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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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4.18•【文号】农办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6年以来,部分省(区)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经研究,决定开始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以完善利用制度、出台扶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为推进手段,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重点内容(一)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本省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研究,以全域全量利用为目标,编制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秸秆的利用方向,合理布局产业化利用途径、收储运基地,创设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领域配套政策,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稳定运行机制。

(二)建立资源台账。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科学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平台,为各级政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整县推进。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遴选一批秸秆资源量大、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县(区、市),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确定秸秆利用方式,切实做到技术措施有用、工作措施有效、管理措施有力、持续运行有保障,推动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也在逐年增加。

传统的处理方式往往是焚烧,但这种做法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与目标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产量巨大。

然而,长期以来,秸秆的利用率一直较低,大部分被焚烧或丢弃,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生物质资源,还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

同时,秸秆焚烧还可能引发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

因此,本方案旨在推动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并全面禁止秸秆焚烧,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业效益。

二、综合利用策略1. 秸秆还田鼓励农民将秸秆粉碎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

同时,秸秆还田还可以减少化肥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2. 生物质能源利用利用秸秆生产生物质燃料,如生物质颗粒、生物质压块等,用于家庭取暖、工业锅炉等领域。

这不仅可以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还可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3. 生物质材料开发利用秸秆纤维生产生物质板材、纸张等材料,拓展秸秆的应用领域。

这种做法不仅可以提高秸秆的附加值,还可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4. 生物质肥料生产通过生物技术手段,将秸秆转化为生物质肥料,用于农业生产。

这种肥料既可以为作物提供养分,又可以改善土壤环境,实现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三、禁烧措施1. 法律法规制定制定严格的秸秆禁烧法律法规,明确禁烧范围、时间和责任主体。

对于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2. 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3. 技术支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为农民提供秸秆还田、生物质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同时,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更加高效、环保的秸秆处理技术。

4. 经济激励对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农户和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激励,如补贴、税收减免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已撤销),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1.16•【文号】发改环资[2015]2651号•【施行日期】2015.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环保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农业局、环保局: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以下简称禁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露天焚烧火点数明显减少。

但是,由于全社会对秸秆焚烧危害性认识不足,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不到位,部分地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仍屡屡发生,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火灾,危及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大秸秆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秸秆焚烧火点数或过火面积较2016年下降5%,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工作方案一、背景概述秸秆是农作物生长后剩余的地上部分,是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然而,由于缺乏综合利用技术和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导致秸秆“闲置”、露天焚烧等现象较为普遍。

此外,秸秆的大量焚烧也导致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给环境保护带来极大压力。

因此,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已成为当前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督查目的本督查旨在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工作能够得到落实。

督查目标涵盖城乡各地区、所有相关部门以及相关农民。

目的是督促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扩大技术应用、鼓励企业投资等工作,以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全面开展,保障环境质量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督查内容1.政策法规制定:凡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的政策法规,各地都必须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审批工作。

政策法规应明确禁止秸秆焚烧的范围和对象,明确责任部门,以及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和鼓励政策等。

2.禁烧宣传:政府部门应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和重要性,积极推广禁烧技术和科学使用秸秆的方法,提升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

同时,政府也应当向群众普及秸秆的垃圾分类和废弃物回收的方法,以鼓励更多人参与秸秆资源的回收利用。

3.综合利用措施:各地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出更多的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发展现代化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等农业产业的发展。

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和生态效益,并制定对农村环保投入补助政策以鼓励更多进一步的多重农业利用方式。

4.监测考核: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监测力度,实现秸秆禁烧的实时监测与数据共享。

定期公布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和综合利用经验,确定综合利用水平高低的区域;落后的区域应向更加综合利用水平较高的地方学习借鉴,并积极策划推广。

四、督查方法1.派出督查组:各地政府部门先后成立督查组,对本地区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人员应当由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等多个部门派出,确保全方位督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1.24
•【文号】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
•【施行日期】2016.11.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
意见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农业厅(委、办、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湖南省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精神,实现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按进度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程慧强
************传真:68505568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强少杰
************传真:59193076
附件: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4日。

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秸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

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秸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

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秸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一、背景为了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农作物秸杆资源,减少农作物秸杆的浪费和环境污染,农业部决定开展全国农作物秸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

这项工作旨在全面了解我国各地农作物秸杆资源的分布情况、数量概况以及利用现状,为科学、高效地利用这一资源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调查与评价内容1.调查范围:本次调查将覆盖全国大部分农作物主产区,主要包括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的秸杆资源。

2.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地农作物秸杆资源的产量、品种、质量、利用方式等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农作物秸杆资源的种类及产地分布;–不同农作物秸杆资源的年产量统计;–秸杆资源的利用方式和效益评价;–秸秆资源对环境的影响等。

三、调查方法1.样本调查:采用随机抽样和定点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获取各地农户和农场的农作物秸杆资源数据,确保调查结果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2.实地调研:组织调查人员深入农田实地,对农作物秸杆资源进行现场调查和统计,了解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利用方式。

3.数据统计分析: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四、评价与建议根据调查结果,农业部将结合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对各地农作物秸杆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重点包括:1.资源利用现状评价:对各地农作物秸杆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2.资源开发利用建议:根据资源情况和环境可持续性要求,提出秸杆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议,促进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

3.政策支持建议:针对农作物秸杆资源利用相关政策,提出完善化建议,为资源利用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五、总结本次全国农作物秸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旨在推动我国农作物秸杆资源的科学、高效利用,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农业部将密切关注调查结果,积极引导各地落实利用秸杆资源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助力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发展的实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1.29•【文号】发改环资[2011]2615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6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工信委)、农业厅(农委)、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各地秸秆规划的实施,力争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在各地报送“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基础上,制定了《“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下,农业连年丰收,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产生量逐年增多,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现象严重,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提出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措施,在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秸秆综合利用得到了较快发展。

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质量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质量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质量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质量调查与评价技术的术语和定义、调查准备、田间调查内容与方法和秸秆还田质量统计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与碎混还田的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质量调查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f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fT500秸秆还田机作业质量DB23/T2232玉米“一翻两免”秸秆全量还田轮耕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DB23/T2232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地表秸秆覆盖度秸秆还田后秸秆覆盖地表的面积占田块面积的百分率。

4调查准备4. 1工具及用具铁锹、铁铲、筛子(直径50cm,筛孔5mm)、卷尺、铁钎或木钎(长度约60Cm左右)、铁锤、帆布一块(2m×2m).样品标签、样品袋、记号笔等。

4.2主要设备GIS数据采集器、电子天平(0.01g精确度)、烘箱等。

5田间调查内容与方法5.1 调查时间应选在秋季玉米秸秆还田整地后,土壤封冻前进行。

5.2 调查地块选择选择应用玉米秸秆全量翻埋还田和碎混还田的地块。

5.3 地块基础信息用GIS数据采集器定位确定地块经纬度,并记载调查地块面积、秸秆还田方式、作业时间和作业机具型号等基本信息。

5.4 秸秆覆盖度测定宜采用直线横断法测定。

固定测量绳的一端,与垄向对角交叉拉开测量绳,通过计数测量绳上每个标记下有无秸秆计算秸秆覆盖面积,以标记点垂直正下方有秸秆记为有秸秆的标记,有秸秆的标记占测量绳上所有标记的百分数即为秸秆覆盖度。

5.5 耕层深度测定在地块内沿对角线方向取5个点,每点沿与耕向垂直方向测3个耕深,方法是直尺平放在耕过的地面上,作为测量基准,用钢板尺插入土中至犁底层,测量其深度,求出平均值。

5.6 耕层秸秆分布样点选择采用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点法确定样点位置。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相关政策和文件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相关政策和文件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一、背景介绍农作物秸秆是农作物的茎、叶、秆等农产品的残留物,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生物质资源。

由于秸秆的数量庞大、易堆积难处理,长期以来一直是农业废弃物处理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秸秆综合利用成为当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国家政策文件1.《国家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18-2035年)》该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研发,推动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等综合利用,促进农作物秸秆“收、储、利”全过程资源化利用。

2.《农业部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了农业部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申报条件、资金申请程序、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验收和资金监督等内容,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提供了重要支持。

3.《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该技术指导意见提出了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要求,涉及生物质颗粒、生物质炭、生物质液体燃料等多个方面,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三、地方政策文件1.《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扶持政策和资金安排,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在当地的推广应用。

2.《XX市农业局关于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文件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条件、资金使用管理、项目验收和监督等具体办法,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项目实施情况目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我国各地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实施。

在政策和文件的支持下,一批农业科研院所、企业和农户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探索生物质颗粒生产、生物质炭制备、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

然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推广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包括技术工艺尚未成熟、市场化运作水平较低、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等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农业厅(委、办、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湖南省农村工作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精神。

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情况,组织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进度要求上报规划成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关于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意见,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现就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我国秸秆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每年秸秆产量近7亿吨。

长期以来,秸秆是我国农村居民主要生活燃料、大牲畜饲料和有机肥料,少部分作为工业原料和食用菌基料。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和各类替代原料的应用,加上秸秆综合利用成本高、经济性差、产业化程度低等原因,开始出现了地区性、季节性、结构性的秸秆过剩,特别是在粮食主产区和沿海经济发达的部分地区,违规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还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安全。

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积极推动和支持下,秸秆综合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果,各地投资建设了一批秸秆人造板、秸秆直燃发电、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成型燃料等综合利用项目。

同时,多种形式的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栽培食用菌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

但是,秸秆综合利用仍然存在利用率低、产业链短和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秸秆综合利用认识不足。

农业面源污染工作总结

农业面源污染工作总结

农业面源污染工作总结总结,汉语词语,读音为zǒngji,意思是总地归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面源污染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选择。

农业面源污染工作总结环保站是我局20__年新成立的科室。

自成立以来,我们一方面认真学习掌握农业环保相关知识,尽快熟悉业务,另一方面,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做好与上级业务领导部门的对接工作。

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共__县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内高速公路沿线严禁秸秆焚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在局党组的安排步署下,我站与兄弟科室密切配合,按照县委县政府划定的巡查线路,分成三组,每组由一名副局长带队,每天不间断地进行秸秆禁烧的巡查督导工作。

各组将每天的巡查结果上报环保站,再由环保站汇总督查情况。

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很好地控制了我县重点区域的秸秆禁烧现象。

二、做好市环保站布置的统计调查工作今年6月份,根据__州市环保站《关于填报20__年度__州市食用菌产量相关统计表的通知》,我们通过下乡走访调查,将我县工厂化生产食用菌企业的生产基本情况、产业发展基本情况、企业的销售渠道以及主要生产企业的产量、产值、品种做了一次比较详实的调查,并将相关数据上报市环保站。

9月份,我们还向市站上报了《国家重点管理和区域性重大危害外来入侵物种县级调查表》。

三、休闲农业项目申报取得初步成效根据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关于申报河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要求,我们推荐了__州神然生态观光园参加申报。

经过省农业厅和省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__州神然生态观光园最终入选省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

环保站成立时间短,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由于缺乏必要的办公设备,使得一些工作不能够顺利开展。

针对这些问题,希望局领导继续给予我们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也将百倍努力、踏实工作,使全县农业环保工作尽快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

农业面源污染工作总结20__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计划的关键之年,拼搏之年。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鲁农绿发字〔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绿发字〔2024〕5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现将《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6月19日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助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制定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构建秸秆利用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再上新台阶。

2024年,建设27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04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科学还田沃土。

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行秸秆翻埋、碎混、覆盖等秸秆还田沃土模式,提升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推动离田高效利用。

坚持政府推动、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重点支持秸秆收、储、运、销、用市场主体,完善县域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提高离田效能。

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推动形成“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高质高效离田利用格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已撤销),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5.14•【文号】发改环资[2013]930号•【施行日期】2013.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工信委)、农业(农机)厅(委、局、办)、环保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精神,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调机制,形成了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工作格局,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杜绝秸秆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部分地区秸秆随意丢弃和焚烧现象仍屡禁不止,造成资源巨大浪费,带来空气重度污染,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原来用于取暖做饭的农作物秸秆出现了地区性、结构性的过剩,“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同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存在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激励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认识亟待提高等问题。

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仅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将影响粮食安全,乃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下大力气加大对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采取“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方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格局。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29•【文号】农办财〔2016〕39号•【施行日期】2016.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9号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中央财政继续支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并选择部分地区重点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动地方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为主要手段,以耕地质量提升为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快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强,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整县推进。

二是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重点,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三是市场运作、政府扶持。

充分发挥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二、实施区域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根据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两项内容确定实施区域。

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省(自治区,以下简称试点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告》发布 2021年我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1%

《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告》发布  2021年我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1%

《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告》发布2021年我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1%作者:农业农村部网站来源:《中国食品》2022年第20期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从2019年起,农业农村部建立了包含13种主要农作物的全国秸秆资源台账,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涵盖了产生秸秆的2963个县级单位、使用秸秆的3.4万家市场主体,以及34.3万户抽样农户。

《报告》基于台账数据,分析了当前全国秸秆利用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

《报告》显示,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2021年,全国农作物秸秆利用量6.47亿吨,综合利用率达88.1%,较2018年增长3.4个百分点。

秸秆还田生态效益逐步显现。

2021年,秸秆还田量达4亿吨,其中玉米、水稻、小麦秸秆还田量分别为1.26亿吨、1.13亿吨、1.04亿吨,分别占可收集量的42.6%、66.5%、73.7%。

秸秆离田效能不断提升。

2021年,秸秆离田利用率达33.4%。

饲料化利用量达1.32亿吨,饲料化利用率达18%,较2018年提高3.7个百分点;燃料化利用量稳定在6000多万吨;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量达1208万吨。

秸秆市场化利用加快突破。

2021年,全国秸秆利用市场主体为3.4万家,较2018年增加7747家,其中年利用量万吨以上的有1718家,较2018年增加268家。

饲料化利用主体占比最高,达到76.9%,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主体分别占比7.8%、8.9%、3.8%、2.6%。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坚持“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方向,引导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耕作特点和产业现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和离田高效利用,推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抽样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农作物秸秆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收获了农作物籽粒以后,残留的不能食用的茎、叶等副产品。

我市的基本生产单元规模小,耕作方式仍是非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农村地区的整体生活水平不高,秸秆分布分散、统计困难,缺乏对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的详细普查。

目前,秸秆资源量测算主要依据不同区域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收集方式以及相应区域作物的草谷比,大致估算各地农作物秸秆的理论产生量和可收集资源量。

但是各地区的土壤、气候以及耕作制度也不相同,不同地区的同一作物草谷比差异较大。

同一地区、同一作物的不同品种,以及不同种植类型,其草谷比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同一地区的同种作物,其丰、平、歉年的草谷比也可能是不同的。

目前已有的草谷比数据已经不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通过有关试点县作物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样调查、测试和计算方法等,用于指导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试点县作物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祥调查。

同时,通过理论分析和典型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对农作物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以及“五料化”利用比例进行科学分析测定,构建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测算方法,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有序开展。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包括早稻、中稻和一季晚稻、双季晚稻、小麦、玉米、薯类(马铃薯、甘薯)、木薯、花生、油菜籽、大豆、棉花等作物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样调查与测定。

其中,不计被调查区域播种面积小于总播种面积1%的农作物秸秆。

因此,我市主要调查作物为中稻、小麦、马铃薯、玉米、花生、油菜籽、大豆、棉花。

三、秸秆产生量调查工作流程(一)准备工作调查工作开始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1、成立秸秆产生量抽样调查小组。

小组组长由农业环保站站长担任,成员为辅助调查员、组干部和有经验的农民等担任。

调查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一般以统计或农业技术员为主,农业技术人员、家庭农场场长和有经验的人员参加。

2、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农民对秸杆产生量抽样调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2.09•【文号】发改办环资[2015]3264号•【施行日期】2015.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32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提出了“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的目标任务。

各地积极落实相关要求,编制了本地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为准确掌握各地《规划》执行情况,全面评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组织开展各地《规划》终期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的主要任务(一)对本地区《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总结经验,分析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形成《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一)本地区秸秆资源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规划》提出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秸秆综合利用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五)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有关要求,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年度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政策建议等,作为今后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依据。

农业部组织完成首次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专项调查

农业部组织完成首次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专项调查
环 境 整 治 ・ N R .CON R E VI T OL
畜 粪便 入 沼 , 用 了资 源 , 化 了空 气 , 化 了村 落环 利 净 优 境 。 岭村试 点建 设 , 高 面源 污染得 到 了有效 治理 , 这些
成 功经 验 , 目前 正 向全 县推广 。
35发 展沼 气 , 设农 村生 态家 园 . 建 发展 沼气 建设 是 治理 面 源污 染 的一 个有 效 措施 ,
必 要 的制 度是 确 保 农 村 环境 不受 污 染 的重 要 保 证 , 是 根 据 《 北 省 农业 环 境 保 护 条例 》 质 内 容 , 一 湖 实 以 乡村 为 主制 定 本 区 域 切实 可 行 的 防 治 面源 污 染 的 管 理制 度 , 每 年 的化 肥 、 药 和沼 肥 使用 数 量 落 实 把 农 到 实 处 , 行 化 肥 、 药 定 点 销售 和 以户 为单 元 的专 实 农
能 源 结 构 , 善 农 民生 活 条 件 , 护 生 态 环 境 , 对 气 候 变 化 , 进 农 村 社 会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意 义 重 大 。 下 一 步 , 业 部 将 采 取 措 施 改 保 膻 促 农
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T作力度 , 根据 各地种养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禀赋 , 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 , 在满足农业 和畜牧业利用 的基
万 口沼 气 , 县每 年 可处 理 9 全 0万 t 弃物 , 废 折合 标 肥
重 视 , 其 在 南 水北 调 水 源 区 , 建 设 社会 主 义 新农 尤 对
村 意义更 加重 大 。
参考文献 :
[] 中 奎 . 庆 r永 川 区 农 村 面 源 污 染 调 研 报 告 [I 业 环 境 与 发 展 , 1王 重 f 丁 J. 农

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书桌上,心中关于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渐渐有了轮廓。

这个项目,既要高效又要环保,还要兼顾农民的利益,让我来详细梳理一下。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农作物秸秆,曾经被视为无用的废物,如今却成了宝贵的资源。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我们计划建设一套完善的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

目标很明确:让秸秆变成宝,让农民受益,让环境更好。

二、项目内容1.收储设施建设我们要在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建立一批秸秆收储站点,配备专业的收储设备,确保秸秆的收集、储存、运输过程高效、有序。

这些站点要覆盖到每一个乡镇,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卖掉秸秆。

2.秸秆加工利用收集起来的秸秆不能闲置,我们要通过科技手段进行加工,将其转化为生物质燃料、饲料、肥料等多种产品。

这样一来,既能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又能创造经济效益。

3.农民参与机制项目成功的关键在于农民的参与。

我们要制定一系列政策,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秸秆收储工作。

比如,设立秸秆收购补贴,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三、项目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要对当地的农作物种植情况、秸秆产量、农民需求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为项目实施提供数据支持。

2.规划设计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收储体系规划,包括站点布局、设备选型、加工工艺等。

3.申报审批将项目方案提交给政府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4.施工建设在获得批准后,立即启动收储设施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运营管理项目建成后,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

四、项目效益分析1.环境效益通过秸秆收储体系的建设,可以大量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2.经济效益秸秆加工利用不仅可以创造经济效益,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3.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1.政策风险政策变动可能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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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秸秆资源调查的意见,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特制定全国农作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查与评价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稻谷、小麦、玉米、薯类、油料和棉花等农作物秸秆资源的产量、分布、收集方式和利用途径等,对秸秆资源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摸清我国作物秸秆资源状况,并分析未来发展趋势,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资源总体评价工作提供基础信息,同时为制定各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和秸秆利用项目评估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以县为单位进行,逐级汇总。

主要调查与评价稻谷、小麦、玉米、薯类、油料和棉花等大宗农作物以及被调查区域的优势农作物品种。

(二)调查与评价内容
1、秸秆资源产量调查:针对稻谷、小麦、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等主要农作物,调查各类秸秆资源产量和分布。

2、秸秆利用现状调查:调查秸秆作为燃料、饲料、肥料、工业原料和食用菌基料等利用方式的数量及比例。

3、秸秆利用经济性评价:调查各地秸秆的价格和运输距离、成本等。

4、秸秆资源利用潜力评价。

分品种对秸秆资源进行评价,分析可利用潜力等。

5、未来农作物秸秆的变化趋势分析。

对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数量、品种和利用等进行预测和分析,评估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的未来发展变化趋势。

三、调查方法
为了作好本次调查与评价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农业行业标准《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次调查将按照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实地调查为主,并充分利用已有和正在执行的秸秆资源调查结果,鼓励利用地
理信息系统(GIS)平台,建立秸秆资源全国数据库。

四、实施的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工作程序
农业部负责全国秸秆资源调查方案和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的制定,负责全国的技术指导、省级培训和质量抽查,组织建设国家级秸秆资源数据库等。

对省级调查成果进行全面的检查。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将开展实地核查,以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各省(区、市)农业部门牵头,会同畜牧、农机等部门负责本地区秸秆资源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照农业部统一要求,根据本地区的秸秆资源利用特点,编制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自行组织或通过招投标方式统一选择专业队伍,负责组织各地实地开展秸秆调查与评价工作。

另外,省级负责对各县(市)秸秆资源调查工作的质量检查和成果验收。

(二)时间安排
从2009年1月起,开始启动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

2009年1月至2月开展秸秆资源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经验总结、业务培训等。

2009年3月全面启动调查工作,至2009年6月,完成各省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并上报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在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2009年7月至12月,完成全国秸秆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实现全国秸秆资源调查成果集成和信息共享。

具体为:
(一)2009年1月至2月为调查工作部署与培训阶段。

为确保本次资源调查顺利进行,我部将就资源调查与评价等事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二)2009年3月至6月为调查阶段。

包括制定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技术资料准备、仪器工具物资准备等;签订有关协议,如技术辅导协议、委托调查合同;开展技术培训、调查实习、培训考核;进行文案调查、实地调查、现场取样及测试、资料整理;撰写调查与评价报告;对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将调查成果、数据上报省农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2009年6月为调查结果汇总阶段。

各地上报的资源调查数据经上级
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由省级农业部门统一汇总,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四)2009年7月至11月为调查数据整理与分析阶段。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调查结果进行整理、校正、分析、总结,完成全国秸秆资源数据库的建设。

(五)2009年12月为成果集成阶段。

对全国秸秆资源调查评价成果集成,出版成果报告并推广应用。

五、调查成果
(一)数据成果。

数据按标准格式填写上报,原始数据作为附件交主管部门保存备查。

(二)文字成果。

包括省级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及评估报告等。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秸秆资源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需要农业、农村能源、农机、畜牧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精神,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调查工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同时,为保证调查质量,各地要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吃苦的农业技术骨干组建调查队伍,调查人员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方可开展调查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质量有保证。

二是落实调查经费。

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是实现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基础性工作,调查成果是制定各地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发展方针政策、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本次调查因子广,工作量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政府是本次调查的主体,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本地财政资金支持,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对调查经费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建立检查验收制度。

执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转入下一阶段,避免将错误带入下阶段工作,保证成果质量。

国家、省、市级分级负责。

县级调查成果由市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预检,省级农业部门组织验收。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组织对省级汇总成果验收。

同时,为加强成果质量检查力度,农业部对省级成果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核实,确
保秸秆资源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四是制定奖罚制度。

各地在开展本次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过程中,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明确补助标准,充分调动调查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对在调查中弄虚作假者,责令该调查组调查全部返工。

同时,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将对本次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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