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国务院47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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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47号文件解读《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一、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编者按新近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加深广大读者对有关土地整治政策的了解,特邀请国土资源部有关专家,对国务院47号文件进行系列解读。
系列解读分九篇,内容涉及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并重方面的新要求、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组织实施、科学规划、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土地整治的土地权属管理、网上监管以及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的新要求等方面。
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
根据国发28号文件精神,国土资源部从2006年开始,先后4次共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73.9万亩,涉及27个省(区、市)。
各试点地区充分运用这项新政策,对利用不合理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总体进展顺利,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推进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
但有的省份超过下达的周转指标,甚至未经批准、没有挂钩周转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及以各种名义的土地置换,经批准的挂钩试点也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
这些问题亟待纠正。
《通知》的重点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增减挂钩试点,确保增减挂钩试点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增加城镇用地指标的倾向。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其实质是在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和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以城乡用地结构调整为纽带,显化城镇土地价值,并将土地级差收益返还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不得以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目的,片面追求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导致农村大拆大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长远可持续发展。
(1)国土资源部对国务院47号文件解读
![(1)国土资源部对国务院47号文件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0bfaa7db7f1922791688e8e1.png)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进行了将通过整治节约的少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以指标调剂的方式按规划调整到城镇使用的政策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侵害了农民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为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要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要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
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三)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
要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7f7c2b9866fb84ae55c8d35.png)
附件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划定的依据与工作基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应按照《通知》提出的任务与要求,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运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执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要求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1078号)(二)工作依据1.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相关的图件、表册、数据库以及文字等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2012年度报部备案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包括图件资料和数据资料。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
经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涉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各级土地整治规划成果和项目验收资料。
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等成果。
北京苍穹基本农田划定建库操作手册
![北京苍穹基本农田划定建库操作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1c3936ff4a7302768f9939c5.png)
北京苍穹基本农田划定建库操作手册北京苍穹基本农田划定建库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目录1系统运行环境 (3)2基本农田划定的依据和流程 (4)2.1基本农田划定的依据 (4)2.2基本农田划定的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 (5)3 基本农田划定建库管理的作业过程 (10)3.1 基础数据处理 (10)3.1.1创建数据库 (10)3.1.2转换方案管理 (12)3.1.3二调数据入库 (12)3.1.4规划数据入库 (14)3.1.5数据预处理 (14)3.1.6值域检查 (17)3.1.7基本农田情况表 (18)2.1.8基本农田指标管理 (18)3.2图层数据制作 (19)3.2.1数据加载方式 (19)3.2.2导入外部数据 (22)3.2.3数据采集 (25)3.2.4图形拷贝 (26)3.2.5文本生成图形 (27)3.2.6解析编辑 (28)3.2.7面积微调 (28)3.2.8其他GIS功能 (29)3.2.9数据保存入库 (29)3.3基本农田的调整划定 (32)3.3.1变化数据检查 (32)3.3.2变化数据标准化处理 (33)3.3.3变化数据属性回填 (34)3.3.4生成划定保护片(块) (35)3.3.5生成划定保护图斑 (36)3.3.6生成划定保护区 (37)3.3.7编号维护 (37)3.3.8生成保护界线 (39)3.3.9责任信息管理 (39)3.3.10生成数量变化数据 (46)3.4划定成果管理 (47)3.4.1图件管理 (47)3.4.2注记操作 (48)3.4.3图件模板设置 (51)3.4.4调整划定成果输出 (52)3.4.5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内容 (54)4 专题:MapGIS数据和SHP数据相互转换 (55)4.1MapGIS数据转换成SHP数据 (55)4.1.1 MapGIS程序转换成SHP数据 (55)4.1.2用FME将MapGIS数据转换成SHP数据 (63)4.1.3通过Map2shp工具进行转换 (68)4.2 SHP数据转换成MAPGIS数据 (69)4.2.1 shp直接转换成mapgis (69)4.2.2 shp转换成mapinfo,再转换成mapgis. (71)1系统运行环境硬件配置:●处理器:Pentium4 1.8GHz以上主频●内存:512 MB或以上●硬盘:要求在30G以上●显存:推荐显存32 MB或以上(安装显卡驱动程序)操作系统:苍穹基本农田管理系统的操作系统可选用Windows 2000/XP/Win7系列操作系统。
广东省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649699d771fe910ef02df851.png)
百度文库广东省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审批稿)雷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前言雷州市位于雷州半岛腹部,地处东经109°42′12″—110°23′34″,北纬20°26′08″—21°11′00″,东临雷州湾,西靠北部湾,北与遂溪县、湛江市麻章区接壤,南与徐闻县相连,南北长83公里,东西宽67公里,土地总面积366440.5公顷。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促进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保障雷州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和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央、广东省、湛江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精神,结合雷州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省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
土地基础数据采用雷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
规划范围为雷州市366440.5公顷土地(湛江市华侨管理区不列入本规划范围),包括雷州市辖区3个街道、18个镇、6个国营农场和5个国营林场。
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目的 (1)二、规划原则 (1)三、规划依据 (2)四、规划范围 (4)五、规划期限 (4)第二章规划编制背景 (5)一、土地利用现状 (5)二、土地利用特点 (6)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7)四、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8)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11)一、土地利用战略 (11)二、土地利用主要调控目标 (1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6)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23)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确保耕地保有量 (23)二、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24)三、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 (26)四、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26)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7)第七章土地利用用途分区 (30)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6)一、中心城区规模与范围 (36)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导向 (36)三、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37)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8)五、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用途分区管制 (39)第九章乡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41)一、乡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41)二、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控制 (42)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7)一、土地整治 (47)二、土地利用重大建设项目 (51)第十一章生态环境建设 (52)一、加强自然与文化保护区及水源保护区建设 (53)二、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与污染项目管制 (54)第十二章近期规划 (56)一、近期主要用地指标 (56)二、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57)三、其他近期目标 (57)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9)附表 (64)附图 (76)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科学发展观和区域内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为指导,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落实用地控制指标;遵循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主线,以节约集约用地为中心,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切实转变粗放的用地方式,限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展,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雷州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毛斐然)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毛斐然)](https://img.taocdn.com/s3/m/af308d55a8956bec0975e3e4.png)
目录1、总体实施规划方案 (1)1.1项目背景 (1)1.2工作任务 (2)1.3技术依据 (2)1.4基本农田划定的原则 (3)1.4.1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3)1.4.2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4)1.4.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4)1.4.4落地到户,责任到人 (4)1.4.5图、数实地一致 (4)1.5技术方法与要求 (5)1.5.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法 (5)1.5.2技术要求 (5)1.6工作流程 (6)1.6.1收集资料 (6)1.6.2外业核查 (7)1.6.3编制划定方案 (7)1.6.4征求意见,修改方案 (7)1.6.5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8)1.6.6编制、生成成果 (8)1.6.7提交成果 (8)1.6.8成果验收 (9)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9)2.1项目进度安排 (9)2.1.1资料收集阶段(5天) (9)2.1.2数据分析阶段(5天) (9)2.1.3现场勘查阶段(5天) (10)2.1.4编制初步划定方案阶段(5天) (10)2.1.5征求意见,修改方案阶段(10天) (10)2.1.6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阶段(30天) (10)2.1.7编制成果阶段(25天) (10)2.1.8成果验收和上报阶段(5天) (10)2.2进度保证措施 (11)2.2.1从技术上保证 (11)2.2.2从软、硬件设备上保证 (11)2.2.3从质量上保证 (11)3、人员与设备配置 (11)3.1技术力量及劳动力计划 (11)3.2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计划 (12)4、质量安全措施计划 (13)4.1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14)4.1.1成立领导小组 (14)4.1.2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14)4.1.3严格项目检查制度 (14)4.2保证安全文明作业目标的措施 (14)4.2.1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14)4.2.2保证仪器设备安全使用 (15)4.2.3数据安全 (15)5、服务承诺情况、后续跟踪管理情况 (15)5.1质量承诺 (15)5.2进度承诺 (15)5.3后续跟踪管理 (15)1、总体实施规划方案1.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先后下达《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和《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地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报告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ca5f65bb0029bd64783e2ca3.png)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报告编写人员主编:统稿:撰稿:数据分析:图件编制:前言我国自上世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起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增长过程中,汲及土地最主要的矛盾就是耕地保护与城镇建设之前的供需矛盾。
自1992年国务院批准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批示的通知》(国发[1992]6号)以来,尤其是1994年颁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来,XX市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开届三中全精神,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环境,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方法,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基本农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功效。
XX市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一直致力于在基本农田的保护方面的各类研究,切实合理的开展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圆满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我国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在本世纪将更趋剧烈,并可能引发更为尖锐的土地供需冲突,其突出表现可概括为:维护国家食物安全与推进城市化进程之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基本农田保护在农业土地利用、建设用地及生态用地等不同利用类型和功能之前的转换与配置问题。
能否科学、合理地解决这些矛盾、冲突和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乃至整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通过测量、踏勘、规划设计、入户调查等多个环节进行部署,查清每一块基本农田的界桩坐标、面积、土壤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卡、文字资料等成果,为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提供一套完整的数据来源依据和数据支撑。
XX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精神,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严密组织,精心部署,采用先进技术,从2011年6月至12月,在湖北省、黄冈市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在XX市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办事处分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圆满的完成了XX市基本农田划定的各项工作及数据分析。
国务院47号文解读
![国务院47号文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749f7a0390c69ec3d5bb752c.png)
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国务院47号文件系列解读之一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
根据国发28号文件精神,国土资源部从2006年开始,先后4次共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73.9万亩,涉及27个省(区、市)。
各试点地区充分运用这项新政策,对利用不合理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总体进展顺利,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推进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
但有的省份超过下达的周转指标,甚至未经批准、没有挂钩周转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及以各种名义的土地置换,经批准的挂钩试点也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
这些问题亟待纠正。
《通知》的重点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增减挂钩试点,确保增减挂钩试点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增加城镇用地指标的倾向。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其实质是在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和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以城乡用地结构调整为纽带,显化城镇土地价值,并将土地级差收益返还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不得以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目的,片面追求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导致农村大拆大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长远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试点地区亟须提高对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的认识水平,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范推进。
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必须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准。
国土资源部相继制定了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挂钩试点工作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但是,近几年一些地方出现了未经批准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搭车”行为,严重扰乱了挂钩试点工作秩序,影响宏观调控。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总结报告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总结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225a1ce5fd0a79563c1e72fd.png)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总结报告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XXX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总结报告项目申报单位:XXX 人民政府项目承担单位:XX 市国土资源局 XXX 分局方案编制单位:XX 公司方案编制日期:二〇一二年八月XXX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总结方案2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3、设立统一标识基本农田划定后,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 304号)的要求,在实地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4、落实保护责任将划定的基本农田应按国土资发[2009] 167号文件要求,落实到村组或承包农户,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要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5、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划定基本农田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采取《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和市(地)、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TD/T1027-2010、TD/T1028-2010)的规范要求,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取《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总结报告3(TD/T1019-2009)的规范要求,实现省域内数据库联网互通。
永久划定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介绍演示文稿
![永久划定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介绍演示文稿](https://img.taocdn.com/s3/m/111871140722192e4536f646.png)
几个概念解释:
1、基本农田划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 田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因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修编、建设项目占用及其他原因导 致基本农田发生变化,按照规定程序重新 确定基本农田空间位置、数量、地类等现 状信息的过程。包括基本农田调整划定、 基本农田占用补划.
2、基本农田调整划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基 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因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修编导致基本农田局部发生变 化,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基本农田空间 位置、数量、地类等现状信息的过程。
三、工作任务
• 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 健全相关图表册 • 设立统一标识 • 落实保护责任 • 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1、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 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将规划 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基本地块, 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 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2、基本农田调入要求
⑴应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①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 内的耕地。
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正 在改造或己列入改造规划的申、低产田。
③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⑵优先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①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 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 ②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 地、己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 优质耕地等.
(国土资发〔2010〕218号Fra bibliotek .二、划定目的
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 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落地到户、上 图入库”的要求,以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 果为基础,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综合运用耕地 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和耕地地力评价 结果,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 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 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 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6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6](https://img.taocdn.com/s3/m/7893a638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99.png)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6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6(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的梳理【土地大讲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的梳理来源:国地资讯?摘要:2015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新常态下耕地保护工作重大行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细化了推进划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分析评估结果数据说明及核实举证结果数据汇交要求等。
近日,部耕地保护司司长刘国洪也针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如何开展,此次划定工作的特点、要求及保障措施等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作出了全面的解读。
2015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新常态下耕地保护工作重大行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细化了推进划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分析评估结果数据说明及核实举证结果数据汇交要求等。
近日,部耕地保护司司长刘国洪也针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如何开展,此次划定工作的特点、要求及保障措施等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作出了全面的解读。
为了能够更加系统地了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政策及技术要点,本文在上述文件规定及权威解读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关内容的梳理。
1、永久基本农田的内涵和功能内涵:永久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不得占用的耕地,就是对法律规定的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特殊保护。
基本农田数据汇交要求及数据质量检查细则国土资源部信息中
![基本农田数据汇交要求及数据质量检查细则国土资源部信息中](https://img.taocdn.com/s3/m/0a05882276a20029bc642d71.png)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基本农田划定年份(4位 数字)+“XJFBT”.jpg,如 4302112011XJFBT.jpg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基本农田划定年份(4位 数字)+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pdf,如4302112011基本农田划定方案.pdf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基本农田划定年份(4位 数字)+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报告 .pdf,如4302112011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报 告.pdf
农用地分等成果
叠加、套合 初步的调查和分析
已有的基本农田保护成果 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等
确定基本农田的边界
依法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 量等级、地类
拟补划耕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 级、地类
获取土地利用现状信息 获取质量等级信息
实地核实 符合要求、通过
编号、记录
依规范录入相关属性
建立、更新数据库
三、数据质检细那么
质检细那么:主要规定根本农田数据库数据的质 量检查工程、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评价方法
适用于数据库建库单位进展根本农田数据自检、 省级核检以及部级终检
数据质检细那么已经在部统一开发的根本农田质 检软件中集成,采用质检软件进展检查时,采用 的检查规那么主要来源于质检细那么
主要从数据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等方面出发 制定规那么
质检细那么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汇交数据内容和格式检查——〉?汇交要求? 2、数据空间范围检查——〉与行政区划数据比对 3、标准符合性检查——〉?标准〔调整版〕?符合
性 4、空间数据拓扑检查——〉图形数据检查 5、规划符合性检查——〉与规划数据比对 6、地类符合性检查——〉与现状调查数据比对 7、图数一致性检查——〉图形和属性数据一致性
国土资源局关于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报告
![国土资源局关于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d0f8b2d0360cba1aa811da8a.png)
礼国土资报〔2011〕号签发人: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报告县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实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切实做好全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牧局《关于转发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市国土局关于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6月底完成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我局利用近一个月时间,组织人员进行了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技术方面的探讨,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实做好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特建议政府组织实施以下工作:一、成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为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需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以及各镇(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研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召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及处理日常事务,组织人员培训,起草有关文件,组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具体工作等。
二、确定作业队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需选择信誉高、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完成基本农田的划定、上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图件编绘、数据库的建设、承包经营户发放保护卡等工作。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https://img.taocdn.com/s3/m/d1c940d676eeaeaad1f3303c.png)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立二十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中央要求、实行永久保护,开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新局面(一)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二)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切实落实永久保护措施。
当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即将完成,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全国耕地地力调查基本完成,基本摸清了现有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等级及变化情况;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将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升到全新水平。
二、合理调整、科学划定,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三)严格规划编制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fdc5150af1ffc4fff47ac25.png)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的管理水平,做到基本农田划定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
二、工作任务(一)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在全镇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的基础上,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及编号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图表册基础资料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分级填写好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建立相应的账册。
在基本农田保护图上加注保护牌、界桩设立位置、影像、土地等级等信息。
(三)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逐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承包农户,并以村为单位按农户逐一登记。
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按照相关规定,由镇与村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四)规范保护标识及责任卡根据《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识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XX〕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XX〕11号)的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式样,并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
三、工作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在进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根据调查的实际现状,认真全面地采集数据,真实反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地力等级、保护责任、数量、分布及其利用水平等情况,做到实地、图件和调查数据三者一致,为三堂街镇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ee3b983bceb19e8b8f6ba3e.png)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巴南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切实做好全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0)5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为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环境,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方法,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单位地块。
在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现状成果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的地块,并绘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底图。
(二)划分基本农田保护质量。
全面调查基本农田保护单位地块的类型、坡度、土壤、配套设施及产出情况,并进行综合评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等级划分。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8年第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8年第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0a04f0b8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91.png)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8年第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2.08
•【文号】国土资源部公告2018年第5号
•【施行日期】2018.02.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8年第5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对单独发布或者牵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国土资源部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18年2月8日附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https://img.taocdn.com/s3/m/ae2a4837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70.png)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1.19•【文号】国土资厅函[2013]1078号•【施行日期】2013.1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1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是实现基本农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师资培训和网上互动培训,各地针对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为更好地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增强可操作性,我部对现有规定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形成了《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说明》。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说明2013年11月19日附件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说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下发后,各地相继开展了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正逐步形成,数据库建设已经启动。
但数据库标准不统一、建设平台不一致、数据库成果不规范,迫切需要统一标准、明确平台,形成全国统一的基本农田数据库。
为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要求,明确了数据库建设的基础数据、统计时点、数据库建设标准、质量检查和汇交要求,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农田数据库打下基础。
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贯彻执行《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关于基本农田建库基础数据和统计时点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最新的土地现状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据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落实保护地块和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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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立二十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中央要求、实行永久保护,开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新局面(一)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二)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切实落实永久保护措施。
当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即将完成,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全国耕地地力调查基本完成,基本摸清了现有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等级及变化情况;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将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升到全新水平。
二、合理调整、科学划定,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三)严格规划编制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各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严格按照上一级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根据《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要求,切实做好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工作。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后,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指标,总体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集中连片程度应有所提高。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将县级规划划定的保护区进一步落实到保护地块。
规划期内已经确定必须占用的耕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
根据《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各地可以多预留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同时列明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占用规划预留的基本农田,不视为调整规划。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不得随意改变区位。
(四)切实将基本农田落到地块和农户,真正落实保护责任。
各地要在经依法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将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编制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并标示出基本农田所有权界线、地块及编号、图斑号、地类号及等级状况等基本信息。
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要落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分布图上,作为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本底。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承包农户,记载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
规划预留的基本农田也必须落到地块和农户。
(五)设立和维护好基本农田统一标志,扩大社会宣传和监督效果。
各地要根据《关于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及标志牌设立的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尽快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标识,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扩大宣传效果,促进社会监督。
每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应设立标志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应增设标志牌。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好标识和标志牌的设置和监督工作,并保障工作经费;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标识和标志牌的设立和维护。
标识和标志牌一经设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破坏和改变。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网络化报备制度,实现基本农田动态管理(六)健全保护台帐,夯实基本农田电子政务管理基础。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要健全台帐,加强基本农田图、表、册管理。
乡(镇)政府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对每一宗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涉及的保护责任信息、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和质量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表、册。
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基本农田质量数据库。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信息主要包括保护责任人的基本信息、保护责任内容、保护责任起始时间等;土地承包经营信息主要包括每一宗基本农田地块内的农户数、每一农户承包地面积、质量等级等;基本农田质量信息主要包括耕地和土壤类型、标准耕作制度、立地条件、剖面性状、土壤养分状况、耕地地力等级、污染状况等。
(七)加快建立统一的基本农田信息网络系统,构建信息化管理体系。
县级以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要求,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并逐步实现省域内数据库联网互通。
建立数据日常更新维护制度,图、表、册内容发生变化的,数据库相关信息要实时更新。
各地要以构建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互动的基本农田信息化管理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基本农田管理的计算机化、网络化,确保各级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基本农田现状与变化情况。
(八)全面推行“五级”报备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实行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报备制度,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备案信息的审核和监督,将经核实确认的汇总信息及时报备国土资源部。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备案工作,应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三个月内逐级上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四、严格占用审批、及时补划到位,确保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九)加强用地审查,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国务院和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案随同用地报批材料一并报国务院批准。
各地凡涉及基本农田位置调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应报国务院批准。
列入规划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规划预留的基本农田的,可不再补划基本农田,但必须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各省(区、市)要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耕地开垦费标准作出专门规定,提高占用基本农田的成本,不得低于当地征地补偿、耕地开垦费的最高标准。
各省(区、市)制定的标准应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十)严格执行规定,切实做好补划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的,要保证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并落到基本农田保护图件上。
经依法批准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原则上要在本市县域范围内完成补划任务。
因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确实难以在本市县内补划的,必须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筹安排补划基本农田并保证数量和质量。
补划的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应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补划的基本农田要建立标识、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及时变更和备案。
五、实行年度变更调查、强化督察考核,提升基本农田监管水平(十一)依法开展基本农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变化情况。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规定,将基本农田状况调查、监测、统计、分析作为土地调查的重要内容,将基本农田位置、数量等变化情况列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年度基本农田变化情况的调查和统计,编制基本农田变化图件,及时汇交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总。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基本农田质量年度监测制度,并将基本农田质量变化情况反馈给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年度变更信息要按照基本农田“五级”信息报备的要求,及时变更和备案。
(十二)强化日常监管和督察,发挥共同监督作用。
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基本农田保护的督查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基层国土所要切实担负起基本农田保护的第一线责任。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国土所的建设力度,强化动态巡查,切实发挥其日常监管作用。
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共同监督作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公开查询系统和畅通的信访、12336举报电话等群众监管渠道,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管。
要充分运用遥感监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区域的监控。
(十三)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力度,切实落实保护责任。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作为对下一级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力度,督促下一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及时兑现奖惩。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耕地质量建设有关项目的依据,并予以适当倾斜。
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配合组织、审计等部门将耕地保护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绩效分析评价和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进一步完善考核措施。
六、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十四)加大建设投入力度,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等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聚合相关部门资金和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基本农田建设。
农村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要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要加快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省级示范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共同做好补划基本农田质量评定工作。
积极探索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形成连片、高标准的粮棉油生产基地。
(十五)探索经济补偿机制,激发各地保护工作积极性。
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管护、利用基本农田给予补贴。
对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财政转移支持力度。
国家将进一步总结提炼各地经验,适时出台有关政策。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