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功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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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大运动功能测试量表(gross motor function measure,GMFM) 主要用于测量0-6岁脑瘫 患儿的粗大运动状况、随时间出现或由于 干预而出现的运动功能改变,是目前脑瘫患 儿粗大功能评估中使用最广泛的量表。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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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M的内容
• 该量表目前通用的有88项( GMFM-88 )和66项 ( GMFM-66 )两个版本。目前主要采用GMFM-88版 本,共计88个评定项目,分为5个功能区:
• Ⅱ级:孩子可以坐在地板上但是需要用手支撑来维持身体的平 衡。孩子能贴着地面匍匐爬行或者用双手和膝盖爬行。他们有 可能拉着物体站起来并且扶着家具走几步。
• Ⅲ级:孩子需要在下背部有支撑的情况下维持坐姿,还能够翻 身及用腹部贴着地面爬行。
• Ⅳ级:孩子可以控制头部,但坐在地板上时躯干需要支撑。他 们可以从俯卧翻成仰卧,也可能从仰卧翻成俯卧。
运动功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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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 3分:能全部完成。 • 2分:能部分完成( 10% <完成<100%) • 1分:仅开始会做(完成< 10%) • 0分:完全不能做。
• 原始分:5个能区的原始分 • 总百分比:5个能区原始分占各自总分百分比之和
再除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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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M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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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S的特点
• 对每一项技能从负重、姿势及抗重力运动三方面特征进行评 估,故可较早地识别出运动发育不成熟或运动模式异常的婴 儿。
• 可以敏感地反映出婴儿在短时间内所发生的运动发育微小变 化,故可精确地评估婴儿运动发育成熟的水平以及在干预治 疗后的变化。
• 不仅关注运动技能的发育速度,它更具优势的是观察运动技 能的缺失或异常的成分,因此,为干预方案的制定尤其是干 预要点的选择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 通常将百分位<5%或10%作为运动发育异常的 判断标准,将高危儿分为运动发育正常、可疑、 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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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S的临床应用
• 评估婴幼儿的运动发育 • 监测婴幼儿的运动发育变化 • 识别运动发育及运动模式是否正常 • 制定治疗目标和干预策略 • 研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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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大运动功能测试量表 (GM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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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CS
各级运动功能水平之间的区别是根据以下三个方面 来判断的:
• 功能受到的限制; • 是否需要辅助技、术,包括移动辅助器具,(如
助行器、拐杖和手杖)和轮椅等; • 活动质量降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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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的脑性瘫痪患儿
• I级:孩子可以坐位转换,还能坐在地板上用双手玩东西。孩子 能用手和膝盖爬行,能拉着物体站起来并且扶着家具走几步。 18个月到2岁的孩子可以不用任何辅助设施独立行走。
运动功能评估
湘潭县妇幼保健院 蒋姣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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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一、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AIMS) 二、粗大运动功能测试量表(GMFM) 三、Peabody婴儿运动量表(PDM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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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 (AIMS)
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Albertalnfant Motor Scale,AIMS)是一个通过观察来评估0~18 个月龄或从出生到独立行走这段时期婴儿运 动发育的工具。
月龄(月) 4-6m 6-9m 9-12m
12-18m 18-24m 24-36m 36-48m 48-60m
正常范围(%) 23±4 34±6 47±10 68±12 90±8 95±2 97±2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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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CS
• 脑性瘫痪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GMFCS)是根据脑性瘫痪患儿运动功能随年 龄变化规律设计提出的分级系统,将脑性 瘫痪患儿分为4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又根 据患儿运动功能的表现分为I ~ V级5个级别。
• 不适用于运动发育处于婴儿期的年长儿童或有异常运动模式 的婴儿的运动发育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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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 AIMS评估过程完全由婴儿启动和完成各项运动, 治疗师(评估人)只是观察和分析婴儿的运动。 除外一些特定项目(项目中明确提示)需要体位 摆放或躯体诱导。
• 评分:
• 该量表包括58个项目,分为俯卧位、仰卧位、坐 位及站立位4个亚单元,每个项目限定两个评分等 级:“观察到”或“未观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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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 评分:
• 每个体位下均找出观察到的最不成熟和最成熟的 项目,从而设定运动技能“窗”,窗前的每个项 目均得分,窗内的每个项目都应逐一检测。
• 计算出四个体位的原始分总和后,通过与常模比 较得出婴儿在同龄儿中所处的百分位,由此判断 婴儿运动发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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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S的内容
• 该量表包括58个项目,分为4个亚单元: • 俯卧位:21个 • 仰卧位:9个 • 坐位: 12个 • 站立位: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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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识别运动发育迟缓:所有≤18月龄的婴儿
• 评估运动发育随时间的进步:无异常运动 模式的所有≤18月龄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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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 早产儿须纠正胎龄至40周 • 例如:胎龄34+4周
周天 39 7 34 4
53
年
月
日
评估日期 2013 10
30
出生日期 2013
6
12
实际年龄
4
18
月天 1 10
校正年龄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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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解释
• 根据年龄分层及AIMS得分可以确定目前婴儿运动 发育所处百分位
• 百分位越高,发生运动发育异常的风险越小;百 分位越低,运动发育程度就越低
• A区卧位和翻身:17项 • B区坐位:20项 • C区爬和跪:14项 • D区站位:13项 • E区走跑和跳:2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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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0-6岁脑瘫患儿 • 0-6岁存在运动发育障碍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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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M的特点
• GMFM88量表是针对脑瘫儿童而制定 • 确定了评估项目的难度顺序 • 权衡了评估项目年龄段的分布 • 每项采用4级评分法,提高了评估的细致和敏感性 • 属于标准对照发展性量表,能有效反应脑瘫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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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M的内容
• 该量表目前通用的有88项( GMFM-88 )和66项 ( GMFM-66 )两个版本。目前主要采用GMFM-88版 本,共计88个评定项目,分为5个功能区:
• Ⅱ级:孩子可以坐在地板上但是需要用手支撑来维持身体的平 衡。孩子能贴着地面匍匐爬行或者用双手和膝盖爬行。他们有 可能拉着物体站起来并且扶着家具走几步。
• Ⅲ级:孩子需要在下背部有支撑的情况下维持坐姿,还能够翻 身及用腹部贴着地面爬行。
• Ⅳ级:孩子可以控制头部,但坐在地板上时躯干需要支撑。他 们可以从俯卧翻成仰卧,也可能从仰卧翻成俯卧。
运动功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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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 3分:能全部完成。 • 2分:能部分完成( 10% <完成<100%) • 1分:仅开始会做(完成< 10%) • 0分:完全不能做。
• 原始分:5个能区的原始分 • 总百分比:5个能区原始分占各自总分百分比之和
再除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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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M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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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S的特点
• 对每一项技能从负重、姿势及抗重力运动三方面特征进行评 估,故可较早地识别出运动发育不成熟或运动模式异常的婴 儿。
• 可以敏感地反映出婴儿在短时间内所发生的运动发育微小变 化,故可精确地评估婴儿运动发育成熟的水平以及在干预治 疗后的变化。
• 不仅关注运动技能的发育速度,它更具优势的是观察运动技 能的缺失或异常的成分,因此,为干预方案的制定尤其是干 预要点的选择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 通常将百分位<5%或10%作为运动发育异常的 判断标准,将高危儿分为运动发育正常、可疑、 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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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S的临床应用
• 评估婴幼儿的运动发育 • 监测婴幼儿的运动发育变化 • 识别运动发育及运动模式是否正常 • 制定治疗目标和干预策略 • 研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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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大运动功能测试量表 (GM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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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CS
各级运动功能水平之间的区别是根据以下三个方面 来判断的:
• 功能受到的限制; • 是否需要辅助技、术,包括移动辅助器具,(如
助行器、拐杖和手杖)和轮椅等; • 活动质量降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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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的脑性瘫痪患儿
• I级:孩子可以坐位转换,还能坐在地板上用双手玩东西。孩子 能用手和膝盖爬行,能拉着物体站起来并且扶着家具走几步。 18个月到2岁的孩子可以不用任何辅助设施独立行走。
运动功能评估
湘潭县妇幼保健院 蒋姣美
1
培训内容
一、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AIMS) 二、粗大运动功能测试量表(GMFM) 三、Peabody婴儿运动量表(PDM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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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 (AIMS)
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Albertalnfant Motor Scale,AIMS)是一个通过观察来评估0~18 个月龄或从出生到独立行走这段时期婴儿运 动发育的工具。
月龄(月) 4-6m 6-9m 9-12m
12-18m 18-24m 24-36m 36-48m 48-60m
正常范围(%) 23±4 34±6 47±10 68±12 90±8 95±2 97±2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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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CS
• 脑性瘫痪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GMFCS)是根据脑性瘫痪患儿运动功能随年 龄变化规律设计提出的分级系统,将脑性 瘫痪患儿分为4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又根 据患儿运动功能的表现分为I ~ V级5个级别。
• 不适用于运动发育处于婴儿期的年长儿童或有异常运动模式 的婴儿的运动发育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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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 AIMS评估过程完全由婴儿启动和完成各项运动, 治疗师(评估人)只是观察和分析婴儿的运动。 除外一些特定项目(项目中明确提示)需要体位 摆放或躯体诱导。
• 评分:
• 该量表包括58个项目,分为俯卧位、仰卧位、坐 位及站立位4个亚单元,每个项目限定两个评分等 级:“观察到”或“未观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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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 评分:
• 每个体位下均找出观察到的最不成熟和最成熟的 项目,从而设定运动技能“窗”,窗前的每个项 目均得分,窗内的每个项目都应逐一检测。
• 计算出四个体位的原始分总和后,通过与常模比 较得出婴儿在同龄儿中所处的百分位,由此判断 婴儿运动发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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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IMS的内容
• 该量表包括58个项目,分为4个亚单元: • 俯卧位:21个 • 仰卧位:9个 • 坐位: 12个 • 站立位: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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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识别运动发育迟缓:所有≤18月龄的婴儿
• 评估运动发育随时间的进步:无异常运动 模式的所有≤18月龄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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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 早产儿须纠正胎龄至40周 • 例如:胎龄34+4周
周天 39 7 34 4
53
年
月
日
评估日期 2013 10
30
出生日期 2013
6
12
实际年龄
4
18
月天 1 10
校正年龄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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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解释
• 根据年龄分层及AIMS得分可以确定目前婴儿运动 发育所处百分位
• 百分位越高,发生运动发育异常的风险越小;百 分位越低,运动发育程度就越低
• A区卧位和翻身:17项 • B区坐位:20项 • C区爬和跪:14项 • D区站位:13项 • E区走跑和跳:2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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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0-6岁脑瘫患儿 • 0-6岁存在运动发育障碍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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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GMFM的特点
• GMFM88量表是针对脑瘫儿童而制定 • 确定了评估项目的难度顺序 • 权衡了评估项目年龄段的分布 • 每项采用4级评分法,提高了评估的细致和敏感性 • 属于标准对照发展性量表,能有效反应脑瘫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