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国集体谈判大赛案例-人大
2014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号赛题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详细内容的准备;本次开庭只审理被告人一人及其所指控罪名。 3.本材料所有文件都视同原始文件,所有签名与印章都视为真实,相关材料中特别说
明的除外; 4.双方对于期间、时效、管辖权和程序的争议不影响模拟审判庭对本案的继续审理。 5.命题专家组决定:本次模拟法庭实体法适用最新刑法规范,移送起诉后的程序适用
案情概要
公诉机关:淄嵩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韩卉芹 概要: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认为其在帮助企业申报项目中索取钱财,构成受贿罪。被告人 辩称自己只是违反财经纪律,存在多拿多占的道德错误,辩护人认为其不构成所指控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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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6 月 武汉
淄嵩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意见书
松检反贪移诉字【2013】38 号
2014 年第二届
第二号赛题
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组委会 2014 年 5 月--6 月 中国 武汉
目录
1.第二号赛题说明........................................................................................................ 1 2.淄嵩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意见书................................................................................ 2 3.讯问笔录.................................................................................................................... 3 4.详细信息.................................................................................................................... 4 5.关于祝博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5 6.淄嵩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6 7.乐天天健律师事务所调查笔录.............................................................................. 11 8.询问笔录.................................................................................................................. 12 9.询问笔录.................................................................................................................. 16 10.询问笔录................................................................................................................ 24 11.乐天省淄嵩市人民检察院询问证人笔录............................................................ 29 12.查询笔录................................................................................................................ 32 13.询问笔录................................................................................................................ 36 14.询问笔录................................................................................................................ 39 15.询问笔录................................................................................................................ 42 16.询问笔录................................................................................................................ 44 17.询问笔录................................................................................................................ 47 18.询问笔录................................................................................................................ 50 19.询问笔录................................................................................................................ 53 20.询问笔录................................................................................................................ 55 21.询问笔录................................................................................................................ 58 22.询问笔录................................................................................................................ 60 23.询问笔录................................................................................................................ 64 24.询问笔录................................................................................................................ 68 25.乐天淄嵩市人民检察院调查笔录........................................................................ 70 26.询问笔录................................................................................................................ 72 27.企业信息................................................................................................................ 75 28.证明........................................................................................................................ 76 29.中共淄嵩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笔录................................................................ 77
(完整word版)谈判(word文档良心出品)
南京工业大学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设计大作业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课程名称:涉外商务谈判案例分析姓名班级:组长:张婧依学号成绩:组员:张秋媛王婷婷朱大平课程教师:(请空白,留给老师亲笔签名)<<关于引进R8饮料生产技术的谈判策划书》策划人:张婧依一,引文由于我方决定向美方引进R8饮料生产技术。
双方定于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举行正式洽谈;二,谈判主题:共同协商完成我方对美方R8饮料的引进,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三,谈判团队人员组成:主谈:张婧依,张秋媛,王婷婷,朱大平;决策人:张婧依;四,双方利益及优劣势分析:我方利益核心:1,制造销售权:希望享有该产品的中国地区,台湾及香港,澳门地区和越南,柬埔寨地区及东南亚的独占制造权,并可在世界范围内销售。
(底线: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制造权和销售权)2,商标:希望可以使用原封商标(底线:用联合商标)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且独占:1500万以内;一次付清且独占:1350万以内;一般许可时更低4,技术更新:要求对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保证,至少保证3年内的任何相关技术更新需及时通知我方并免费提供,如违约,罚款至少160万对方利益核心:1,制造权销售及范围协调所获利益;2,商标提供所获利益;3,支付方式的不同所获利益;4,保证金(300万以内)我方优势:1,我公司曾多次与各国外商合作,成功引进多种进口食品。
(也可用于说服原封商标的授权),有丰富的经验(提供优秀的产品策划团队),放弃与我方合作,占领市场份额的速度会变慢甚至会被抢占2,我公司有多个备选的进口饮料项目与之竞争3,公司声誉在业界很好,供应商多数选择我公司拿货。
(若选择其他制造商,产品质量不能保证,也是其他制造商价格低廉的原因)4,我公司在亚洲各地区都设有制造点,能够保证产品包装配料保持原来的风格的同时融入当地人们的喜好(若美方要求用原有的包装,也保证符合要求);保持各销售地点的统一性和完成度5,我公司生产技术合格,产品质量有保证6,我公司有完备的法律团队和监察团队来保证合约的履行和有效性我方劣势:1,商标的使用权限决定权在对方手中。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一、(本题20分)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材料二: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
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略)二、(本题22分)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
全国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
全国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及湖北省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介绍一、关于劳资集体谈判劳资谈判是针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用条件,雇主和员工代表在适当时间以坦诚态度进行的谈判。
双方可以对对方履行义务的情况、任一协议及该协议下产生的问题、在某项协议下签订的另一书面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质询,对方有义务回答质询,但任一方不可强迫对方同意或终止某项协议。
通过劳资谈判,基本上可以确定劳资双方的关系。
劳资集体谈判,是劳动关系处理的重要手段。
是双方切身各有利益,有同有异,在相互博弈和对己核心利益的判断、取舍过程中,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和劳动关系理论以达到劳资双方的利益点契合和相容,是一个追求共赢的过程。
在模拟谈判的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实际体会到企业方与职工方在维护合法利益方面所进行的磋商过程。
二、全国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全国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创办于2012年,旨在通过全国各高校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推动以人为本、合作共赢为主旨的集体谈判模式,提升我国劳动关系专业人才的核心素质与能力,搭建校际人才培养机制与模式交流的平台。
全国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迄今已连续在北京、山东、浙江、天津、西安等地举行七届,比赛模式日趋成熟,效果显著,目前已形成工会、人社部门、教育主管等部门以及行业企业高度参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综合性赛事。
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知名高校参加了历届大赛,我校代表队在历届大赛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大赛的活动宗旨是推进全国劳动关系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发展,为各高校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实践、交流的平台。
大赛的各个训练和选拔环节,各高校均精心组织校内训练、邀请实务届知名人士参训。
我校在校内训练环节,曾邀请湖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武汉市人社局副局长、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武汉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暨小蓝鲸董事长、湖北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湖北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湖北省企业联合会研究室主任等实务界专家协同指导,极大锻炼提升了参赛学生的能力。
妙用案例_探索模拟谈判训练新途径_解析一堂商务谈判课
评析: ( 1) 学生们最后都能 采取 两 家各避 其短, 发挥自 己最大 的长处 的方案。 实际上在谈判过程中各小组不同程度地走过 张、 李 两家不同力度 地都进行两项作业 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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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部 2010. 22 期
妙用案例, 探索模拟谈判训练新途径 ( 2) 在现有信息下, 若双方谈 判能力相 当, 结果 将是双方 各得 5斤 鱼 /9斤粮, 比起原来生活水平都有明显的增长, 这是最公平的理想的结 果。 ( 3) 学生谈判成效有明显的区别。凡是不同于理想结果的谈判, 可 以根据与公平结果的 5斤鱼, 9斤粮 的出入, 用 1斤粮 = 5 /9斤鱼 的 方式计算谈判成效: 如果谈判结果该方生 活水平低 于 5斤鱼, 9 斤粮 则谈判有失, 低于谈判前生活水平则有严重失误。统计如下: 第 1组, 张家方多 1斤鱼 ( 折合 1 9 /5斤粮 食 ), 少 1 斤粮食, 相抵 多 4 /5斤粮食, 所以盈; 李家方则相应亏。 第 2组, 张家方少 1斤鱼 ( 相当 1 9 /5斤粮 食 ), 多 1 斤粮食, 相抵 少 4 /5斤粮食, 所以亏; 李家方则相应盈。 第 3组, 双方平。 第 4组, 张家方相抵少 2斤粮食, 所以亏; 李家方则相应盈。 第 5组, 张家方相抵多 1斤粮食, 所以盈; 李家方则相应亏。 第 6组, 张家方多 1. 5 斤鱼 ( 相当 1 . 5 9 /5 斤粮 食 ), 少 1 . 5 斤粮 食, 相抵多 6 /5 斤粮食, 所以盈; 李家方则相应亏。 第 7组, 张家方多 3斤鱼 ( 相当 3 9 /5斤粮 食 ), 少 4 斤粮食, 相抵 多 7 /5斤粮食, 所以盈; 李家方则相应亏。 ( 说明: 尽管多数有盈亏, 七个小 组各方所 得都高于 谈判前 生活水 平。 ) 4 、 项目总结 教师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 最后总结如下: ( 1) 交流、 交易十分重要。互通有无, 取长补短能使大家都胜从前, 正如张家、 李家交流后生活水 平都有 所增长。所 以要 积极交 流、 交易, 这也是我国提出改革开放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根本道理。 ( 2) 提高谈判能力十分重要。并非所有人, 所有国家都能公平地享 受到市场经济带来的好处, 一 些缺乏基 本商务谈 判经验 的人可 能会被 市场边缘化, 甚至走入市场反 而更不如 前。例中 多数谈 判结果 并非利 益公平分享, 很多同学 吃亏 。 ( 3 ) 必须培养特长。例中如 果张家、 李 家任何一 家没有特 长, 那么 不会成为这次交易 的对 象; 而 在谈判 之中, 特长 总是 己方 最重要 的筹 码。企业经营、 个人成长都要注意培养特长。 ( 4) 首先要寻求总体利益最大化。张家、 李家合作开始应该不是各 分多少, 而是定下各发挥所长的分工生产策略, 这会使得 两家总的收入 比以前大大增加。因此, 尽管后来有的小组有一方有谈判 失误, 但该方 代表的家庭的生活水平仍超从前, 这是总体利益最大化的效果。 三、 结语 短短 90分钟的课程, 学生们不仅实际地、 热烈地参与了谈判, 而且 重点地领悟到了谈判的一些 关键知识, 有些知识 还对学 生的人 生有极 重要的启迪。这次模拟谈判比起以往有明显的优点: 1 、 耗时短。由于特殊的设计, 学生们 不用花费大量 精力搜集信息、 组织队伍、 制定方案。信息都由题 目提供, 学生稍 花精力 挖掘 就行; 每 个小组 2- 3人, 确定一人负责, 其他辅 助, 不用 太多角 色; 制定 方案主 要就是解析案例, 预测己方要求的谈判结果。此外, 由于 是首次模拟谈 判, 所以对谈判礼仪、 程序等没 学过、 也暂 未作这 次课教 学目标 的内容 在本次模拟谈判中不作要求。
2014年10月自学考试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历年真题及答案【精】.doc
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卷(课程代码 06089)本试题卷分为两部分,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第1页至第4页。
应考者必须在答题卷上按要求填涂,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第5页。
应考者必须在答题卷上按要求答题,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第一部分客观题(共4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卷上将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与传统的劳动关系调整方法不同,人力资本管理方法强调根据职工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非常强调职工的A.差异性B.同一性C.趋同性D.对立性2. 影响企业劳动关系诸多因素中最复杂、最深刻、最主要的变量的是A.政治环境B.经济环境C.技术环境D.社会文化环境3. 在人的多种需要中,在某种条件下只会有一种需要排在第一位,在需要结构中占据优势,其他需要排在它的后边,这排在第一位的需要就是A.高级需要B.优势需要C.经济需要D.第一需要4. 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制度向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转变的是A.1933年美国通过的《产业复兴法》B.1935年美国通过的《国家劳动关系法》C.1935年美国通过的《社会保障法》D.1938年美国产业工人联合会的成立5. 深入研究了三种企业决策结构,即股东主权—集体谈判模式、共同治理模式、管理者自己决策模式等是否有制度性效率的学者是A.泰勒B.康芒斯C.青木昌彦D.阿克劳夫6.关于管理方的角色理论中,1984年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托马斯·A·科汉首次创立的理论是A.变权管理理论B.利益相关者理论C.决策过程理论D.战略选择理论7. 最早出现工会的国家是A.英国B.法国C.德国 D.意大利8. 管理方的权力在就业组织中是以一种等级分层的形式逐级递减的,这种权力来源于A.法律的授权B.所有者的产权C.雇员的让渡D.政府的认可9. 合作的根源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即“被迫”和A.“自愿”B.“服从”C.“尊重”D.“获得满足”10. 下列不属于雇员或工会产业行动的是A.怠工B.联合抵制C.排工D.罢工11. 我国劳动法将就业年龄规定为A.14周岁B.16周岁C.18周岁D.20周岁12. 下列人员中,属于我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A.某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B.某乡镇中心小学的教师C.某高校招聘的校园绿化工D.某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13. 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批准C.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D.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14.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A.24小时B.36小时C.48小时D.60小时15.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以下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是A.劳动合同期限B.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C.劳动报酬D.保守商业秘密条款16. 劳动者以辞职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A.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B.提前30天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C.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D.提前15天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17.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A.1倍的工资B.2倍的工资C.3倍的工资D.4倍的工资18. 员工持股计划是20世纪60年代由路易斯·凯尔森最先在哪国提出的A.美国B.英国C.德国D.法国19. 首次承认工会有代表职工与雇主谈判并签订集体合同权的法律是A.英国1799年《结社法》B.英国1802年《学徒健康与道德法》C.英国1871年《工会法》D.英国1875年《企业主和工人法》20.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仲裁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结束A.15日B.30日C.45日D.60日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卷上将相应代码涂黑。
2014全国集体谈判大赛案例-人大
2014全国集体谈判大赛案例-人大慈溪K电器厂集体谈判案例在本案例后面附录有一些表格,对于开展集体谈判的慈溪K电器厂的背景和所处的市场环境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这些信息是资方代表和劳方代表在形成集体谈判策略时必须要考虑的信息。
所以,谈判的背景和模拟谈判环节的设定代表了真实的劳资集体谈判过程,其中,工人和管理方均试图达成协议而不需要求助于停工或闭厂,但是需要争取各自最大的利益。
因为时间的限制,模拟谈判可能探讨的问题不能太多。
而在真实的谈判环节,劳资双方均可能提出感觉合适的尽可能多的问题。
只不过这样做需要花费的时间比较长,有的会持续数周甚至数月。
每一方均有自己的底线,当谈判接触到双方各自的底线时,均会感受到非常大的压力。
不过,模拟谈判会假定劳资双方均希望达成双边满意的协议,这是因为:1、工会及其成员会尽可能地避免工会受损,但是在停工或闭厂行动发生时,都有可能遭受损失;2、管理方也清楚地认识这一基本事实,持续的停工或闭厂可能会严重地影响公司在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里提高竞争力的机会。
公司情况介绍慈溪K电器厂2004年成立于浙江省慈溪市,是一家专业生产24小时可编程定时器的高技术企业,拥有国内、美国和欧洲的近二十项专利,产品主要用于取暖器、多用插座、灯具、广告牌等电器的自动控制,目前主要产品已经有UL、GS/TUV、KEMA、BS、SAA等众多认证,主要产品出口到欧美等地区。
但是近些年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问题都让公司的销售额出现了下滑,进而影响到生产线。
目前公司年出口额在人民币300 万元/年~500 万元/年,年营业额在人民币1000 万元/年- 2000 万元/年,年进口额在人民币200 万元/年- 300 万元/年。
销售额(包括出口和国内销售)在2009-2011年持续下滑,在2012-2014年有所增长。
随着订单的减少,公司的生产工人和销售人员偶有解雇。
利润减少的情形持续了5年,过去的2年有所好转。
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PPT课件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宣 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 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2021/3/25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
新闻发布会,通报呼格吉勒图案
复查进展情况。图为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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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票数未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该议案未获通过。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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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 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
被媒体披露,引发质疑 11月26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通报称,“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
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 并表示要再次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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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
国家赔偿
2014年12月30日,内蒙 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 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 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 2059621.40元。
2021/3/25
呼格吉勒图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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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
典型意义
此案最大的意义,是使“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更加彰显。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关于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 责制尤其引人注目。“呼格吉勒图案”的平反过程、审理方式、对 自认真凶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的追诉、错案问责、呼格的父母申请 国家赔偿,势必成为“后案明鉴”,使执法者谨慎,使类似案件的 昭雪有了可借鉴的“经典案例”。
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
付思宝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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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
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12月28日在京揭晓。设立国家宪法日并在 全国普及宪法教育、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黄海波被收容教育 、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 、“秦火火”网络谣言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公民姓名权、浙江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案、重庆失独家庭集会维权事件、冷冻胚胎 继承案、北京APEC期间车辆单双号现行等行政管制事件入选。
2014年ICC中文赛赛题
段中首句和末句,两处“有实质理由相信”均修改为“认为有合理理由相信”。
第三项 《裁判》第 4 段第 2 句,补充为“预审分庭于 2012 年 3 月 25 日指示书记官
长向西域国转递一份逮捕证副本和一份预审分庭的具体请求书”。
空中部队在嫌疑人洪堡的授权之下,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行为发生时,洪 堡是南皋国军事政权的首脑。该国当时尚未批准《罗马规约》。北境共和国是 法院的成员国,该国于 2007 年批准了《罗马规约》。南皋国和北境国均为《联 合国宪章》、1949 年《日内瓦公约》及其 1977 年《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 2. 2012 年 1 月 26 日,北境国向法院提交了“2011 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17 日发 生于北境国的无人机袭击情势”。在对北境国情势进行了初步审查之后,法院 检察官于 2012 年 2 月 1 日决定开始调查该情势。根据 2012 年 1 月 25 日联合 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关于北境国遭受无人机袭击情势的报告》(见附录)
3. 根据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报告,本预审分庭在其 2012 年 3 月 15 日的 裁判中得出结论,认为分庭有合理理由相信:(1)2011 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17 日,南皋国操纵无人机向北境国崎霄山地区发射导弹,导致了该地区 658 名高地族人死亡,其中包括 39 名不满 15 岁的高地族儿童;(2)作为南皋国 当时的军事政权首脑,洪堡授权了无人机的部署和使用,而该授权行为符合 《罗马规约》第七条的描述,即以“国家或组织攻击平民人口的政策”为根 据,或是为了这种政策的推行;(3)本案中的空中打击符合《罗马规约》第 七条的描述,兼具广泛性和系统性。预审分庭不认为本案中的大规模人员伤 亡是抵抗恐怖威胁的合法自卫行为所产生的、可以接受的附带损害。因此, 预审分庭认为有充足证据,证明有合理理由相信洪堡对于《规约》第七条所 称之危害人类罪负有刑事责任;为此,分庭下令逮捕此人。
集体谈判比赛决赛案例
利德家具公司烟台工厂集体谈判案例在本案例后面附录有多张表格,对于开展集体谈判的利德公司烟台工厂的背景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其中包括本单位和本地区工种类别及工资情况、行业工资概况、公司财务状况、最近签署的集体协议的内容。
这些信息是资方代表和劳方代表在形成集体谈判策略时必须要考虑的信息。
所以,谈判的背景和模拟谈判环节的设定代表了真实的劳资集体谈判过程,其中,工人和管理方均试图达成协议而不需要求助于罢工或闭厂,但是需要争取各自最大的利益。
公司情况烟台利德家具公司始创于1982年,专注于家具产品制造和销售,主要面向北方市场,是第一批专注改革开放机遇的家具公司。
创建初期,该公司仅有员工30人,因其抓住了改革开放和房地产大发展的机遇,取得了较快发展。
2000年左右,员工已发展至1300人,每天生产约450套餐桌椅,200套花园桌椅,300套沙发等各种家具。
2000年后,家具企业进入黄金时期。
公司总裁决定建立更现代化的工厂来大规模生产更具多样性的家具。
考虑到地址、原材料供应、交通、市场、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公司总裁决定将新厂建于河北保定。
2000年从烟台转移了200名员工,并在保定新招募200名员工。
2012年,新厂员工规模扩大至894人。
一直以来,保定工厂的员工工资均低于烟台工厂类似岗位的员工。
烟台工厂每日生产约450套餐桌椅,向大型连锁卖场供货,雇佣员工1000人,根据与利德公司工会的集体谈判进行工资支付。
近年来,烟台工厂开始根据顾客需求定制木质家具。
2002年,烟台工厂和保定工厂均引入了现代化生产设备和生产方法。
公司开始面向高收入客户群体,根据顾客需求生产定制木质家具。
顾客反映良好,该公司前景光明。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该公司考虑向东北或西北地区投资设厂,目前尚未形成定论。
行业概况2012年中国家具企业年销售额约为650亿元,其中家用家具约315亿元。
组装家具约占销售家具的60%,软包装饰类占30%,金属、纺织及其它类家具约占10%。
集体协商竞赛案例与解析
集体协商竞赛案例与解析比赛规则1、本次大赛共分三场谈判,每场进行时间为60分钟,其中:(1)介绍案例背景:5分钟(2)双方谈判:45分钟(3)评委点评:10分钟2、在谈判过程中,劳资双方参赛队应该做到(1)入场、落座符合社交礼节,介绍本队人员;(2)本场集体谈判会议,由劳方任主持;(3)有策略的向对方提出己方的谈判条件;(4)试探对方的谈判条件、目标和底线:(5)提出的谈判条件,要有合适的法律、法规依据;(6)不能隐瞒关键性信息或拖延谈判;(7)为达成集体谈判协议,寻求共识;(8)获得己方的利益最优化;(9)解决集体谈判中的主要议题,就这些议题达成意向性共识;(10)出现僵局时,双方可以转换话题继续谈判,冷场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11)双方不得纠缠与本场集体谈判无关的话题,也不得就知识性问题进行过多的追问。
3、每场比赛过程中,劳资双方轮流发言,避免一方垄断话语权和时间。
如果一方参赛队一次性发言超过5分钟,场外计时员将给于提示。
评价标准(1)参赛队员的整体表现,如相互分工与整体配合、思路是否清晰、表达准确、善于倾听和整合信息等;(2)参赛队员主要谈判信息点的把握,以及是否能够准确将这些信息点与相关法律制度相结合,从而构成自己的谈判要价逻辑;(3)参赛队是否能够运用谈判技巧,把坚持谈判原则与灵活应变有机结合。
在确定己方核心利益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要价手段;(4)参赛队能否关注到谈判的目标:争取各自利益与保持相互关系兼顾;(5)如果谈判破裂,不意味着本场比赛失败。
评委应根据双方参赛队的表现,给出评价;(6)参赛队每次发言时间过长,评委应视情况降低其表现分数。
(7)三位评委按照百分制分别给各参赛队打分,三个分数之和的平均分为参赛队的最终得分。
(8)在每一赛站将评出优秀的参赛队,最后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站比赛中选出最佳劳方队和最佳资方队。
私营煤矿公司案例煤矿公司资方脚本本案例涉及到公司部分员工要求加薪,提升福利等事宜。
涉外法律辩论赛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跨国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环境侵权纠纷。
本案例选取了一家跨国公司在我国某地投资建厂,因环境污染导致周边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引发的环境侵权纠纷。
二、案情简介1. 当事人信息- 原告:我国某市某区居民委员会- 被告: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跨国公司”)2. 案件事实跨国公司在我国某市某区投资建设了一家化工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
自投产以来,该企业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居民委员会代表周边居民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多次对跨国公司进行处罚,但污染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受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下降,身体健康受损,因此居民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跨国公司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3. 争议焦点- 跨国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 跨国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跨国公司赔偿责任的承担范围和标准?三、各方观点1. 原告观点- 跨国公司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标,已构成环境侵权。
- 跨国公司的侵权行为导致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恶化,身体健康受损。
- 跨国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居民委员会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
2. 被告观点- 跨国公司已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进行生产,排放的污染物并未超标。
- 跨国公司并非故意排放污染物,且已采取了一定的环保措施。
- 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恶化与跨国公司的生产活动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庭辩论1. 原告辩论- 针对被告关于排放标准的问题,原告提出,虽然被告排放的污染物未超过国家标准,但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已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 原告强调,跨国公司的侵权行为与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恶化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 原告提出,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跨国公司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赔偿居民委员会的损失。
2. 被告辩论- 被告辩称,其排放的污染物未超过国家标准,且已采取了一定的环保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公报案例裁判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公报案例裁判摘要1、株式会社岛野与宁波日驰工贸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2014-01)【裁判摘要】已经写入权利要求的使用环境特征属于必要的技术特征,对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使用环境特征对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定程度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确定,一般情况下应理解为要求被保护的主题对象可以使用于该种环境即可,不要求被保护的主题对象必须用于该种使用环境,但是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阅读专利要求书、说明书及专利审查档案后可以明确而合理地得知被保护对象必须用于该种使用环境的除外。
2、湖北金华实业有限公司与苏金水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014-01)【裁判摘要】一、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抗诉的再审案件一般应以原审理范围为限。
当事人的抗诉请求不同于支持其提出的请求的理由和依据,如当事人提出请求的理由和依据不同于检察机关抗诉所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并不意味着其抗诉的请求未获得检察机关的抗诉支持;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未超过原审审理范围内的,人民法院再审中应予以审理。
二、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理机构销售房屋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委托机构未告知其特定房屋已经销售而导致一方两卖,属于其选择和监督委托代理人的经营风险,不得转嫁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此为由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应予以免除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赵宝华诉上海也宁阁酒店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升实业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2014-01)【裁判摘要】作为提供住所服务的酒店经营者,对入驻酒店的消费者应履行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
酒店经营者因管理、服务瑕疵等安全隐患而致消费者产生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生赔偿责任。
酒店经营场所的出租方对于事先现场管理不善的,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应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4、佳仕科技有限公司与富钧新型复合材料(太仓)有限公司、第三人永利集团有限公司解散纠纷案(2014-02)【裁判摘要】一、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既是公司解散诉讼的立案受理条件,同时也是判决公司解散的实质性审查条件,公司能否解散取决于公司是否存在僵局且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实质性条件,而不取决于公司僵局产生的原因和责任。
2014年行政执法考试—案例分析
2009年10月5日,拉某(阿拉伯人)某大学对学生李某的学位2010年7月29日,某工商局某市造纸厂违反某公司拟新建年产10万吨聚酯装置项目赵某于2009年6月22日委托律师向建设局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张某销售假药王某为了开办药厂,向县环保局申请2006年9月1日某县烟草专卖局发现张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陈某未经批准在自家墙外搭建临时建筑C市A区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家具工业2008年7月5日,某县环保局政府执法检查发现某热电公司B市甲因父母工作变动转入A市某小学就读某日,区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城乡建设规划的若干意见》张某系个体工商户,经营小食品店,2007年9月24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吴爱华某县杨某打算开发某市郊区的稀土矿,于2008年4月5日某造纸厂违法建设一条白板纸生产线,2010年2月李东在某市东城区开了一家红楼娱乐城王某经营一家饭店,某日从观洲用汽车运回一批价值3万元的海参2004年8月12日,甲某2004年9月12日甲市某造纸厂2008年12月11日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2007年11月7日王某因为占道经营2008年8月26日山东省某县一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淮河流域的一条河流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A市B区政府临时设计的“拆迁办公室”经本市人民政府的批准甲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许某和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
2006年6月的周日晚上,赵某驾车2007年8月王某经县矿产局许可,在该县郊区的某处开采铅矿甲某系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2008年9月4日下午,市民李某劳教释放后,经有关部门同意省工商局认定某黄金饰品公司在2009年到2010年期间某企业为了扩大营销,向某社会团体租用法人登记证书2006年12月1日,某县工商局张某到个体经商户李某的音像商店马某开了家饺子店甲与乙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某高校学生王某因为在一次考试中作弊案例分析题2009年10月5日,拉某(阿拉伯人)和丁某(中国人)未经依法批准,在某市开办了一所阿拉伯学校,专门招收外国学生就学。
著名的法律谈判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世纪初,美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杰克逊制瓶公司凭借其创新的瓶盖设计,迅速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
然而,这种瓶盖设计却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引发了诉讼。
1911年,阿瑟·布兰代斯(Arthur Garfield Hays Brandeis)律师代表原告,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杰克逊制瓶公司侵犯了他的专利权。
此案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美国法律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杰克逊制瓶公司的瓶盖设计是否构成对布兰代斯专利权的侵犯,以及最高法院应如何处理这一案件。
三、法律谈判过程1. 谈判前期准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律师团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原告方阿瑟·布兰代斯律师团队针对被告方的瓶盖设计进行了深入研究,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专利文件、市场调查报告等。
同时,被告方杰克逊制瓶公司也积极应对,聘请了知名律师团队,准备为自己辩护。
2. 谈判过程(1)法庭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律师团队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方强调被告方的瓶盖设计直接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被告方则认为,瓶盖设计在技术上有所不同,不构成侵权。
(2)法庭调解在审理过程中,法官意识到本案涉及的技术问题较为复杂,双方立场差异较大,于是决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律师团队就以下问题进行了协商:①瓶盖设计是否构成侵权;②若构成侵权,被告方应承担何种责任;③如何平衡原告方和被告方的利益。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律师团队达成以下共识:①瓶盖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原告方的专利权;②被告方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方一定损失;③法院应综合考虑双方利益,作出公正判决。
(3)判决结果最终,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杰克逊制瓶公司侵犯了布兰代斯的专利权,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方损失。
同时,法院还强调,在类似案件中,应充分考虑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等因素,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制造业谈判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X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高科技制造设备的民营企业,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
近年来,X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来自竞争对手的专利侵权指控。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X公司决定与涉嫌侵权的Y公司进行谈判,寻求解决方案。
二、案件概述2018年,Y公司推出了一款与X公司某款专利产品高度相似的新产品。
X公司经调查发现,Y公司的产品在关键技术上侵犯了其专利权。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X 公司向Y公司发出了侵权警告,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然而,Y公司并未予以理睬,反而继续生产和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
三、谈判过程1. 初步接触2019年,X公司决定与Y公司进行谈判。
首先,X公司通过律师向Y公司发送了正式的侵权警告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随后,X公司律师与Y公司律师进行了初步沟通,就谈判时间和地点达成一致。
2. 谈判准备在谈判前,X公司律师对Y公司的背景、产品、市场状况等进行了详细调查,收集了Y公司涉嫌侵权的相关证据。
同时,X公司律师还研究了国内外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为谈判提供了有力支持。
3. 谈判阶段(1)第一阶段:确认侵权事实在谈判第一阶段,X公司律师向Y公司律师展示了涉嫌侵权的证据,要求Y公司承认侵权事实。
经过协商,Y公司承认其产品侵犯了X公司的专利权,但表示愿意进行赔偿。
(2)第二阶段:确定赔偿金额在确定赔偿金额阶段,X公司律师根据国内外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提出了合理的赔偿金额。
Y公司律师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经过多次协商,X公司律师最终同意降低赔偿金额,Y公司也同意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
(3)第三阶段:签订和解协议在第三阶段,X公司律师与Y公司律师就赔偿金额、停止侵权行为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
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Y公司支付赔偿金、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后续的法律责任。
四、谈判结果经过近半年的谈判,X公司与Y公司最终达成和解。
Y公司同意支付X公司一定的赔偿金,并承诺停止生产和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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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K电器厂集体谈判案例在本案例后面附录有一些表格,对于开展集体谈判的慈溪K电器厂的背景和所处的市场环境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这些信息是资方代表和劳方代表在形成集体谈判策略时必须要考虑的信息。
所以,谈判的背景和模拟谈判环节的设定代表了真实的劳资集体谈判过程,其中,工人和管理方均试图达成协议而不需要求助于停工或闭厂,但是需要争取各自最大的利益。
因为时间的限制,模拟谈判可能探讨的问题不能太多。
而在真实的谈判环节,劳资双方均可能提出感觉合适的尽可能多的问题。
只不过这样做需要花费的时间比较长,有的会持续数周甚至数月。
每一方均有自己的底线,当谈判接触到双方各自的底线时,均会感受到非常大的压力。
不过,模拟谈判会假定劳资双方均希望达成双边满意的协议,这是因为:1、工会及其成员会尽可能地避免工会受损,但是在停工或闭厂行动发生时,都有可能遭受损失;2、管理方也清楚地认识这一基本事实,持续的停工或闭厂可能会严重地影响公司在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里提高竞争力的机会。
公司情况介绍慈溪K电器厂2004年成立于浙江省慈溪市,是一家专业生产24小时可编程定时器的高技术企业,拥有国内、美国和欧洲的近二十项专利,产品主要用于取暖器、多用插座、灯具、广告牌等电器的自动控制,目前主要产品已经有UL、GS/TUV、KEMA、BS、SAA等众多认证,主要产品出口到欧美等地区。
但是近些年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问题都让公司的销售额出现了下滑,进而影响到生产线。
目前公司年出口额在人民币300 万元/年~500 万元/年,年营业额在人民币1000 万元/年- 2000 万元/年,年进口额在人民币 200 万元/年- 300 万元/年。
销售额(包括出口和国内销售)在2009-2011年持续下滑,在2012-2014年有所增长。
随着订单的减少,公司的生产工人和销售人员偶有解雇。
利润减少的情形持续了5年,过去的2年有所好转。
慈溪市电器行业的状况慈溪市已成为中国第三大家电制造基地,一方面发挥了家电产业群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导致市场竞争激烈。
目前,拥有整机企业近2000家、配套企业近万家,09年总产值达到600多亿元。
慈溪家电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价格成本优势,包括专业协作配套生产和劳动力成本两方面。
但另一方面,缺少关键核心技术,品牌效应刚刚显现,技术工人短缺等等让慈溪的各家企业在竞争中也面临随时被取代的风险。
各个公司都希望可以对人员构成进行调整,增加技术工人和研发人员,适当地减少生产工人和销售人员。
公司人员情况K公司总共雇佣了500人,包括生产和维修人员、销售人员、质量控制和研究人员、管理人员。
此次谈判涉及270名生产工人和销售人员。
他们的平均年龄是31岁,在公司的任职时间平均为4年。
女性占劳动力的40%。
由于公司之前往往采取“模仿生产”,即把别的同类产品买来,稍加改装,就进行批量生产、销售,造成产品的同质化,最终使企业缺乏创新能力。
因此影响了公司在达到一定生产规模之后,难以再上升一个新的高度。
因此企业想要通过雇佣更多的技术研发人员和引进新机械来改善现在的局面,另外面临出口市场衰弱和原产品、劳动力成本上升,也想削减销售人员和生产工人的数量或者通过减薪来平衡成本。
工会和劳动关系K公司工会隶属于慈溪市总工会。
公司工会建于2009年,这在同地区属于较晚建立工会的企业。
总体上,公司并不反对工会,而且事实上,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为公司的员工争取了很多福利。
劳资双方的集体协商始于2010年。
与本区域内其他竞争对手相比,K公司的工资要低一些。
不过这些竞争对手一般在靠近城市的地方,经营成本比K所在的横河镇要高很多。
总的来说,工会/管理方之间的关系是建设性的,相对较为和谐。
目前为止,只在2011年末出现过一起小型停工事件。
不过,此次小型停工事件得到了地区工会的积极干预,促使总经理孙某增加了一线生产工人的福利。
而这次由于引进新技术和机械可能导致出现的降薪或者减员,也让工会面临着巨大压力,如何在其中协调劳资双方的关系?如果出现裁员,又如何安抚被裁的员工,怎样为他们争取最大的补助和赔偿?现在情况K公司因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获得了客户广泛赞誉,产品得到了消费者信赖。
在设备上,公司现在花巨资引进德国最新的可编程定时器技术,希望进一步提高核心产品的市场吸引力。
在技术人员上,公司计划给现有的高级工程师提薪,以达到保持人才的作用(公司相对其他竞争者工资略低);也希望引进新的技术人才。
对于公司前景,管理层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但与其他公司一样,也担心因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更高的劳动和能耗成本以及上升的利率水平。
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公司启动了降低成本的计划,强调了控制人工成本的重要性。
近期,公司发表了一系列公开声明,分析目前竞争态势,希望在随后的谈判中从工会获取工资方面的让步。
声明如果不这么做,可能会丧失目前在本地区的竞争优势,并且公司可能会采取裁员的方式来争取成本的平衡。
如果在降薪上与员工协调未果,那公司则有可能采取裁员的方式。
但面对裁员后,如何计算补偿对于劳资双方又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公司尽量避免停工,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到合理的协议,有可能真的出现停工。
谈判需要公平,但是也要极力避免人工成本增加导致未来的增长停滞,影响盈利能力和公司的生存。
在工会内部,对于上次达成的谈判协议还存有疑义。
但是工会成员有着共同的认知,那就是工会并没有获益太多,大多数结果属于口号性和福利性的,并没有带来工人实际工资的大幅增加,尤其是此次协商中的一线生产工人和低级销售人员。
但同时,工人内部也存在着利益的分歧,尤其是拥有不同技术水平的生产工人。
如果在谈判事项中某些条款,特别是出现明显让步的情形时,可能会给工会带来许多问题,可能会导致部分会员的拒绝。
所以,需要积极准备谈判,代表其成员获取公平合理的结果。
沈阳某机床厂案例公司情况介绍沈阳H机床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辽宁省的大型机床厂企业,现有员工1500多人。
公司设立有中国共产党H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企业党委),并建立有工会。
作为一家大型机床制造企业,H公司的经营利润受到经济市场影响巨大。
在九十年代中期,国内市场低迷,H公司连年亏损,几近破产。
2000年以后,国家政策扶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公司对生产进行了技术改革。
H公司年利润超过五亿元,公司扭亏为盈。
不过,随着国内市场需求萎缩,机床需求最近两年开始走低,H公司利润开始下滑,今年利润预计仅为一亿元。
与此同时,当年由于企业设备老化,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导致工伤事故频发。
目前,由于经济形势转好,公司管理层决定购买由美国进口的新型设备,设备更新预计在年底进行,项目投入预计3000万元,公司负担加重。
因此,公司不愿在年内提高用工成本。
现在情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职业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加之辽宁省总工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员工提高了维权意识,工人要求加薪并改善劳动条件,如不满足员工方要求,则由职工代表怠工和停工威胁,直至达成其要求。
虽然此次之前有过几次协商,但都是无果而终。
近年来,本省其它公司逐渐重视员工安全问题,政府也高度重视类似问题,工人安全意识提高。
但本公司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不健全,虽然在政府的再三检查下,企业也做出了相应调整,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多次发生工伤事故。
同时,本企业的工资水平也低于同行业其他企业。
员工已多次向企业表达不满,但未引起厂方足够的关注。
在之前的协商中,有人曾提出要求加薪、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安全防护等事宜,但厂方一直以资金压力为由婉拒。
同时,厂方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工会方提出的公布财务和经营状况数据的要求。
工人们只知道企业前些年已扭亏为盈,而这几年经济效益一般,但仍有大量利润,并准备进行设备更新。
通过各方了解,工人们也知道机床制造行业是个相当有利可图的行业,只是一线职工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
面对这次的谈判,劳方代表决心要求公司给出满意的答复,并尽量满足员工的要求,坚决要求公司将巨大的利润回馈给辛苦的员工。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员工有可能采取停工,这样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
当然,员工们都不愿意看到两败俱伤的结果。
同时,劳方也十分关心公司形象,希望公司与员工都能有良好的发展。
虽然无法满足员工需求,但企业也不希望停工事件的发生,希望与员工保持良好关系,实现双方共同利益。
根据劳资双方先前的协商结果,以拟定了今天协商的内容大纲与可能协议细目,谈判大纲如下:1.一线生产人员起薪提高幅度;2.带薪年休假;(现在公司的情况是未满五年,每年10天;已满五年,每年15天)3.增设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提供相应安全防护用品;4.增加安检人员;5.特殊工种人员补助。
事件回顾1.车间内生产设备出现过几次无法运作,但经简单修理一下无大碍;2.车间内时常出现小事故,虽从未有人员受伤,但员工心理还是觉得不安,希望增加安检人员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3.特殊工种的补贴虽已符合国家标准,但比起本市其他企业补贴仍有差距,同时员工认为公司近年的利润足以满足员工对补贴的需求资方的目标是追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并不愿意同企业职工发生恶性冲突,在此前提下,用工成本越低越好。
同时,如果劳方提出无法接受的要求,可拒绝谈判,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用包括集体解雇等惩戒性手段。
劳方的目标是让劳方利益最大化,尽可能提高一线生产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劳动安全水平。
如果资方的回应不能满足劳方要求,可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怠工、停工等。
注:缺乏的信息请搜集或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