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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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实

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实施方案(20XX-2020年)》(龙政办〔20XX〕35号)精神,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下达农业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XX〕424号)要求,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9月份前完成养殖场填平补齐工程、种养结合消纳地配套工程、异位发酵床升级改造工程、粪污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监管工程和畜禽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工程建设;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有机肥厂(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工程建设,12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总结验收,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二、利用模式与路径

按照以地定养、种养结合的思路,坚持固体粪肥可远距离利用、液体肥就近就地消纳为原则,畜禽养殖场要根据养殖规模及消纳地情况,按种养结合、垫料模式或清洁回用模式设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循环利用。

三、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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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场填平补齐工程

畜禽养殖场按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与路径要求,对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查缺补漏,填平补齐。填平补齐工程建设内容:安装乳头式(鸡)、限位或凹墙式节水式饮水器,安装智能水表、沼液(或肥水,下同)电磁流量计、高清视频监控器,配套高压冲洗机,漏缝地板、沼气池改造或清渣,沉淀池、储液池、阳光堆粪棚、储粪间、发酵棚等粪污存放设施的扩容与三防(防雨、防渗、防漏)改造等。填平补齐工程投资由养殖场自筹。

(二)种养结合消纳地配套工程

采用达标排放模式处理畜禽粪污的养殖场,按种养结合要求,与农林种植和园林绿化基地对接,将熟化后的沼液输送到消纳地作为肥料还田(林)利用。对周边无消纳地的畜禽养殖场可委托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异地消纳。建设内容:消纳地、储液池(罐)、配水池以及沼液输送管网或水肥一体化等设施。根据目前我县畜禽养殖场规模和种植条件,全县建立沼液消纳基地7.5万亩,其中集中连片面积150亩以上的消纳示范基地50个,培育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14家。

(三)异位发酵床升级改造工程

无法采用种养结合模式的现有达标排放模式养殖场,或现有异位发酵床存在运行不正常的养殖场,按《畜禽粪污异位微生物发酵床处理技术规范》(DB35/T 1678-2017)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粪污沉淀收集池、发酵棚、发酵槽、喷淋机、翻抛机、搅拌机等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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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机肥厂(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工程

有机肥厂的粪污收集、处理、贮存、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提升。建设内容:粪污发酵设施(含协议养殖场堆肥发酵设施)、粪污储存设施、有机肥加工设施设备、菌种发酵设备、监控设备、施肥设备,沼液、土壤与垫料等相关指标的检测设备。

(五)粪污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监管工程

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监管平台,运用物联网技术采集养殖场、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有机肥生产企业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相关数据和视频,实时预警监控。建设内容包括:软件监管平台集成建设、液晶拼接屏及视频管理中心、软件管理服务器、视频存储服务器、互联网专线等。

(六)畜禽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工程

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利用畜禽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种养殖经营主体提供沼气池清渣、环保与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沼液(粪肥)输送与施用等服务。建设内容包括:沼液(粪肥)运输车(吸污车),沼气池清渣设备,沼液、土壤与垫料等相关指标的快速检测设备。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由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各乡镇对辖区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县直有关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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