接触部位的外表形态、结构特征或动作特点,因此称之为形象痕迹。

研究形象痕迹可以解决同一认定问题,即可以确定痕,迹是何人何物所遗留。

所以,这种痕迹是痕迹检验技术的专门研究对象,而研究其他痕迹通常只是解决种属认定问题,如一种车辆粘附另一种车辆的油漆色。

物体的物质也是种属的认定问题,种属认定在特定条件、环境中可起的证据作用不可忽视。

二、痕迹物证的基本类型交通事故遍及城乡,现场状况千差万别,事故痕迹物证种类繁多。

根据痕迹物证的形态和形成机制大体可分为:1.附着物类型交通事故发生后,粘附在肇事车辆、尸体以及其他物体表面能够证明事故状况的物质,叫做事故附着物。

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人员或其他物体的接触部位会发生物质的脱落和转移。

肇事双方表面物质的类型、事故作用力大小、方向可以决定这种物质的转移过程。

由于形成事故附着物的条件不同,肇事双方接触部位的物质,有时呈单向转移,有时为双向转移。

附着物类型包括喷溅或粘附在车体、人体和其他物体表面的物质,例如血迹、毛发、油脂、纤维,以及附着在各种机械创痕上的如油漆微粒、橡胶颗粒以及热熔塑料薄膜等。

在一些粗糙物体的表面,有时还可以发现玻璃微粒这样的附着物。

具有一定粘性的物质一般会在车辆或者其他物质上留下一定痕迹,例如油脂、油漆、血液以及人体组织等。

在强力作用下,由于局部热变形而产生一些粘性物质,也会粘附在车辆及其他物质上。

例如反光膜和塑料,本身具有一定塑性。

经过高速摩擦,产生局部高温,软化产生一定粘性,粘附在其他物体表面。

在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掉落和转移微量物质,对物体具有一定的附着力,也能粘附在车辆、人体或其他物质表面。

例如纤维、毛发、微量油漆等。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附着物类型。

1)塑料附着物车体表面有一些由塑料制作零部件,而这些部件大多位于车辆的突出部位,发生交通事故时,这些部件很容易受到撞击和刮擦。

这些零部件大多质地柔软,可塑性较强。

由于受到撞击或刮擦而局部产生高温,因此被撕裂或拉伸呈薄膜状,粘附在车辆或其他物体表面。

2)油漆附着物为了防护和美观,各种车辆都有油漆涂层。

油漆是最常见的物证之一。

但是油漆的漆层状况、造型体和承受体的接触部位、作用力大小和方向都有很大的区别,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有油漆物证。

新的油漆涂层附着力强,不易脱落。

只有在和其他车辆或坚硬的物体以平行或倾斜的方式撞击时,表面物质才会发生物质的脱落和转移。

通过油漆附着物的检验鉴定,可为认定事故责任提供科学依据。

3)反光膜反光膜是一种反光性能较强的薄膜状物质。

为了保证夜间行车安全,各种车辆的牌照都由过去的油漆改为反光膜物质。

因为车牌安装在车辆前后较为突出的部位,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经常受到冲击和刮擦,呈粘胶状附在其他车辆或物体表面。

4)油斑附着物油脂广泛应用在日常生活中和交通运输车辆中,它也是交通事故现场常见的物证之一。

油脂可分为植物油、动物油和矿物油三大类。

在事故现场一般为矿物油,有时也有动植物油。

例如运输动植物油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这些油脂因撞击而喷溅或泄漏出来,遗留在现场或粘附在车辆、伤亡人员或其他物体表面。

提取油斑物证和车辆装载的油脂,经过检验鉴定,可为事故责任提供科学依据。

5)纤维物证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和人体发生接触,被撞人员的衣物纤维有时会粘附在车辆的表面,成为事故现场的主要物证。

这些纤维物证主要可分为植物纤维、动物纤维和化学纤维三大类。

植物纤维主要是棉、麻衣物纤维。

动物纤维主要是毛料、人畜毛发和丝织衣物纤维。

在交通事故现场纤维物证存在的主要条件是:肇事车辆事故接触部位粗糙、坚硬或具有坚硬的突起部位;肇事车辆接触人员头部或具有纤维和毛发的部位;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车辆具有快速、强力的撞击或刮擦作用。

一般而言,事故现场的纤维物证是极少量的,而且不易发现。

因此需要借助放大镜进行仔细的寻找和观察。

2.散落物类型散落物类型包括自身车上脱落而掉落在地上的零部件,钢制或木制碎片,油漆涂层碎片,塑料及玻璃碎片;橡胶碎条、碎块;结构性土砂碎片;自人体抛落在地面上的穿戴物品和携带物品以及被分离的器官、组织;从其他物体上撞、擦掉落地面上的诸如树皮、断枝、水泥及石头碎块等。

3.痕迹类型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主要有车辆轮胎的拖印、压印和擦印;车身在路面上凿划印痕;车身和其他物体上被撞、挤压、砸、擦刮、刻划以及人体被撞击、碾压、撮擦所留下的各种痕迹与伤痕。

再就是车身、路面,人体和相关物体上因某些附着物涂污而形成的痕迹等。

这些痕迹在形状、尺寸、颜色上各有不同,往往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一个侧面反映。

三、勘查痕迹物证的基本原则四、现场勘查和取证程序1.事故现场情况了解勘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后,应该立刻询问见证人和受害者,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和情况。

如果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应该查清车辆特征和逃逸方向。

对于无见证人,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逃逸事故现场,则应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判断逃逸车辆的类型和逃离方向。

情况清楚的,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汇报,以及时部署追辑和堵截。

2.勘查寻找事故痕迹和物证对现场的肇事车辆、地面、伤亡人员以及有关物体,进行认真仔细地勘查。

寻找和确定事故的接触部位。

仔细观察事故痕迹和物证的形态和特征。

3.对事故痕迹物证进行测量对于已经确定的事故痕迹物证,应进行仔细勘查和测量。

测量和记录事故痕迹的位置、长度、宽度。

事故物证一般存在于事故痕迹处,只须测量和记录其位置即可。

4.提取事故痕迹物证根据所确定的事故痕迹物证的种类、位置等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提取。

5.事故痕迹物证的保护事故现场路面的痕迹物证必须在勘查、测量和拍照后才能进行提取。

否则恢复交通后痕迹物证将会被破坏。

车辆转向盘或其他物体上的指纹和轮胎表面的痕迹物证,如果不能及时提取,也可异地暂缓提取。

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车辆和物品最好存放在室内。

如果存放在室外,必须用毡布或塑料布,将事故痕迹物证部位覆盖起来,以防人员触摸,或因天气变化,造成痕迹物证的破坏和丢失。

五、痕迹物证的提取方法及注意事项1.事故痕迹的提取方法对事故痕迹进行了勘查、测量和提取,还不能满足事故处理工作的需要,还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取下来,才能进行检验鉴定,才能为研究事故和认定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

1)直接提取若有事故痕迹及和事故痕迹相关的物品、容易分解的车辆零部件,应将物品和有关零部件全部提取,用来进行检验鉴定和用作法律依据,2)间接提取无法进行直接提取的事故痕迹,应该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提取,①摄影或录像法。

即采用摄影或录像方法提取事故痕迹,可以快速、精确地反映痕迹的真实情况。

为了方便进行检验鉴定,摄录的痕迹影像应完整、清楚且特征不应发生变化。

②石膏灌注法。

遗留在地面上的立体痕迹,例如路面上的足迹、轮胎花纹印记等,可以采用石膏灌注法进行提取。

③硅橡胶和硬塑料橡胶提取法。

硅橡胶是一种有机硅化合物,呈乳白色粘稠状,加入一定量的过氧化物,即可固化。

采用这种方法可提取有一定弹性且不易断裂和破碎的物体表面痕迹。

硬塑料的主要成分是松香、黄蜡、石膏和填充物。

这种塑料遇热易软化。

把它放人温水中,待其软化后,除去表面的水珠,在平板上按压出一个平面,把这个平面覆盖在涂有甘油的痕迹上,均匀压实,冷却定型后取出。

这种方法可以提取车辆或物体表面较大面积的痕迹。

④复印法。

对于用金属粉末在光滑平面显现出的指纹,可采用复印法进行提取。

具体方法是:透明胶带、黑色不透明胶带或摄像感光纸将显现出的指纹粘取下来,与有关人员的指纹进行对比。

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提取机动车转向盘、车门把手和车辆表面的可疑指纹。

⑤静电吸附法。

遗留在光滑路面上的立体痕迹,例如泥土路面上的足迹、轮胎花纹印记,可以采用静电吸附法进行提取。

2.提取现场遗留物及注意事项1)散落物的提取散落在现场地面的油漆碎片、塑料碎片、玻璃碎片、车辆零部件及装载物等,可以用镊子夹取。

沾有事故物证的较大物品,可以用手提取,但不能用手接触事故痕迹和附着物部位。

2)附着物的提取粘附在小件物品和车辆零部件表面的物质,应该将有关物品和零部件全部提取。

对于粘附在车体上和其他较大物体表面的物质,可以根据物质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方法提取。

对于固体物质,例如塑料、反光膜、油漆、干燥血痕以及人体组织等,可以用刀片刮取。

为了防止物证丢失,应将物证和部分载体一起提取。

还可以采用剪、挖、锯等方法进行提取。

为了保全事故物证,宁可使粘附物证的车辆或物体局部受到一些破坏。

对于液体物质,例如血液、油脂等,可以用纱布、滤纸或脱脂棉提取。

3)提取对照样品提取对照样品就是提取进行检验鉴定的比对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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