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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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培训讲义

行政执法培训讲义

行政执法培训讲义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知识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一、行政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行政法所研究的行政主要是公共行政中的国家行政,主要是研究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

国家行政的主要特点是:1、职权法定性。

2、执行性。

3、公共性。

4、强制性。

公共行政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有一些是非国家机关的社会公共组织。

社会公共组织在获得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其地位与行政机关相同;在行政机关委托的情况下,其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

二、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由于国家行政权的作用而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实现其行政职能的社会形式,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总称。

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一、成文法在行政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原则上,成文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而行政机关的行政惯例、法院的司法裁判以及学者的理论学说不能成为我国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根据,也不能成为评价行政活动合法性的准则。

二、行政法法律渊源的主要种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分为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和协定;8、法律解释。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

行政决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取决于该行政决定与法律的一致性。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具体说来,判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要求,有五个方面的标准:1、不得超越职权;2、不得滥用职权;3、主要证据确凿;4、适用法律正确;5、符合法定程序。

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全部符合这五个方面,才是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

缺少其中一个,就是不合法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

茂名市建设局现行行政许可工程
燃气设施改 动、城市
1 新建燃气 企业审批
自受理之日起, 在20个工作日 内做出决定; 经分管局长批 准,可延长10 个工作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国 务院令第412号附件 目录第104、111项)、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 例》第十条
〔三〕城乡规划建设类的专业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风景名胜 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 境卫生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 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方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 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 镇协调开展规划实施条例?、?广东省城市 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等。
建筑工程 (含村镇
2 工程)施 工许可证 核发
自受理之日起, 在20个工作日 内做出决定; 《建筑法》第七、八、 经分管局长批 九、十、十一条 准,可延长10 个工作日
3
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资 质证书 (核准)
自受理之日起,在 20个工作日内做 出决定;经分管 局长批准,可延 长10个工作日
1、《建筑法》第十三 条;2、《城市绿化 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第十六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 营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248号)第二 十五条;3、《广东
个工作日
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
例》第十八条;
建设行业(包括
建筑、勘察设
7
计、建设监理 以及审核评估
中介机构等)
资质证书审核
自受理之日起, 在20个工作日 内做出决定; 《建筑法》第十三 经分管局长批 条 准,可延长10 个工作日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 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茂南、茂港区域)

案件办理的行政法律程序(3篇)

案件办理的行政法律程序(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法律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的一系列法律行为。

行政法律程序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法律程序的定义、原则、程序流程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行政法律程序的定义行政法律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采取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调查取证、听证、裁决、执行等环节。

行政法律程序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法律目的的重要手段。

三、行政法律程序的原则1. 公开、公正原则:行政法律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公开、公正地处理案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 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法律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

3. 效率原则:行政法律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地处理案件。

4. 保护人权原则:行政法律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基本人权。

四、行政法律程序的流程1. 调查取证(1)立案:行政机关在接到投诉、举报或者自行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立案。

(2)调查: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3)询问: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情况。

2. 听证(1)通知: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

(2)听证: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审查证据。

3. 裁决(1)审查:行政机关对听证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初步裁决意见。

(2)裁决:行政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裁决。

4. 执行(1)送达:行政机关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2)执行:行政机关依法执行裁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政法律程序的特殊程序1. 紧急程序:在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人身安全。

2. 行政复议程序: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裁决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要求有权机关或上级机关复审、撤销、变更或确认其合法性的一种法定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体现了行政机关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也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程序的实施应遵循一系列的基本原则,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性的原则。

首先,行政复议应依法行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复议,确保程序是合法的。

其次,复议应公开、公正进行,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第三,行政复议应当按照事实和法律来判断,公正公平地对待当事人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二、行政复议的程序流程行政复议程序通常分为申请阶段、受理阶段、审查阶段和决定阶段。

当事人可以向有权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复议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受理阶段,有权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受理,会组成复议机构,负责实施复议程序。

审查阶段,复议机构会收集有关证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调查、鉴定等工作。

最后,复议机构应当依法作出决定,复议决定一般应写成书面形式,明确决定的理由、依据和结果,并告知当事人。

三、行政复议的效力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有权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复议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行政复议决定一般会在作出之日起生效,但也会存在一定的例外情况,如某些特殊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可能需要上级机关批准方能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行政复议的特点与挑战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监督机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相对于行政诉讼来说,复议程序相对简便迅速,适用于一些简单、明确的行政争议。

第二,复议程序更注重与行政机关的协商与调解,有利于改善行政效率,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

不过,行政复议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例如,有的行政机关对于复议决定的执行不力,导致复议程序的效能受到影响。

其次,复议机构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复议机构的组织独立性和专业性不足等。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1、案件立案流程1.1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1.2 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1.3 制定案件材料1.4 确定案件性质和处理依据1.5 提交案件立案申请1.6 审批案件立案2、复核流程2.1 报告复核申请2.2 复核申请审查2.3 审理复核申请2.4 复核结果通知3、行政处罚流程3.1 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3.2 被处罚方接收通知书 3.3 缴纳罚款或申请听证 3.4 开展听证程序3.5 作出处罚决定3.6 通知处罚决定3.7 处罚执行及后续监督4、处罚结果申诉流程4.1 申请处罚结果复议4.2 复议申请审查4.3 处理复议申请4.4 复议结果通知5、处罚决定执行流程5.1 检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5.2 履行处罚决定5.3 追缴罚款5.4 整理处罚决定文书5.5 结束执行附件:- 证据材料清单- 复核申请表格- 复议申请表格- 听证程序规定法律名词及注释:- 行政法: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的程序和范围,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和调控的法律体系。

- 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书面文书。

- 复核:被行政处罚的一方对处罚结果不服,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请求上级机关对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进行审查。

- 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在行政处罚前举行的一种程序,通过听取当事人陈述、辩护和举证等方式,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庭审。

- 复议:被行政处罚的一方对处罚结果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复议机关审查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适当性。

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规定

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规定

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规定行政法是国家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体系。

其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是行政法中重要的规定,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探讨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的相关规定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行政复议的规定行政复议是指在行政机关内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再审查、适当修改或撤销的程序性制度。

其依据主要包括《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2.时限规定:行政复议申请需在收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

超过此期限,一般情况下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3.复议程序:行政复议分为一审复议和二审复议两个阶段。

行政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依法进行复议,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4.复议决定:行政机关针对复议申请,可以维持原行政行为、修改原行政行为、撤销原行政行为或者作出其他合法行为,以保障公民权益。

二、行政裁决的规定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或裁定的过程。

主要适用于行政争议解决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裁决主要的规定包括《行政裁决法》等法律法规。

行政裁决的主要特点包括:1.泛适性原则:行政裁决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包括中央、地方和基层行政机关。

2.裁决效力:行政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受裁决影响的行政机关必须按裁决内容执行或者予以执行。

3.申请程序:行政裁决申请可以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向行政机关提出,也可以由行政机关自行发起。

4.裁决决定:行政裁决主要解决行政争议,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撤销、改变或其他特定决定。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行政复议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再审查和修改,涉及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权益的情况;而行政裁决适用于行政争议解决,具体行政行为被争议的情形。

法律常识中行政法知识:行政复议

法律常识中行政法知识:行政复议

(⼀)⾏政复议的概念与特点⾏政复议,是指国家⾏政机关在⾏使其⾏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发⽣争议,根据相对⽅的申请,由上⼀级国家⾏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政⾏为进⾏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政复议具有的特点包括:⾏政性;职权性;监督性;程序性和救济性。

(⼆)⾏政复议的范围1.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具体⾏政⾏为根据《⾏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对如下具体⾏政⾏为可以申请⾏政复议:(1)对⾏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政拘留等⾏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政机关作出的限制⼈⾝⾃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对⾏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地、矿藏、⽔流、森林、⼭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主权的;(6)认为⾏政机关变更或者废⽌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或者违法要求履⾏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政机关履⾏保护⼈⾝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政机关没有依法履⾏的;(10)申请⾏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社会保险⾦或者最低⽣活保障费,⾏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政机关的其他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抽象⾏政⾏为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的具体⾏政⾏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政⾏为申请⾏政复议时,可以⼀并向⾏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各级⼈民政府及其⼯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民政府的规定。

行政法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救济途径

行政法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救济途径

行政法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救济途径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体系,其中行政复议是处理行政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

本文将介绍行政复议的程序及相关的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复议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请求复议的程序。

行政复议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出复议申请:当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应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通常需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要求变更或撤销的行政行为等内容。

2. 受理与调查:行政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

调查包括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收集相关证据、调阅相关文件等。

3. 复议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复议决定可以是支持原始行政行为、变更行政行为、撤销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合理决定。

4. 履行和申诉:行政机关应按照复议决定履行相应的行政行为,同时,申请人如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的救济途径除了行政复议外,申请人还可以选择其他救济途径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救济途径:1. 行政诉讼:当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满意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一种通过法院来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2. 行政和解:行政和解是指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在行政争议解决过程中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调整行政行为或者给予一定补偿等方式解决争议。

行政和解可以减少纠纷的成本,达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3. 行政监察: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涉嫌违法或存在不当行为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行政监察机关将调查涉案行政机关并作出处理决定,以维护行政机关的公正和权威。

4. 咨询和建议:当申请人对某一行政问题需要咨询或者提出建议时,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

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程序与申诉权

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程序与申诉权

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程序与申诉权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的惩罚措施,而行政处罚程序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治秩序的重要法律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与申诉权在行政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行政处罚程序与申诉权的意义、原则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

一、行政处罚程序的意义行政处罚程序的意义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具有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行政处罚程序有助于制衡行政机关的权力,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操作,同时也为被处罚方提供了合法抗辩的机会。

行政处罚程序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程序要求对被处罚方进行告知、听证、申辩等程序,确保对方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维护法治秩序: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的程序可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维护法治秩序的稳定。

3. 保障处罚的公正性:行政处罚程序要求行政机关进行事实调查、证据收集以及听证等手续,确保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判,避免主观随意的处罚结果。

4. 防止滥用职权:行政处罚程序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处罚,从而避免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

二、行政处罚程序的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必须依法进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不得超越法律授权。

2.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告知相关当事人,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处罚程序要求公正公平,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进行公正评判,不偏袒任何一方。

4. 独立性原则:行政处罚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保持独立的地位,不受其他利益干扰。

5. 权利保障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辩权等。

三、申诉权与行政处罚程序申诉权是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被处罚方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利。

行政法课件12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法课件12行政复议制度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8.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
9.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 受教育要法定职责
10.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 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
11.认为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
12.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 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休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 也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 查申请:
2、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是否正确?
案例二
县卫生防疫站在对个体户张某开设的小张饭店进行例 行检查时发现,该饭店的厨师中有两人无健康合格证,服 务员中有一半没有健康合格证,尽管张某申辩说,这些厨 师和服务员是新招来的,尚未来得及办理健康合格证,县 卫生防疫站认为,张某让未获得健康合格证的厨师和服务 员为顾客服务,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 规定,遂依据该条例第14条第二项规定对张某处以罚款 800元,责令其在一周内为全部厨师和服务员办理健康合 格证。
二、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法规和规章
内部行政行为
居间行为 《复议法》第8条:“不服行政机关作 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 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 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 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节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一、复议机关
第三节 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申请复议的范围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 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 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可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 权其合法权益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决定—-不能当场;20+10;联合,并联45+15;不许可的不可公开;法律法规许可全国通用
颁发—-不是都有许可证;有的10日内办法且加盖印章
第四节行政许可的监督体系
欺骗所得—-注销
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生命财产权——既遂3年;未遂1年
撤销;吊销;撤回—-均是行政行为;;;注销是程序性行为
第四章。行政处罚
5,合同关系(有民诉无行政,无民诉有行政)——仅限相对人
第三节第三人(均是有独三)
原告型第三人“民”
1,与被诉行为有利害关系,
与原告利益一致,同意,共同原告,不同意,第三人;与原告利益相反,直接追加第三人
2,与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与被诉行政行为属于同一类法律关系)甲拘留15,乙拘留10
被告型第三人“官”
只能使用第一审(不包括发回重审和再审)
特殊制度
撤诉
一改:改结果;改依据。补救措施;和解
二撤:自愿撤
三裁:条件:第三人无异议;结果:1,准予2,不准予3,先等等再裁定
改变后处理原则:新行为审不审看诉不诉,旧行为审不审看撤不撤
行政首长出庭制
原则上负责人(包括副职、分管领导)出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事件—书面建议负责人出庭)—-委托工作人员出庭—-首长出庭可以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5,内设,派出机构——幅度越权,派出所;种类越权,上级
6,开发区—-国省批准,自己+部门;非国省批准但有授权,自己无部门;无批准,设立机构
7,房屋征收补偿——谁确定告谁;谁委托告谁
经过复议后再起诉被告的确定
1,复议改变(结果改变)—-单独告(复议机关)
2,复议维持(审过了,没改变)——共同告(原机关+复议机关)漏了—追加—-共同被告

行政法与行政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程序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所形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程序(Administrative Procedure)则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遵循的程序规则和原则。

行政法和行政程序密切相关,二者共同构成了行政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行政法和行政程序的定义、原则和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法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以规范管理社会行为为目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权限、程序和责任,保障了公民权益的实现和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的发展和运行遵循一系列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滥用权力。

2. 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3. 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在明确法律范围内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不能超越法定权力范围。

4. 保护利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行政法的实践应用:行政法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依法对个人或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批,并授予相应的权利或许可。

2.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

3. 行政裁决:行政机关通过裁决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4. 行政合同:行政机关与个人或组织签订的具有行政性质的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定义: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程序的原则:行政程序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和处理事务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平等原则:行政机关对待相同情况下的个人或组织应当平等,不得歧视。

案件办理的行政法律程序(3篇)

案件办理的行政法律程序(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法律程序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进行行政行为的一系列步骤和方式。

在我国,行政法律程序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法律程序的概念、原则、主要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行政法律程序的概念行政法律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进行行政行为的一系列步骤和方式。

它包括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司法程序等。

行政法律程序的核心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行政法律程序的原则1. 法定原则:行政法律程序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 公开原则:行政法律程序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当向当事人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 公正原则:行政法律程序应当公正,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当公正处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公平合理。

4. 便民原则:行政法律程序应当便民,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当事人。

5. 效率原则:行政法律程序应当高效,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当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行政法律程序的主要程序1. 行政立法程序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规章的程序。

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立项: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经上级机关批准后,立项。

(2)起草:行政机关组织起草单位或者委托有关专家、学者起草行政法规、规章。

(3)征求意见:起草单位将草案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4)审查:起草单位将征求意见后的草案报送上级机关审查。

(5)审议:上级机关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审议。

(6)公布:经审议通过的行政法规、规章,由上级机关公布。

2. 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依法定程序进行行政行为的一系列步骤和方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复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复议
• 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外的人
• 主动申请或由复议机关通知
参加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具体行政行为 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对变更、中止、撤销行政许可决 定不服的 •国务院部门•的对规自定然资源行政确认不服的 •县级以上政•府认及为工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的 作部门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村承 •乡镇政府的包规合定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被授权组织•认为违法要求相对人履行义务
,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e.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事后补充告 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 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 f.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 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 行为之日起计算。
• 资格转移:
公民死亡→近亲属
组织终止→继承权利的组织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是指 其具体行政行 为被复议申请 人指控为违法 或不当,而由 行政复议机关 通知参加到行 政复议中的行
行为者
被申请人
一般机关
该机关
派出机关
派出机关
授权行政
被授权组织
委托行政
委托机关
不作为案件
• a.当场作出• b.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

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行 • c.载明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

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

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为 • d.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

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与申诉程序

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与申诉程序

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与申诉程序行政法是以行政机关行为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主要涉及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等内容。

其中,行政处罚与申诉程序是行政法中的重要内容,它们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行政处罚与申诉程序进行探讨。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点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和行政合同规定的行为主体进行的惩罚性措施,旨在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行政管理的效能性。

行政处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的具体行使者,依法承担着行政处罚的职责。

行政处罚的实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合法、公正。

其次,行政处罚具有强制性和专属性。

行政处罚具有强制性,一旦作出决定,行政主体与被罚对象都必须无条件地履行。

同时,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专属权力,不同于刑事处罚或民事赔偿,只有行政机关才能依法进行处罚。

最后,行政处罚具有惩罚性与预防性。

行政处罚既具有惩罚违法者的目的,也具有预防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目的。

通过行政处罚,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和防范,提高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行政处罚的程序和保障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听证、决定等环节。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行政机关在立案阶段应当明确违法事实,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的立案通知书。

当事人有权了解自己被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在一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的申辩材料。

其次,行政处罚调查过程中,行政机关有权进行调查取证,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可以申请听证、质证和辩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

最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当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和申诉期限。

当事人有权对行政处罚决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则应根据法定程序和期限受理、审查申诉,并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法学习之行政处罚的程序下

行政法学习之行政处罚的程序下

1)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2)真题与解析1.(多选题)陈某在参观博物馆时,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

陈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B.公安分局应告知陈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C.陈某提起诉讼时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拘留D.若陈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可以是区政府答案及解析【答案】CD【考点】行政拘留、听证程序、行政复议机关【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①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

因此,陈某的行为不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故A选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因此,区公安分局对于陈某作出的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不属于应当举行听证的范围。

故B选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因此,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时,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拘留。

故C选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本案的复议机关可以是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也可以是区公安分局所在的本级人民政府。

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选CD。

行政法课件第五章 行政复议

行政法课件第五章 行政复议

• 3.不服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 议管辖 • 被授权组织 → 行政主管机关(直接管理该组织 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 • 4.不服共同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 • 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 → 共同上级行政机关 • 举例: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对某企业共同作出罚 款20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向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本案的行政复 议机关是谁?
• 1.法人组织申请人 • (1)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 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 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 (2)股份制企业申请复议的。股份制企业的股东 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 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 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第五章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概述 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行政复议的程序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 第四节 • 第五节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 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 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 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照 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 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第四节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 一、复议机关与管辖的概念 •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 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 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 复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即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 复议后,应当由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来行使行政复 议权。
(二)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法中移交的法律后果(3篇)

行政法中移交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行政法中,移交作为一种常见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将其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事务移交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处理的行为。

移交的法律后果是指移交行为对相关主体产生的法律效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行政法中移交的法律后果。

二、移交的法律性质移交的法律性质属于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 行政性:移交行为是由行政机关进行的,旨在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

2. 职权性:移交行为是基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机关有权决定是否移交以及移交给谁。

3. 法律性:移交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循法定程序。

4. 强制性:移交行为具有强制力,被移交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应当接受移交。

三、移交的法律后果1. 对原行政机关的法律后果(1)职权转移:移交行为使得原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事务转移至被移交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原行政机关不再对该事务承担管理职责。

(2)法律责任转移:原行政机关在移交前对该事务的管理行为,如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档案和资料移交:原行政机关应将涉及移交事务的档案、资料等一并移交给被移交的行政机关或组织。

2. 对被移交行政机关的法律后果(1)职权接受:被移交的行政机关或组织接受移交的行政事务,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2)法律责任承担:被移交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在移交后对该事务的管理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人员、设备、经费等资源配置:被移交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应根据移交的行政事务的需要,合理配置人员、设备、经费等资源。

3. 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主体的法律后果(1)当事人权益保护:移交行为应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被移交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应继续履行对当事人的承诺。

(2)公共利益维护:移交行为应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被移交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应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3)程序公正:移交行为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程序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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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程序行政法是指国家对行政行为所采取的法律制度,其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重要的内容之一。

本文将从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两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行政法中的相关知识。

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法违法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

它是行政法的一种重要手段,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的特点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具有行政强制性和行政效力。

行政处罚的种类繁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每一种处罚措施都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罚时必须依法进行,不能随意滥用职权。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虽然由行政机关决定,但被处罚方仍有权进行申辩和提起行政复议。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介绍行政复议程序。

二、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是指当行政机关对某项行政决定作出后,被决定方不服该决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查和决定。

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司法救济机制,可以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程序的基本步骤如下:
1. 提出复议申请:被决定方应在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
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应当是书面形式,并详细阐述复
议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2. 受理复议申请:上级行政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受理,并通知申请人有关的程序和要求。

3. 复议调查:上级行政机关将对复议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并可以要
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4. 复议决定:上级行政机关在完成调查后,应当及时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决定应当明确回应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并依法予以解决。

5. 行政诉讼: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满意,可以依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程序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详细介绍。

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被处罚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不当行政决定,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处罚为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
而行政复议程序则为被行政决定方提供了司法救济的途径。

在行政处
罚与行政复议过程中,法律的公正和程序的公正同等重要,需要行政
机关、申请人和人民法院共同努力,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实现。

相信
通过进一步深入研究和理解行政法,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
公共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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