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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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劳动管理教案

罪犯劳动管理教案
教学难点:
罪犯劳动的实质特征是本章的难点
教学设计:
案例导入:从监狱里走出的企业家
学习任务一:劳动。本部分以教师讲解为主
1、案例导入“劳动”---人来是怎样来的
2、讨论:人为什么要劳动?
3、劳动的概念
4、劳动的分类
学习任务二、罪犯劳动。本部分以学生自学为主
教室布置思考题奴隶、封建、资本主义社会的罪犯劳动形式
8、积极劳动和消极劳动等。
学习任务二:罪犯劳动
一、罪犯劳动的含义
罪犯劳动是指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惩罚功能和经济属性,行刑者将其运用于对罪犯行刑,从而使罪犯遭受摧残、惩罚和痛苦,以达到对罪犯进行报应、惩役和矫治目的的活动。
二、不同历史条件下罪犯劳动的特点
(一)奴隶社会的罪犯劳动——奴役性
(二)封建社会的罪犯劳动——残酷性
第二,劳动必须支出和消耗精力,作用和改变客观对象。
第三,劳动必须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
第四、劳动还必须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二、劳动的分类
1、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2、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
3、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4、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
5、有效劳动和无效劳动
6、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
7、自愿劳动和被迫劳动
5、许庆瑞,王爱民,张友仁主编,生产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6、厉以宁,曹凤岐主编,中国企业管理教学案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业与思考题:
1、通过以上案例我们获得什么启示?
2、历史上不同社会制度下罪犯劳动制度的特点?
3、我国罪犯劳动制度的独特优势是什么?
章节总结:(通过教学效果评价,对教学整体设计、教学方式方法运用、教学进度控制再认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设想。)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一)本单位罪犯劳动岗位组织情况1、罪犯劳动项目。

监狱严格以“有利于监管安全、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提供稳定的劳动岗位、有利于提高罪犯劳动技能、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为原则,引进劳动项目,并严格依法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参加劳动生产。

2、根据罪犯的生理状况、文化程度、刑期长短、改造表现级入监甄别等情况,结合监狱生产实际,建立科学的分流模式,合理对罪犯进行分工。

3、岗位技能培训。

监狱对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在其服刑期间,对其进行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岗位技能培训。

主要包括:入监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

4、劳动报酬。

监狱建立健全罪犯劳动报酬制度,明确规定罪犯劳动报酬的提取、管理、分配标准和使用办法,定期为参加劳动的罪犯发放劳动报酬。

(二)劳动现场组织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1、严格落实省局下发的《劳动现场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对生产现场进行“7”管理,严格落实罪犯“三人互监”制度,实行错时上厕所、模块化移动等管理规定,实行罪犯标识管理,严禁罪犯在生产车间无序流动。

2、充分保障罪犯的劳动、学习、休息时间。

严格落实“5+1+1”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罪犯劳动的改造功能,通过互帮互学、互相监督、互相促进,提高罪犯劳动积极性。

3、加强劳动保护。

监狱为罪犯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以及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罪犯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存在问题:1、监狱对罪犯劳动力资源管理还存在调配不合理的情况;2、监狱皮包、pe袋等项目因生产工序多、物料多,且监狱厂房设计有缺陷,存在现场清理不及时较乱的情况;3、疫情期间外协人员无法进入生产车间,且警察对生产工艺不熟悉,废品率增加。

工作建议:1、加强罪犯排查,严格审批岗位;2、加强现场规范化管理;3、加强警察教育,提高业务能力。

(三)本单位对罪犯进行劳动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做法,效果如何,下一步应如何完善和规范.对罪犯劳动的考核,是对罪犯改造质量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将罪犯的劳动表现、劳动成果与罪犯的减刑、假释等奖励条件切实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罪犯劳动和改造质量的双丰收。

关于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的探索

关于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的探索

关于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的探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社会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刑罚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一种措施,而劳动改造则是刑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就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的探索进行讨论。

罪犯劳动改造的意义罪犯劳动改造是指通过劳动学习规律、增强劳动技能,达到改变犯罪倾向、重塑价值观的过程。

罪犯劳动改造意义重大。

第一,通过劳动改造可以提高罪犯的自我价值感。

罪犯在决定犯罪时,常常因为被社会边缘化和自我价值感低下感等原因。

而劳动可以使罪犯感受到努力工作的快乐和成就感,从而更加积极地面对自己的生活。

第二,劳动改造可以培养罪犯的实用技能。

犯罪者大多没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稳定的工作经历,而这些又是融入社会和保持生活稳定的关键。

劳动改造可以教授罪犯实用的手艺和头脑,增加其就业竞争力,并为其今后能够融入社会提供保障。

第三,通过劳动改造还可以提高罪犯的法制观念。

劳动改造是有目的、有规律、有纪律的,强调团队协作、规范行为、守法用工等。

同时,劳动改造也要求犯罪者按照规律和条例行事,从而让罪犯明白法律的威严和作用,增强其法制意识。

罪犯劳动改造的实践罪犯劳动改造的实践需要探索和实验多种模式。

第一,加强技能培训。

对于那些没有良好技能背景的罪犯,应该把技能培训放在重要的位置。

培训的形式可以有多样性,比如集中教育、工间学习等。

通过教育培训,提高罪犯的实用工作技能,让其在出狱后更有竞争力。

第二,发展生产。

生产既可以为罪犯提供学习机会,又可以减轻监狱负担。

而且,适当的工作也可以提高罪犯的工作技能和自我价值感。

在具体实践中,需要充分发挥罪犯的生产力,探索适合罪犯的生产类型,并协调用人单位共同发展生产事业。

第三,加强社会帮扶。

社会帮扶是罪犯发展的有力支撑。

罪犯出狱后,往往因为社会边缘化难以立足。

而通过社会帮扶,可以把他们从“边缘”上拉出,在经济、文化、社交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由于犯罪型态的不同、处罚的轻重不一,需要帮扶对象的工作机构及个人有针对性地提供音乐、文学、法律、工艺、技术、经济、心理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罪犯劳动安全规定有哪些(3篇)

罪犯劳动安全规定有哪些(3篇)

第1篇一、引言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的重要场所,罪犯的劳动不仅有助于改造罪犯,提高其劳动技能,还有助于其适应社会生活。

然而,在罪犯劳动过程中,安全问题始终是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罪犯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制定了相应的罪犯劳动安全规定。

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阐述。

二、罪犯劳动安全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罪犯劳动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保障罪犯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依法管理,科学规范罪犯劳动安全工作要依法进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劳动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责任分明,奖惩严明监狱应当明确罪犯劳动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保障权益,促进改造在确保罪犯劳动安全的前提下,要关心罪犯的生活,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罪犯的改造。

三、罪犯劳动安全规定内容1. 劳动场所安全(1)监狱应当为罪犯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场所,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3)监狱应当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劳动工具与设备安全(1)监狱应当为罪犯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工具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罪犯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性能。

3. 劳动保护用品(1)监狱应根据劳动性质和劳动强度,为罪犯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2)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必须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擅自丢弃。

4. 劳动时间与休息(1)罪犯的劳动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确保罪犯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监狱应合理安排罪犯的劳动任务,避免因过度劳动导致身体损伤。

5. 劳动安全事故处理(1)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狱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对因违反劳动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浅论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精选文档】

浅论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精选文档】

浅论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要:《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

”我国的监狱不仅是罪犯刑罚的执行机关,也是罪犯改造机关,“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既定方针。

可以说罪犯的服刑生活大多数时间都在劳动,同而我们很有必要就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以求提高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效果,使他们回归后能够适应社会,对社会能有所贡献。

为了实现这种转变,监狱不仅要改变其犯罪思想,而且要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不仅要矫正犯罪恶习,而且要使其掌握一种或几种谋生的技能,回归社会后能自食其力。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对二者相结合的要求是:在监狱的刑罚执行活动中,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严格按照监狱法规进行监禁,强制其遵守监狱、纪律,履行义务。

对违反监狱法规、纪律和不履行义务的罪犯给予严厉打击。

同时对罪犯进行系统的、有目的的改造,进行思想、文化知识、职业技术。

在改造过程中充分发挥管理、管辖动、教育等手段的作用,使罪犯在认罪服法的基础上,痛改前非,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社会公民。

关键词:罪犯劳动改造管理组织罪犯劳动改造是实现监狱宗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基本手段。

它能使罪犯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所存在的恶习,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刑满释放后能自食其力。

对罪犯进行的劳动改造,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是罪犯通过学习改造,自身素质和思想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另一方面罪犯通过劳动活动,创造出了一定权益的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带来了一定效益。

虽然很多专家学者对这部分经济效益有所争议,然而却能够对监狱经费不足进行一定的补充,改造罪犯物资生活和改造条件,保障监狱生产、管教的正常进行,在目前状况下,我们有必要提高罪犯劳动改造质量同时,促进这部分经济效益的增长。

一、劳动改造的地位和意义伴随着新的成立,劳动对于罪犯来说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劳动不再作为以惩罚罪犯为目的,在马克思注意的指导下,成为改造罪犯的手段,以期罪犯走上社会后,能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自己养活自己,成为一名对社会有所贡献的劳动者。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的通知-司发通[1995]065号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的通知-司发通[1995]065号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的通知(司发通[1995]065号1995年6月14日)根据《监狱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

鉴于罪犯不是职工,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罪犯的劳动工时和休息日应当由我国监狱管理部门在保障罪犯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改造罪犯的需要确定。

对此,各级领导要统一认识,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调整好干警和有关工人的工作班次,做到既保证干警、工人执行国家规定的新工时制,又保证“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顺利实施。

现将《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以下简称罪犯)的劳动改造,做好罪犯的劳动保护工作,合理组织劳动生产,提高改造质量,根据《监狱法》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罪犯必须服从监狱的决定,积极履行法定的劳动改造义务。

罪犯的劳动工时和休息日,由监狱管理部门在保障罪犯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改造罪犯的需要确定。

第三条罪犯每周劳动(包括集中学习时间)6天,每天劳动8小时,平均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48小时。

未成年犯每天劳动4小时,平均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生产任务不饱满的监狱,可以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批准,实行每周劳动5天,集中学习1天的制度。

第四条监狱保证参加劳动的罪犯每周休息1天。

第五条监狱在下列节日期间依法安排罪犯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

罪犯劳动车间管理制度

罪犯劳动车间管理制度

罪犯劳动车间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罪犯劳动车间,提高罪犯劳动效率,保障罪犯健康和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罪犯劳动车间的管理,确保罪犯按规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劳动效率,促进罪犯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为其重新融入社会做好准备。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狱和拘留所等场所的罪犯劳动车间。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罪犯劳动车间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2. 安全第一:保障罪犯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是首要任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预防措施。

3. 激励奖惩:对于表现优秀的罪犯可以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罚。

4. 管理有序:罪犯劳动车间的管理必须有序进行,注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乱和事故的发生。

四、管理责任1. 监狱领导:监狱负责整个罪犯劳动车间的管理工作,对罪犯的工作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2. 劳动车间领导:劳动车间领导要具有丰富经验和高度责任感,负责具体的劳动车间管理工作。

3. 监管人员:负责监督罪犯的日常工作,确保监狱规章制度的执行。

五、管理制度1. 罪犯劳动动态管理:对罪犯的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确保罪犯的劳动效率和质量。

2. 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培训,确保罪犯的人身安全。

3. 奖惩管理:根据罪犯的工作表现情况,设立奖励和处罚机制,激励罪犯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4. 管理培训:定期组织罪犯进行管理培训,提升罪犯的管理意识和能力,为其将来的社会融入做好准备。

六、管理措施1. 制定劳动计划:根据罪犯的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详细的劳动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

2. 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罪犯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 加强技能培训:通过技能培训提升罪犯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竞争力。

4.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罪犯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劳动的认识和重视。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
近年来,由于社会的发展,刑事案件的数量有所增加,这就需要我们对罪犯劳动现场的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整改。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现实的问题。

目前,罪犯劳动现场的管理工作存在不少问题。

在一些监狱中,罪犯劳动现场的管理不够规范,安全隐患较多;一些罪犯在劳动时存在作假、逃避工作、擅离职守等问题;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懒散、失职等不当行为,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认真加以改进。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

首先,应加强对罪犯劳动现场的监管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规范的管理和严格的制度,让罪犯在劳动中听从管理、认真工作,提高劳动效率,同时还要注意在罪犯劳动过程中安全问题和操作规程,督促罪犯遵守管理规定。

其次,应注重对罪犯的心理疏导工作。

对于一些罪犯来说,劳动是一种良好的心理疏导,能够减轻他们的罪状感及不良情绪。

在此基础上,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创建劳动竞赛活动、激励罪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工作等,提高罪犯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完成工作。

最后,应加强罪犯劳动现场的管理和服务。

自觉维护监狱秩序,为罪犯的工作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保障罪犯正常的工作权益和安全。

同时,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设支持、包
容及充满正能量的劳动环境,以便提高罪犯的工作质量和生产效益。

总之,罪犯劳动现场的管理工作必须面对现实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实现一定的进步和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及时调整和改进罪犯的工作质量和效益,激励罪犯们更加自立自强地在社会上重新获得一个健康的生活。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整改情况本文将介绍旨在提高监狱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的工作整改情况。

针对当前监狱劳动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计划,并执行了各项措施。

一、问题分析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我们认真分析了监狱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的情况,确信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1.工作场地过于拥挤。

由于建筑面积有限,很多罪犯的工作区域走道和通道太窄,容易导致罪犯的交通拥堵,并且缺乏空气流动,难以维持房间的干净和清洁。

2.缺乏健康和安全措施。

监狱罪犯在劳动现场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例如压力不足的气缸,暴露电缆和线路,或者机械设备缺少维护。

没有足够的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罪犯的受伤。

3.管理工作不到位。

监狱内的一些监管人员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他们往往不能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目前的监狱罪犯在训练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定,很多罪犯难以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

二、整改计划为了解决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针对性的整改计划:1.增加工作场地和设备。

我们制定了增加罪犯工作场地和设备的计划,以改善罪犯的工作环境。

因为在罪犯治疗期间,会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所以让罪犯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下工作,有助于支持他们。

2.加强安全和健康措施。

我们制定了安全和健康措施的计划,以确保罪犯对劳动现场和工作设备的安全。

这将增加罪犯在劳动现场的信心,然后也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3.加强管理工作。

我们制定了加强管理工作的计划,以确保监狱人员能够加强管理罪犯。

这将有助于增加罪犯对于管理人员的尊重和信任感。

管理人员能更好地帮助罪犯,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做得更好。

三、工作效果在整改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我们收到了明显的工作效果:1.罪犯工作环境得到了改善。

增加了工作场地和设备后,罪犯的工作区域变得宽敞明亮,空气流通,这有助于他们提高工作效率。

2.安全性得到保证。

安全和健康措施的增强确保了劳动现场和工作设备的安全。

这增加了罪犯对于监狱人员的信任和尊重,让他们对于工作更加投入。

罪犯劳动安全规定最新(3篇)

罪犯劳动安全规定最新(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罪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监狱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监狱及其罪犯。

第三条罪犯劳动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三)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奖惩分明。

第四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罪犯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罪犯劳动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罪犯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监狱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负责罪犯劳动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罪犯劳动安全工作应当接受上级监狱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章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监狱应当制定罪犯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二)劳动安全教育培训;(三)劳动安全设施及设备管理;(四)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五)劳动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六)劳动安全监督检查;(七)劳动安全奖惩制度。

第八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罪犯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罪犯进行劳动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罪犯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定期劳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劳动安全设施及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监狱应当制定劳动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劳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确保罪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罪犯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监狱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奖惩制度,对在劳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的给予处罚。

第三章劳动安全设施及设备第十四条监狱应当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设施及设备,包括:(一)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二)劳动安全警示标志;(三)劳动安全监测设备;(四)劳动安全应急救援设备。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定为确保罪犯劳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切实规范劳动现场管理,根据室内加工的特点,结合当前劳动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民警现场管理规范1、劳动现场带班民警必须规范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夏季不能赤背、穿拖鞋、背心等。

2、罪犯出收工由带班民警亲自整队、点名和带队,并亲自喊口号和指挥唱歌,与值班民警共同搜身登记后方可带罪犯出入监。

3、劳动现场带班民警不能聚集在一起闲谈、聊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在劳动现场不准吸烟、使用明火,并严格管理罪犯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严格落实每30分钟亲自清点一次人数,并做好登记和签名工作。

6、亲自落实罪犯劳动岗位,督促检查罪犯生产进度和生产质量,对当日未完成定额的罪犯要查明情况耐心教育,并向分监区提出处理意见。

7、严格落实罪犯工休制度,按规定时间和区域组织罪犯工休,严肃工休期间的纪律,带班民警应在工休现场监管,不得离岗、脱岗。

8、罪犯出现生产质量问题或请教加工师傅时与加工师傅发生矛盾,带班民警必须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确保监管秩序稳定和生产正常进行。

9、对需要从劳动现场抽调安排其他活动的罪犯必须有分监区监领导批准,由民警交接带领方可离开。

10、车间内发生罪犯消极怠工、破坏生产、睡觉等,现场民警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向分监区进行汇报。

11、各分监区劳动现场每日应当安排一名领导负责当日劳动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劳动现场“两个安全”,及时处理劳动现场当日发生的一切问题,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持当天车间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二、罪犯生产现场管理规范1、罪犯在劳动现场必须在指定的机位或固定的劳动岗位进行生产,未经民警批准不准擅自更换劳动岗位。

2、罪犯进入车间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走,不能从机位中穿越,生产期间不能超越规定区域。

3、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与他犯交谈、大声喧哗。

罪犯劳动操作规程(3篇)

罪犯劳动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1. 为了保障罪犯的劳动权益,提高劳动效率,维护劳动安全,根据《监狱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监狱内所有罪犯的劳动生产活动。

二、劳动组织1. 罪犯劳动生产实行分班制,由监狱民警负责组织、指挥和管理。

2. 罪犯应按照规定的班次、时间参加劳动,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三、劳动任务1. 罪犯劳动任务由监狱根据罪犯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劳动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

2. 罪犯应按照规定完成劳动任务,不得偷懒、怠工、破坏劳动成果。

四、劳动安全1. 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罪犯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熟练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

3. 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监狱民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劳动纪律1. 罪犯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2. 罪犯在劳动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吸烟、喝酒等。

3. 罪犯应保持劳动场所的整洁,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设备。

六、劳动保护1. 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应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2. 罪犯应按照规定进行休息,不得疲劳作业。

3. 罪犯因劳动受伤的,应及时报告监狱民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劳动报酬1. 罪犯的劳动报酬由监狱根据劳动任务完成情况、劳动效率等因素进行评定。

2. 罪犯的劳动报酬应当及时发放,不得拖欠。

八、奖励与惩罚1. 罪犯在劳动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记功。

2. 罪犯违反劳动纪律、劳动安全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记过等处分。

九、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监狱所有。

3.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2篇一、总则为了保障罪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效率,促进罪犯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标准1(精)

《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标准1(精)

《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标准一、《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性质《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是我国监狱在执行刑罚、改造罪犯过程中的有关运用劳动改造罪犯、依法组织罪犯劳动、进行罪犯劳动技能培训、监督控制罪犯劳动、进行罪犯劳动考核奖惩、并保护罪犯劳动合法权益为内容的罪犯改造思想,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通过劳动改造罪犯,造就社会新人的一系列执法过程中的管理、改造活动。

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课程。

本课程是监狱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是监狱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与掌握罪犯劳动管理的知识技能是从事监狱工作和现代监狱管理的必备课,是监狱管理专业培养监狱一线干警的基本专业技能的一门必修课。

二、学习目标罪犯劳动管理是监狱的基础性工作,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重要途径,是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内容的主要方面之一。

罪犯劳动改造将罪犯置身于特定的生产关系之下,在劳动实践中感受和体验人生价值、社会价值和法律规范等,逐步使他们形成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世界观。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具备现代管理理念,具备相应的罪犯劳动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了解罪犯劳动管理岗位职责,能够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本课程的具体目标分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三个方面的能力标准与要求进行描述。

1、专业能力1)掌握罪犯劳动管理基本专业知识2)了解监狱劳动管理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3)依法安排罪犯参加劳动4)熟悉监狱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流程5)能完成常规岗位工作任务6)能预防与处理罪犯劳动现场异常情况的能力2、方法能力1)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相互转换的实际应用能力2)科学计划安排工作的能力3)融会贯通监管、管理与劳动教育的能力4)坚持原则与灵活性结合解决问题的能力5)善于观察、分析、归纳、总结思考不断总结经验能力3、社会能力1)能正确履行职责具有依法、科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工作理念2)处事公道,正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爱岗敬业具有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4)具有团队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5)积极乐观向上,不怕困难的精神6)具有不断探索并不断完善,学习提高精神三、学习内容本课程由罪犯劳动管理概述;罪犯劳动管理职权与岗位职责要求;罪犯劳动项目选择;罪犯劳动技能测定、培训;组织罪犯劳动;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罪犯劳动安全事故的防范、事故处理;劳动竞赛管理;罪犯劳动绩效管理;罪犯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管理;十个学习情境组成,总计48学时。

甘肃省监狱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范一

甘肃省监狱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范一

甘肃省监狱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规范一、劳动区域布局管理规范(一)劳动区域各类建筑、设施和生产现场的人、机、物实行定置管理,并绘制劳动区域定置平面图和生产现场定置平面图,明确标示各功能区相对位置,图物相符,统一编号,悬挂位置适当。

(二)劳动区域布置合理。

区域标示规范、醒目。

生产现场布局做到“五条线”即设备摆放一条线、操作台摆放一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配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规范制作劳动区域内的办公室、值勤室、休息室、更衣室、值班室、厕所等辅助生产用室的标识牌,室内物品定置摆放、有序、整洁。

(四)统一工具箱、更衣箱、资料柜、执勤办公桌、凳子等颜色,摆放整齐,标示清楚,内中物品分类存放。

二、设备、设施管理规范(一)劳动工具管理规范。

劳动工具实行定人、定位、编号管理禁止罪犯保管、登记、分发劳动工具,劳动工具登记台账必须与实务相符。

刀具、刃具、锐器等有危险性的劳动工具,使用时必须实行钝化、链化。

危险源点和事故易发生点警示牌醒目。

生产现场各种物品按规定区域有序存放,各种物料堆放不超高,做到堆放成型、成线。

现场废旧物品和物料定点存放、定期清理。

料筐、料架、料箱摆放整齐划一。

材料库、半成品库和成品库内物品有序、整齐存放,进出手续规范,账、卡、物相符。

(五)劳动现场不得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禁止存放罪犯的生活物品(随身携带的水杯、卫生纸除外)。

紧急出口、消火栓、灭火器、电动机、配电柜前2米内,以及通道、出入口、楼梯等处不得放置物品。

(六)劳动现场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做到“三净”,即开工场地净、完工场地净、停工场地净。

生产劳动班组与罪犯互监组统一起来。

罪犯劳动实行“五定”管理,即定岗,固定劳动现场每个岗位;定责,明确罪犯各类劳动岗位的职责;定员,固定每个劳动岗位的罪犯;定位,明确规定罪犯的操作和行走路线、区域;定置,规定劳动工具,生产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摆放位置。

罪犯加班劳动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当天加班当天审批有效。

罪犯劳动管理绩效考评细则

罪犯劳动管理绩效考评细则

罪犯劳动管理绩效考评细则根据×××监狱管理局罪犯劳动管理处工作要点和×××监狱关于罪犯劳动管理的具体要求,依据×××公司《生产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监狱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内容及标准(100分)(一)劳动组织管理(25分)1、定岗定员管理(5分)(1)监区未根据有关要求和项目情况确定罪犯劳动岗位的扣1分;(2)参加一线劳动的罪犯未达到监区押犯人数的80%的,每少1人扣0.5分;(3)未经民警批准擅自脱离劳动岗位的罪犯,扣违纪分5分;(4)监狱根据生产需要和定岗定员情况,统一调配劳动力,不服从调配的扣5分。

2、罪犯出勤管理(5分)(1)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罪犯日平均出勤率达不到监区押犯90%的,每少1人扣0.1分;(2)出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劳动的,发现1人扣1分。

3、劳动考核管理(10分)(1)充分发挥劳动奖分对罪犯改造的激励作用,监区未根据监狱有关规定制定本监区劳动考核办法并报罪犯劳动管理科备案的扣1分;(2)监区每天未下达罪犯劳动任务量的,每次扣0.1分;(3)未按要求设立生产情况公布板和劳务创收公示板或公示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的,每项次扣1分;(4)对罪犯劳动考核不公示的扣1分,公示不及时的或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5)不按劳动考核兑现劳动奖分或私自挪用岗位分的,每人次扣1分;(6)不按时上报劳动奖分月报的,每项扣1分。

4、劳动技能培训与竞赛(5分)(1)未开展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的,每次扣0.5分;(2)违反操作规程的,视情节扣2-5分;(3)不按监狱要求开展劳动竞赛的扣5分;(二)劳动现场管理(40分)1、目视管理(10分)(1)监区未成立6S活动组织,未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报罪犯劳动管理科备案的,未开展6S知识学习宣传活动的,每缺一项扣1分;(2)罪犯挂牌上岗。

基本情况牌未按要求悬挂、无照片、人数不全、内容错误的,每人扣0.5分;(3)未按规定制定悬挂定位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标志牌的,每项扣0.5分;(4)不按要求填写6S活动日常检查记录的每次扣0.5分;(5)罪犯操作服、帽必须整洁统一。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规范

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工作规范

劳动现场管理工作规范一、罪犯劳动现场行为规范管理(一)不准罪犯在车间内随意站立、走动1、罪犯在劳动期间,未经巡查岗民警允许不得随意站立或擅自离开劳动岗位。

因生产需离岗的罪犯必须佩戴监狱统一配发的袖章,并在规定的区域内走动,完成相应劳动任务后,民警应督促罪犯迅速返回自己劳动岗位,不准罪犯在车间其它地方逗留或和其他罪犯聊天;2、罪犯在劳动期间有事找民警必须举手示意,由巡岗民警按管理区域负责处置;未经民警同意,罪犯不得站立或离开劳动岗位。

3、生产期间由监区统一安排罪犯送开水,其他罪犯不得私自打开水;(二)不准罪犯在劳动时讲话、聊天、东张西望1、罪犯在劳动期间不得讲话、聊天;遇来宾或民警,注意文明礼貌和行为规范,不准东张西望、品头论足。

2、提前完成生产任务的罪犯可在岗位上原地休息。

在岗位上原地休息的罪犯不得站立、走动、讲话、聊天、嬉戏打闹。

(三)不准罪犯擅自使用、转借劳动工具罪犯应按规定规范使用工具,不得将工具转借他人,因故需离开劳动岗位,应及时将工具归还民警。

刀具等有危险性的工具使用,必须在民警视线范围内使用,禁止罪犯擅自使用劳动工具,巡岗民警应每半小时对工具链化情况及罪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不准罪犯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以及食品带入劳动车间罪犯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私人物品及食品带入劳动车间。

确需带入的日用品、调味品应经民警同意后统一集中存放在储物箱内,禁止罪犯私自保管。

因身体原因需将食品带入劳动场所的应由监狱医院开具的证明,并集中存放在储物箱内。

(五)不准罪犯在劳动期间吃零食和其它食物罪犯在劳动期间不得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吃零食和其它食物;因身体原因需吃食物的,应由监狱医院开具的证明,并统一安排在生活区食用。

(六)不准罪犯擅自与外来人员接触,索要任何物品罪犯不得擅自与外来人员接触,因生产需要接触时现场必须有民警监管。

严禁罪犯与外来人员聊天、索要任何物品。

(七)不准罪犯违反互保制度和队列纪律1、民警应督促罪犯严格遵守“互保”制度,教育罪犯熟记互保目的、意义和互保组员,并加强现场的检查考核。

罪犯劳动车间管理制度

罪犯劳动车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罪犯劳动车间的管理工作,提高劳动效率,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狱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车间组织机构1. 劳动车间主任:负责劳动车间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 劳动车间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3. 劳动车间组长:负责本组罪犯的劳动组织、管理和教育。

4. 劳动车间工人:按照规定参加劳动,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车间管理职责1. 主任职责:(1)组织制定劳动车间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劳动车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3)协调各部门,确保劳动车间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4)对劳动车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完成劳动车间的各项工作;(2)负责劳动车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3)负责劳动车间的设备、物资管理;(4)负责劳动车间的罪犯教育工作。

3. 组长职责:(1)负责本组罪犯的劳动组织、管理和教育;(2)确保本组罪犯完成工作任务;(3)负责本组罪犯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4)及时向主任、副主任汇报工作。

4. 工人职责:(1)按照规定参加劳动,完成工作任务;(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3)爱护设备、物资,确保安全生产;(4)积极参加罪犯教育活动。

四、劳动车间管理制度1. 劳动组织:按照罪犯的年龄、性别、技能和劳动能力,合理组织劳动。

2. 劳动纪律:罪犯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劳动,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劳动保护:劳动车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罪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4. 生产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罪犯的安全意识。

5. 设备、物资管理:严格管理劳动车间的设备、物资,防止丢失、损坏。

6. 教育培训:定期对罪犯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效率。

7. 工作考核:对罪犯的劳动表现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罪犯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罪犯进行教育、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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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
所谓劳动组织与管理就是通过建立劳动组织结构,规定职务或职位,明确责权关系,以使劳动组织中的成员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劳动,有效实现劳动组织目标的过程
2、罪犯劳动考核
罪犯劳动考核是指监狱机关按照一定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罪犯劳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思想、行为及劳动成果进行考查和评定的管理活动。

3、罪犯劳动改造质量
罪犯劳动改造质量是指监狱通过组织罪犯劳动,使罪犯得到改造,从而在罪犯身上所表现的优劣变化程度。

4、罪犯劳动定额
指罪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
5、罪犯劳动现场的定置管理
罪犯劳动现场的定置管理,是指为完成罪犯劳动任务,根据监狱生产活动的规律和目的,考虑罪犯劳动的安全、质量、效率等制约条件和物品自身的特点,划分适当的放置场所,确定物品在场所中的位置状态,明确人与场所、物品联系的信息媒介,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6、罪犯的劳动时间
指罪犯在法定的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
7、手工业性罪犯劳动
手工业性罪犯劳动在我国监狱劳动中也较普遍。

手工业性罪犯劳动主要指以手工为主的科技含量不大的以产品加工和装配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8、智力型罪犯劳动
所谓智力性罪犯劳动又称脑力性罪犯劳动,是指针对高学历、高职称、高职务、高智商、高科技罪犯的实际而开展的一种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复杂的生产物质性和精神性产品的活动过程。

简答题
1、罪犯劳动现场的互监包夹机制
是指以2—4名罪犯(一般为3名)组成的一个联号同行组,通过罪犯之间的相互监督,对重控罪犯落实包夹,从而达到罪犯严格遵守监规纪律,防范各类违规事件、监管事故发生的目的;
2、如何避免罪犯出收工时队列不整秩序混乱情况的发生?
一是树立民警的管理意识。

二是要加强民警的责任心教育,教育民警到岗尽职,防止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影响习艺劳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并由此给集体和自己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三是提高民警的管理技能和效能。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民警的警体技能训练,要通过岗位练兵、岗
位技能比武等手段,不断提高民警身体素质,以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以良好的身体素质从容处置。

五是要加强对执勤(带班)民警的督查,监狱及上级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对一线执勤(带班)民警的督查,检查民警是否严格执行有关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六是要加强民警出收工管理的制度建设和应急演练。

目前对于罪犯出收工管理的制度还不健全,主管门应该明确出工收管理的硬性规定,如罪犯出、收工人数与执勤(带班)民警人数的比例、夜间加班时出、收工的民警数等。

各监区和分监区还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细化罪犯出收工时的应急措施,并开展应急演练。

3、简述如何做好罪犯劳动班组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2)进行定额管理
(3)负责罪犯劳动过程的监督
(4)验收班组产量与质量
(5)班后对劳动情况进行评价
(6)实施奖惩
4、简述罪犯劳动技能培训的目标
(1)帮助从业人员取得上岗资格岗位工作的发展要求
(2)成为本岗位的能工巧经过、多面手尖子人才
(3)使其熟练地进行岗位工作,
5、罪犯劳动的特点
(1)依法强制的不可选择性
(2)潜移默化的渐染性
(3)劳动主体与客体的互塑性
(4)劳动实践的综合影响性
6、简述罪犯劳动管理岗位的要求
(1)较高的政治素质
(2)较高的文化素质
(3)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警务机能
(4)过硬的业务能力
(5)良好的心理素质
7、简述在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中如何处理与教育和监管的关系(1)在罪犯改造工作中,劳动改造和监管改造、教育改造一起构成罪犯改造的三大基本手段。

这三大基本手段是我国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整体,不可割裂开来,它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可替代。

(2)在三大基本手段中,劳动改造起着根基性作用。

从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的关系来看,劳动改造是教育改造不可或缺的实践基础和价值检验渠道,教育改造需要劳动改造为其提供信息、检验成效及论证价值,离开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就难免有空洞说教之嫌,就会苍白无力,抽象乏味。

(3)从劳动改造和监管改造的关系来看,劳动改造为监管改造提供了有效管理的空间和必要途径,劳动改造过程不仅是对罪犯进行科学监督管理的过程,而且是对罪犯进行行为矫正和技能养成的必不可少的场所,离开了劳动改造,监管改造不仅不能有效发挥管理和约束作用,而且容易走入单纯监禁和单独羁押的窠臼。

8、简述罪犯劳动组织的形式
(1)生产班组
(2)作业组
(3)轮班组织
9、简述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的内容
(1)罪犯的出收工管理
(2)罪犯劳动现场的作业和质量管理
(3)罪犯劳动现场的定置管理
(4)罪犯劳动现场的监督管理
10、简述罪犯的劳动定额的基本形式
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
案例:
某监狱一加工车间为节约成本,集中管理,在车间放置了过多的罪犯,造成劳动场地拥挤不堪,现场脏、乱、差,时而引发罪犯之间的矛盾,罪犯岗位不明确,少数罪犯四处窜岗,货物和设备堆放不整齐,工具出入库房记录不清,数量不准确,能够束缚的工具没有束缚,随意放置。

在加工服装过程中,部分罪犯责任心不强,将半成品堆放在成品定置区。

出货装车时,不少半成品被当作成品装车运走,给厂家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给监狱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根据本课程所学内容,谈谈如何改变这种局面
1.清除与生产无关之物。

①生产车间或工序现场不准摆放与本工序生产无关的原材料或其他
物品,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并有专人打扫
②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料、废渣及时清理,并按环保要求,堆放在统一规定的地点或场所,能回收利用的及时回收交材料库
③生活用具应集中存放在规定的物品柜内。

清洁、整齐、优美的环境带来良好的心情,使罪犯减少烦躁不安的情绪,使罪犯的劳动改造认真。

2.按定置图实施定置
①车间内应标明明显的区域界线
②物品的定置要与图相符,位置要正确,摆放要整齐,贮存要有器具。

可移动物,如推车、电动车等也要定置到适当位置。

③生产车间或工序的设备、分类安装摆放,并成条成线、整齐划一,各种设备要有明显标识;
④各车间、工序要制定置管理图,情况变化了的要及时修正定置管理图;
⑤生产成品或半成品摆放要有序,
⑥对维修工具摆放整齐有序,或放在规定的工具箱内。

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或擅自串区域,生产需要时报告现场值班干警审批。

3.放置标准信息名牌
放置标准信息名脾要做到牌、物、图相符,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

要以醒目和不妨碍生产操作为原则。

某监狱服装加工车间发生重大火灾,重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该厂房是一栋三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一楼为裁床车间,内用木板和铁栅栏分割出一个仓库,库房内总电闸的保险丝用两根铜丝替代,穿出库房顶部并搭在铁栅栏上的电线没有用套管绝缘,下面堆放了2米高地布料和海绵等易燃物。

二楼是手缝和包装车间和办公室。

三楼是成衣车间。

车间实施封闭式管理。

唯一的上下楼梯平台上还堆放杂物,大火是因为库房内电线短路产生的高温溶珠引燃堆在下面的易燃物所致。

起初火势不大,有罪犯试图拧开消火栓和用灭火器灭火,但因不会操作未果,火势迅速蔓延至二、三楼,一楼人员全部逃出,二三楼约300多名罪犯,慌乱逃生,由于路窄人多,浓烈烟火,致使人员中毒窒息严重灼伤,造成重大事故
根据上述材料,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一、原因
(一)直接原因
库房电线短路引燃易燃物而蔓延火灾
(二)主要原因
1、监狱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平时缺乏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罪犯自救能力差
2、违反消防安全一系列规定(如安全出口),使得火灾发生时,罪犯无法撤离
二、措施
1、监狱自上而下教育干警与罪犯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的思想,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消防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对监狱的安全生产和防火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不符合安全条件时。

不予进行生产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开工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产
4、监狱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所有人员的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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