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7•【字号】苏政办发[2012]153号•【施行日期】2012.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5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8月17日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批准、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监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由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省部门应急预案,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六大类组成。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制定省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省专项应急预案;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省相关应急预案,制定省部门应急预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预案体系,制定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市、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或专业应急技术指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江苏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人口密集、工业发达的省份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也在增加,为此,江苏省制定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生命安全。
2. 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技术、法律法规进行应急处置。
(2)协同性原则: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
(3)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公众公布事件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4)保护优先原则:优先保护环境和公众生命安全。
三、责任及组织机构1. 责任(1)省级责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总体协调和指导。
(2)市级责任:各市环保局负责本辖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3)企事业单位责任:责任单位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组织机构(1)指挥部:承担指挥、协调、决策等职责。
(2)应急处置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和规模,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信息组:负责收集、传递、发布应急信息。
(4)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物资和人员保障。
四、预案内容1. 突发环境事件分类(1)大气环境事件:包括大气污染、气象灾害等。
(2)水环境事件:包括水污染、水灾等。
(3)土壤环境事件:包括土壤污染、土壤侵蚀等。
(4)生态环境事件:包括生物灾害、生态破坏等。
2. 事件的预警与监测(1)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及时获取事件信息。
(2)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指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应急响应与处置(1)建立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件的性质和规模进行分类。
(2)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救援抢险、人员疏散、紧急处理等。
4. 组织与协调(1)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应对突发事件。
五、演练与评估1. 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及时发现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其蔓延和扩大。
2.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3.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效率。
4.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制化管理。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件应对工作。
(3)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2)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事件发生时迅速投入使用。
三、组织管理1.成立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2.设立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4.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预防措施为了有效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概率,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本预案提出以下预防措施:1. 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公共卫生法规体系,确保卫生管理有法可依。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少各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外但可能造成本省生态环境重大影响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太湖蓝藻暴发等应对工作,按照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属地为主,协同联动。
3﹒快速有效,迅速控制。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对应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保护环境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任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成为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关键所在。
江苏作为我国人口和工业密度较高的地区,环境问题尤为突出。
常常会发生化学品泄漏、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给当地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江苏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指导。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江苏明确了一系列的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事故性质、规模和影响程度的不同,预案分别制定了对策,以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对于化学品泄漏,预案规定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洗和采取隔离措施,保护周围居民的生命安全。
对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预案规定了及时组织人员投入到清洁工作中,并启动监测系统,确保情况能得到及时掌握和处理。
其次,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还非常注重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预案明确了应急指挥部的设立和责任人的职责,确保能够高效、快速地进行指挥和指导。
同时,预案还规定了各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明确了各自的任务和行动,从而协调各方的力量,形成合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此外,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还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
预案中明确了使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进行应急指挥和联动调度。
通过建立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利用信息化系统进行指挥、调度和信息发布,更加高效地组织和协调各类资源,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最后,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还注重了事后评估和总结。
每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预案规定了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预案。
同时,还进行了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一套完善规范的应急措施。
通过明确应急处理措施、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利用新技术手段,以及进行事后评估和总结,预案能够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附件1: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目录1 适用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 ........ 4 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 ........ 8 6 格式和要求 ..................................................................... (17)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一、引言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自然和人为因素交织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江苏制定了全面而严谨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二、背景1. 江苏省地理位置特点江苏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
它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广泛开展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江苏也面临着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
2. 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社会恐慌、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以提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三、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内容1. 法律法规依据江苏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依据国家关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
2. 预案的组织与管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制定、统一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配合协作,形成跨部门、多层级的应急管理体系。
3. 预案的目标与原则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预案制定遵循的原则包括及时响应、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协调应对等。
4. 预案的内容与流程(1)事件评估与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评估,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2)应急响应与组织:根据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并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资源调配与支援:预案明确了各级应急组织在资源调配方面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急救援资源的及时到位和合理利用。
(4)信息发布与社会稳定:预案规定了信息发布的责任部门和发布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信息,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
四、预案的实施与总结1. 预案的实施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实施前需要进行预案演练,提高各级应急组织的应急处置能力。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及时应对和处理这些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江苏省制定了全面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背景和意义突发环境事件指的是突发的、可能引发大范围污染或破坏的环境事件,如化工泄漏、火灾、水污染等。
这些事件发生后,往往带来巨大的危害和损失,对于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江苏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地区,工业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突发环境事件频发。
为了应对这些事件,江苏省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以应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危害。
二、应急预案的构建和内容江苏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经过多年实践积累和经验总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和原则: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尽快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预案制定以科学、规范、高效、协调为原则。
2. 应急组织和指挥体系:预案明确了突发环境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和指挥体系。
根据事件的级别和特点,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事故调查小组、现场救援队伍等应急组织,负责灾害评估、资源调度、救援行动等工作。
3. 应急预警和监测体系:预案强调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监测。
通过建立灾害监测和应急预警系统,可以提前预警和预测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4. 应急救援和应对措施:预案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和规模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应对措施。
比如针对火灾,预案规定了如何快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防止火势扩散等措施。
5. 应急演练和绩效评估: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同时,对应急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改进措施,不断完善预案和提高应急能力。
三、应急预案的运行和效果江苏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在实践中得到了有效运行和应用。
通过长期的应急演练和实战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得到了验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04•【字号】苏政办发[2014]29号•【施行日期】2014.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7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4日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1.5 事件分级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2.2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2.3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2.4 专家组职责3 应急准备3.1 预案准备3.2 值守准备3.3 联动机制3.4 应急救援队伍3.5 科技准备3.6 物资装备准备3.7 应急资金准备3.8 安全防护4 监测预警4.1 监测监控4.2 预警信息4.3 预警措施4.4 预警支持系统5 应急响应与处置5.1 信息报送5.2 先期处置5.3 分级响应5.4 应急监测5.5 污染处置5.6 应急终止6 善后处置与恢复6.1 善后处置6.2 调查评估7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7.1 宣传教育7.2 培训7.3 演练8 附则8.1 责任与奖惩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以上、以下的含义8.4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为了确保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的高效管理和应对,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的在于为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提供一套规范化、标准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以确保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和损失最小化。
二、应急管理机构1. 领导机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承担总体领导、指挥和协调职责。
2. 指挥机构指挥机构由省级、市级和县级三级应急指挥中心构成。
省级指挥中心为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指挥;市级指挥中心为二级指挥,负责向下属县级指挥中心下达指令,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中心为一级指挥,负责现场指挥和处置。
3. 现场机构现场机构由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和各相关部门组成。
县级应急指挥中心为现场总指挥,负责指挥和协调现场处置工作;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各自职责。
三、应急预案流程1.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应急处置。
2. 突发环境事件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范围和影响程度,将其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3. 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等级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划分,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 应急处置流程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和应急响应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其中包括指挥体系、应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和社会组织参与等方面。
5. 应急终止及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改进措施,彻底清理现场并结束应急响应状态。
四、应急资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调动相应的应急资源,包括:1.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医疗、抢险等专业队伍,并可根据特定需要调动其他专业队伍。
2. 物资设备应急物资包括车辆、重型设备、通信设备、应急物资等。
3. 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专业咨询机构为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专家为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作为中国的经济强省,江苏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都在国内领先。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也开始面临着环境问题的挑战。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江苏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
首先,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之前,江苏省相关部门会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工作。
他们通过收集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历史趋势和潜在威胁,以便及早发现潜在的突发环境事件。
同时,相关部门也会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响应速度。
其次,江苏省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应急响应体系。
一旦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相关部门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组织人员和物资投入到应急救援工作中。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江苏还借助现代化的通信技术,实施指挥调度,确保各个环节的顺畅协调。
此外,还建立了跨部门、跨地区的联防联控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和资源互动。
同时,江苏省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通过推动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绿色产业等举措,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此外,江苏省还加强了环境监测,建设了一批自动监测站点,实时掌握环境状况,提前预警。
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也能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江苏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还注重了社会参与和舆论引导。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部门会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方的力量和资源。
同时,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和信息发布,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应急救援情况,减少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维护社会稳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和治理不能仅仅依靠应急预案。
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还需要在源头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加强监管执法力量,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等。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总之,江苏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一套相对完善的应对措施,它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及时响应和救援保障。
但我们也要认识到,预防和治理才是根本之策。
江苏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江苏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江苏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一、前言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
为保障江苏省环境安全,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防范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江苏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江苏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预防和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生命健康、财产、生态等方面的威胁,快速、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少损失,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三、江苏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1.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制订江苏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明确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标准和程序。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要结合本地环境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本地区环境应急预案,清晰地规定事件级别、应急处置流程、内外应急协调等内容,落实主体责任。
2.环境应急物资准备各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包括应急物资种类、数量、型号、储存方式、更新换代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环境应急物资的充足性、实用性。
3.信息平台建设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要建立健全江苏省环境应急信息平台,实现上下级联动、信息共享,统一集中管理环境应急相关信息,提高信息响应及时性与准确性。
4.演练培训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及各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要以实际事件为基础,进行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应急能力。
并根据需要,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应急思维能力和处置技能。
5.应急责任落实各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据本地区环境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责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组织体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编制标准不统一。
对策:加强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推进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化,完善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主导下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标准和流程,规范全省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2. 应急演练不充分。
对策: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修正问题,不断提高应急演练质量。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14]2号各市、县(市)环保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令7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2月17日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令7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包括政府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等三大类。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而在江苏这样一个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省份,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始终存在。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江苏的环境特点与潜在风险江苏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工业门类齐全。
然而,这种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压力。
化工、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存在,使得江苏面临着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多种环境风险。
同时,江苏地理位置特殊,江河湖泊众多,容易受到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这些自然灾害可能会引发污染物泄漏、生态破坏等突发环境事件。
此外,交通运输的繁忙也增加了危险化学品泄漏的风险。
公路、铁路、水路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都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1、预防为主将预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加强环境监管、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完善环保设施等措施,尽可能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2、快速响应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降低事件的危害。
3、科学处置依据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制定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协同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作用,形成协同合作的应急工作机制。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任务。
2、预防与预警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预警突发环境事件。
3、应急响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不同的响应级别,并明确相应的响应措施,包括现场处置、污染控制、人员疏散等。
4、后期处置包括环境恢复、事件调查、责任追究、经验总结等工作,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保障措施确保应急物资、装备、资金、技术和人员的充足,为应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对社会和经济带来的影响日益凸显,针对这种情况,江苏省制定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旨在快速、高效地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预案背景及目的江苏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为了规范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案的编制基于对江苏省特定的环境风险和灾害情况的科学评估和分类,旨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的资源,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处置效果。
二、预案内容1. 预案组织和指挥体系预案指挥部由省级政府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决策指挥和资源调度等工作。
同时,设立地方预案指挥部和各级预案指挥小组,形成层级分明、协调高效的指挥体系。
2. 现场处置和救援预案要求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现场秩序稳定。
各级预案指挥小组应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调动相关救援力量,做到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理。
3. 环境监测和评估预案规定需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了解事件的影响范围及可能的后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相关监测机构要提高技术水平,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4. 社会应急预防和公众教育预案强调社会应急预防和公众教育的重要性。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提高应急自救能力。
5. 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预案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机制,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避免不实谣言的传播,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信心。
三、预案实施和评估预案要求建立健全的实施和评估机制。
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预案的优势及意义江苏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帮助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迅速响应,依法、科学、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安全感。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引言江苏省是中国东部的一个省份,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工业发展相对集中。
在这样的环境下,突发环境事件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为了保护江苏省的生态环境和公众的安全,制定并执行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十分重要的。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 - 及时发现并迅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 减轻环境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损害; - 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2. 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 技术、法律、及时、科学、公开的原则。
3. 体制和责任3.1. 体制 -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牵头单位; -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
3.2. 责任 - 省级环境保护厅负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且对省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 各地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本地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并协调各部门的合作; - 各部门要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 - 公众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4. 预警和信息发布4.1. 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体系;- 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环境指标; - 制定预警指标和预警级别,并根据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2. 信息发布 -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平台; - 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最新发展情况; - 提供预警信息、紧急通知和救援指南等。
5. 事件应急响应5.1. 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 -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 污染源泄漏; - 水体污染; -大气污染; - 土壤污染; - 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5.2. 应急预案 - 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包括事件识别与报告、组织协调、紧急救援、应急处置、媒体沟通等内容; - 预案要定期演练,实战演练以提高响应能力。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引言江苏,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工业、交通等产业高度集中,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相应增大。
面对当前形势的紧迫性,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
本文将从当前形势的紧迫性、专家观点、支撑数据以及应急有效性等方面,全面阐述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当前形势的紧迫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江苏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
这些事件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损害。
因此,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已成为当前形势下的迫切任务。
三、专家观点众多环境领域的专家普遍认为,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
他们指出,预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江苏地区的实际情况,包括主要污染源、环境敏感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等。
同时,预案应强调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配合,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四、支撑数据根据近年来的监测数据,江苏地区部分区域的大气、水质等环境质量指标呈现出波动上升的趋势。
此外,一些重点行业如化工、冶金等也存在较高的环境污染风险。
这些数据为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五、应急有效性说明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预案中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的职责和分工,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
同时,预案还规定了应急资源的储备和调配方案,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集所需的救援力量和物资。
通过实施应急预案,江苏地区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多次突发环境事件的实践中,预案的有效性得到了充分验证。
它有效地指导了应急救援工作,降低了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江苏省地处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中国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频率也逐渐增加。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制定并实施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意义和目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指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制定的一套应急处置措施和工作流程,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江苏省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目标包括:及时发现环境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减少事故损失;迅速组织应急处置,降低事故影响范围;确保环境事件处置的科学、规范和高效;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利益。
二、应急预案的组织和体系江苏省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单项规划,以及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总体规划是指根据江苏省的经济发展情况、环境特点、灾害形势等因素,确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和组织体系。
专项规划是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单项规划是指对某一具体环境事件或事故的应急预案。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对于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江苏省的突发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包括领导小组、指挥部、专家组等。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的总体原则和政策,对重大事件进行决策和调度。
指挥部是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和指导应急处置行动。
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技术评估和指导。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江苏省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即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对应的处置措施和工作流程也有所不同。
江苏省的突发环境应急处置措施包括:迅速排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故扩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影响范围;组织紧急救援和应急施救,保障人员安全;组织科学调度资源,提供应急保障;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环境风险预警;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确保事故查处到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14]2号各市、县(市)环保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令7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2月17日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令7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包括政府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等三大类。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第二章预案编制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和部门的环境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政府专项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部门环境应急预案。
各类环境风险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七条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
重大环境风险单位还应当对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保障措施,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提供的资料要与现状相符。
第八条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开展应急预案草案起草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机关或者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可由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主要风险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
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还应包括省辖市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急管理人员。
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条环境风险单位原则上要自主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预案。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的培训。
第三章备案审查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较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仓储及运输、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申请项目试生产前,向具有项目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抄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材料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核查意见》及演练的文本或影像材料;报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还应提交所在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
第十六条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组织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环境应急预案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审查。
应急预案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档案和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督促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应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条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一条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重大环境风险单位至少每年组织1次演练,其他环境风险单位至少每3年组织1次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对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二条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风险单位应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三)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四)环境风险单位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个工作日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按本办法相关规定重新报送备案。
环境应急预案中涉及人员的联络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备案管理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对于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风险单位可以给予表彰。
第二十四条应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风险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风险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未按要求进行环境应急演练、未按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二)环境风险单位,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重大环境风险单位,指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以及国家和省级工业园区、重点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园区和其它突发环境事件高发等敏感区域。
(四)较大环境风险单位,指较大环境风险企业、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市管企业,以及市级工业园区等其他敏感区域。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附表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附表2:XX公司(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核查意见附表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附表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注:类型一栏,企业填写一般、较大、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中的一个或多个,都不是填其他;园区填写国家、省级、市级工业园区、重点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园区中的一个或多个,都不是填其他。
附表2XX公司(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核查意见注:类型一栏,企业填写一般、较大、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中的一个或多个,都不是填其他;园区填写国家、省级、市级工业园区、重点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园区中的一个或多个,都不是填其他。
附表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注: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由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年份和流水序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