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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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或代替大地的导电体)的电位; 2. 引导地电流流入和流出大地(或代替大地的
导电体)。 接地的两种结构型式:
A型(单独的水平/垂直接地体) B型(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或围绕建筑物的环型人 工接地体)
接地分析(1)
l 接地电阻是表征接地体向大地泄散电流的一个基本 物理参数,在接地设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l 地分为保护性接地、功能性接地和重复接地。
l 影响接地电阻的主要因子:
l
影响接地电阻的最重要因素是接地电极周围
大地的电阻率,次要因子是接地电极的形状和尺寸

l 接地电阻的估算方法:
l
R=0.5ρ/ A
l
其中,A为建筑占地面积(m2)
l
ρ为土壤电阻率(Ω·m)
A型接地分析
1.不少于2个接地极 2.在土壤电阻率很低, 接地电阻很容易低 于10Ω时, 无 其他要求 3.土壤电阻率较高, 接地电阻不易达到 10Ω以下时, 对各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体有 一长度要求。
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 例如,建筑物、防雷装置、户
2 术语
6.外部防雷装置 :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注 :外部防雷装置完全与被保护的建筑物脱离者称为独立 的外部防雷装置, 其接闪器称独立接闪器。
7、内部防雷装置: 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8、接闪器: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 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③ 换土。
l
④采用降阻剂。
接地分析
在高频(如1MHz)下, Ω=Rf+2πfL 很大,接地线成了天线 问题一: 环路感应出高电位
Uoc/max=μ0b l H1/max/T1 问题二: 引下线长度为干扰频率的波长λ的λ/4或奇数位时产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P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2011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

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GB50057-2010_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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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P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2010-11-03 发布2011-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2011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57 —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2、3.0.3、3.0.4、4.1.1、4.1.2、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一0年十一月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5年3月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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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P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2011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

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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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适用于h100m附录附录a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当h100m时106当h100m时其周边在2d范围内与其等高或较低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不100m的保护范围内时ae可减去d2两建筑物平行边长之和106km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制造使用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1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国家级会堂办公展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档案馆大城市重要给水水泵房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预计n006005次a的部省办公建筑及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预计n03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民建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预计n0012001次a006005次a的部省办公建筑及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预计n006005次a03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民建预计n006005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综合评估后确定需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td15da地区15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建筑物td15da地区20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建筑物建筑物防雷分类建筑物防雷分类爆炸火灾危险环境0区
保护角法适用于外形简单的建筑物,但受高度限 制; 网格法适用于对平面表面的保护。
接地 earth;ground
一种有意或非有意的导电连接,由于 这种连接,可使电路或电气设备接到大 地或接到代替大地的某种较大的导电体。
注:接地的目的是:a.使连接到地的导体具有等于 或近似于大地(或代替大地的导电体)的电位;b.引导 入地电流流入和流出大地(或代替大地的导电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术语
16、闪电感应 lightning induction 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雷电静电感应和 雷电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放 电。 17、闪电电涌 lightning surge 闪电击于防雷装置或线路上以及由闪电静电感应或 雷击电磁脉冲引发,表现为过电压、过电流的瞬态 波。 18、闪电电涌侵入 lightning surge on incoming services 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 雷电波,即闪电电涌,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 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2、术语
26、电气系统 electrical system 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也称低压配电系 统或低压配电线路。 27、 电子系统 electronic system 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 28、 建(构)筑物内系统 internal system 建(构)筑物内的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 29、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 (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 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2、术语
5、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 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 防雷装置组成。 6、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7、 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8、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 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GB50057-2010防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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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2011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

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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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二类 防雷建筑物
1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 国家级会堂、办公、展览建大城市重要给水水泵房
3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 4 特级和甲级体育馆 5 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
不易引起爆炸
6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 花不易引起爆炸
性环境中的场所 21区:正常运行时,很可能偶然地以空气中可燃性粉尘云形式存在于爆
炸性环境中的场所 22区: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以空气中可燃性粉尘云形式存在于爆炸性
环境中的场所,如果存在仅是短暂的
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防直击雷和闪电电涌侵入:
各类防雷建筑物
防闪电感应:
第一类和第二类中5、6、7款
【说明】闪电电涌侵入: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金属管道的 作用,雷电波,即闪电电涌,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 安全或损坏设备。 闪电感应: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雷电静电感应和雷电电 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放电。
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设内部防雷装置:(各类防雷建筑物)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设等电 位连接,包括下面四方面:
有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 统、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 装置、建筑物内系统间,应满足间隔距离
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防LEMP(雷击电磁脉冲) 第二类中的2.3.4款(会堂、展馆、火车
L、W、H为长、宽、高。(适用于H<100m)
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一类 防雷建筑物 1. 制造(使用、贮存)炸药(火药、起爆 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的建筑物,因 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 身伤亡 2. 具有0区或10(2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 物 3. 具有1(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 身伤亡

高层建筑幕墙防雷按规范(GB50057-2010)设计的理论探讨

高层建筑幕墙防雷按规范(GB50057-2010)设计的理论探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规定:3.0.1 建筑物应当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3.0.2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3.0.3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1.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4.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5.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7.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3.0.4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L、W、H为长、宽、高。(适用于H<100m)
下 湿的建筑
3、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一类 防雷建筑物 1、制造(使用、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的建筑物,因电 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 2、具有0区或10(2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 具有1(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 人身伤亡
第二类 防雷建筑物 1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 国家级会堂、办公、展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 宾馆、国家档案馆、大城市重要给水水泵房 3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 4 特级和甲级体育馆 5 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 不易引起爆炸 6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 花不易引起爆炸 7 具有2区或11(2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8 工业企业内(删除)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9 预计N>0.06(0.05)次/a的部(省)办公建筑及重要 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10 预计N >0.3(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民用建 筑物或一般工业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省级档案馆 2 预计N≥0.012(0.01)次/a,≤0.06(0.05)次/a的部 (省)办公建筑及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 预计N≥0.06 (0.05)次/a, ≤0.3 (0.25)次/a的住 宅、办公楼等民建
爆炸性粉尘环境
四种粉尘 ——易爆炸性粉尘:在空气中氧气很少的环境也能着火,呈悬浮状时能产生剧烈的爆 炸,如镁、铝、铝青铜等粉尘 ——可燃性导电粉尘:与空气中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导电性粉尘,如石墨、炭黑、 焦炭、铁、锌、钛等粉尘 ——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非导电性粉尘,如聚乙烯、 苯酚树脂、小麦、玉米、 砂糖 、可可 、木质、米糠、硫磺等粉尘——可燃纤维: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映 而燃烧的纤维,如棉花纤维、麻、丝、毛的纤维、木质纤维、人造纤维等。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勘误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勘误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勘误1. P.3: 第2.0.16 条1 行,‘……雷电静电感应和雷电电磁感应,’改为‘……闪电静电感应和闪电电磁感应,’2. P.3: 第2.0.18 条1 行,‘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改为‘由于闪电对架空线路、’3. P.16: 第4.2.4 条5 款4 行,‘作防雷电感应接地之用。

’改为‘作防闪电感应接地之用。

’4. P.18: 第9 款的2、3 行,‘当有屏蔽层时……’改为‘当有屏蔽层或穿钢管时……’5. P.18: 第9 款的第8 行,‘m—每一线路内导体芯线的总根数;’改为‘m —需要确定的那一回线路内导体芯线的总根数;’6. P.18: 第9 款的第9 行,‘R s—屏蔽层每公里的电阻(Ω/km);’改为‘R s —屏蔽层或钢管每公里的电阻(Ω/km);’7. P.41: 续表5.4.1 中,钢管直径20mm,改正为25mm8. P.42: 第5.4.5 条,2、3 行,‘铜质或镀铜或不锈钢导体’改正为‘铜质或镀铜钢或不锈钢导体’9. P.49: 倒6 行,式(6.3.2-4)改正为式(6.3.2-7)10. P.67 第2 行和P.73 第12 行:表6.2.1 改正为表5.2.1211. P.88: 第6 行,表J.J.1 改正为表J.1.112. P.93: A1 中的开路电压0.1kV/μs 改为0.1kV/s13. P.93: C1 中的开路电压0.5kV~1kV 改为0.5kV~2kV14.P.126: 第10 行,删去1015.P.130: 倒12 行,6m×6m 改正为6m×4m16.P.142: 第10 行,4 款改正为6 款17.P.167~168:GB/T 17626.5—1999(等效IEC 61000—4—5:1995)改正为GB/T 17626.5—2008(等效IEC 61000—4—5:2005)18.P.177: 倒11 行,式(6.3.2-2)改正为式(6.3.2-5)19. P.19: 12 款,2 行;P.25: 8 款,2 行;P.30: 1 行。

28.建筑物防雷设计要求规范(GB_50057-2010)

28.建筑物防雷设计要求规范(GB_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010版2012年4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10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_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_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010版2012年4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10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_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_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010版2012年4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10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0.11.03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
•【施行日期】2011.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7-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2、3.0.3、3.0.4、4.1.1、4.1.2、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5(2000年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学习体会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学习体会

参数
符号
LPL
Ⅰ ⅡⅢⅣ
最大幅值 Imax 200 150 100 100 电流kA
滚球半径
r
20 30 45 60
m
最小幅值
Imin
3
电流kA
5 10 16
我国各类防雷建筑物对应的损害概率
参数
LPL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最大雷电流kA 200
150
100
滚球半径m
30
45
60
最小雷电流kA
5
10
16
• 年预计雷击次数计算方法改进,次数扩大 • 对不同土壤电阻率,有不同的接地体要求 • 增加了屋顶不要求附加保护的条件
TN-S系统
有N线的IT系统

按以下形式连接 按以下形式连接
接线形式1 接线形式2 接线形式1 接线形式2
无N线 的IT系

L-N间 L-PE间

○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N-PE间 ○
○ 不适用 ○



L-PEN间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损害概率PB 损害概率PSPD
0.04 0.01
0.11
0.19
0.02
0.03
雷电流参数对应的累积概率和损害概率
雷电流概率
LPL




LPS的保护效率 0.98 0.95 0.89 0.81
损害概率PB
0.02
SPD的保护效率 0.99
0.05 0.11 0.19 0.98 0.97 0.97

GB50057-2010 讲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GB50057-2010 讲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新老规范对比结论
1、由易燃易爆环境的划分可感觉:更清晰化;
2、由防雷类别预计雷击次数的变化可感觉:
门槛降低化;
3、由接触电压、跨步电压等细节规定,包括 后面所介绍的均压环规定可感觉:更具体化。
GB50057-2010宣贯材料 • 1、新规范中防雷措施防范的内容增加了 老规范GB50057-94制定的目的仅是防止或 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 财产损失;新规范增加了防止雷击电磁脉冲 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这 是国力、财力增强,国家发展的必然。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增加:特级和甲级体育馆 具有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修改:11区改为21和22区 省、部级建筑物0.06次改为0.05次
住宅0.3次改为0.25次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修改:
省部级0.012次改为0.01次
住宅0.3次改为0.25次
一般性工业建筑物0.06次改为0.05次 [说明]修改后其实是降低了防雷类别的门槛。
棉花纤维、麻、丝、毛的纤维、木质纤维、人造纤维等。
第一类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区别
1区、21区的建筑物可能划为第一类防雷建
筑物,也可能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如: 易燃液体泵房: 1、在地面时为2区,属第二类; 2、当置于地下或半地下时,因其蒸气和空
气的混合物的比重大于空气,不易扩散,
要划为1区,属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附录A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
N=k Ng Ae
其中:k: 2:位于山顶和旷野孤立的建筑物 1.7:金属屋面没有接地的砖木结构建筑 1.5:河(湖)边、山坡下、山地中ρ小处、地 下水露头处、土山顶、山谷风口及特别潮 湿的建筑物 1.0:一般情况 Ng=0.1×Td (Ng=0.024Td 1.3) Ae=[LW+2(L+W)· H(200-H)+πH(200-H)]· -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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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1.0.1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地采取,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以及,做到,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1.0.3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

1.0.4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对地闪击lightning flash to earth雷云与大地(含地上的突出物)之间的一次或多次放电。

2.0.2 雷击lightning stroke对地闪击中的一次放电。

2.0.3雷击点point of strike20408 4FB8 侸K36844 8FEC 迬21578 544A 告]24257 5EC1 廁21301 5335 匵33549 830D 茍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

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2.0.4 雷电流lightning current流经雷击点的电流。

2.0.5防雷装置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2.0.6 外部防雷装置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2.0.7 内部防雷装置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2.0.8接闪器air-termination system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2.0.9 引下线down-conductor system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2.0.10 接地装置earth-termination system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2.0.11 接地体earth electrode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2.0.12 接地线earthing conductor36675 8F43 轃23002 59DA 姚hW28807 7087 炇21747 54F3 哳Y31039 793F 礿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换线处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或从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

2.0.13直击雷direct lightning flash闪击直接击于建(构)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外部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2.0.14闪电静电感应lightning electrostatic induction由于雷云的作用,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与雷云符号相反的电荷,雷云主放电时,先导通道中的电荷迅速中和,在导体上的感应电荷得到释放,如没有就近泄入地中就会产生很高的电位。

2.0.15闪电电磁感应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nduction由于雷电流迅速变化在其周围空间产生瞬变的强电磁场,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

2.0.16闪电感应lightning induction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雷电静电感应和雷电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放电。

2.0.17闪电电涌lightning surge闪电击于防雷装置或线路上以及由闪电静电感应或雷击电磁脉冲引发,表现为过电压、过电流的瞬态波。

2.0.18闪电电涌侵入lightning surge on incoming services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即闪电电涌,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2.0.19防雷等电位连接lightning equipotential bonding (LEB)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

2.0.20等电位连接带bonding bar将金属装置、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电信线路及其他线路连于其上以能与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接的金属带。

2.0.21 等电位连接导体bonding conductor9t8z39523 9A63 驣d27383 6AF7 櫷34080 8520 蔠将分开的诸导电性物体连接到防雷装置的导体。

2.0.22等电位连接网络bonding network (BN)将建(构)筑物和建(构)筑物内系统(带电导体除外)的所有导电性物体互相连接组成的一个网。

2.0.23 接地系统earthing system将等电位连接网络和接地装置连在一起的整个系统。

2.0.24防雷区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 (LPZ)划分雷击电磁环境的区,一个防雷区的区界面不一定要有实物界面,例如不一定要有墙壁、地板或天花板作为区界面。

2.0.25雷击电磁脉冲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 (LEMP)雷电流经电阻、电感、电容耦合产生的电磁效应,包含闪电电涌和辐射电磁场。

2.0.26 电气系统electrical system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

也称低压配电系统或低压配电线路。

2.0.27 电子系统electronic system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

2.0.28 建(构)筑物内系统internal system建(构)筑物内的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

2.0.29电涌保护器surge protective device (SPD)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

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2.0.30 保护模式modes of protection37206 9156 酖%32741 7FE5 翥25150 623E 戾+g 9电气系统电涌保护器的保护部件可连接在相对相、相对地、相对中性线、中性线对地及其组合,以及电子系统电涌保护器的保护部件连接在线与线、线与地及其组合。

2.0.31 最大持续运行电压maximum continuous operating voltage (Uc)可持续加于电气系统电涌保护器保护模式的最大方均根电压或直流电压;可持续加于电子系统电涌保护器端子上,且不致引起电涌保护器传输特性减低的最大方均根电压或直流电压。

2.0.32 标称放电电流nominal discharge current (In)流过电涌保护器8/20μs电流波的峰值。

2.0.33 冲击电流impulse current (Iimp)由电流幅值Ipeak、电荷Q和单位能量W /R所限定。

2.0.34以Iimp试验的电涌保护器SPD tested with Iimp耐得起10/350μs典型波形的部分雷电流的电涌保护器需要用Iimp电流做相应的冲击试验。

2.0.35 Ⅰ级试验class Ⅰtest电气系统中采用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要用标称放电电流In、1.2/50μs冲击电压和最大冲击电流Iimp做试验。

Ⅰ级试验也可用T1外加方框表示,即T1。

2.0.36以In试验的电涌保护器SPD tested with I n耐得起8/20μs典型波形的感应电涌电流的电涌保护器需要用In电流做相应的冲击试验。

2.0.37 Ⅱ级试验class Ⅱtest电气系统中采用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要用标称放电电流In、1.2/50μs冲击电压和8/20μs电流波最大放电电流Imax做试验。

Ⅱ级试验也可用T2外加方框表示,即T2。

2.0.38以组合波试验的电涌保护器SPD tested with a combination wave耐得起8/20μs典型波形的感应电涌电流的电涌保护器需要用Isc短路电流做相应的冲击试验。

2.0.39 Ⅲ级试验class Ⅲtest27021 698D 榍26574 67CE 柎22556 581C 堜24704 6080 悀30870 7896 碖=34611 8733 蜳电气系统中采用Ⅲ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要用组合波做试验。

组合波定义为由2Ω组合波发生器产生1.2/50μs开路电压Uoc和8/20μs短路电流Isc。

Ⅲ级试验也可用T3外加方框表示,即T3。

2.0.40电压开关型电涌保护器voltage switching type SPD无电涌出现时为高阻抗,当出现电压电涌时突变为低阻抗。

通常采用放电间隙、充气放电管、硅可控整流器或三端双向可控硅元件做这类电涌保护器的组件。

也称“克罗巴型”电涌保护器。

具有不连续的电压、电流特性。

2.0.41限压型电涌保护器voltage limiting type SPD无电涌出现时为高阻抗,随着电涌电流和电压的增加,阻抗连续变小。

通常采用压敏电阻、抑制二极管做限压型电涌保护器的组件。

也称“箝压型”电涌保护器。

具有连续的电压、电流特性。

2.0.42 组合型电涌保护器combination type SPD由电压开关型元件和限压型元件组合而成的电涌保护器,其特性随所加电压的特性可以表现为电压开关型、限压型或电压开关型和限压型皆有。

2.0.43测量的限制电压measured limiting voltage施加规定波形和幅值的冲击波时,在电涌保护器接线端子间测得的最大电压值。

2.0.44 电压保护水平voltage protection level (Up)表征电涌保护器限制接线端子间电压的性能参数,其值可从优先值的列表中选择。

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大于所测量的限制电压的最高值。

2.0.45 1.2/50μs冲击电压 1.2/50 μsvoltage impulse规定的波头时间T 1为 1.2μs、半值时间T 2为50μs的冲击电压。

2.0.46 8/20μs冲击电流8/20 μscurrent impulse规定的波头时间T 1为8μs、半值时间T 2为20μs的冲击电流。

2.0.47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rated impulse withstand voltage of equipment (Uw)设备制造商给予的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表征其绝缘防过电压的耐受能力。

2.0.48插入损耗insertion loss29615 73AF 环33272 81F8 臸z35420 8A5C 詜>38630 96E6 雦37652 9314 錔在电气系统中:在给定频率下,连接到给定电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的插入损耗为电源线上紧靠电涌保护器接入点之后,在被试电涌保护器接入前后的电压比,结果用dB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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