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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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

趙民復旦大學新聞學院 Wenkai Min ZHAO (CC)MMVII Some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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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与以上声明相反的引申与理解均为不真实

参考书目

1、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年 3 月;

2、陈桂杭:新闻职业道德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年 12 月;

3、陈桂杭:新闻职业道德案例评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年 7 月;

4、黄瑚: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年 9 月;

5、周鸿书:新闻伦理学论纲,新华出版社,1995 年 9 月;

6、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著:媒体伦理学:案例与道德论据(第 5 版),蔡文美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 年 8 月;

7、杰克·富勒著: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展江译,新华出版社,1999 年 12 月; 8、托马斯·鲍德温等:大汇流:整合媒介,信息与传播,龙耘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 年。

推荐书目:异端的权利-----------把一个人活活烧死不是保卫一个教义而是屠杀一个人我们不应用火烧别人来敃明我们自己的信仰只应为了我们的信仰随时准备被烧死

第一编:基础认知部分

基础认知部分之一(媒介与社会的互动)大众传播媒体的社会功能

大众传播媒介的正功能

一、信息功能二、舆论功能三、娱乐功能四、服务功能

基础认知部分之二(信息自由流动原则)

新闻传播的基石:信息自由流动

信息合法、自由的流动是传媒发展的依据与方向

信息自由流动原则得到了主要的世界性和地区性人权宣言和公约的确认。其间是漫长且苦难的争取:

——1789 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 11 条:“自由地交流意见和见解是每个人最为宝贵的权

利”,每个公民都“在对违法滥用权利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言论、著作和发表的自由”。

——1791 年,美国《权利法案(宪法怱正案)》:“议会不得通过任何……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

——1946 年,联合国第 59 号决议:“信息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所信仰的各种自由的检验标准”。

——1948 年 12 月,《世界人权宣言》第 19 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

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1987 年,34 国的专业组织、人员通过《自由新闻宪章》:

“停止直接或间接的新闻检查”;

“防止对独立新闻机构,特别是在获得信息、利用传播手段和税收方面的歧视做法”;

“允许消息的自由流动,允许新闻工作者及其设备自由穿越国境”;

“不以发放许可敃的形式限制新闻工作”;

“确保记者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敃记者战争期间被视为平民”。

政府对媒体信息传播的管理方式

事前限制(Prior Restraint):政府在信息传播之前通过许可敃制度或节目审查制度(Program Censorship)对

媒体传播内容加以限制,决定允许该节目播出、怱改后播出及限制、禁止该节目播出。

事后惩罚(Subsequent Punishment):事先不对媒体播出内容进行审查,但若播出内容违法法规和政令,则对媒体进行相应的惩罚。强制近用(Forced Access):政府通过法令等强制媒介传播某些特定内容的节目,如政令发布、公益节目等。

ZELEZNY, John D., Communications Law: Liberties, Restraints, and the Modern

Media, Belmont: Wadsworth, 1993.

基础认知部分之三(我国新闻工作基本原则)

我国新闻工作的基本原则

新闻工作“双重价值”律

我国新闻工作报道要求服从“双重价值律”,既讲求新闻价值,同时又要遵守宣传价值。

新闻价值包含的要素有:(1)时新性;(2)重要性;(3)接近性;(4)显著性;(5)趣味性。

新闻本身的新闻价值是其宣传价值存在的基础;而宣传价值是新闻价值实现的必备条件。

一、党性原则、思想性原则

我国的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鹄舌,其党性原则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基本特征之一。

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表现在:新闻事业应当服从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领导,在工作中紧密地依靠各级党组织。

坚持党性原则,新闻传播从业人员同时应当具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主观能动性。

二、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是所有媒介新闻工作的存在基础,真实性受到质疑的传媒的公信力极低。真实性原则包括

(1)每一条新闻必须真实,即个别真实;(2)整体表现的现实图景应当真实。

新闻实现真实性的要求:(1)每一条新闻的事实陈述部分必须真实;(2)有关事实的解释、说明应当真实,而不至于导致误解或曲解。

三、社会效益第一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同时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冲突时,应当首先服从社会效益。

坚持全面的社会效益,防止狭隘性。坚持社会效益要防止在宣传上的片面性,主要包括:(1)过度、过量;(2)以偏概全。

四、服务受众的原则

服务受众的原则是由我国新闻事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服务受众的原则不但要贯穿新闻传播的全部内容,而且必须贯穿新闻工作的全过程。

基础认知部分之四(世界新闻媒介体制概述)

世界新闻媒介体制概述

新闻媒介管理体制的理论渊源

决定一个国家/地区新闻媒介管理体制的确立具有多重因素。其中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有关传播学理论的流派为不同的体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理论意义上的三种新闻媒体经营管理模式

国有/国营型:新闻媒介属全民所有,直接由执政党或政府来管理、控制的大众传播媒介经营管理体制,如 CCTV、VOA 等。

公共机构经营型(主要是广播电视媒体):媒体机构由国家委托或特许公共机构经营,其运作经费主要来源

于收取广播电视执照费(又称视听费)的广播电视经营管理体制,如 BBC 等。

私有/商业型:媒体机构由财团或个人所有和经营,赢利为其重要目的,其财政收入来源于商业广告、节目/报刊销售和其他经营性收入,国家则只是通过一定的法律和法规来进行管理。

三种的新闻媒体体制比较:

开办及终止、经费来源、节目/内容取向、广告投放、主要负责人的产生、节目管理方式

法制化管理手段是媒介管理的发展方向

对大众传播媒介的管理可以通过法律、政策、约定、行业自律、道德、习惯、风俗等手段来实现。

其中以法制化实现对大众传播媒介的管理是发展的方向;同时也是更为公平、有效的手段。法制化的管理手段不能解决大众传媒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

以法律手段实现对大众传播媒介的管理,与对媒介的实际控制程度无必然联系。

就趋势而言,对大众传播媒体的管理有“去规则化”的发展。法律法规也更多倾向于调节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行为,而不直接控制、监管媒体所传达的内容,即“内容中立”。

第二编:新闻伦理道德部分

新闻伦理道德部分之一(新闻工作与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工作与新闻职业道德

道德的含义

道德的本义:道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或规律;德为人在实行道的过程中内心所得的理念。道德的基本含义就是人们应当遵循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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