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通用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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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车通用制造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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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自卸车通用制造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卸车的技术要求、制造检验规范,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自卸车(上装)的制造及最终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QC/T 223-1997 自卸车性能试验方法

QC/T 252-1998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 319-1999 自卸汽车取力器技术条件

QC/T 460-1999 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

QC/T 460-1999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及检验规范

3.1 整车要求

3.1.1 自卸汽车整车必须符合本规范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1.2 自卸汽车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货箱内部尺寸等必须符合产品公告和图纸要求。

3.1.3 自卸汽车上装按质心,轴荷设计要求计算,严格按图纸及公告尺寸施工。

3.1.4 照明及信号系统应符合GB4785-1998《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要求。

a)自卸车应安装两只红色后示廓灯,安装在后立柱上部;

b)自卸车应安装两只红色前示廓灯,安装在前立柱上部;

c)自卸车应安装侧标志灯和侧回复反射器,琥珀色,安装位置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900,不得大于1500,

最好是车架边纵梁处,整车纵向位置是距前部小于3000,距后部小于900,两灯中间位置相距小于3000,最大不能超过3500;

d)后转向灯、后位灯离地高度不得小于900,大于1200,后位灯距外廓侧面不得小于400;

e)车辆后部必须安装一只红色后雾灯,不能与后位灯干涉,二者相距至少200;

f)车辆后部必须安装后回复反射器,三角形红色2只,安装在保险杠上或后尾板上,距车辆左右侧不

得小于400,并且对称安装。

3.1.5 焊接件应按JB/ZQ3011-1983《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施焊。焊缝均匀、光滑,焊接要牢固、可靠,不得有裂纹、夹渣、焊穿、漏焊现象,咬肉处每米不得多于3处。

3.1.6 油漆涂层应符合JB/Z111-1986《汽车油漆涂层》的规定,油膜应能自然干燥。

3.1.7 自卸车外观质量

3.1.7.1 自卸车外观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和其它损伤。各栏板,车架,侧防护栏、后防护杠应平整、匀称,无翘曲变形。

3.1.7.2 零部件外露结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均匀,不应有明显的错位,其错位量不得超过规定值。3.1.7.3 刹车管路和电器管路应布置紧凑,排列整齐、美观,应该用管卡固定牢靠。

3.1.7.4 自卸车各连接部分的零件不应有损坏,永久变形等现象,各部连接销轴要可靠且转动自如,所有螺栓联结都要采用防松措施,被紧固件为薄板件时还要加平垫圈。

3.1.7.5 所有外露黑色金属表面均应作防锈处理。外表面装饰漆应美观大方,色泽鲜明,分界整齐,无漏喷、流挂、起皱、起泡、针孔、脱漆、发花、反粘、颗粒、夹杂、倒光等缺陷,漆膜附着牢固,坚硬,光滑平整、厚薄均匀,干净无尘。漆膜下不允许出现红丝和透过漆膜的锈斑。相互接触的非配合装配面在装饰前要喷防锈漆,由于加工或焊接损坏的底漆要重新涂装。

3.1.8 自卸车应设置防护装置,侧后防护装置的尺寸,强度及安装位置应符合GB11567.1-2001《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和GB11567.2-2001《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的要求。

3.1.8.1 侧面防护装置要求。

a)自卸车左右侧必须安装横杆结构的侧面防护装置;

b)侧面防护装置不应增加车辆的总宽,外表面的主要部分位于车辆最外侧以内不大于120mm的位置,

装置后端有300mm位于后轮胎最外侧以内不大于30mm的位置。

c)侧面防护装置外表面应光滑且连续,尽量采用横杆结构,横杆间距不大于300mm,横杆截面高度不

小于100mm,最好为δ3×100×40的折槽。

d)后缘与最靠近它的轮胎外圆距离小于300mm。

e)侧面防护装置的下缘最大离地高度为550mm,全长方向上不得有凸出超过5mm的物体。

f)上缘距车辆上部构件的距离,即距车架边纵梁的距离不得大于350mm,且离地高不得小于950mm。

g)侧面防护装置前缘要光滑倒圆,圆角半径大于5mm。

3.1.8.2 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

a)后防装置下边缘的离地高度应不大于550mm;

b)后防装置的宽度不得大于车辆后轴两侧车轮最外点的距离,且任一端最外边缘与这一侧车辆后轴车

轮最外端的水平横向距离不大于100mm,后防装置宽度一般应为2320mm;

c)后防装置截面一般应为矩形管140×100×8,但也可为[14槽钢。

3.1.9 自卸车应至少设置一个备胎和相应的备胎架,尽量满足用户要求。

3.2 副车架

3.2.1 副车架主纵梁

a)副车架主纵梁材质必须符合图纸要求,保证主纵梁拼焊后的尺寸;

b)副车架主纵梁拼焊后需要矫查,校查方法和要求见下表:

校正按以下内容进行:

1)目视或拉线确定变形部位

2)根据变形大小确定加热区域,作标记线

3)采用火焰校正,水冷法

4)加热温度不超过650℃

5)加热温度与颜色见下表

钢材表面颜色及相关温度

6)加热法如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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