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劳动现场管理(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议如何提高罪犯劳动现场管理
《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它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由此可见,罪犯进行劳动改造是具有强制性,是一种法定的义务。罪犯要劳动改造,就一定有生产场地或生产车间,就势必涉及到对罪犯生产现场的管理。如何对生产现场进行行之有效管理,特别是对劳动工具的管理,如何控制罪犯利用风险性工具在生产现场作案,维护监管安全稳定,是我们基层监狱人民警察一直以来的困境。我狱根据司法部和省局的要求,进行了对监狱劳动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推行“5S”活动,对生产现场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我们监管环境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一、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的定义及特征
监狱劳动现场是监狱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的主要场所,不断提高监狱劳动现场管理水平是监狱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罪犯人身安全、调动罪犯劳动改造积极性、提高改造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我们应依法实施劳动改造,要不断优化监狱劳动改造罪犯的各种资源配置,树立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坚持依法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和各项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推进监狱安全生产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狱管理能力,确保监管安全稳定。
监狱劳动管理如何体制两种效益的有机统一,是监狱生产现场管理需
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监狱的劳动生产管理赋予了与社会同类劳动相区别的特点。也构成了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的基本特征。首先,目前我国监狱劳动基本是无偿的,罪犯的劳动收获主要体现在对他们改造表现的评价上,并根据这方面的评价结果对他们予以行政或司法奖励。其次,罪犯劳动管理采取严格的区域分割与封闭,其劳动工种和劳动岗位由监狱安排,其劳动指标是制度规定的。其三,罪犯进出劳动场所是必须经干警同意的,其劳动之间的休息也需要经干警批准的,否则就作为违纪行为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存在的形式。
第一、狱内劳动现场管理。狱内劳动是目前罪犯劳动的基本形式,自我国监狱布局调整以来,全国多数监狱都形成了以狱内劳务加工为特点的生产形式。狱内劳动现场是监狱在建设监狱生产设施中事先规划的,是比较标准化的罪犯作业场所。在建设中,充分考虑现场的可控性、安全性和封闭性,在组织生产工种上也选择危险性小的项目。监狱的劳动现场安全始终是监狱安全的防范重点,因为罪犯的劳动是强制性的,许多罪犯好逸恶劳的习气严重,对劳动取对抗的态度。劳动现场管理,就是通过干警的现场直接指挥,直接分配劳动任务,进行考核和处理。迫使他们只能接受劳动任务并完成劳动指标。在组织罪犯劳动现场管理中,干警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要保持一定的警力,将整个劳动现场置予干警的视野之下。要及时发现罪犯的异常情况和群体性劳动情绪,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化解和缓和。要注意对劳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防止罪犯用作凶器或私藏夹带成为脱逃工具。在现场管理中,要注意发挥罪犯事务犯骨干的协助管理的作用。
第二、狱外劳动现场管理。罪犯狱外劳动是我国农场式监狱的劳动形式,主要从事农业劳动,随着我国监狱的布局调整,农场劳动逐步被加工劳动方式所取代。但在内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狱外劳动仍然是罪犯的主要劳动方式。狱外劳动一般采取武装警戒、区域封闭的方法实现对罪犯的监管,基于农业劳动区域广阔、地形复杂、罪犯脱逃的机会相对比较多的现实,因此狱外农业劳动在管理上把防逃脱作为重点任务。在现场管理措施上,与狱内劳动在难度上有所差别,但在管理方法上基本是相同的。
第三、零星劳动现场管理。为了满足监狱的运作,根据我国监狱的习惯做法,在一些杂务岗位上安排罪犯充任,如罪犯食堂、仓库、监舍维修、区域卫生等劳动岗位。这些零星劳动岗位比较分散,在现场管理中比较困难,因此,监狱在负责这类劳动岗位的责任上,安排专门的管理部门和较多的警力。由于零星劳动现场分散事杂,容易出现某些死角或盲点,因此,监狱在这些劳动岗位上一般安排危险程度低、案情比较轻、比较听话老实的罪犯。尽管如此,在日常劳动中也要及时发现和掌握他们的动态,对不合适的坚决调换,仍是管理的基本方法。由于零星劳动比较难控制,实现干警的直接管理尤为重要。对这类岗位,要尽量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劳动的方法,减少失控的可能。
三、监狱劳动现场管理水平存在的不足:目前,各部门在劳动现场规范化管理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松动滑坡。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工具管理混乱。工具出入库房记录不清,数量不准确,能够束缚的工具没有束缚,随意放置。二是现场脏乱。一些车间卫生不能够及时打扫,罪犯随意吐痰,随处扔垃圾,货物和设备堆放不整齐,罪犯岗位不明确,少数罪犯四处窜岗。三是定置图和操作规范没有更新或缺失。少数车间设施和设备发生变化,
生产区域发生变化,不能够在定置图上反映出来,没有及时更新;对新添加的设备没有制定操作规范流程,甚至原有的设备丢失,没有及时补录。罪犯改造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不够完善。目前监狱还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劳动改造评价和激励机制。干警对罪犯劳动生产现场的管理是否到位,考核是否规范,能否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和评价罪犯的劳动改造成果,将直接影响罪犯的劳动积极性和激发罪犯的劳动潜能,当然就不能达到实现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的目的。四是安全检查不到位,出现罪犯违规操作。由于干警监督力度的缺失,少数罪犯为了图快,完成任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违规操作,偶有安全事故发生。监狱企业的劳动力主要是罪犯,由于从业人员的结构差距大,再加上罪犯刑期长短不一,刚过学徒期有可能就将被减刑或假释出去,而新收进的罪犯又处在学徒期。“收进的是徒弟,放出的是师傅”这一普遍现象常常导致不合格产品增多,返工、返修、报废偏高。使得生产技能难以稳定,企业经济效益波动大。
四、对监狱劳动现场管理的几点建议:
第一、思路是基础,目标是方向,科学定位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在监狱整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推行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源泉和动力。把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切入点选在了各种生产要素的交汇处——罪犯劳动现场,这里是罪犯劳动改造的主要场所,涉及人员多,机械设备多样,作业环境复杂,既是直接出成果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是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应按照全新的精细化管理思路和目标,大力培育精细化管理理念,规范管理行为,优化管理流程,通过推行“精确定位、合理分工、细化目标、量化考核”的精细化管理考核模式,建立起岗位设置科学、工作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制约有力,运转协调高效的精细化管理考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