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司课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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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状态:课程管理制度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编制:审核:审批:

《课程管理制度》更改履历

1目的

通过对公司课程及课件进行分类,建立管理标准,从而规范公司课程及课件执行管理,更好地建立公司标准课程库。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

3.1.1负责建立文件编码及档案标准;

3.1.2负责档案文件的备案;

3.2 培训中心

3.2.1负责课程文件级别的评估;

3.2.2负责课程审批、设计、更新、开发、执行;

3.2.3负责课程档案的管理;

3.3培训师

3.3.1执行各级文件保密标准;

4 课件管理

4.1课件更新周期

4.1.1原有课程:以季度为更新周期;

4.1.2专业课程:以各课程开班周期为更新周期;

4.1.3 新课件:以课程实施时间为参考点,至少提前半个月发出开发通知;

4.2管理存档标准

4.2.1 存放地点:指定地点(共享文件夹、网盘等),建立“公司培训课程”文件夹进行相应整理与存档;

4.2.2课程编号规则:

4.2.2.1一级文件夹命名:以培训对象+项目名称命名,如青少年/思维拓展营;

4.2.2.2二级文件夹命名:以课程内容命名,如思维导图课程、演讲口才课程;

4.2.2.3课件命名:版本+课程名称+更新/开发日期+更新/开发人姓名;

4.2.2.3.1版本:用阿拉伯数字,如01版,02版;

4.2.2.3.2 课程名称:如《有效沟通技巧》、《亲子关系》;

4.2.2.3.3 更新/开发日期:统一标识yyyy-mm-dd ,其中 yyyy:用四位数字表示公元年份;mm:用两位数字表示月份,不足两位时,第一位用零补齐;dd:用两位数字表示日期,不足两位时,第一位用零补齐;如2012080

5.

课件命名举例:如:01版《有效沟通技巧》20120805王xx

备注:如某项课程有视频等资料,用文件夹形式体现,文件夹命名如课件命名。

4.3课件借阅管理

4.3.1公司级课程课件:涉及到公司重大课程的课程课件须得到培训中心总监同意才能借阅;

4.3.2部门级、岗位级课程课件:培训经理口头同意即可;

4.3.3 课件借阅前培训部须修改课件密码,借出时告知借阅者,借阅者要做好相关保密工作,未经培训中心同意,不得随意外借,否则由借阅者本人承担相关的责任;

4.4课程背景模版统一使用公司PPT模版;

4.5课件盘点:每月做好课程课件盘点,务必保证课程课件的完整性;

4.6课件交接:如果该项目的课件管理员调岗或离职,须将课件具体明细及更新情况转于该直接上级管理;

4.7课件评审

4.7.1培训师审报和评审流程:个人提报课件(PPT和多媒体视频)——部门领导主管审核——中心组织评审委员评审——总监批准——公布;

4.7.2课件评审标准,根据课件的选提范围、难易度、专业程度、课时长短等因素进行评审,详见附表《多媒体课件评价表》;

5 教学任务管理

5.1教学任务是指课程教学任务,包括线上、线下课程、内训课程等教学环节。

5.2培训部于每年12月第一周根据节假日安排以及往年开课招生情况提交下一年度开课计划征求意见稿,每月25日提交下月开课计划。各部门认真核对,3个工作日内反馈需修改或调整课程计划,于第三周报中心总监审批。

5.3培训部根据审批后的开课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和相关教学条件。

5.4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培训师一般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对教学场地、时间等有特殊要求的须事先说明。开课计划人员安排一旦确定,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5.5为保证教学质量,信任培训师都要经过试讲,由相关主管及资深培训师担任评委,试讲不合格者不得执教执行该门课程。

6 课表编排管理

6.1课表编排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课表编排应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学生学员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合理组织教学,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保障课表编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6.2严格执行课表,保证教学秩序稳定。课表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主讲教师。

7 调、停课管理

7.1调课是指因故改变上课时间、地点、临时更换培训师和班级等涉及课表任何一项信息的确定性变更;停课是指培训师所担任的某门课程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授课,而需要安排在其它时间补课或取消的行为。

7.2严格控制调课次数,以保证教学有序进行。调课率不能超过10%,对于超过允许调课率时,原则上不得调停课。

7.3同一培训师单次培训项目调、停课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因特殊原因,须培训中心总监审批。

7.4调、停课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7.4.1培训师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经培训部主管审核,总监批准方可办理调停课;

7.4.2申请调停课时须报送一式二份申请表,由培训部、人事行政部各存一份;

7.4.3调停课手续原则上要求由培训师本人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因突发事件而不能亲自办理手续者,应采取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先向培训主管请假,事后应由本人补办调停课手续。

8 相关表格

《调课申请表》

调(停、代)课申请单

调(停、代)课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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