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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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相关的知识的常识的题目

公共机构节能相关的知识的常识的题目

公共机构节能相关知识常识题1.使用空调消耗电量很大,夏天调到多少度既相对舒适又省电(B)A、25 度; B 26 度;C 24度;D 18 度。

2.酸雨作为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主要由(B)气体的排放引起?A、二氧化碳B、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C、臭氧D、一氧化碳3.变频空调的变频器使空调始终处于最经济的转速状态,从而提高能效比,比常规的空调节能20%-30%其启动电流小,转速是逐步加快,启动电流是常规空调的(A)A、1/7B、1/5C、1/3D、1/104.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C)制度。

A、冬季不得低于18C, B 、夏季不得高于24CC、冬季不得高于20°C,夏季不得低于26°CD、温度不做控制5.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热水采暖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A)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A、用热计量装置 B 、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C、电热锅炉 D 、燃煤锅炉6.对负荷变化场所的风机、水泵等设备采用(A)技术,可降降低能耗。

A:变频调速B :双速电机C :液力耦合7.“绿色建筑”是指(C)A、立体绿化、湿度保持好的建筑;B、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建筑;C、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

8.家用电风扇在下列哪几种情况下使用最省电(C)A、用高速档启动。

B、风扇放置在空气较封闭位置C、风扇的放置在便于空气流通的位置。

9.开空调时怎样辅助空调制冷效果好(A)A、关闭空调房间的门、窗,减少空调制冷空间B、开开窗户 C 、打开窗帘10.哪种方式不利于暖气片的散热(A)A、将暖气片包起来 B 、在暖气片与墙体之间插进一张铝纸C、将暖气片挂起来11.关于空调使用错误的做法是(A)A、空调过滤网不宜经常清洗B、尽量避免频繁启停空调。

C、空调不使用时应关闭电源,将电源插头拔掉1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的基本国策?(D)A、计划生育B、节约资源C、环境保护D、全民健身13.我国的发电主要是煤,平均(A)克煤可以发一度电?A 122.9B 、200C 、500D 、100014.生活热水供应的温度一般设置度在多少度以下为宜(B)A、30 度B、45 度C、60 度D、80 度15.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几位(D)A、第一位B 、第二位C、第五位D、第四位16.我国人均水占有量仅2300立方米是世界人均占有水量的(C)A、1/2 B 、1/ 3 C 、1/4 D、1/517.选无磷洗衣粉(B)A、保护衣物B、防止污染C、保护双手18.18.世界环境日为每年几月几日?(D)A、5月6日B 、3月21日C 、12月1日D、6月5日19.绿色食品指什么食品?(C)A、蔬菜,水果B 、绿颜色的食品C、安全无污染食品D有丰富营养价值的食品20.淡水资源占地球水资源的百分比约是多少?(C)A、35.3%B、10.2%C、2.7%D、15.8%21.污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指标,供冲厕所、洗汽车等用途的水叫(B)A、干净水B中水C、可用水22.“低碳”是指(B)A.减少碳水化合物B.减少二氧化碳排放C.减少一氧化碳排放D.减少碳金属23.地球日是指哪一天(A)A、4月22日B、6月5日C、3月12日24.温室效应产生的原因是(B)A、森林越来越少B化石能源燃烧释放出大量二氧化碳C、大片湿地的资源开发释放出大量的沼气D、与以上原因都有关系。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标准思路及探讨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标准思路及探讨
• 需要再次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程序和基站电磁辐 射测试验收
第8页
通信铁塔安全
▪ 通信铁塔共享 ▪ 安全性
– 但如考虑共享铁塔,铁塔平台所需 支撑的天馈线数量将多于原设计时 考虑的天馈线数量。
– 通信铁塔如在超出原设计荷载作用 下,铁塔构件强度、稳定性及其基 础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对通信铁塔进行 复核计算,来确定能否能够满足共 享需求或是确定能多大程度上实现 共享。
– 多系统共址后电磁 防护总体要求:划分 基站电磁污染区域及 操作章程,定义电磁 防护安全管理保障框 架,提出通用测量监 督方法;
铁塔安全
通信管道、杆路
– 通信工程铁塔安全 技术规范:工程铁塔 的结构设计安全、施 工安全和运行维护。
– 修订《通信管道设 计规范》;
– 修订《通信管道与 施工技术规范》
– 不同运营商的市场发展策略和网络扩容进程差异导致 其站址需求的差异;
共站址 不共站址
第5页
网络规划差异
内部材料,注意保密
2G/3G协同 站址部署和站址数量
容量需求
• 2G/3G网络规 划和技术特性 大不相同;
• 现有2G站址不 能完全满足3G 建设需求
• 3G系统规划设 计要根据目标覆 盖区域、覆盖业 务和容量需求进 行网络规划和选 址
➢结合光缆寿命,综合考虑多家运营商需求,适当加大纤芯数供给。
➢加强对光纤型号的统一,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对G.652、G.655等应 有相对统一的应用策略、对G.656对G.657等新型光纤的应用有统一的规划。
➢对新建光缆干线,采用大芯数光缆,省际一级干线96芯,省内干线72芯, 具体纤芯需求可结合具体的地理经济因素,综合各运营商需求。

提倡节约资源促进合作共赢——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纪实

提倡节约资源促进合作共赢——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纪实
“ 田里 不 种庄 稼 种 电杆 ,山上 不栽 树 木栽
个 ;传 输 线 路 共 建 3 8 公 里 ,传 输 线 路 铁 塔 。”据 不 完全 统 计 ,当时 ,榆 林 和汉 59 共 享 275 里 ;通 信 管 道 共 建 17 公 21 公 29 中两市 ,仅 电信 、移 动 、联 通 三家 电信 企
提交的一份建议—— 《 关于电信 、广 电、
移动 、联 通 四家 公 司实行 “ 杆 多线 ” 的 一
里 ,通信管道共享 50 7 公里 ;室 内分布共 建 18个,室内分布共享 14 。21 年 3 6个 01
铁 塔 、杆 路 、 站 、 输 线路 、 信 管道 、 基 传 通 室 内分 布共 建率 分 别达 到 5 . 9 %、4. 4 4 %、 2 5. 2 %、4 . 7 1 %、6. 1 6 %、1. 6 9 %;共 享 率 分 5
3 4
有序 全 面推 进 ” 的工作 原 则 ,全 面落 实 了 各项 工 作任 务 ,有效 推 动 了全 省共 建 共享 工作 的持续 开展 。
进 电信基 础 设 施共 建 共享 已到 了刻 不容 缓
的地 步 ,她 执笔 撰 写 了题为 《 推进 电信 基 础 设施 共 建 共享 遇 到 的问题 及 对策 》的调
杆多线 ”势 在必 行 。
当时 ,让 高彩 玲 思忖 的是 ,两年 前工 信部 已经看到 了重 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 ,
和国资委联合下发了 《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 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陕西管局积极落
实 ,取得 了一定 的成效 ,但看来这 成效 和人
施重复建设投资 就多达 4 0亿元。这笔 费 用仅是 电信企业重复建设多投入的直接费
9. 3 %、9 . 0 3 %。据 统计 ,共 建共 享 工作 折 8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筹备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节约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针对当前电信重组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原则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点。

各级基础电信企业、电信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动员一切可使用资源,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按照"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全行业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二、组织领导成立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领导以及各基础电信企业(重组后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以下同)集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司局和基础电信企业集团相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国性的有关政策和指导标准,协调有关具体事项。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组织成立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简称省协调机构),可要求电信企业省(区、市)公司参加,也可邀请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专家参加。

省协调机构负责提出省内共建共享有关要求,协调和决定省内有关事项。

三、具体要求(一)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开放共享,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

关于2011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

关于2011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

关于2011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业部联通〔2011〕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为持续深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继续促进共建共享工作数量上有提高、范围上有拓展、模式上有创新,实现共建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现提出2011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共建共享的考核工作(一)考核指标。

三家基础电信企业2011年全国基础设施共建率均应不低于以下水平:铁塔50%、杆路25%、基站40%、传输线路25%、管道20%、室内分布系统15%;共享率均应不低于以下水平:铁塔40%、杆路60%、基站40%、传输线路60%、管道25%、室内分布系统20%。

(二)奖惩办法。

上述12项考核指标中如有未完成的,则在国务院国资委对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各集团公司)业绩考核中按每项0.1分进行减分,最高减1分。

如发现违反《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有关禁止性规定的,则在国务院国资委对集团公司业绩考核中直接减分,在全国范围内累积违反3次,则减0.1分,并以此类推,最多减0.5分。

对确有特殊情况的,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将酌情研究处理。

另外,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对各集团公司及各省级企业的共建共享考核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各省通信管理局)可与相关管理手段相结合,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省共建共享目标和相关奖惩办法。

各集团公司应对其各省公司共建共享目标进行指导,促进各地区共建共享水平均衡发展和继续稳步提升。

二、关于重点领域的共建共享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的共建共享,对于进入6类重点场所进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TD网络建设、跨省干线光缆的建设,仍按照2010年实施意见中“关于重点领域的共建共享”的各项要求执行。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方案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方案

三、共建共享操作流程
• (一)共享具体流程 • 1、申请基础设施资源共享方应向基础设施资源所有方提出共享申请,
所有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可以共享,并告知其他相关企业。 • 2、双方确认可以共享后,申请方可向基础设施资源所有方提出现场 勘察和资料查阅要求;基础设施资源所有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 请方的要求安排申请方进行现场勘察,并按申请方的要求10个工作日 内提供拟共享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 3、申请基础设施资源申请方根据基础设施资源所有方提供的资料以 及查勘结果,向基础设施资源所有方提交基础设施资源共享方案。 • 4、基础设施资源所有方在接到申请方提交的基础设施资源共享方案 后10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会议评审共享方案。若对申请方的共享申 请存在异议,应同时向申请方反馈具体方案修改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方案
北京格莱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方案
• 根据《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
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精神,按照工 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 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 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在全国电信基础设施 共建共享指导协调小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全国电信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制定具体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实施办法,拟制共建 共享政策和标准,确保共建共享工作的顺利推进。
1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方案北京格莱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方案根据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在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指导协调小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指示精神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部分问题的粗浅探讨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部分问题的粗浅探讨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部分问题的粗浅探讨作者:刘修俊来源:《移动通信》2009年第13期[摘要]文章根据对部分省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开展情况的实地调研结果,从技术、管控等方面对如何有效解决目前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粗浅探讨,并提出部分建议。

[关键词]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天线隔离度1前言2008年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以下简称“工信部235号文”),正式启动了针对目前三家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

运营商之间正式而明确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在国内尚属首次,但目前运营商之间的实际共建共享的实施中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现实问题。

2共建共享方式介绍和分析2.1共建方式及分析目前共建共享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共建一方建设、其它方租用几家运营商均倾向于自己独建、其它方共享的方式,此种方式验收时相对比较单纯,建设方以满足各方需求进行建设,共享方按规范进行安装施工即可。

但此种方式需要面临的是租金价格谈判,并且导致未来多年的租用费用谈判困难。

实际操作中为了简单易行,运营商多采取“对等独自建设、互相租用、互不发生费用”的方式进行,即“同等资源对等交换”,对等是指一般数量上对等,而不是价值的绝对对等。

此种共建方式其实也属于所有方开放既有资源共享,不会产生对既有资源共享条件和共享方案的争议。

(2)三方共同投资新建以上方式简单易行,但站在更加公平公正的角度上,各方均比较赞同三方共同出资建设的方式。

但此种方式也存在费用协调、产权划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目前类似的共建案例很少。

(3)第三方建设、其它方租用这种方式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后遗症多,运营商没有主动权。

目前类似的共建案例也很少。

2.2共享方式及分析(1)一方开放既有资源、其它方租用这种方式属于常规的资源共享方式,同样存在着租金价格谈判问题,包括未来多年的租用费用的谈判困难,以及对既有资源的共享条件和共享方案的争议等问题。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际操作需跨3道坎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际操作需跨3道坎

效 减 少 运 营 商 的 投 入 成 本 , 只 以
“ 目前 , 国移 动 T S D A的 基 站 选 址 已 经 成 为 一 项 难 题 , 基 站 选 址 的 不 当会 共 享 天 面 的 情 况 估 算 , 个 基 站 中 D— C M 而 每 直 接 导 致 信 号覆 盖不 好 等 一 系 列 问 题 。 一 问题 对 之 后 中 国 电信 、 国联 通 将 开 展 的 3 这 中 G网 可 节 约 5 -2 万 元 ; 以 完 全 共 万 0 而 每 络 覆 盖 的 挑 战 也 是 不 言 而 喻 的 。 行 电信 基 础 设施 的 共 建 共 享 , 以帮 助 运 营 商 实 现 资 源 享 的 情 况 估 算 , 个 基 站 可 节 约 实 可 共 享 、 本 分担 、 成 风险 分 担 , 推 动运 营 商 l 站 址 共享 , 有 利 于 网络 规 模 相 对 弱小 的 运 4 万~6 万 元 。 将 司的 也 O 0
缆利 用率 仅 为三 分之 一左 右 , 增 加 了 且 企 业 的折 I, 运 行 维 护 费 用 。  ̄ t E I “ 时 出台 通 知 , 实 意 在 3 此 其 G
建 网, 三大运 营 商开展3 为 G建 设 定 下
营 商开展3 建网工作。 G ”雷震洲对于 通知》中的具体措施表示赞 同。
例 逐 年 提 高 。同时 两 部 委 领 导 联 合 各
基础 电信企业 ( 重组 后的中国电信、 中 国移动、 中国联 通) 团主要负责人成 集
立 领 导小 组 , 责 指 导协 调 电信 基 础 设 负 施 共 建共 享 工 作 。 经 发现 有 故 意 重 复 一 建 设 、 绝 开 放 共 享 、 自独 立 建 设 、 拒 擅 租 用第 三 方设 施 签订 排 他b Z , 的现 象 , NS

共建共享建议

共建共享建议

内蒙联通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思路及问题建议摘要:围绕着电信基础设施的实施办法,以及其对通信企业将产生的后续影响,各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摸索中创新和发展。

关键词: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问题自2008年10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235号文)颁布,要求各电信运营商加强在电信基础设施领域的共建共享以来,围绕着电信基础设施的实施办法,以及其对通信企业将产生的后续影响,各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摸索中创新和发展。

内蒙古联通公司高度重视共建共享工作,充分认识到共建共享工作关系到移动业务、宽带业务的发展,是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增收节支的有效方式。

在工作中创新管理模式,优化共建共享内部流程,狠抓共建共享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落实,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宝贵经验。

为了理清有关问题,以利于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政策落实贯彻,本文旨在就共建共享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的思路和办法加以分析。

一、共建共享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作为由电信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一项行政规定,对各电信运营商均具备同等的约束力。

从实际情况来看,各家运营商从集团公司层面到具体的地市公司,对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意义均有高度的认识。

各运营商也纷纷在集体公司层面和省公司层面建立了相关的共建共享管理组织协调机构;并且在集团公司层面,三家电信运营商签订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框架性协议。

可以说,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文件指示精神,在各运营商中获得了较好地贯彻。

但在实际操作中,各运营商均反映出对共建共享具体实施的担忧;而在对《通知》具体的具体贯彻上,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困难。

(一)共建共享组织管理的困难及解决。

不同于一般的电信工程建设,工信部235号文涉及到电信基础设施,需由三家电信运营商共同建设和使用,这就需要一个组织和协调机构,来管理涉及到三家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由于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可能会涉及到部分电信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共建共享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就要求各方能够本着公平、公正、灵活而又不失原则地将“共建共享”的政策具体落到实处,切实执行下去。

行业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解析-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行业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解析-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行业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解析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计量中心 陆冰松 孙向前 郭琳 齐殿元 刘宝殿摘要:本文介绍了已报批的两个行业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1部分 钢塔架》和《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2部分 基站设施》的制定目的、背景和意义,并对这两个行业标准中的关键技术与研究进展进行了详尽的解析,最后就这两个标准对行业的指导意义进行了阐述,并介绍了此领域的后续研究思路。

关键词:电信基础设施 共建共享 标准体系 钢塔架 基站设施一、 引言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资源和环境,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针对3G网络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资委于08年9月28日联合下发了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文《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通知》下发后,工信部成立了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多个层面的宣传贯彻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强力推动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的开展。

根据235号文件精神,2009年5月,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成立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特设任务组(ST4),成员单位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三大运营商,中兴、华为等国内主要通信设备制造企业、部分电信基础设施供应商以及设计单位等共计37家成员单位。

二、 标准制定的目的、背景和意义235号文中明确规定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其他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应共建共享,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等。

作为一项意义深远的工程,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

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短时间内各地的共建共享工作也很难达到完全一致的水平。

而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的长期性也决定了共建共享相关标准化工作必须结合各个时期共建共享工作的重点,结合共建共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要求,以持续稳步推进共建共享工作。

中国移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情况介绍

中国移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情况介绍
– 12月10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中国电信、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等三家运营商经过友好协商,签署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 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 作框架协议》。
– 中国移动已经向各省(区、市)公司印发了合作协议,并要求尽快完成省 级协议的签署工作。
▪ 中国移动将在工信部的统一协调下,积极与其他运营企业协商配合,
全面推进铁塔、杆路、管道、光缆等各项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工作。
第2页
主要内容 积极贯彻政府要求、全面推进共建共享 中国移动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 对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相关建议
第3页主Βιβλιοθήκη 工作进展情况▪ 10月9日第一时间转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 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 ) 并要求各省公司做好落实工作。
▪ 公司内部成立领导小组,总部成立专门机构,各省 公司明确责任部门,为共建共享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 向各省公司总经理宣贯《通知》及工信部相关会议 精神,明确要求各省公司一把手挂帅,认真做好共 建共享工作。
第4页
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 合作框架协议的编制、签署和印发
– 按照工信部要求,中国移动成立商谈小组,积极配合开展合作框架协议的 编制工作。
▪ 已将共建共享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 认真开展共建共享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第5页
主要内容 积极贯彻政府要求、全面推进共建共享 中国移动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 对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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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相关建议
▪ 对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相关建议
– 全面开展各类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包括铁塔、杆路、管 道、光缆等各项内容。

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面临的困难与应对策略

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面临的困难与应对策略

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面临的困难与应对策略作者:李丽霞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3年第27期【分类号】:F626;F224针对电信重组和新一轮网络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电信运营商对已有、待建中的设备进行共享、共建,以减少重复建设。

《通知》的出台正是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针对当前电信重组和新一轮网络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发出的,这必将对整个通行行业带来巨大的影响。

全国各省通信管理局也陆续制订具体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办法。

但是在工业与信息化部的《通知》中,仅仅给出了基本原则、具体要求等,而没有在具体实施层面给出明确要求。

加上各省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这为各省通行管理局在制定具体实施细节时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山区地形地貌复杂,使得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

一、存在的技术问题及应对办法通信基础设施是否具备共建共享条件,在具体事件上各运营商的说法可能不一,因而会导致共建共享的争议和纠纷。

比如在通信铁塔的共建共享上,铁塔的承重、各通信平台的水平隔离、垂直隔离条件,机房配电、油机蓄电池支持能力,常常是争议的焦点。

遇到此类问题时,可由争议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或由省级共建共享办公室指定的第三方,提供技术评价报告,对是否可以共建共享提出建议。

对于具备共建共享条件的,必须共建共享;对于经过技术改造具备共享条件的,应进行技术改造后进行共享,技术改造费用由提出共享方承担。

为进一步创造共建共享的条件,省级共建共享管理办公室应委托第三方,就共建的基础设施,如铁塔、杆路、机房等制订相应的设计建设规范,以使得新建设施符合共享的技术条件。

在制订铁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规范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电信技术的发展对电信基础设施的要求。

二、共建共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各运营商普遍关心的问题,不过在三大电信运营商签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后,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框架,但这仅仅是运营商之间的协议,一旦协商不成,仍需一个第三方的仲裁机构,因此,由各省通信管理局牵头成立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办公室,吸收三大电信运营商及社会相关部门参加,统一管理本省内的共建共享,其主要职能如下:a.制定共建共享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

电信共建共享 谁是赢家?

电信共建共享 谁是赢家?

电信共建共享谁是赢家?作者:黄智军来源:《计算机世界》2008年第39期10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在电信重组和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关键时刻,《通知》的发布,颇有些“几家欢乐几家愁”的味道。

一个小镇两个发射塔并立、一条马路数条光缆并行……长期以来深受诟病的电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或许有望在不远的将来被遏止。

10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电信行业基础设施共享做出进一步的明确。

《通知》指出,针对当前电信重组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决定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相关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与《通知》相对应的,是三大电信运营商于近期提出的雄心勃勃的3G投资计划: 中国移动的资本开支在1100亿元以上; 中国联通宣布未来两年进行1000亿元的3G投资; 中国电信也准备投资800亿元于CDMA1xEV-DO(码分多址3G技术)网络建设。

而随着相关部门这一紧急政策的出台,谁将成为这一政策的赢家,而谁又将品尝到苦涩的果实?弱势运营商将赢得政策优势“应该说,在避免浪费、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通知》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In-Stat分析师李敏指出,在3G时代,采取共享建设确实能给运营商带来好处。

比如运营商在站址的选择等方面,目前完全具备了合作的可能。

而事实上,移动基站正是运营商3G投资中的最大部分,电信重组带来的大规模基站建设高潮,正在进一步导致原本就紧张的基站站址成为稀缺资源。

因此,站址共享将是减少重复建设的最佳手段之一。

而在国际上,电信基础设施共享已经成了全球趋势。

但这并不意味着三大运营商都将从中受益。

业内普遍认为,共享共建的推进,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相对弱势的运营商影响颇大,二者将从中获益,而对中国移动的影响,则是“中间偏空”。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广东省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第三条广东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政策和指导标准,决定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广东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裁决有关具体事项,组织检查各基础电信企业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及其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第四条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实施。

第五条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铁塔指自高10米以上的铁架塔、钢管塔(包括铁塔附属的机房、传输和电力引接等设施),不包括桅杆。

同地点新建铁塔指在聚居区内已有铁塔500米直线范围内、非聚居区已有铁塔3公里直线范围内新建铁塔。

同路由新建杆路指在聚居区内已有杆路同一道路、非聚居区已有杆路500米范围内同路由方向新建杆路。

第二章基本内容第六条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

共建流程按广东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流程(见附件二)执行。

未参与共建的基础电信企业,3年内不得在同地点、同路由新建铁塔、杆路;需要共享时,须征得所有共建方的同意。

第七条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开放共享。

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

共享流程按广东省电信基础设施共享流程(见附件三)执行。

第八条禁止在已有铁塔同地点新建铁塔,禁止在已有杆路同路由新建杆路。

共建共享非电信业一家之事

共建共享非电信业一家之事
共 建 共 享。
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下称 《 通知》 以来, ) 各地通信 管理局和电
信 运 营商根 据 当地 实际, 纷 出台了 系列推 进 电信基 础 设 施 共 建共 享 的 纷 一
具体 实施 方案 , 该说 是 取得 了 定的成 果 。 应 一
但从 总体看,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执4- - ; q & ̄ @a是理想, 主要表
虽然 《 通知》 对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 享做 出了明确的规 定, 也给出了 严厉的处罚办法, 归根 到底也只是行业规定而已; 但 即便有个别运
营商违反规定受到处罚, 那也是由运营商的上级主管部门—— 各省通信管
理局 做 出的。
在电信领域的立法, 先后在运营商网络开放、 手机漫游费、 宽带资赍等方面 采取立法手段 , 以限制垄断鼓励竞 从而有效地促进 了欧盟电信业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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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共建共享非 言 业一家之事
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不仅关系到庞大的电 国有资产价值 ,更关 信 系到广大电 信用户的切身利益。
作者 I 程德杰
 ̄ 0 8 B2 日 2 0 年9 8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资委 发布 《 关于推进电信基 题, 而是关 系到千千万万电信用户切身利益的问题 。 那么, 如何保证 电信用 户不因运营商的重复 建设而承担不必要的成本支 出? 一个现实的途径是对 电信基 础设施共建共享进行立法, 以法律 的手段来推进 电4- a ̄础设施 的 ,
问题在-, I 沃尔玛成功的背后隐藏 着无数个失败案例, - 掩盖着大量无 效投资。当然了 崇尚冒险的商业社会一向不惧惨 痛的失败 , , 可笔者的观 点 是, 一窝蜂的盲 目 投资是应避免的。 看看 目 前宣称的手机. 应用商店在卖些什么产品吧 , 微软要 卖音乐, 诺 基亚要卖音乐, 中国移动也要 卖音乐, 闻资讯是少不了 手机 游戏也是 新 的, 不能忘记的。 但是 , 请不要 忘记 , 卖就卖点有意思的东西吧, 要 如果大家的 商店都在出售类似的产品, 那这块市场不会好到哪里去。

工信部、国资委决定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工信部、国资委决定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相关 单位高度重视 , 实行 “ 一把手负 责制” 按照 “ , 企业
自律 、 政府监管 , 出重 点 、 突 以点带面 , 安全可靠 、 合理
负担 , 利竞争 、 有 促进发展” 的原则 , 通过全行业共 同努 力, 实现 以下 目标 : 杜绝同地点新建铁 塔 、 同路 由新建 杆路现象 ; 实现新增 铁塔 、 杆路 的共建 ; 其他 电信 基础 设施共建共享 比例逐年 提高。 通知具体要求 :一 )已有铁塔 、杆路必须开放共 ( 享, 不具 备共 享条件 的应采取技术改造 、 扩建等方式进
整体 而言, 上哪 有一个企 业会 弱智到如此地步 , 世 会在
企 业 内部 搞 无 谓 的 重 复 建 设 。 基础 电信 网 的特 性 是 统

性 、 整性 和 先进 性 的统 一 , 况 我 国 的各 家基 础 电 完 何
自然环境和景观 , 减少 电信重复建设 , 提高 电信基础设
施利用率 ,针对当前电信重组 和即将启动 的新一轮 网
了今后发展的 包袱 , 随着科 学技术的演进 , 消极后果将
会 越 来越 明显 。 电信 业 是 资金 密 集 型和 技 术 密 集 型产 业 , 些年 来每 年 的 投 入 都 在 2千 亿 元 以 上 。 这 怎样 把 资 金 用 在 刀 刃 上 , 之 发 挥 更 大的 效 益 , 而将 电信 业 做 使 从 大做 强 , 应 是 政 府 着 重 考 虑 的 问题 。 诚 然 . 理 区分 合 理
是拆 分闯的祸” 这不是各 家企业基 于企业本性和竞争 。
要 求 而造 成 的 , 是政 府 一 手 导 演和 操 作 的 结 果 。 而 因此
不能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场竞争 的一般规律来解释 。 第三 , 关于网络资

工信部国资委[2014]586号发文关于共建共享实施意见的独家解读(王志)

工信部国资委[2014]586号发文关于共建共享实施意见的独家解读(王志)
王志 Jan.12, 2015
工信部和国资委在 2014 年 12 月末向各地通管局、三大运营商及铁塔公司 发文—“关于 2015 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引起很大关注, 特别是火速成立的铁塔公司更加引人关注。以下从几个方面尝试解读:
一、 发文给予了铁塔公司应有的地位 1、 将铁塔公司纳入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小组/办公室,省级共建共 享协调机构,拥有与三大运营商谈判的平等地位。 2、 重申了铁塔公司的职责:“建设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地铁、铁 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等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和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 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等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 3、 对铁塔公司的期盼:“增强承建能力”,“合理平衡、有效满足三家基础 电信企业的建设需求”等等。 二、 传输杆路、管道、光纤入户、宽带改造建设的要求 重申必须严格按照已有的共建共享要求、程序、标准执行,并未直接涉及 铁塔公司,但不等于以后也不涉及。 三、 考核办法 1、 处罚规定使省级协调机构成为桥头堡,未经省级协调机构同意擅自建 设的视为违规,将被处罚。 2、 在处罚力度方面无法与 2003 年破坏互联互通相比。当然那时也确实 发生了一些恶性案件,例如运营商之间互刨对方的光缆等等。逼得信产部威胁 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于 2005 年推出了新版《电信法》草案。 3、 考核指标明确是对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同时出现“共享率”和“共建 率”2 个词,如何理解呢?对于“共享率”的理解应该是指存量的杆路、管道、室 分系统与其他运营商共享;“共建率”则是指新建应联合建设的比率。
但共建共享方是否包括“铁塔公司”呢?从全文的用词来开,三家基础电信 企业是指原有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因此,至少可以确定在 2015 年铁塔公司是不会染指传输杆路、管道等内容的。

基于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践中多个问题的分析及探讨

基于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践中多个问题的分析及探讨

基于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践中多个问题的分析及探讨【摘要】随着我国的发展,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实践中的工作不断提高,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多种困难。

接下来针对共建共享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

【关键词】通信基础设施;行业分析;共建共享引言2008年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年235号),要求各电信运营商开始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通知》要求实现以下目标: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它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具体来讲,上述文件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其它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应共建共享;·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排他性协议。

可以说,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已经成为政策性强制要求,做好共建共享工作也是做好自己移动通信网络的一个必要条件。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但在共建共享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妥善加以解决,否则共建共享工作将面临诸多困难而难以实施。

这里从技术可行性、设施建设、设施维护、产权分割、标准化等多个方面分析了共建共享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建议。

一、对于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重要性“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文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必要性做了充分说明,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节约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

其实除了上述原冈,共建共享对提高移动通信网络性能也有帮助。

日前各个运营商的基站数量越来越多,基站建设与设站资源、景观、环境等方面的矛盾显得越发突出,基站建设基本处在一个无序的状态,不但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各个无线系统之间相互干扰严重,在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不同系统天线对打的情况,造成网络质量下降且难以协调。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策略的研究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策略的研究
(2)要制定共建共享建设情况统计与反馈机制,加强跟踪与 推动共建共享工作的有序开展,还要制定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共 建共享,降低财务风险。而考核方法是当前推动共建共享持续发 展的最有效手段,要根据外部政策条件变化,制定匹配的共建共 享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考核指标,保证考核任务落实基层,有序 有效推动共建共享工作实施,由于考核手段比较单一,无法从实 质上调动参与方的积极性,所以随着共建共享深入发展,要引导 企业行为自觉化,逐渐淡化考核作用。
关 键 词 : 两型社会;共建共享;发展策略;建议 中图分类号:F6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 6200(2012)06- 0045- 03
1 共建共享的背景及意义
2008 年 9 月,工信部和国资委联合下发 《关于推进电信基 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拉开了共建共享推进的帷幕,在几 年的推进工程中表现出了新的趋势和特点。在政策自上而下推进 共建共享发展的背景下,共建共享范围扩大、共建率与共享率不 断提升,行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通信行业 发展正面临行业平均效益增幅放缓、竞争焦点已从网络技术转向 服务和业务、整个行业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期和投入与产出不均衡 等矛盾,这些矛盾越来越困扰着企业的发展,成为企业亟待解决 的问题。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政策的推行,无疑是解决这一问 题的良方之一,事实也证明这一点,如表 1。
4 共建共享发展策略
营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共建共享管理制度。例如一个省电信运营 公司,要成立共建共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共建共享工作办公 室,以及工作协调小组,推动共建共享工作自上而下执行。具体 就是在市州分公司层面要设立专人专职负责共建共享工作,可以 调动合作单位资源,协同进行共建共享基础工作,包括数据填 报、共建共享规划等,进行共建共享数据统计复核和建设实施指 导。而在区县分公司的共建共享组织架构需要随着工作的深入逐 步建立,可以考虑有条件区县设立共建共享实施小组,保证共建 共享在生产一线得到落实和推进。明确职责和优化分工界面,保 持省、市州、区县的工作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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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领导以及各基础电信企业(重组后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以下同)集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国电信基础设施 共建共享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 委相关司局和基础电信企业集团相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国性的有关政策和指导标准,协调有关具体事项。
领导小组将对各省(区、市)公司共建共享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阻碍共建共享的予以通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和有关部门。
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和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要定期将共建共享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要按附件要求定期报送数据,各省(区、市)公司应按照当地通信管理局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狠抓贯彻落实。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要立即转发本意见,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 求,特别是要明确考核办法,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人。企业集团间要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共建共享涉及建设、维护、价格、安全等方 面的原则。省(区、市)公司间也要进一步签署有关具体合作协议。
四、考核机制
(一)处罚
以下行为一经查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或授权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将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建议其上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对因此被撤、免职人员,三年内不得任用。
--未经省协调机构同意,在同地点新建铁塔或者在同路由新建杆路;
--已有铁塔、杆路具备共享条件而拒绝开放共享;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筹备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节约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 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针对当前电信重组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三)本通知有关要求适用于境内(不含港澳台)相关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是电信行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为实践有中国特色的电信改革发展之路做出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
拟新建铁塔、杆路的基础电信企业必须告知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可提供已有设施共享或开展联合建设的需求,实施共享或共建。其他基础电信企业未提出共建需求的,3年内不得在同地点、同路由新建。
(三)其他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应共建共享
(二)争端解决机制。企业在共建共享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或仲裁;申请省协调机构协调或裁定;省协调机构对难以裁定的可报领导小组裁定。
(三)价格确定原则。企业间协商以及有关机构协调、裁定共建共享费用主要依据以下原则:租用价格应以成本为基础,附加一定的收益;共建费用应按成本进行分摊;已有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进行联合建设而擅自独立新建铁塔、杆路;
--租用第三方设施签订排他性协议;
--报送虚假信息。
(二)考核
对基础电信企业新建基站设施、传输线路的共建情况以及已有基站设施、传输线路的共享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由国务院国资委逐步建立考核目标,将考核目标完 成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基础电信企业集团也要将共建共享考核结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体系,使共建共享推进情况与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利益直接挂钩。
一、目标原则
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点。各级基础电信企业、电信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动员一切可使用资源,全力推进相关工作。按照"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竞 争、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全行业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 享比例逐年提高。
(四)建设维护协议。企业间应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分工和责任,具体建设、维护可采取首先提出方牵头、最大需求方牵头、分片负责、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模式。
(五)建立基础数据库。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逐步建立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数据库,并对基础电信企业开放,以利于企业间开展共建共享,同时也对企业以往报送信息进行验证。
(六)其他鼓励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逐步建立完善鼓励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及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有关政策措施。
六、有关说明
(一)本通知有关要求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参考标准:本通知中铁塔一般指自高10米以上的铁塔(包括铁塔附属的机房、传输和电力引接等设施),不包括桅杆;同地点新建铁塔指在聚居区内已 有铁塔500米直线范围内、非聚居区已有铁塔3公里直线范围内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指在聚居区内已有杆路同一道路、非聚居区已有杆路500米范围内同 路由方向新建杆路。各省协调机构可按基站覆盖范围、城乡情况、地理环境等进行调整。
新建其他基站设施(包括基站的铁塔等支撑设施、天面、机房、室内分布系统、基站专用的传输线路、电源等其他配套设施,以下同)和传输线路(包括管道、杆路、光缆,以下同)具备条件的应联合建设;已有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应向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开放共享。
(四)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
基础电信企业租用第三方站址、机房等各种设施,不得签订排他性协议以阻止其他基础电信企业的进入,已签订的应立即纠正。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组织成立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简称省协调机构),可要求电信企业省(区、市)公司参加,也可邀请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专家参加。省协调机构负责提出省内共建共享有关要求,协调和决定省内有关事项。
三、具体要求
(一)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
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开放共享,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已有铁塔、杆路的拥有方在接到共享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 复,不能共享的应说明具体原因。禁止在已有铁塔同地点新建铁塔,禁止在已有杆路同路由新建杆路。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同地点、同路由新建铁塔、杆路的,应经过 省协调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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