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翻自卸车设计规范
自卸车检验规范
、范围(一)合用于自卸车产品实现过程和车辆交付的控制。
(二)作为自卸车产品实现过程中零部件加工、车箱片架制作、车箱组装、液压装配、表面涂装等工序的检验控制。
二、引用文件(一) 《民用改装车质量保证大纲》(二)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三)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三、说明(一)本手册是为了适应自卸车产品实现过程中现场生产和检验需求而编制,力求简明和能快速识读,在编制时除遵守相关引用文件的规定外,纳入了较多的实践经验,因此,在格式和排版上不受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的约束,所以,本手册只能内部使用,不能作为质量保证文件提供他方查阅。
(二) 在使用本手册进行自卸车产品实现检验时,应关注生产产品是否有附加的特殊要求,对产品可能的特殊要求或者本文未列出的要求,按设计输出的要求进行控制。
四、自卸车产品实现流程设计输出→原材料采购(含金属、化工材料、外购件、底盘) →零部件下料→零部件加工→车箱片架制作→车箱组装→总装→调试→喷涂→交付五、在使用本手册进行自卸车产品质量控制时,如与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发生冲突,按公司规定执行。
一、自卸车底盘入厂验收及流转要求(一)底盘入厂验收1、按《自卸车底盘入厂复验细则》的规定执行,各职能部门按公司相关规定各负其责。
2 、底盘入厂验收时,验收部门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市场部。
3 、底盘入厂的验收和交接,应保存相应的记录。
(二)底盘流转1 、改装车创造部需使用底盘进行上装时,应从物流部领出,办理出库手续。
2、底盘进入上装生产后,由改装创造部负责管理和防护,过程中发生损坏时,由改装创造部负责调查处理。
3 、上装生产完成,且经质量部办理转工手续后,进行车辆涂装。
4、车辆涂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质量部开具合格证,由改装车创造部负责办理车辆入库。
5、车辆入库后,由物流部负责管理和防护,存库期间发生损坏时,由财务部负责调查处理。
6、底盘领取、底盘随车文件和工具领取、车辆转工交接、过程检验、出入库等应保存相应的记录。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附件1《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前言GB/T 16178-199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于199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及管理的最基本的技术性规范,是车辆首次检验、定期检验、性能检验等安全技术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
该标准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运行水平、保障安全作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厂内机动车辆数量迅猛增加,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作业区域已不局限在工厂内部;特别是2004年第412号国务院令规定保留“对场(厂)内机动车辆继续实施行政许可”。
因此,在原《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16178-1996)标准基础上,修订为《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二、新修订标准的内容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一批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我局负责组织《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标准的起草,并委托浙江省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承担具体起草工作。
新起草的标准,根据场(厂)内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和特殊要求,提出了场车的分类、车辆的基本检验、车辆各部分检验、蓄电池车的检验技术要求,及各类专用机械工作装置系统、液压系统、履带系统安全运行的技术要求。
新起草的标准,将涉及生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各类专用机械作为重点,阐述了对专用机械特殊检验部分的技术要求;对加强场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减少场车事故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三、标准的引用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的条文。
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9656-2003 汽车安全玻璃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352.2-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GB/T 3098.1-2000 紧固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2-2000 紧固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 2 —纹GB 3847-1999 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GB/T 17910-1999 工业车辆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检查和修复GB 4785-1998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GB 16710.1-1996 工程机械噪声限值和测定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14761.6-19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GB 3846-19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滤纸烟度法四、新修订标准的内容及有关技术关键本标准与GB/T16178-1996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对场车定义和范围作出了更加明确的阐述,确定了场车的最低行驶速度界限,明确了场车所具有的特殊功能。
机动翻斗车安全驾驶规范文
机动翻斗车安全驾驶规范文一、引言机动翻斗车是一种重型运输车辆,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矿山等领域。
为了确保机动翻斗车的安全行驶,保护驾驶员和周围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以下安全驾驶规范。
二、驾驶前的准备工作1. 检查车辆:在启动机动翻斗车之前,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的各项部件,确保其正常运转。
特别要检查制动系统、轮胎、灯光、转向机构等是否正常。
2. 确保负载稳固:在装载物料之前,必须确保负载平稳、稳固。
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货物是否牢固绑扎,严禁超载、不稳物品的运输。
3. 安全带使用:驾驶员应当正确佩戴并系好安全带。
乘坐车辆的车厢内的工作人员也应正确佩戴安全带。
4. 环境检查:在启动机动翻斗车之前,应当检查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
确保车辆行驶的道路畅通、无障碍物。
三、行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合理驾驶速度:机动翻斗车的行驶速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得超速。
在狭窄道路、拥堵路段和人员密集区域要减速慢行。
2. 正确使用信号灯:驾驶员应当在转弯、变道、停车等各种情况下,正确使用信号灯。
提前示意其他车辆和行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 约束意识:驾驶员应当与车辆的载货或乘员进行约束。
确保行驶过程中车内人员的安全。
4. 不使用手机:在驾驶机动翻斗车时,司机不能使用手机,以免分心导致安全事故。
5. 不驾驶疲劳:驾驶员应当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如有疲劳感,应立即停车休息。
6. 不酒后驾驶: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机动翻斗车。
酒后驾驶不仅违法,而且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7. 注重观察:驾驶员应当时刻保持警惕,观察道路状况、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等,及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四、应急情况下的处理1. 突发故障:在驾驶过程中,如果机动翻斗车出现故障,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伤害。
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 遇到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遇到交通事故,驾驶员应保持冷静,立即报警,并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机动车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机动车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机动车翻斗车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提高运输效率,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以供广大驾驶员参考。
本规程适用于机动车翻斗车的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安全操作准备1. 驾驶员应在驾驶机动车翻斗车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驾驶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调整座椅合适位置。
3. 驾驶员应熟悉机动车翻斗车的结构与功能,掌握操作要领和相关规定。
三、行车准备1. 在起步前,驾驶员应调整好后视镜,确认周围无遮挡物后,辅助仪器和车灯工作正常,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2. 行车时,驾驶员应稳定速度,保持安全车距,注意避让行人和其他车辆。
3. 在遇到交通堵塞或道路状况复杂的地方,驾驶员应适当减速,提前谨慎判断,确保行车安全。
四、装卸货物1. 驾驶员在装卸货物时,应确保货物重心稳定,防止滑动或倾斜。
2. 驾驶员应使用合适的绳索、布条等固定物品,防止货物从车上滑落。
3. 驾驶员在装卸货物时,应保持周围无障碍物,确保安全操作。
五、维护保养1. 驾驶员应按照车辆维护保养手册要求,及时对机动车翻斗车进行检查和维护。
2. 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制动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的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可靠。
3. 驾驶员应及时补充机动车翻斗车所需的润滑油、冷却液等,保证车辆正常工作。
六、紧急情况处理1. 驾驶员在遭遇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用正确的方式处理,以减少事故发生。
2. 驾驶员应熟悉机动车翻斗车的紧急制动器操作方法,并在必要时及时使用。
3. 在机动车翻斗车发生故障或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切勿拖延。
七、不良天气行车注意事项1. 在雨雪天气行车时,驾驶员应适当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制动距离增加。
2. 在雾天行车时,驾驶员应打开雾灯,保持适当的速度,提前判断路况。
3. 在大风天气行车时,驾驶员应注意避开突出的物体,降低车速,稳定行驶。
八、其他1. 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翻斗车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以免分散注意力。
后翻自卸车设计规范标准[详]
后翻⾃卸车设计规范标准[详]后翻⾃卸车设计规1.围本标准规定了后翻⾃卸车的分类、液压系统、副车架及其连接和⾃卸车箱体的技术要求,设计标准。
本标准适⽤于公司部后翻⾃卸车(轻量化除外)上装的设计制造过程。
2.规性引⽤⽂件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的引⽤⽽成为本规的条款。
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规,但是,⿎励根据本规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适⽤于本规。
GB7258-2004 机动车运⾏安全技术条件GB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轴荷及质量限值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QC/T 222 ⾃卸汽车通⽤技术条件GB11567.1-.2 汽车和挂车侧⾯及后下部防护要求GB/T 3766 液压系统通⽤技术条件QC/T 413—2002 汽车电⽓设备基本技术条件ZB T 59005 ⾃卸汽车换向阀技术条件QC/T 319-1999 ⾃卸汽车取⼒器技术条件QC/T 460-1999 ⾃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QC/T 223-1997 ⾃卸车性能试验⽅法QC/T 75 矿⽤⾃卸汽车定型试验规程/T 5943 ⼯程机械焊接通⽤技术条件/T7949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GB 985 ⽓焊、⼿⼯电弧焊及⽓体保护焊焊缝坡⼝的基本形式及与尺⼨GA406 车⾝反光标识HG2-590 各⾊醇酸磁漆QC/T484 汽车油漆涂层QC/T518 汽车⽤螺纹紧固件扭矩QC/T 597 螺纹紧固件预涂微胶囊厌氧⼲膜胶QC/T 29104 专⽤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QC/T 460-1999 ⾃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3. 后倾⾃卸汽车的分类按举升⽅式:腹置举升⾃卸车、前置举升⾃卸车4.⾃卸车技术要求4.1整车要求4.1.1⾃卸汽车整车必须符合本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件制造。
自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自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自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自卸车是一种常用的运输工具,用于运送各种物品。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设计和操作方式,使用者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关于自卸车安全操作规程的要点:
1. 检查车辆:在每次使用前,必须对自卸车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发动机、制动器、轮胎、转向系统和其他重要部件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特别要注意轮胎的胎压和磨损情况,以及制动器的灵敏度和有效性。
2. 装载物品:在装载货物前,要确保货箱内部干净,没有杂物和障碍物。
货物的装载要均匀分布,不得超过车辆的最大载重量,以免影响行驶稳定性。
3. 行车时的注意事项:在行车过程中,要保持车辆的稳定,不得急转弯或急刹车。
特别是在下坡时,要减速并使用引擎制动来减少摩擦力,防止侧翻的危险。
4. 安全操作:在卸货时,应该遵循正确的卸货程序,确保周围没有人员和障碍物。
同时,要小心操作液压系统,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5. 紧急情况处理: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不得盲目进行自行修理,应该
及时求助维修人员。
总的来说,自卸车是一种高风险的车辆,在操作时一定要格外小心谨慎。
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可以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中重型载货汽车总布置设计规范
中重型载货汽车总布置设计规范汽车的总体设计与汽车的使用性能、艺术造型与制造成本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汽车销售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汽车的结构、性能及其使用、维修、寿命和使用经济性,所以总体设计在汽车的设计中显得十分重要。
1、汽车总体设计的任务:(1)从技术先进性、生产合理性和目标产品的用途、销售对象、控制成本及生产纲领等出发,正确选择整车性能指标、质量及尺寸参数,提出整车设计方案,为部件设计、选型提供依据。
(2)对各部件进行合理布置和运动校核,使汽车能满足主要性能的要求,使相对运动的部件不会产生相互干涉。
(3)对汽车性能进行精确计算和控制,保证汽车主要性能指标的实现。
(4)协调各总成与整车的关系以及各总成之间的关系。
(5)拟订整车技术文件。
如:整车装调技术条件、产品标准(6)进行各种有关整车的技术综合工作。
如:总布置评审材料的准备;设计计算书(设计计算说明书);项目描述书;试验任务书;零部件技术认证计划。
2、对整车设计师的要求:作为一名整车设计师,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对汽车的有关标准、法规的了解和掌握;(2)对汽车设计、试验知识的掌握和运用;(3)对汽车使用、保养和修理知识的基本了解;(4)对汽车生产工艺的基本了解;(5)对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技术状态及技术水平主要零部件资源的了解;(6)有强烈的经济观念和市场意识,对市场的需求有必要的了解;(7)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格细致的工作作风;(8)要有协调各种关系的能力和耐心。
3、汽车设计的一般主要原则:汽车的设计原则是解决设计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的指导思想和统一的准则。
其中包括产品设计方针、主要技术—经济要求(对技术先进性、工艺性、继承性、生产成本和零部件互用化的要求),需要考虑哪些变型车;同时要规定在各自使用性能发生矛盾时应优先保证的性能等,对于不同类型的汽车,其设计原则是不相同的,但有一些普遍适用的主要原则,表现在:(1)用户第一原则:汽车是工业品,也可看作艺术品。
后翻自卸车设计规范
后翻自卸车设计规范自卸车是一种用于运输材料的重型商用车辆,它具有卸货功能,可以在不使用其他设备的情况下将货物从车辆上卸下。
为了确保自卸车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设计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自卸车设计规范的详细说明,以确保其性能和质量符合预期要求。
一、结构设计规范:1.车身结构:自卸车的车身应由坚固、耐用的材料制成,如高强度钢材或铸铁。
车身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的设计和制造标准,保证适应各种工况的承载能力和安全性。
2.倾卸系统:自卸车的倾卸系统包括传动装置、油缸和卸料机构等。
设计时应考虑到各个部件的定位、负载和运动特性,确保其可靠性和平稳性。
3.底板设计:自卸车的底板应具有一定的倾斜度,以便顺利卸货。
底板应平整、结实,不得有松动或变形等缺陷,确保卸货过程中不会发生倾覆或事故。
二、安全性设计规范:1.稳定性:自卸车的稳定性是至关重要的。
设计时应考虑到车身重心、重心高度和载重情况等因素,确保在各种工况条件下都能保持稳定。
2.制动系统:自卸车的制动系统应符合相关国家的制动规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制动。
制动系统应定期维护和检测,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3.防倾覆系统:为了预防车辆倾覆,自卸车应配备合适的防倾覆装置。
这些装置可以包括稳定杆、倾覆传感器和报警系统等,以及针对特定工况的额外安全装置。
4.防滑设计:自卸车应配备防滑装置,如防滑板或防滑涂层。
这些装置可以在潮湿或滑溜的工况下提供额外的牵引力,降低意外滑动的风险。
三、性能设计规范:1.载重能力:自卸车的载重能力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设计时应考虑到车辆整体结构、底盘和传动系统的强度以及卸载设备的承载能力等因素。
2.卸料效率:自卸车的卸料效率应高,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
设计时应合理设计油缸尺寸、卸料角度和操纵系统等,确保卸料过程平稳、迅速和可靠。
3.操作便捷性:自卸车应具有方便的操作和控制性能。
操纵系统应设计合理,易于操作,同时配备清晰的仪表和指示装置,以确保司机能够准确地掌握车辆的工作状态。
《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
《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20版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二0一二年十二月目录1.关于检测机构和试验场地的规范性要求2.关于载货类产品有关规范性要求3.关于载客类产品有关规范性要求4.关于产品检验的规范性要求5.关于检验方案表、统计表和申报方式的规范性要求6.其他规范性要求1、关于检测机构和试验场地的规范性要求1.1强制性项目检验和定型试验的检验报告均使用代码章,托付检验使用机构名称章。
检测机构代号和印章编号见附件1。
1.2强制性项目检验和定型试验的检验报告编号应符合统一的要求,见附件2。
1.3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表达检验实际结果。
有定量要求的,应给出具体检验数值;有定性要求的进行描述。
在检验结果中不得显现“有”、“符合要求”等写法。
1.4检测机构上传的检验报告文件不得附加任何解密要求。
附加任何解密要求的检验报告按照无效检验报告处理。
1.5检测机构上传检验报告时应使用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授权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1.6检验报告应按照统一的报告格式出具,报告中应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检验情形的照片(或录像)。
1.7检验应在规定的场地进行。
有关检验场地要求见附件3。
1.8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试验必须在符合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规定的专用试验场地内进行。
目前符合规定的有海南试验场、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东风襄阳汽车试验场、一汽农安试验场、定远试验场、重庆客车中心以及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试验噪声路。
属于特型车的车辆及底盘噪声场地暂不做要求。
1.9防抱制动性能检验必须在符合GB/T13594-2003《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或GB21670《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规定的专用试验场地内进行。
目前符合规定的有海南汽车试验场、东风襄阳汽车试验场和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一汽农安汽车试验场、定远汽车试验场。
土方机械安全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国标征求稿)
土方机械 安全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1 范围GB/T 25684的本部分规定了轮胎式和履带式自卸车(包括坐姿操作式小型自卸车或站立操纵式小型自卸车)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T 25684.1(规定了土方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
本部分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T 25684.1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B/T 8498定义的轮胎式和履带式自卸车,但不适用于公路自卸车。
本部分规定了本范围(见GB/T 25684.1—××××的附录A)的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和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
本部分不适用于在本部分实施前制造的机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419—2007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振动的试验室评价(ISO 7096:2000,IDT)GB/T 8498 土方机械基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GB/T 8498—2017,ISO 6165:2012,IDT)GB/T 17771—2010 土方机械 落物保护结构 试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GB/T 17771,ISO 3449:2005,IDT)GB/T 17772—2018 土方机械保护结构的实验室鉴定挠曲极限量的规定(ISO 3164:2013,IDT)GB/T 25605 土方机械自卸车术语和商业规格(GB/T 25605—2010,ISO 7132:2003,MOD)GB/T 25684.1—×××× 土方机械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 20474-1:2017,IDT)ISO 3471 土方机械 滚翻保护结构 实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 — Roll-over protective structures — Laboratory tests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ISO 10268 土方机械 自卸车和自行式铲运机用限速器 性能试验(Earth-moving machinery — Retarders for dumpers and tractor-scrapers — Performance tests)ISO 13333 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支承装置和司机室倾斜支承装置(Earth-moving machinery — Dumper body support and operator’s cab tilt support devices)3 术语和定义GB/T 25684.1和GB/T 256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Q/CIMC 中集集团企业标准Q/CIMC22003—2008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2008-12-31发布 2009-01-01实施中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档 (3)3 技术要求 (4)4 检验规则 (6)5 标志、使用说明书 (6)6 随车文件、运输和储存 (7)7 质量保证 (7)8 附录A (8)前言本标准是规范集团内各企业生产的自卸车的依据、标准。
修订本标准的依据是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QC/T222《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由集团技术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技术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朱爱平、徐国红、胡志鹏。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了中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类自卸汽车的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应于定型自卸汽车底盘、允许最大总质量小于31t、以液压倾卸的自卸汽车(包括后卸自卸汽车、侧卸自卸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三轮自卸车和矿用自卸汽车和半挂自卸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档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标准。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GB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GB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15741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GB16737 道路车辆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GB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GB17509 汽车和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GB/T18411 道路车辆 产品标牌GA406 车身反光标识JB/T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C /T222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QC/T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319 自卸汽车取力器技术条件QC/T460 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QC/T461 自卸汽车-换向阀技术条件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QC/T29015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QC/T29104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3 技术要求3.1 整车3.1.1 自卸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Q_JZJ 001-2019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ICSQ/JZJ 江苏征进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ZJ 001—2019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文稿版次选择2019-11-20发布2019-12-01实施前言本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参照QC/T 52-2005《垃圾车》。
本标准自修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重新复审。
本标准由江苏征进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征进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阳、唐顺。
本标准于2019年11月首次发布。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系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出厂随车文件及工具、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系列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2676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 23254 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QC/T 52 垃圾车QC/T 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 848 拉臂式自装卸装置2.1 术语和定义GB/T 1735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结构和用途特征代号适用于本标准。
2.2 特征代号结构和用途特征代号符合图1的要求。
图1 结构和用途特征代号符企业自定代码(详细见下注)用途特征代号(厢式)结构特征代号(自卸车)产品设计顺序号主参数代号(总质量吨)车辆类别代号(专用汽车)企业代号(简称缩写)3 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3.1.1 整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汽车总布置设计规范
汽车总布置设计规范一、整车主要参数的确定:1、前悬、后悬、轴距的确定:根据设计任务书提供的车身型号、货厢内部尺寸确定前悬、后悬、轴距的尺寸。
1.1前悬长:主要依据车身前悬及车身布置位置,前翻车身还要考虑车身前翻时与保险杠的间隙。
1.2后悬长:也是确定轴距长度,后悬除要符合法规要求之外,要充分考虑对离去角、质心位置的合理性,车身与货厢的合理间隙,应该保证高位进气在车身翻转时有至少30mm间隙。
2、整车高度的确定:2.1车身高度的确定:车身高度的确定主要受发动机高低位置的影响,发动机高低位置确定之后,应该保证车身地板与发动机最小间隙在30mm以上。
2.2整车高度确定:(既货厢帽檐或护栏高度的确定)2.2.1货厢带前帽檐:应保证车身前翻时,车身及附件与货厢帽檐最小间隙大于60mm。
2.2.2货厢为护栏结构:安全架与车身顶盖高度差:(GB7258规定:载质量为1吨及1吨以上的货车、农用车为70-100mm)3、整车宽度的确定:一般来言,车辆的最宽决定于货厢的宽度。
4、轮距确定:4.1前轮距:前轮距的确定实际上就是前桥的选取,前桥的选取主要决定于设计载质量,前轮距主要受车身轮罩的宽度、车轮的偏距影响,并且受到法规(整车外宽不超过2.5m)的限制,同时要考虑前轮的最大转角。
4.2后轮距:后轮距的确定实际上就是后桥的选取,后桥的选取主要决定于设计载质量,同时再根据货厢的宽度来选取合适的轮距。
二、驾驶室内人机工程总布置:1、R点至顶棚的距离:≥9102、R点至地板的距离:370±1303、R点至仪表板的水平距离:≥5004、R点至离合器和制动踏板中心在座椅纵向中心面上的距离:750~850(气制动或带有助力器的离合器和制动器,此尺寸的增加不大于100)5、背角:5~28°6、足角:87~95°7、转向盘外缘至侧面障碍物的距离:≥100(轻型货车≥80)8、转向盘中心对座椅中心面的偏移量:≤409、转向盘平面与汽车对称平面间夹角:90±510、转向盘外缘至前面及下面障碍物的距离:≥8011、转向盘下缘至离合和制动踏板中心在转向柱纵向中心面上的距离:≥60012、转向盘后缘至靠背距离:≥35013、转向盘下缘至座垫上表面距离:≥16014、离合、制动踏板行程:≤20015、离合踏板中心至侧壁的距离:≥8016、离合踏板中心至制动踏板中心的纵向中心面的距离:≥11017、制动踏板纵向中心面至通过加速踏板中心的纵向中心面的距离:≥10018、制动踏板纵向中心面距转向管住纵向中心面的距离:50~15019、加速踏板纵向中心面至最近障碍物的距离:≥6020、变速杆和手制动手柄在任意位置时,距驾驶室内其他零件或操纵杆的距离:≥50三、底盘总布置:1、车架宽度的确定:1.1发动机安装部位的车架外宽的确定a.发动机宽度尺寸:特别是在车架纵梁附近的发动机宽度。
关于翻斗车的规章制度
关于翻斗车的规章制度一、翻斗车的基本操作规范1. 驾驶员要求:(1)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驾驶证,且具备翻斗车驾驶经验。
(2)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3)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
2. 货物装载规范:(1) 货物装载必须符合翻斗车的承载能力,不可超载。
(2) 货物装载必须均匀分布在翻斗车上,避免因重心不稳导致翻车事故。
(3) 货物装载必须有专人监督,确保货物安全。
3. 翻斗操作规范:(1) 翻斗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驾驶员随意操作翻斗。
(2) 翻斗操作中不得超速,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进行操作。
(3) 翻斗操作必须留意周围环境,避免撞击其他物体。
二、翻斗车的维护保养规定1. 定期保养:(1) 翻斗车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检查刹车系统等。
(2) 翻斗车必须定期进行维修,确保车辆各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2. 清洁:(1) 翻斗车必须保持车身清洁,确保司机视线清晰。
(2) 翻斗车必须定期清洗车厢,避免积尘影响货物和驾驶员健康。
3. 驾驶员自检:(1) 驾驶员必须进行每日自检,包括检查轮胎气压、机油量等。
(2) 驾驶员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报修,确保车辆安全。
三、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1. 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翻斗车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伤害。
(2) 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车队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调查。
2. 责任追究:(1) 若事故是由驾驶员操作失误导致,将对驾驶员进行严格处理。
(2) 若事故是由车辆故障导致,将对车辆进行检修,并对车辆负责人进行处理。
四、翻斗车的安全管理1. 安全培训:(1) 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翻斗车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驾驶员必须了解翻斗车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2. 安全检查:(1) 翻斗车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零部件、灯光系统等。
(2) 翻斗车的安全设备必须完好,如警示灯、安全带等。
自卸车操作规程范文
自卸车操作规程范文一、安全操作原则1.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1.2提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和事故发生概率。
1.3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1.4严禁超载超速行驶,确保车辆稳定和货物安全。
二、车辆检查与准备2.1出车前检查:确认发动机、制动器、照明、转向灯、喇叭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2货物固定检查:检查自卸车的货箱和货物是否牢固稳定,是否存在移动或倾斜的现象。
三、装货准备3.1确认装货地点:确定货物的装车位置和具体地点,确保能够顺利进行装货。
3.2货物识别与分类:按照装载要求将货物进行分类,确保装载的货物相互兼容。
3.3预先安装支撑物:在货箱中安装支撑物,增加稳定性,减少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移动。
四、装车操作4.1安全装车:确认自卸车处于水平位置,避免不必要的倾斜。
4.2控制车速:适度控制装货速度,防止货物撞击车体或发生倾斜。
4.3严格按照装卸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标准,减少操作错误。
五、行车操作5.1安全驾驶:按照交通规则合理驾驶,注意与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5.2避免紧急制动:提前观察前方道路状况,避免急刹车造成货物倾斜或车辆失控。
5.3注意车辆稳定性:行车过程中要保持车速稳定,避免过弯或过速造成车辆失控。
5.4车辆限高限宽:确保自卸车的高度和宽度符合道路限制标准,避免发生撞车事故。
六、卸货操作6.1确认卸货地点:确定卸货的位置和具体要求,确保能够正确卸货。
6.2注意安全距离:与卸货地点的墙壁、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和损坏。
6.3卸货平稳:控制卸货的速度和角度,避免货物猛烈冲击或坠落。
6.4确认卸货结束:确认货物完全卸空,并经过检查确认货箱是否有残余货物。
七、日常维护与保养7.1每日清洁:按照规定对自卸车进行外观清洁和内部卫生保洁。
7.2定期保养与维护: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正常。
自卸车安全操作管理规程(4篇)
自卸车安全操作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卸车安全操作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自卸车操作的人员。
第三条自卸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执行本规程,严禁擅自更改操作方式。
第四条自卸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五条自卸车操作人员必须理解自卸车的结构和工作原理,掌握自卸车的操作要点。
第六条自卸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能患有影响自卸车操作安全的疾病。
第二章安全操作要求第七条在自卸车操作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自卸车的各项部件完好无损。
第八条自卸车操作人员必须穿着安全帽、防滑鞋、高亮度反光背心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九条在自卸车操作前,必须检查刹车系统、灯光、喇叭、安全带等安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第十条自卸车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式。
第十一条自卸车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车速适中,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在行驶过程中,自卸车操作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以及周围车辆和行人的动态。
第十三条自卸车在转弯和超车时,必须使用转向灯和后视镜,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在自卸车操作过程中,禁止抽烟、使用手机等行为,以免分散注意力。
第十五条自卸车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自卸车操作完毕后,必须做好车辆清点和设备关闭工作。
第三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发生自卸车运行事故时,自卸车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发生自卸车事故时,自卸车操作人员必须配合事故调查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九条自卸车事故的责任由事故当事人负责,必要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自卸车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处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护公平和正义。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自卸车操作人员如未按规定进行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卸车场内作业规章制度
自卸车场内作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卸车场内的作业秩序,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自卸车场内所有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司机和装卸工等。
第三条自卸车场内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自卸车场内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到自我保护、互相提醒、相互约束。
第五条自卸车场内作业人员应熟悉自卸车的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第二章作业管理规定第六条自卸车场内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自卸车场内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有序进行装卸货物,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八条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货物及货物单据,确保货物的准确性。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保持车辆周围环境整洁,保持通道畅通,确保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出行。
第十条装卸货过程中,应做到货车稳固停放,货物顺利装卸,确保装卸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护规定第十一条自卸车场内作业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等必要的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拖鞋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服装和鞋履。
第十二条自卸车场内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务必保持集中精力,不得私自聊天、吸烟、玩手机等行为。
第十三条自卸车场内作业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货物大小、重量、形状等不同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禁止乱堆杂物,禁止擅自穿越装卸通道,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四章环境保护规定第十六条在装卸货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噪音、粉尘、废气等环境污染,保护周围环境。
第十七条自卸车场内应设置垃圾分类桶,保持环境整洁,减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十八条禁止乱扔垃圾,禁止乱泼废水,保持自卸车场内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对违反自卸车场内作业规章制度的人员,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惩罚措施。
东风天锦自卸车改装技术规范
Q/DFL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发布目 次目次 (I)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相关术语 (1)4 自卸车上装技术规范要求 (5)5 整车技术规范 (8)6 改装注意事项 (8)7 安全警示标识要求 (14)8 出厂检验 (16)前 言本标准由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开发管理部标准法规室归口。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商品开发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商品开发部车型开发三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晶、孟国平、石绍刚、申建中、夏路、杨帆。
东风天锦自卸车改装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规范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定点改装企业(含东风商用车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改装的自卸车上装产品。
主要用于东风天锦自卸汽车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QC/T 222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QC/T75 矿用自卸汽车定型试验规程GB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T 1332 载货汽车定型试验规程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Q/DFLCD 1086 东风公路运输车及工程用车侧、后护栏改装通用技术规范QC/T 597 螺纹紧固件预涂微胶囊厌氧干膜胶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GA 406 车身反光标识GB 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及与尺寸QC/T 223 自卸汽车性能试验方法QC/T 460 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QC/T 29104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3 相关术语3.1 东风天锦自卸汽车的结构说明 :卸货方式为后卸式;举升方式为前顶式和中顶式,车箱副梁及翻转支承的结构为宽尾半通轴式结构。
自卸车设计
普通自卸车的结构
普通自卸车的结构组成
1——液压倾卸操纵机构 4——拉臂 7——安全支架 10——备胎 13——副车架
2——三角臂 5——车箱 8——储油箱 11——挡泥板 14——防护栏
3——油缸 6——翻转轴支座 9——油泵 12——锁启机构
车箱的结构形式 车厢是用于装载和倾卸货物。它一般是由前板、左右边板、 后板和底板组成。
油缸直推式举升机构
连杆组合式举升机构 油缸与车厢底板之间通过连杆机构相连接, 此种举升结构称 之为连杆组合式举升机构。根据油缸的安装特点, 连杆组合 式举升机构又可分为油缸前推(后推) 连杆放大式、油缸前推 (后推) 杠杆平衡式、油缸浮动等多种结构型式。
油缸前推连杆放大式(马勒里式) 举升机构
另一类用于公路运输用的轻、中、重型(装载质量在2~20 t) 普通自卸汽车。它主要承担砂石、泥土、煤炭等松散货物运 输,通常是与装载机配套使用。 普通自卸汽车技装载质量 分为:轻型自卸汽车 、中型自 卸汽车 和重型自卸汽车 ;按运载货物倾卸方向分为:后倾式 、侧倾式、三开、五开倾式和底板倾卸卸式自卸汽车;按车 厢栏板结构分为:栏板一面开启式、栏板三面开启式和簸箕 式(即无后栏板)自卸汽车。 随着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不断增加,自卸车产量近年 来一直保持较高产销量,在专用车综合产量中保持第一位置 ,但在种类、型式、材料运用方面与国外还有一定的差距。 自卸汽车继续快速增长,销量超过载货汽车上升到第一位。 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投资强劲增长,巨大的投资规模奠定了 自卸车市场需求基础;自卸汽车品种增加,不仅适应和满足 施工需求,同时向运输市场发展;牵引汽车保持较快发展, 已成为长距离公路运输的主力车型。
1——前板 2——左右边板 3——后板 4——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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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翻自卸车设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后翻自卸车的分类、液压系统、副车架及其连接和自卸车箱体的技术要求,设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后翻自卸车(轻量化除外)上装的设计制造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是,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QC/T 222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ZB T 59005 自卸汽车换向阀技术条件!QC/T 319-1999 自卸汽车取力器技术条件QC/T 460-1999 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QC/T 223-1997 自卸车性能试验方法QC/T 75 矿用自卸汽车定型试验规程JB/T 5943 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JB/T7949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GB 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及与尺寸GA406 车身反光标识&HG2-590 各色醇酸磁漆QC/T484 汽车油漆涂层QC/T518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扭矩QC/T 597 螺纹紧固件预涂微胶囊厌氧干膜胶QC/T 29104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QC/T 460-1999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3. 后倾自卸汽车的分类$按举升方式:腹置举升自卸车、前置举升自卸车4.自卸车技术要求整车要求4.1.1自卸汽车整车必须符合本规范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自卸汽车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货箱内部尺寸等必须符合产品公告和图纸要求。
4.1.3自卸汽车上装按质心,轴荷设计要求计算,严格按图纸及公告尺寸施工。
4.1.4 传动轴符合QC/T29082《汽车传动轴总成技术条件》及QC/T523《汽车传动轴总成台架试验方法》的要求。
传动轴的布置角度不大于6°,且输入和输出法兰端面法向平行。
4.1.5照明及信号系统应符合GB4785-1998《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要求。
|a.自卸车应安装两只红色后示廓灯,安装在后立柱上部;(后倾自卸车例外)b.自卸车应安装两只红色前示廓灯,安装在前立柱上部;(后倾自卸车例外)4.1.6根据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车长大于等6m的机动车应安装侧反射器和侧标志灯,其数量、位置、光色、最小几何可见度参照GB 4785执行;在车箱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反光标识应符合GA 406 的规定。
制动性能和侧倾稳定角应符合GB7258。
自卸车应安装侧标志灯和侧回复反射器,琥珀色,安装位置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900,不得大于1500,最好是车架边纵梁处,整车纵向位置是距前部小于3000,距后部小于900,两灯中间位置相距小于3000,最大不能超过3500;a.后转向灯、后位灯离地高度不得小于900,大于1200,后位灯距外廓侧面不得小于400;b.车辆后部必须安装一只红色后雾灯,不能与后位灯干涉,二者相距至少200;c.车辆后部必须安装后回复反射器,三角形红色2只,安装在保险杠上或后尾板上,距车辆左右侧不得小于400,并且对称安装。
4.1.7 焊接件应按JB/T 5943 《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施焊。
焊缝均匀、光滑,焊接要牢固、可靠,不得有裂纹、夹渣、焊穿、漏焊现象。
加速行驶时车外允许最大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所有零部件、总成件、外协件、外购件应符合有关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
自卸汽车的动力性、操纵稳定性、通过性应能满足原底盘要求。
4.1.8自卸车外观质量。
a.油漆涂层应符合QC/T484汽车油漆涂层的规定,油膜应能自然干燥。
b.自卸车外观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和其它损伤。
各栏板,车架,侧防护栏、后防护杠应平整、匀称,无翘曲变形。
c.零部件外露结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均匀,不应有明显的错位,其错位量不得超过规定值。
d.自卸车各连接部分的零件不应有损坏,永久变形等现象,各部连接销轴要可靠且转动自如,所有螺栓联结都要采用防松措施,被紧固件为薄板件时还要加平垫圈。
e.所有外露黑色金属表面均应作防锈处理。
外表面装饰漆应美观大方,色泽鲜明,分界整齐,无漏喷、流挂、起皱、起泡、针孔、脱漆、发花、反粘、颗粒、夹杂、倒光等缺陷,漆膜附着牢固,坚硬,光滑平整、厚薄均匀,干净无尘。
~f.漆膜下不允许出现红丝和透过漆膜的锈斑。
相互接触的非配合装配面在装饰前要喷防锈漆,由于加工或焊接损坏的底漆要重新涂装。
4.1.9自卸车应设置侧防护装置,侧防护装置的尺寸,强度及安装位置应符合《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的要求。
a.自卸车左右侧必须安装横杆结构的侧面防护装置;b.侧面防护装置不应增加车辆的总宽,外表面的主要部分位于车辆最外侧以内不大于120mm的位置,装置后端有300mm位于后轮胎最外侧以内不大于30mm的位置。
c.侧面防护装置外表面应光滑且连续,尽量采用横杆结构,横杆间距不大于300mm,横杆截面高度不小于100mm。
d.后缘与最靠近它的轮胎外圆距离小于300mm。
e.侧面防护装置的下缘最大离地高度为500mm -550mm,全长方向上不得有凸出超过5mm的物体。
f.上缘距车辆上部构件的距离,即距车架边纵梁的距离不得大于350mm,且离地高不得小于950mm。
|g.侧面防护装置前缘要光滑倒圆,圆角半径大于5mm。
4.1.10自卸车应设置后防护装置,后防护装置的尺寸,强度及安装位置应符合《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的要求。
a.后防装置下边缘的离地高度应不大于550mm;b.后防装置的宽度不得大于车辆后轴两侧车轮最外点的距离,且任一端最外边缘与这一侧车辆后轴车轮最外端的水平横向距离不大于100mm,后防装置宽度一般应为2320mm;c.后防装置截面一般应为断面(140-160)×6折弯件,但也可为与折弯件等断面的槽钢。
4.1.11电气路部分要求符合QC/T 413—2002《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a.在驾驶室安装气控操纵装置,气控阀气管须经驾驶室地板的气管孔处穿出,且布置合理美观,废气应排出在驾驶室外。
b.}4.1.12 液压倾卸系统符合GB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液压举升机构能随意举升—中停—下降和慢降,举升、下降应平稳,不得有窜动、冲撞和卡滞现象。
c.液压系统的使用环境温度范围为:-30℃~+46℃。
d.自卸车液压油管的额定压力不小于20MPa,液压管路和电器管路应布置紧凑,排列整齐、美观,应该用管卡固定牢靠。
e.液压油选用应符合的粘度系数范围(46~75)mm/s,参见液压油推荐表1、表2。
g.液压倾卸系统各相关部件,旋转摩擦处均设有润滑点,以便于添加润滑脂及液压油;h.液压倾卸系统不得与车箱底板和副车架干涉;i.换向阀应符合ZB T 59005 规定。
】j.4.1.13 液压油箱在50kPa 气压下经1min密封性能试验,不得有渗漏现象。
液压油箱须安装油滤和空气滤,过滤指标分别为25μm和10μm。
且油箱上应带呼吸阀。
4.1.14 液压缸必须安装于副车架中间,液压缸中心线与副车架中心对称面重合,其公差为±2mm。
液压缸的选型见表3。
4.1.15 前举升缸油缸与上、下支座处间隙不得大于2mm,且不允许加调整垫。
4.1.16 液压泵的额定压力不小于19 MPa。
排量要求如下:─箱长小于5m时,泵排量不小于60ml/rpm;─箱长为5~6m(包括5m)时,泵排量不小于80 ml/rpm;─箱长大于6m(包括6m)时,泵排量不小于100 ml/rpm;4.1.17 箱长大于等于7.2m时,油缸支架要求采用双层钢板(δ10+δ10)焊接成型的下支座(见图1)。
为避免油缸支架与底盘离合器工作缸动态干涉,油缸支架与副车架贴合处应增加20-25mm加高垫板。
(4.1.18 紧固件拧紧力矩应按照QC/T518《汽车用螺纹紧固件扭矩》执行。
对于安装液压上装的副车架部分4.2.1 副车架的强度:副车架要求采用下列结构形式,见图2:a.副车架后端应带有抗扭X 型加强梁,且纵向长度不得小于底盘车架宽度的倍。
b.副车架后翻转轴采用整体贯通轴或整体套管半轴结构。
c.翻转轴直径不小于80mm,材料为圆钢40Cr-GB/T3077-1993,调质处理HB254~302(d10=~接合表面高频淬火。
d.中举自卸车和箱长大于等于5.8米前举自卸车,副车架前端必须安装平衡翼梁,具体结构见附图20。
&e.副车架纵梁采用8mm 16Mn 、16MnL或B510L钢板压制成型,形状与主车架相同,截面尺寸为200×70(八字梁)、200×95(等直梁)mm,如图3 示。
当结构为中举(T式)和侧卸时,200mm≤H(截面高度)≤230 mm,翼面宽度为80mm (中举)。
副车架必须增加衬梁,衬梁材料与副车架纵梁材料相同,材料厚度不小于6mm。
f.副车架前端底部切割长度为50mm的斜口,向上倾斜10~30°,形状如图4所示。
g.副车架材料不允许选用槽钢或工字型钢等型材!不允许在底盘车架与副车架之间加装任何弹性介质!4.2.2 副车架的连接要求a.副车架安装后,底盘车架与副车架的间隙不得大于2mm,该间隙长度不得大于500mm。
b.副车架的连接原则应遵循:前举车型前端第一个连接点距油缸中心线不大于400mm,中举车型前端第一个连接点距副车架前端面不大于550mm,相邻连接点间距为800-1000mm(如因安装底盘附件而导致无安装空间等特殊情况允许小于1500mm),且牢固可靠,不得有窜动或偏移。
普通车型的连接从前到后为U型螺栓(左右各1 个)和止推连接板组合连接。
特殊要求时(如长轴距并严重超载的车型),副车架的联接可全部采用止推连接板。
副车架和底盘承力钢板的连接全部采用螺栓连接,原则上应将所有孔位都固定,特殊情况下允许留有空余空位,但必须是在中间处。
c.副车架翻转轴中心与箱体底板纵向对称面的垂直度公差为5mm。
~d.副车架每侧的连接板与底盘车架表面应贴合紧密、牢固。
e.副车架与底盘的连接部件在车辆重载后不得与底盘相关部件发生干涉。
f.副车架与底盘连接螺栓等级不小于级、螺母等级不小于8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