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与文件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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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操纵程序
编号:
SF-QP4.2.3-2005-1 1.目的
对与组织质量治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操纵,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均为有效版本。
2.范围适用于与质量治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操纵。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布质量手册。
3.2治理者代表负责审核质量手册。
3.3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
3.4生技部负责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
4.程序
4.1文件的分类
4.1.1文件分为技术性文件和治理性文件两大类。
a.治理性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打算、治理制度、合格供方名单及外来治理性文件和相应的表格;
b.技术性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规程、作业指导书、产品标准等和外来技术文件。
4.2文件的编号
4.2.1质量手册的编号:SF - QM - □
文件编制的年代号
质量手册代号
企业代号
4.2.2程序文件的编号:SF - QP □ - □
文件编制的年代号
程序文件标准对应章节号
程序文件的代号
企业代号
4.2.3质量打算、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第三层次文件的编号:
SF - ZD □ - □
文件序号
质量手册中文件章节号
作业指导书代号
企业代号
4.2.4记录: SF – QR □- □
文件序号
质量手册中文件章节号
记录代号
企业代号
4.2.5设计、工艺文件规程的编号按原文件编号或技术文件治理部门自行编制。
4.2.6各部门分发代号
总经理01 治理者代表02 生技部03 供销部 04
质检部05 车间06 仓库07
4.3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
文件公布前应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适宜的。
a.质量手册由生技部组织编写,治理者代表审核,上报总经理批准公布,由生技部文件资料治理员负责登记、发放;
b.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组织编写,由部长审核,上报治理者代表批准公布。由文件资料治理员负责登记、发放;
c.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应得到相应的有效版本。文件的发放、回收要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4 文件的受控状况
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大类,所有受控文件在文件封面上盖有“受控”章,分发后的文件注明分发号。
4.5文件的更改
a.质量手册由生技部更改,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经治理者代表审核,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更改,由生技部负责收回原文件和新文件发放工作,并应保留文件更改内容的记录。
b.其它文件的更改由各相应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再由各相应指定人员进行更改、发放、处理。假如指定其它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c.所有被更改的原文件必须由相应主管部门收回,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
性。
4.6文件的领用
a.文件领用应填写《文件发放范围》,经治理者代表审批方可进行发放与领用;
b.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旧文件;
因丢失而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已丢失的文件的编号和分发号,发放部门作好相应的发放签收记录。
4.7文件的保存、作废与销毁
4.7.1文件的保存
a.已存档的文件都必须分类存放,保证干燥通风、安全;
b.各部门保管的在用文件,也要妥善保管,生技部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
c.所有文件,生技部应及时将受控文件填写到《受控文件清单》中;
d.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不和检索。
4.7.2文件的作废和销毁
a.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文件资料员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加盖“作废”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b.为某种缘故需保留的作废件,应盖有“作废保留”印章;
c.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表》,经治理者代表批准后,由生技部或授权部门销毁。
4.7.3文件的借阅、复制
借阅、复制与质量体系相关的文件,应得到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文件资料治理员借阅、复制,并填写借阅、复制记录。
4.8外来文件的操纵
收到外来文件的部门,应识不其适用性,并填写《外来受控文件清单》中,
如产品标准、原材料标准、外来技术文件等。
4.9生技部组织各部门对在用文件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每年许多于一次。
4.10文件承载的媒体能够是纸张,也能够制成软件。
5.相关文件
5.1《记录操纵程序》 SF-QP4.2.4-2005
6.记录
6.1《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SF-QR4.2.3-01
6.2《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SF-QR4.2.3-02
6.3《受控文件清单》 SF-QR4.2.3-03
6.4《归档登记表》 SF-QR4.2.3-04
6.5《文件更改申请》 SF-QR4.2.3-05
6.6《文件销毁申请》 SF-QR4.2.3-06
6.7《文件发放范围》 SF-QR4.2.3-07
6.8《顾客来图来样移交清单》 SF-QR4.2.3-08
认证标志操纵程序
SF-QP4.2.3-2005-2 1.目的
针对认证产品的标志加以治理和操纵,确保认证标志在使用过程中的正确使用。
2.主题内容
本程序对认证产品标志的治理、操纵和正确使用作出规定。
3.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认证产品。
4. 职责
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标志的归口治理,确保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
5. 标志的治理
5. 1认证标志的购买
5. 2保管
本公司的认证标志由质检部专人保管。
5. 3标志的使用
5. 3. 1需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由质检部门负责人依照本公司的生产合同和生产通知单的具体数量向管代(质量负责人)报批,标志治理员依照《认证标志领用登记表》的具体数量进行收放。
5. 3. 2所有认证标志张贴的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母线槽产品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