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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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题库

第一部分公共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2.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3.消毒剂: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4.灭菌剂:可杀灭一切微生物使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5.高效消毒剂: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制剂。

6.中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7.低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8.医院感染: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9.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10.内源性感染:也称自身感染,是指引起感染的病原体来自本人体内或体表的正常菌群或条件致病菌,如肠道,口腔,呼吸道,阴道及皮肤等部位的微生物。

11.外源性感染:也称交叉感染,是指引起感染的病原体来自患者体外,如患者与患者,患者现与医务人员,患者与环境。

12.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3.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5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16.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

17.标准预防: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8.隔离:把传染病人或带菌者,在传染期间安置在指定的传染病院或隔离单位,与健康者隔开,暂时避免和人群接触,防止病源体扩散。

二、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共计 38 种。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流行性出血热属于乙类传染病,流行性腮腺炎属于丙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3.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6.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7.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

9.医院感染流行病学三大要素:1. 传染源2. 传播途径 3. 易感人群。

10.感染性疾病传播的“三个环节”,即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采取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的措施预防院感。

11.按杀菌水平分类,过氧乙酸、优氯净属于高效消毒剂,碘伏、酒精属于中效

效消毒剂。

12.医院消毒分为四个等级,它们是灭菌、高水平消毒法、中水平消毒法、低水平消毒法。

13.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

14.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15.我国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按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其中第四类危险程度最低,第一类危险程度最高,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16.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通过陆路运输。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公共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

17.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第二类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这两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18. 需要在动物体上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在符合动物实验

26.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6月4 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6月16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8. 盛装的医疗废弃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29.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由专人收集、双层包装,包装袋应特别注明是高度感染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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