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消除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改正、早消除,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排查治理中的问题。
第二章排查对象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人员素质、安全培训和管理制度等;(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和安全意识等;(四)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按照重要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和优先处理。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高风险的单位,应当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第三章排查方法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采取主动排查和接受监督的方式进行。
(一)主动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通过设立专门的排查小组,制定排查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全面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
(二)接受监督: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综合运用书面检查、现场检查、访谈调查等手段,全面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隐患,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业,包括生产企业、建筑企业、矿山企业等。
三、排查治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记录,并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
3. 相关员工要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如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四、事故隐患排查与记录1. 配备一支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团队,负责全面排查企业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2. 以日常巡查为主要方式,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如设备安全隐患、场所安全隐患、操作行为隐患等。
3. 排查结果需进行记录,包括隐患具体描述、所在区域、责任人等信息。
五、事故隐患治理措施1.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时制定治理方案。
2. 治理方案应包括具体措施、责任人、治理时限等内容。
3. 在治理过程中,需按照治理方案的要求逐一解决事故隐患,并确保治理结果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标准。
六、隐患治理验收1. 所有治理措施完成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进行验收,确保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2. 验收内容应包括隐患消除情况、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等。
3. 验收合格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
七、执法与检查1. 有关监督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执法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强制治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责任追究1. 对于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治理不力、拖延整改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由企业全体员工遵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范文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示范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预防事故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排查责任与机构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并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和财力保障。
第三章排查内容和方式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包括生产设备、工艺、场所、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重点排查易发生事故的环节。
第五条排查方式可以采用定期、定点、定人、定岗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不定期、随机、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排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明确排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隐患整改和督办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发现的事故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第八条督办工作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督办工作,主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和纠正。
第十一条对于行业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排查和治理。
第十二条对于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将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限制或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因违反本规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及早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特别是对新进员工和从事高危岗位的员工要加强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3. 定期进行隐患排查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
隐患排查要细致入微,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4.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加强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的管理和检修,并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张贴安全标语、制作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 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妥善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通过以上这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的正常秩序。
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为确保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采取及时的排查治理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建议:
1. 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和职责,确保各级别的管理人员都能按照规定执行工作。
2. 进行定期的隐患排查。
安排专业的人员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操作流程等进行细致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记录并整改。
3. 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
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5.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系统。
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实时收集、分析和共享,提高事故隐患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具体情况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补充。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2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
具体的内容包括:1. 目标和原则: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全员参与的原则。
2. 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3. 信息采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采集和报告机制。
4. 隐患排查: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包括隐患排查的内容、方法和周期等。
5. 隐患治理: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强调按照分类管理、分级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6. 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7. 整改复查:对治理完成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8. 法律责任:明确对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方式。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二)是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可能包括的内容: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要求:明确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程序:确定排查的频次、范围和方法,明确责任人员和流程。
3.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治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4.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措施:对隐患进行分类和级别评定,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时限,并跟踪整改情况。
5.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报告: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报告制度,明确记录内容和保存期限,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要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制度,明确排查的时限、范围和责任人。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应涵盖企业的各个环节和岗位,并重点关注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源。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应采取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排查全面、及时。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注重现场实地排查,借助专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科学检测。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充分发挥员工的作用,鼓励员工提出排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结果应当及时记录、整理和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应根据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应按照“先易后难、逐级推进”的原则,先治理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应当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避免问题反复出现。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应当注重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治理效果。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第十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要建立相关的档案和台账,记录排查、治理和管理的全过程。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
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不规范等
原因导致的事故。
为了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江西省提出了一系列的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一、隐患排查
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定期
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2.对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环节和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包括电气设备、
化学品存储、火灾隐患等。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针对易发生事故的生产环节,加强隐患排查频次和深度,确保及时发
现和处理潜在隐患。
二、隐患治理
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确定整
改责任人。
2.对于隐患整改方案中涉及到的资金、技术和人力等资源进行充分配置,
确保整改任务的完成。
3.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整改方案得到全面执行。
4.对整改后的安全隐患进行验收,制定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整改效果
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做
好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以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中**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项目。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重大隐患:(一)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二)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三)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除重大隐患外的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属一般隐患。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挂牌督办是指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进行挂牌公开监督办理的过程。
项目部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责单位,公司机关是挂牌督办的主体单位。
第六条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归□负责,各级安全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第七条公司机关安全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公司所属项目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并监督项目部整改落实情况。
第八条项目部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分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日常排查是指在安全管理部门或其它部门或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和工作中发现和排查隐患。
定期排查是指项目部在每月组织一次的综合大检查中发现和排查隐患。
专项排查是指对某项问题,如机械设备、电气安全等进行专业重点或季节性排查。
第九条项目部在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做好记录,建立“隐患台账”,并确定等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企业应建立和执行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职责、权责和工作流程等相关事项。
2.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容、周期和方法,禁止“走过场”,要确保排查工作真实、全面。
3.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规定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责任部门、整改期限和整改验证等相关事项。
4. 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事故隐患的报告程序、责任人和报告要求,确保事故隐患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5. 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对各级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要求和程序,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1. 确定排查计划:按照一定的周期和频次,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重点区域、部位和对象。
2. 制订排查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查标准和要求,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建立排查档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对每次排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于查找、分析和处理。
4. 采取多种排查手段:采用现场排查、文件资料审核、检测检验等多种手段,全面了解事故隐患的存在和程度。
5. 注重隐患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隐患,采取不同的整改措施,保证高风险、高危害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三、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工作1. 建立整改督办机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立案,并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建立督办机制,确保整改按时完成。
2. 重视隐患整改过程中的防控措施:在整改过程中,要注重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改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情况和因素,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程序、员工素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分析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和消除的行为。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到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操作培训相结合。
第八条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如定期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等,确保全面覆盖。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数据,为隐患治理提供依据。
第三章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基础性排查、专项性排查和主动性排查等。
第十一条基础性排查是指对企业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作业程序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专项性排查是指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隐患情况,针对某一特定的方面或环节进行的排查和整治。
第十三条主动性排查是指企业监测和主动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及时措施予以处理和消除。
第十四条排查治理应当重视隐患的发现和整改,建立隐患清单,记录、跟踪和监督整改过程,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隐患排查
1.定期排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排查内容应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程序、职工行为等方面。
2.专项检查:针对特定工艺、设备或作业环节,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
查,确保安全隐患的全面清查。
三、隐患治理
1.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并按照整改计划逐项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消除。
2.督促落实: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
保整改到位,排除安全隐患。
四、隐患管理
1.档案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档案,详细记录隐患排查、
整改情况,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归档。
2.信息公开: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提
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参与程度。
五、责任追究
1.明确责任: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2.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结语
本管理办法将有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隐患带来的损失,保障职工安全生产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和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各自责任,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设立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中国国电集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本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谁主管、谁承担”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电东北电力有限本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定义与分级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
第五条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与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能构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与整顿、整治难度(如需停止机组或重要辅机运行)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顿、整治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能构成人身轻伤或二类障碍)与整顿、整治难度(不如需停止重要辅机或机组运行)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刻整顿、整治排除的隐患。
第六条设备缺陷与事故隐患的关系。
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与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
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评估,分别按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排查治理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各单位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中,按照:发现-评估-报告-治理-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车间、班组等作业单位应在生产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
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治理的应及时治理,不能治理的及时上报,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不得冒险作业。
第十六条各生产单位和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包括技术装备、施工环境和防范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在安全制度、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作业、安全投入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隐患。
第十八条排查治理的原则:(一)将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二)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新技术,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三)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四)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相结合,成为标准化实施与运行的基础和主线。
第十九条整改、治理要求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隐患现状和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性和后果;(三)隐患治理的目标和任务;(四)隐患治理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五)隐患治理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六)负责隐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七)隐患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监控治理(一)可能引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由项目部实施治理及监控;(二)可能引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由各单位组织实施治理及监控,并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1.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
2.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工作。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检查,以及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6.加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责制度,对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7.加强对危险废物和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泄漏和污染环境。
8.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督。
9.加强对外部监管的合作与协调,如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互相交流经验和信息。
10.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评估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通过上述措施和管理办法,能够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隐患存在着各种可能性,这些隐患可能会对生产设备、工作场所和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得到及时有效地排查和处理,为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一、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1、建立安全漏洞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和管理程序,用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查漏补缺,经常性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主动发现、处理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2、对生产现场进行详细勘察企业应当对现场生产设备情况进行全面勘察,评估风险隐患,记录相关资料,对设备进行年度“健康检查”,严格按照检查标准、检查周期,明确维护计划,将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管控在可控范围之内。
3、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应引导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推荐隐患排查类型,根据推荐内容盘点、分析、整合,并逐一制定解决方案,不断优化完善评估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1、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运系统,以及完整的应急预案和处置预案,进行整体管理。
对于企业中的危险化学品需要建立相应的储存系统,妥善设立隔间、防火设施、安全保护措施。
2、生产危险化学品环节的安全监管企业应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管,掌握原材料的安全情况,及时排查潜在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根据企业规模和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储存规章制度,明确储存场所,分类储存状态和储存方式,接收、验收、出库和处置程序等。
三、安全度量指标制度的配置和实施1、逐步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逐步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治理、预案演练、安全岗位人员培训等工作的规范化性。
2、制定安全生产度量指标企业应根据实践情况,制定基于安全生产的度量指标,用以度量企业安全学习、宣传、管理实施及安全投入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分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的不安全状况。
事故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山东省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承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各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有权向集团公司报告或者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处理。
举报属实的,按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加强对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的实时监控和日常排查,并承担下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内容、周期、监控、治理措施和资金保障等事项;(二)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三)对照风险管控清单,对风险点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四)依据有关标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判定,并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予以消除;(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报告、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规定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工作,事关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降低事故风险,确保生产安全。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部门和岗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部门和岗位负责人要加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工作。
二、隐患排查的内容1.风险评估: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重要性和优先级。
2.隐患排查:针对评估确定的重点隐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详细排查,全面了解隐患的具体情况。
3.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对隐患的整改措施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三、隐患治理的原则1.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分类分级处理隐患,确保治理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2.源头治理:重点加强隐患源头的治理工作,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3.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隐患管理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对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监督检查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停产整顿或者处罚。
以上就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企业严格遵守,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最新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最新修订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国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规章,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旨在更好地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
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范围和要求,强化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追究不落实、不落实到位的责任人。
2.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力度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高温作业等特殊作业环境的事故隐患排查,确保关键领域的安全生产。
3.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明确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和内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将排查结果及时报告到相关部门。
4.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支持企业可结合现代技术手段,如应用无人机、智能安防监控设备等,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程监控和数据管理。
三、结论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企业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持续稳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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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管,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切实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危险作业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动安全技术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第五条公司及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单位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七条公司及各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八条公司及各单位、项目部定期组织排查隐患。
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并建立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九条鼓励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条与合格供应商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各单位对项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部定期对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总公司安全、科技与质量管理部。
各单位统计分析并上报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项目部统计上报项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十二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责任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三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经理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负责人牵头,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应加强维护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衍生事故,严格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接到预报,立即发出预警通知;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情况时,必须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转移设备财产、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指导、监督各单位组织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第十七条各单位把隐患整改纳入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按总局要求逐级报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情况,报送时间按《安全生产月报》时间执行。
第四章罚则
第十九条各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按规定给予通报、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业务流程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业务流程
(一)平时
1.每个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随时留意周围和所处环境,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公司领导报告;
2.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经理立即组织整改;
3.重大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隐患登记。
(二)定期
1.公司总经理组织排查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部登记建档。
2.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经理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3.公司安全生产部监督检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4.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要求上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同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资金
各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公司财务部和各单位财务主管,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含内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已含内容与国家法规、制度、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