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
国企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公司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参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关员工是指除股份公司管理的集团公司班子成员之外的集团公司机关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公司为机关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机关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对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管理监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公司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公司按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保障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第七条公司机关员工采取统一调度方式保障公务活动用车。
机关员工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第八条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参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
机关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机关新配备或者更新公务用车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机关已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条件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但原装进口高档轿车一律不能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已租赁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应当按规定配备标准重新租赁。
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含招待费、差旅费、住宿费标准)

*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不含全资、控股企业、移动通信分公司和*科创电子分公司,下同)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除公司领导外本部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并接受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总经理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七条公司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费用采取限额报销的方式,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若由公司统一安排,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每季度末汇总行车记录并核算支付费用,从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八条除部长级干部外,公司员工用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部门限额、节约奖励”的方式。
各部门公务用车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根据业务类别核定各部门年度公务用车限额,若各部门当年实际产生费用超出年度限额总额的,超出部分从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九条主管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规章制度Q/XX G0103-2015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4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在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的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既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又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6万元以内;其他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购车价格24万元以内。
目前已配备的超出配备标准范围的公务用车,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应继续使用。
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XXXX良好社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司管理人员是指副科(队)级及以上人员。
第三条确定并规范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
第四条履职待遇是指为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第五条业务支出是指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通信、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公务用车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保障公务出行”的原则,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上下班统一乘坐通勤车。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配备专车,矿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公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安排,用车程序执行《XXXX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八条为节约成本、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在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车辆使用频次及“一人一车”现象,鼓励集中乘车,拼车出行。
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安全状况、尾气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需要报废或更新的,按照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达到更新年限仍能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三章办公用房第十条要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
各级管理人员只能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
第十一条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
其他矿领导(副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4平方米。
第十二条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科(队)级管理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员工关系】《国企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样章)

中国某某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中国某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中国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第三条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统一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廉洁节俭与促进企业正常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领导人员任何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在下属企业报销和列支。
第五条第二章履职待遇的规定第六条履职待遇,是公司为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 1 —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第七条公务用车,是公司为保障领导人员公务活动需要配备的车辆。
(一)公司领导人员用车直接由综合管理部按照车辆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和调配,不配备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在使用中发生的保养和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停车费等费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支付并实行单车统计管理,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
(二)公司新购置公务用车要按照集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现有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可继续使用至报废,此前不得更新车辆。
(三)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的车辆,不得以下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名义购买、租用车辆,不得转嫁车辆购置、运行和租赁等费用。
,不得同时配备公务用车和发放交通补贴。
(四)公务用车要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第八条办公用房,是公司为保障领导人员履职需要配备的办公室及附属专用配套用房。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公司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下同)须参照本细则,自行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第四条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第五条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六条坚持符合实际。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额度按照当年生产、经营工作目标确定,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履职待遇第七条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培训等。
第八条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按照集中统一调度方式保障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
(一)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0万元以内。
(二)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为公司负责人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从现有车辆中调配。
确无适合车辆的,可采用租赁等方式解决用车问题。
(三)公司负责人新配备固定用车由我司自行研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购车缘由、用途、购车时间、车辆品牌型号、价格、资金来源等。
(四)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费用(包括租赁、保养、维修、过路过桥、停车、保险、燃油等)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据实报销。
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

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XXX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股东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如公司股东对委派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另有规定的,则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司纪委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进行监督。
(四)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和业绩评价工作体系。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要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增长相适应,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相挂钩。
2、坚持合理控高。
业务支出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变动保持同向动态调整,原则上增加幅度不得高于经营业绩增长水平。
经营业绩升,业务支出水平可适度提升,经营业绩降,业务支出水平同步下降。
3、坚持从严从俭。
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避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公司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下同)须参照本细则,自行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第四条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第五条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六条坚持符合实际。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额度按照当年生产、经营工作目标确定,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履职待遇第七条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培训等。
第八条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按照集中统一调度方式保障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
(一)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0万元以内。
(二)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为公司负责人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从现有车辆中调配。
确无适合车辆的,可采用租赁等方式解决用车问题。
(三)公司负责人新配备固定用车由我司自行研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购车缘由、用途、购车时间、车辆品牌型号、价格、资金来源等。
(四)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费用(包括租赁、保养、维修、过路过桥、停车、保险、燃油等)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据实报销。
(五)未配备公务用车而发放交通补贴的,公司将制定实施办法,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和加强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和企业负责人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宏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
企业负责人指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含分公司、派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集团下属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特点,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和各级子企业(含分支,下同)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报宏发公司备案后实施。
各级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不得高于宏发公司总部负责人履职待遇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宏发公司对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下属单位对所属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也考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规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五条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交通需要配备的车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规章制度Q/XX G0103-2015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4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在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的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既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又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6万元以内;其他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购车价格24万元以内。
目前已配备的超出配备标准范围的公务用车,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应继续使用。
XX公司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

XX公司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办国办《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XX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具体内容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班子成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监管职责(一)集团公司对公司班子成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监督管理。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坚决预防和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公务用车(一)公司主要领导配备公务用车(包括购置、租赁等),班子其他成员不配公务公车,以公司制定的车改方案为依据解决公务交通问题。
(二)公司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过桥费等各种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按照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执行。
(三)公司班子成员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补贴。
(五)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部门或其他个人配备公务用车。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一、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的设定1.薪酬待遇: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待遇应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发展情况、企业盈利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薪酬待遇应该合理、合法、透明,并与企业绩效挂钩,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其个人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2.奖励机制:为了激励企业负责人取得优异的业绩和创新成果,可以设立奖励机制,例如年终奖金、季度奖金等,这些奖金应根据企业的利润增长、市场占有率提高等目标进行设定。
3.福利待遇:除了薪酬和奖励机制,企业还可以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其他福利待遇,例如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商务差旅补助等,这些福利待遇应根据企业能力进行生活水平的合理安排。
4.职业发展:为了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素养,企业可以提供各种培训和教育机会,例如培训课程、国内外考察等,帮助负责人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管理技能。
为了确保企业的资金运转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严格的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1.预算控制:企业应根据年度和季度的业务计划,对各个部门的支出进行预算控制,确保每个部门的支出在可控范围内。
预算控制应由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审核,确保合理性和科学性。
2.费用审批:企业的支出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审批,一般需要经过负责人的审核和签字批准。
对于大额支出、非常规支出等,需要经过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的审批,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支出核算: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支出核算和管理体系,及时记录和核算各项支出,确保支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支出的报销,需要有相应的凭证和报销单据,以便后续的审查和审计。
4.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管理、审计管理、风险控制等。
通过内部控制的建设,可以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和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5.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于支出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查。
监督检查可以由内部审核人员、外部审计机构等进行,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本部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行为,根据国资委、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本部员工是指在公司管理的、劳动关系在公司本部的、公司负责人以下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指为公司本部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本部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负责对公司本部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公司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公司本部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行为;(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严控制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水平;(≡)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监管。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公司本部员工公务活动专用机动车辆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
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七条公司对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过桥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在《部门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比例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管理。
第八条公司本部员工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第九条公司本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自愿驾驶公务用车的,公司应当加强自驾管理,不得发放自驾补贴。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应当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采取向关联企业调换、借用等任何方式为公司本部员工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向关联企业转嫁公司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总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一)领导班子成员;(二)所有工作人员;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上述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单位为其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公务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通信支出等项目。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
第五条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源头控制,坚持廉洁节俭,坚持规范透明。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条六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归属部门为办公室车队。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一)配备公务用车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坚决杜绝互相攀比和奢侈浪费现象。
(二)按照1人1车或多人1车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因工作需要用车,由本单位办公室车队进行调配。
(三)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含生产用途的小型车辆、越野车)以及车辆顶账,必须按本办法和总公司《关于规范购置车辆的紧急通知》要求,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公务用车调配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车队负责调配,要优先保障领导班子成员用车;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出差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车队调配用车;到同一目的地出行或顺路的,能够拼车的尽量拼车同行,提倡一车办多事。
第九条申请公务用车流程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派车路线执行出车任务,更改路线须向主管部门报告。
如因未经许可自主改变路线而引发的各类赔偿由司机自己负责。
(一)市内出差:用车人到办公室车队申请用车登记,并根据车辆状态安排用车。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规定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管理,根据《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规定(试行)》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公司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定负主要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根据分管业务范围对本规定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一节公务用车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对公司负责人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手段解决公司负责人公务出行问题。
第六条公车改革后,禁止为公司负责人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第二节办公用房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45平米,其他负责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不得超过36平米。
第八条因异地工作需要,公司负责人需要另行安排第二处办公用房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节培训第九条为提高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可开展必要的内外部培训。
第十条培训时间、内容、方式根据公司培训计划、上级机关安排、临时工作需要而定。
禁止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无实质学习内容、以旅游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为取得学位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不得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业务支出规定第一节业务招待第十二条公司负责人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宴请、赠送礼品活动,属于业务招待范畴。
第十三条业务招待坚持服务经营、务实节约、必要适当的原则,一般以工作餐为主,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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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1.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约束机制,严格规范梧桐人家项目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加强梧桐人家项目财务监管,根据《中国太平保险各公司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太平集团发〔2015〕56号), 《关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各公司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太平集团发〔2018〕60号)、《太平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项目。
3.内容3.1总则3.1.1本细则所称公司负责人,是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党委及经营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其他负责人,是指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等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包括助理总经理、工会主席等,或与上述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
3.1.2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3.1.2.1坚持依法依规。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集团、太平养管、项目内部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3.1.2.2坚持廉洁自律。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必须立足于工作需要,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1.2.3坚持透明规范。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3.1.2公司负责人在所属机构担任总经理室成员管理职务,并且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精力在所属机构的,可执行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由所属机构报销和列支。
除上述情况外,相关费用不得在所属机构报销和列支。
同一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事项,不得同时在公司和所属机构报销和列支。
3.2合理确定履职待遇3.2.1履职待遇,是为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公务交通补贴、办公用房、培训等。
3.2.2公务用车,是为保障公司负责人公务活动交通需要配备的车辆。
公司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管理,科学调度,合理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3.2.2.1购置或租赁公务车辆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发生前向集团公司进行动支申请。
3.2.2.2按照1人1车或多人1车配备(包括购置、租赁)。
公司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以配备公务用车为主;其他负责人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其他班子成员不配备公务用车,采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
补贴标准按照《太平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太平集团发〔2017〕35号)执行。
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原则上通过社会化方式自行保障公务出行,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3.2.2.3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取消为相关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照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禁止对同一人在发放交通补贴的同时,又允许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3.2.2.4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5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车牌费,下同)人民币38万元以内;其他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人民币28万元以内;新购置的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3.2.2.5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现有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一律严格按标准执行。
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2.6对公务用车在使用中发生的保养和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等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
3.2.2.7公务车辆采取租赁方式的,车辆出租方应具有合规的车辆租赁资质,能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承租车辆产权清晰。
3.2.2.8公司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后,不得继续为其配备公务用车或发放交通补贴。
3.2.2.9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机构或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3.2.3办公用房,是为保障公司负责人履职需要配备的办公室及附属专用配套用房。
公司应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建设办公用房,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加强办公用房配置及使用的管理。
3.2.3.1公司负责人原则上只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3.2.3.2公司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按照不超过60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按照不超过50平方米控制,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不超过40平方米控制,使用面积包含单独使用的会客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办公用房装修费用严格按公司装修指引执行。
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饰办公用房,严禁新装修的办公用房设置单独使用的会客室、休息室、卫生间等,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如现办公用房不符合以上标准,须立即整改。
3.2.3.3公司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后,应当及时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并由公司收回。
3.2.3.4本细则所规定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为上限,公司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从严控制。
3.2.4培训费,是为提高公司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必要的培训发生的相关费用。
3.2.4.1根据经营需要,按照适度从紧的原则,合理制定培训计划。
3.2.4.2公司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培训期间与培训活动无关的费用等必须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3.2.4.3公司应加强培训费用管理,不得向所属机构或者其他单位转嫁负责人培训费用。
3.3严格规范业务支出3.3.1业务支出是公司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3.3.2业务招待费,是公司负责人为开展经营活动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等外部人员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宴请、赠送纪念品等费用。
3.3.2.1公司负责人不得进行超标准招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所属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安排的超标准招待和高消费娱乐。
公司不得以各种名义向所属机构或者其他单位转嫁业务招待费;不得将业务招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
3.3.2.2在业务招待活动中赠送纪念品,要以宣传企业、展示企业文化为主,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贵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3.3.2.3公司负责人开展活动地点为境内的,商务活动的宴请或赠送纪念品,分别按每人次不超过300元控制;外事活动的宴请或赠送纪念品,分别按每人次不超过400元控制;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得赠送纪念品。
3.3.2.4公司负责人开展活动地点为港澳的,宴请或赠送纪念品,分别按每人次不超过港币800元控制。
公司负责人开展活动地点为海外的,参考港澳地区标准,根据当地物价、消费水平适当浮动。
3.3.2.5在食堂、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内部场所进行的业务招待活动,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
3.3.2.6需要公司负责人出席的业务招待活动,原则上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筹协调实施,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其分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对每次业务招待活动实行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双控管理,报销内容应当与业务招待活动内容一致,因私招待费用和个人消费费用不予报销。
3.3.3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费,是为经营活动需要,在境内因公出差和因公临时出国(境)所发生的交通、住宿、就餐等方面的支出。
3.3.3.1公司负责人国内差旅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因公临时出国(境)严格按集团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标准按照公司统一下发的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3.3.3.2公司应严格制定年度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从严控制天数和随行人员数量,不得安排无经营业务、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
公司须制定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及费用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执行时须逐次申请,实际出行次数与费用原则上均不得突破年度计划与预算。
3.3.3.3公司不得以各种名义向所属机构或者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用,严禁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在国内和出国(境)旅游。
严格规范国(境)外接待工作,严禁超标准接待。
3.3.4通信费,是为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移动电话、固定电话通信费和无线上网费用。
3.3.4.1公司可通过在年度限额内据实报销、发放通信补贴等方式保障负责人通信活动需要,但不得同时报销通信费和发放通信补贴。
3.3.4.2公司主要负责人通讯费标准为等值人民币2000元/月,其他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标准为等值人民币1500元/月。
如遇出国考察(或学习)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实报实销。
3.3.4.3公司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后,公司不再承担其通信费用。
3.4建立健全预算管理3.4.1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须符合本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纳入本公司年度预算管理体系。
3.4.2财务会计部、行政人事部编制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时,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根据经营实际和经营计划,以及履职需要,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按项目、人员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并履行内部预算审核程序审议,逐级实施预算管理。
3.4.3财务会计部要会同行政人事部严格执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定期监测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本人通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对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显著差异,应认真查找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4.4财务会计部、行政人事部要在每年2月底前将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情况报集团、养管公司备案,同时抄送公司监事。
3.4.4.1主要备案内容包括:1)预算及执行情况表。
包括公司本年度总体预算数额和上年度预算及执行数额。
2)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说明。
包括本年度预算与公司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预算的匹配情况,与上年度预算和执行的对比情况,上年度预算执行分析,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3.4.4.2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编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履行预算审核程序后,可对预算进行调整。
除此原因之外,年度预算原则上不做调整。
调整后预算要重新报集团备案,同时抄送公司监事。
3.5有效实施监督检查3.5.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各相关部门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职责如下:3.5.1.1公司监事:依法对相关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