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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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地方税务局预约服务制度

一、为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约服务,是指纳税人在非工作时间内急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办理涉税事项的,通过事先或当即与办税服务厅进行约定,由办税服务厅值班人员提供的纳税服务。

三、预约服务的内容:

(一)预约办理事项内容;

(二)预约受理该事项的征收人员;

(三)预约办理的时间范围;

(四)必须向预约征收人员事先说明的其他问题。

四、预约服务的程序:

(一)事先预约

1、纳税人需要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期间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提前与办税服务厅事先约定,详细说明需要办理的涉税业务、约定具体的时间,办税服务厅接到纳税人预约后,认真做好登记,告知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的资料,并安排好相关人员受理。

2、征收人员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当即约定

纳税人需要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期间办理涉税事项时,没有事先预约的,可以通过电话约定当日值班的征收人员,征收人员

根据纳税人需办理的事项,告之纳税人应提供的各项资料,并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涉税事项。

五、预约服务的方式:

(一)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或书面预约,也可以直接上门与值班人员当面约定。

(二)值班人员接受预约后,应按时履行预约服务程序:登记、填写“预约服务登记表”,并按预约承诺提供服务。

六、预约服务的要求及考核管理

(一)实行预约服务,由办税服务厅领导带班,当纳税人未能联系到值班人员时,可通过电话联系当天带班领导。

(二)当天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即约即到,对值班当日确有事不能预约值班的,应提前向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报告,由其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三)履行预约服务的值班人员,若违反有关规定,则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七、本制度由鹰潭市地税局负责解释,自二OO八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附件:

预约服务登记表

预约时间: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联系电话:

预约服务内容:

□门市发票开具

□领购发票

□其他涉税事项

带班领导:预约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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