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

合集下载

第11章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ppt课件

第11章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ppt课件
丢卒保车,但该方法会发生实际经 济损失,并由企业内部资财进 行补偿。
可减少或消除一时的风险损失,转 移不慎,有可能孕育新的风险 因素。
高风险,可能带来高回报,但也可 能遭受加倍损失。
寒假来临,不少的高中毕业生和大学 在校生 都选择 去打工 。准备 过一个 充实而 有意义 的寒假 。但是 ,目前 社会上 寒假招 工的陷 阱很多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非流动资产 资本
损失
图11-2 b Y型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损失
图11-2 c Z型
寒假来临,不少的高中毕业生和大学 在校生 都选择 去打工 。准备 过一个 充实而 有意义 的寒假 。但是 ,目前 社会上 寒假招 工的陷 阱很多
11.2 破产预警管理
计算公式 销售净额/平均总资产×100% 经常收益/资本平均总额×100% 经常收益/销售净额×100% 本期收益/前期收益×100% 利息总额/销售净额×100%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财务危机的征兆 大幅度下降 大幅度下降或负数 大幅度下降或负数 小于1,并逐年下降 接近或超过6%(统计数据) 大幅度上升
11.2 破产预警管理
11.2.1企业财务危机的防范
财务风险辨识问卷
问题


财务风险源是否存在
财务风险是否已经生成
财务风险是否针对本企业
与财务风险相关的因素是否已显现?有何具体 特征
财务风险在波及本企业之前是否会发生变异
已有财务风险资料是否充分
财务风险是否已对企业构成威胁
财务风险是否属于显化期
财务风险是否需要进行衡量
11.2.3财务危机预警分析系统 1. 单变量判定模型:通过个别财务比率走势的恶化来 预测财务危机状况。 2. 多变量判定模型——Z计分(Z-score)模型 Z=0.012X1+0.014X2+0.033X3+0.006X 4+0.999X5 式中:X1———营运资金与资产总额的比值; X2——留存收益与资产总额的比值; X3——息税前收益与资产总额的比值; X4——权益市价与债务总额账面价值的比值; X5——销售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

第11章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

第11章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
11.4.3破产债权的范围及计价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 权称为破产债权。 此外,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 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人民法 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未受 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11.4破产清算财务管理
破产债权的计价因债权的类型不同而不同
11.1企业破产概述
破产的法律特征
破产是清偿债务的法律手段。 破产是以法定事实的存在为前提。 破产必须经法院审理,以实现公平受偿,保护 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院宣告破产, 债务人民事主体资格消亡。
11.1企业破产概述
11.1.2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 破产原因:概念、规定 重整与和解:概念、规定 破产清算:规定
第11章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
学习目标 了解破产、重整与清算等基本概念及相关法 律规定 掌握破产危机的辨识、应对与管理 熟悉重整与和解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掌握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的范围与计价方法
11.1企业破产概述
11.1.1企业破产的概念界定 经济学意义上的破产,是指由于管理无能、 不明智的扩张、激烈的竞争、过高的负债等 原因造成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效益低下,在 市场竞争中被淘汰。破产意味着企业经济实 体的解体,它是企业的终结,又是经济资源 重新分配的开始,在财务管理上为原有理财 主体的消亡或再建恢复。
11.1企业破产概述
从法学角度来看,破产是指在债务人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 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或者在法院监督下, 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整顿 复苏企业,清偿债务,避免倒闭清算的法律 制度。破产意味着企业法律”人格“的丧失、 法律主体的消亡。 经济学上的破产,侧重于破产淘汰;法学上 的破产,侧重于破产还债。

企业破产重整考核试卷

企业破产重整考核试卷
9.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10.破产重整计划一旦实施,所有债权人必须按照计划接受债务清偿。()
五、主观题(本题共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
1.请简述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及其各阶段的主要任务。(10分)
2.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应当如何平衡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请结合实际案例分析。(10分)
A.债权债务关系
B.股东权益保护
C.劳动合同执行
D.知识产权保护
2.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导致企业走向破产重整?()
A.管理不善
B.市场竞争加剧
C.资金链断裂
D.技术落后
3.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哪些主体通常参与协商?()
A.债权人
B.股东
C.管理层
D.员工
4.以下哪些措施属于企业破产重整的常见手段?()
A.资产重组
A.减免部分债务
B.延长债务偿还期限
C.调整债务利率
D.实施债务转股权
18.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债权人对于企业破产重整的态度?()
A.债权的大小
B.债权的安全程度
C.债权人的资金状况
D.债权人对企业的信任度
19.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以下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重整失败?()
A.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B.关键资产被查封
A.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B.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C.股东大会的召开
D.企业资产被查封
12.以下哪个机构负责监督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
A.债权人委员会
B.重整管理人
C.法院
D.证监会
13.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以下哪项措施有助于提高重整成功率?()
A.提高债权人会议的召开频率
B.严格限制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权力

破产法的三种程序与时间表

破产法的三种程序与时间表

破产法的三种程序与时间表新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破产程序,即重整程序、和解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

重整程序是现代国际破产法的潮流,美国破产法开了重整制度的先河,老牌西方国家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破产法纷纷跟进,无不以破产法中有重整的内容为骄傲;破产清算是破产法最古老的程序,人类早期的破产就产生于个人债务人财产的清算,后来逐渐扩展为公司的破产清算,到今天,破产清算已经成为破产法最核心的程序;而和解制度则是原大陆法系破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现在,在引进了重整制度之后,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破产法都废止了和解制度,只有我们国家的破产法保留了和解程序。

一、三种程序1、重整程序: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该重整模式与美国破产法第11章下规定的重整程序相似,并借鉴了美国破产法的DIP制度(DebtorinPossession)。

重整计划不被债权人类别组通过时法院有强制批准权。

2、和解程序:债务人可以依照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3、破产清算程序: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

清算也导致强制分配公司的财产,并委任破产管理人来处理破产事务。

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高级财管11

高级财管11
X 1 = 12668 ÷ 35072) 100 = 36.12 ( ×
X 2 = − 2133 ÷ 35072) 100 = −6.08 ( ×
X 3 = 92 ÷ 35072) 100 = 0.26 ( ×
X 4 = 21122 ÷ 13950) 100 = 151.41 ( ×
X 5 = 40260 ÷ 35072 = 1.15
(二)解散清算
正常情况下,解散清算属于普通清算, 正常情况下,解散清算属于普通清算,只 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也不会受到法院、 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也不会受到法院、债权 人的直接干预;但是, 人的直接干预;但是,如果企业不能足额清偿 债权人的债务,或者出现清偿纠纷时,法院可 债权人的债务,或者出现清偿纠纷时, 能接受当事人的申请, 能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实施法院干预下的特别 清算。 清算。
三、正式财务重整的程序
(四)和解协议生效
法院发布公告, 法院发布公告 , 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 生效。企业管理当局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诺言, 生效。企业管理当局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诺言, 搞好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搞好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尽快从困境中 摆脱出来。 摆脱出来。
第三节 企业清算
一、企业清算的类型 二、企业清算的程序 三、清算费用与清算损益
二、企业清算的程序
(一)破产清算的程序
1.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 3.债权人申请债权 . 4.组建清算组 . 5.清算组提出清算报告 . 6.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手续 .
(二)解散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 2.债权申请与登记 . 3.清理公司财产并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 4.制定清算方案 . 5.执行清算方案 . 6.清算组提出清算报告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破产意味着企业走向解体,经营终结, 在无法和解成功的情况下,财务主体被 迫消亡。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破产企业的法律特征
破产是清偿债务的法律手段 破产是以法定事实的存在为前提 破产必须经法院审理,经法律手续的认
定。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二、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
破产原因 重整与和解 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1.单变量判定模型
债务保障比率(现金流量/债务总额) 资产收益率(净收益/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2.多变量判定模型
Z计分模型由Altman发明 Z=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3.小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模型
由埃德米斯特1972年发明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第十一章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本章主要内容
企业破产概述 破产预警管理 重整与和解财务管理 破产清算财务管理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第一节 企业破产概述
企业破产的概念界定 企业破产的法律界定 企业破产财务管理的研究内容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一、企业破产的概念界定
破产在经济学上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 善或因盲目扩张、激烈竞争、过度负债 等原因造成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无法持 续经营。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1.破产原因
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 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原因是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事实依据 破产申请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
债务人提出。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课件
2.重整与和解
重整是指不对无债务清偿能力的企业立 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 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达成债务偿还协议, 企业通过重整保持经营状态。

民营企业的11个典型案例

民营企业的11个典型案例

民营企业的11个典型案例(原创实用版)目录一、民营企业的 11 个典型案例1.职务侵占罪案例2.破产清算和重整案例3.知识产权保护案例4.合同纠纷案例5.股权纠纷案例6.财务违规案例7.劳动争议案例8.环境污染责任案例9.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案例10.企业家犯罪案例11.企业合规案例正文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也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

本文将通过 11 个典型案例,分析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1.职务侵占罪案例在某保险公司,业务总监与外部人员勾结,以挂单形式骗取公司钱款,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此类案件,检察机关要综合运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方式,深挖彻查漏犯漏罪。

2.破产清算和重整案例某民营机器人公司因负债过高,申请破产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股东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由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最终,通过留债清偿、债转股等方式,挽救了公司,平衡了债权人利益和投资人诉求。

3.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某民营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发现其知识产权被侵犯。

企业应及时维权,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避免侵权行为造成损失。

4.合同纠纷案例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民营企业可能会遇到各种纠纷。

这类案例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解决纠纷。

5.股权纠纷案例某民营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因股东之间存在分歧,导致股权纠纷。

此类案件需要分析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确定各方权益。

6.财务违规案例某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财务违规行为,如虚增利润、逃税等。

企业应规范财务管理,遵循税收法规,防范财务风险。

7.劳动争议案例在劳动关系中,民营企业可能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

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福利,确保员工权益,避免劳动纠纷。

8.环境污染责任案例某民营企业因排放污染物,被追究环境污染责任。

企业应加强环保意识,合规经营,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公司重整、破产和清算PPT(18张)

公司重整、破产和清算PPT(18张)
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章 公司重整、破产 与清算理财4
第一节 公司重整
第二节
第三节
公司破产
公司清算
1
第一节 公司重整
一、公司重整的概念 二、公司重整的程序 三、公司重整的终结
2
一、公司重整的概念
公司在发生财务困难或存在超过资产的债务从
而使公司频临破产境地时,由公司的主要股东
或公司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债权人会议通过,
15


1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有时候,我们活得累,并非生活过于刻薄,而是我们太容易被外界的氛围所感染,被他人的情绪所左右。 2、身材不好就去锻炼,没钱就努力去赚。别把窘境迁怒于别人,唯一可以抱怨的,只是不够努力的自己。 3、大概是没有了当初那种毫无顾虑的勇气,才变成现在所谓成熟稳重的样子。 4、世界上只有想不通的人,没有走不通的路。将帅的坚强意志,就像城市主要街道汇集点上的方尖碑一样,在军事艺术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 5、世上最美好的事是:我已经长大,父母还未老;我有能力报答,父母仍然健康。 6、没什么可怕的,大家都一样,在试探中不断前行。 7、时间就像一张网,你撒在哪里,你的收获就在哪里。纽扣第一颗就扣错了,可你扣到最后一颗才发现。有些事一开始就是错的,可只有到最后才不得不承认。 8、世上的事,只要肯用心去学,没有一件是太晚的。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对阳光,对美,对痛楚。 9、别再去抱怨身边人善变,多懂一些道理,明白一些事理,毕竟每个人都是越活越现实。 10、山有封顶,还有彼岸,慢慢长途,终有回转,余味苦涩,终有回甘。 11、人生就像是一个马尔可夫链,你的未来取决于你当下正在做的事,而无关于过去做完的事。 12、女人,要么有美貌,要么有智慧,如果两者你都不占绝对优势,那你就选择善良。 13、时间,抓住了就是黄金,虚度了就是流水。理想,努力了才叫梦想,放弃了那只是妄想。努力,虽然未必会收获,但放弃,就一定一无所获。 14、一个人的知识,通过学习可以得到;一个人的成长,就必须通过磨练。若是自己没有尽力,就没有资格批评别人不用心。开口抱怨很容易,但是闭嘴努力的人更加值得尊敬。 15、如果没有人为你遮风挡雨,那就学会自己披荆斩棘,面对一切,用倔强的骄傲,活出无人能及的精彩。 16、成功的秘诀在于永不改变既定的目标。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幸福不会遗漏任何人,迟早有一天它会找到你。 17、一个人只要强烈地坚持不懈地追求,他就能达到目的。你在希望中享受到的乐趣,比将来实际享受的乐趣要大得多。 18、无论是对事还是对人,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分,不与过多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也不要因为关系亲密便掏心掏肺,切莫交浅言深,应适可而止。 19、大家常说一句话,认真你就输了,可是不认真的话,这辈子你就废了,自己的人生都不认真面对的话,那谁要认真对待你。 20、没有收拾残局的能力,就别放纵善变的情绪。 1、不是井里没有水,而是你挖的不够深。不是成功来得慢,而是你努力的不够多。 2、孤单一人的时间使自己变得优秀,给来的人一个惊喜,也给自己一个好的交代。 3、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是想告诉你,让你用你的一生去奋斗出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所以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4、心中没有过分的贪求,自然苦就少。口里不说多余的话,自然祸就少。腹内的食物能减少,自然病就少。思绪中没有过分欲,自然忧就少。大悲是无泪的,同样大悟无言。缘来尽量要惜,缘尽就放。人生本来就空,对人家笑笑,对自己笑笑,笑着看天下,看日出日落,花谢花开,岂不自在,哪里来的尘埃! 5、心情就像衣服,脏了就拿去洗洗,晒晒,阳光自然就会蔓延开来。阳光那么好,何必自寻烦恼,过好每一个当下,一万个美丽的未来抵不过一个温暖的现在。 6、无论你正遭遇着什么,你都要从落魄中站起来重振旗鼓,要继续保持热忱,要继续保持微笑,就像从未受伤过一样。 7、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8、有些事,不可避免地发生,阴晴圆缺皆有规律,我们只能坦然地接受;有些事,只要你愿意努力,矢志不渝地付出,就能慢慢改变它的轨迹。 9、与其埋怨世界,不如改变自己。管好自己的心,做好自己的事,比什么都强。人生无完美,曲折亦风景。别把失去看得过重,放弃是另一种拥有;不要经常艳羡他人,人做到了,心悟到了,相信属于你的风景就在下一个拐弯处。 10、有些事想开了,你就会明白,在世上,你就是你,你痛痛你自己,你累累你自己,就算有人同情你,那又怎样,最后收拾残局的还是要靠你自己。 11、人生的某些障碍,你是逃不掉的。与其费尽周折绕过去,不如勇敢地攀登,或许这会铸就你人生的高点。 12、有些压力总是得自己扛过去,说出来就成了充满负能量的抱怨。寻求安慰也无济于事,还徒增了别人的烦恼。 13、认识到我们的所见所闻都是假象,认识到此生都是虚幻,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佛法的真相。钱多了会压死你,你承受得了吗?带,带不走,放,放不下。时时刻刻发悲心,饶益众生为他人。 14、梦想总是跑在我的前面。努力追寻它们,为了那一瞬间的同步,这就是动人的生命奇迹。 15、懒惰不会让你一下子跌倒,但会在不知不觉中减少你的收获;勤奋也不会让你一夜成功,但会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你的成果。人生需要挑战,更需要坚持和勤奋! 16、人生在世:可以缺钱,但不能缺德;可以失言,但不能失信;可以倒下,但不能跪下;可以求名,但不能盗名;可以低落,但不能堕落;可以放松,但不能放纵;可以虚荣,但不能虚伪;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可以浪漫,但不能浪荡;可以生气,但不能生事。 17、人生没有笔直路,当你感到迷茫、失落时,找几部这种充满正能量的电影,坐下来静静欣赏,去发现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东西。 18、在人生的舞台上,当有人愿意在台下陪你度过无数个没有未来的夜时,你就更想展现精彩绝伦的自己。但愿每个被努力支撑的灵魂能吸引更多的人同行。 19、积极的人在每一次忧患中都看到一个机会,而消极的人则在每个机会中看到了某种忧患。莫找借口失败,只找理由成功。 20、每一个成就和长进,都蕴含着曾经受过的寂寞、洒过的汗水、流过的眼泪。许多时候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坚持了才能看到希�

企业破产重整好处,企业破产重整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破产重整好处,企业破产重整的条件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重整好处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

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如欠债权人的钱可以暂时不还,甚至担保债权人对担保物的执行也将不被执行。

2、市场化特征更突出,如破产重整提出方主体多元化,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不仅债务人、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的股东可在一定条件下提出重整申请,再如新破产法引进了企业破产管理人制度,对促进重整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客观,充分保障破产债权人的利益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3、重整措施多样化,债务人可以灵活运用重整程序允许的多种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重组再生的目的,如不仅可采取延期偿还或减免债务的方式,还可采取无偿转让股份,核减或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将债权转化为股份,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公司债券,转让营业、资产等方法。

二、企业破产重整的条件是什么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公司破产重整的流程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法7、70条)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破产法71条)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概述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概述

第二章3.横向并购:从事同一行业的企业所进行的并购。

例如,两家航空公司的并购,或两家石油公司的结合等。

横向并购可以清除重复设施,提供系列产品,有效地实现节约。

4.纵向并购:从事同类产品的不同产销阶段生产经营的企业所进行的并购,如原材料生产厂家的并购,对产品用户的并购等。

纵向并购可以加强公司对销售和采购的控制,并带来生产经营过程的节约。

.5.混合并购:企业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均没有直接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例如北京东安集团兼并北京手表元件二厂,并利用其厂房改造成双安商场。

混合兼并通常是为了扩大经营范围或经营规模。

■7、你认为哪种理论比较好的解释了并购的动因和效应?说出你的理由?答:并购的动因有三点:获得规模经济优势;降低交易费用;多元化经营策略。

多元化优势效应理论。

股东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来分散其投资风险,而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由于其人力资本的不可分散性和专用性面临这较大的风险。

因此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并不是为了最大股东的财富,而是为了分散企业的多元化经营的风险,从而降低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人力资本投资风险。

此外,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可以增加员工升迁的机会。

如果企业原本具有商誉、客户群体或供应商等无形资产时,多元化经营可以使这些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8、你认为企业并购是否增加了股东财富?企业并购能增加社会财富吗?或者只是社会财富的简单转移?并购效应的标准的股东财富,股东财富增加为正效应,反之则为负效应。

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并购总是能为目标企业股东带来正效应,而并购企业股东却不总能从并购中获得好处。

正效应:效率效应理论:具有较高管理效率的企业并购管理效率较低的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后者的管理效率而获得正效应。

■协同效应理论:人力,固定资产,制造费用等分摊支出,强弱相补,增加并购后整体实力。

零效应:并购企业管理层过于自信,使得并购成本大于并购收益时仍坚持并购。

目标企业股东收益的增加实际上是财富从并购企业股东向目标企业股东简单转移。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PPT课件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PPT课件
财务危机预警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通过设置并观察 一些敏感性预警指标的变化,对企业可能或者将要面临的财务 危机所实施的实时监控和预测警报。
6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的常用模式
财务失败预警的方法可以分为两种:
单变量判定模型:用单个财务指标的趋势来预测财务危机 情况。
根据预测能力大小,预测财务危机比率依次为债务保障率 (现金流量/债务总额)、资产收益率(净收益/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等。
10
一、非正式财务重整
按是否通过法律程序分为非正式财务重整和正式财务重整。 非正式财务重整是一种自愿性和解与重整,而不是通过法律程
序进行处理。
非正式财务重整的方式: 债务展期即推迟到期债务要求付款的日期。 债务和解则是债权人自愿同意减少债务人的债务,包括: 同意减少债务人偿还的本金数额; 同意降低利息率; 同意将一部分债权转化为股权; 或将上述几种选择混合使用。
, 普通股3000万元。重组后未来10年的年度现金净流量都为
800 万元。同行业平均资本报酬率水平为8%,以此作为贴现率。 则该公司的总价值为多少?
800× 6.710(年金现值系数)=5368(万元)
估算重整企业常采用的方法是收益现值法。
13
续前例: 为了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就要以5368万元为上限对原
➢ 狭义的破产只是指法律性的破产,即债务人企业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经破产申请人申请,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其全部财 产,公平清偿所欠全体债权人债务的经济事件。
2
以此定义为基础,在财务管理中,企业破产可分为:
技术性破产,又称技术性无力偿债,是指由于财务管理 技术的失误,造成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现象。
事实性的破产,又称破产性的无力偿债,是指企业因经 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而造成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现象。

《高级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高级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高级财务管理》教学大纲1.课程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高级财务管理(Advanced financial management).课程类别:□公共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因其他2.课程性质:口必修课团选修课.课程总学时:34总学分:23.适用专业:财务管理.先修课程:财务管理、初级财务管理等。

一、课程简介高级财务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在学生系统学习了初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管理的基础上,对财务管理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使学生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高级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并使他们的财务理论知识与管理能力能够在《财务管理学》的基础上,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

二、课程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把握财务管理知识体系,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形成整体框架体系,在理论教学基础上,积极开展实践与案例教学,初步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了解中国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及其特殊性,具备实务操作能力。

三、课程学时分配、教学内容与教学基本要求:第一章总论(2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财务管理的理论结构第二节财务管理假设第三节财务管理目标第四节财务管理课程体系第五节高级财务管理的内容与本书的结构安排第六节案例研究与分析:美的电器的财务管理目标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财务管理理论结构的概念和基本框架,理解财务管理假设的构成及其与高级财务管理的关系,掌握高级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企业并购财务管理概述(4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企业并购概念第二节企业并购的动因和效应第三节企业并购的历史演讲第四节企业并购的财务问题第五节案例研究与分析:中集集团的并购扩张之路教学基本要求:重点掌握并购的形式与类型;理解并购的动因和效应,了解中外并购史。

第三章企业并购估价(6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并购目标公司的选择第二节目标公司价值评估的方法第三节贴现现金流量估价法第四节案例研究与分析:戴姆勒-奔驰与克莱斯勒合并的价值评估教学基本要求:熟悉如何选择并购目标公司,掌握每种评估目标公司价值方法的原理,掌握贴现现金流量的估值过程。

企业破产重整的一般流程和方法

企业破产重整的一般流程和方法

企业破产重整的⼀般流程和⽅法在企业清算、和解和重整的三种破产程序中,⽆论是企业财产的处置⽅法还是遇到的阻⼒,破产重整涉及的资本运作极为复杂。

以下详细介绍企业破产重整的⼀般流程和⽅法。

⼀、企业破产重整的⼀般流程(1)公司出现了《新破产法》第⼆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企业法⼈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

(2)债权⼈和债务⼈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在债权⼈申请对债务⼈进⾏破产清算的,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或者出资额占债务⼈注册资本⼗分之⼀以上的出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新破产法》第七、第七⼗条)(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重整,并予以公告。

(《新破产法》第七⼗⼀条)(4)法院指定管理⼈。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

法院应当确定债权⼈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次债权⼈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向管理⼈申报债权,管理⼈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次债权⼈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起15⽇内召开第⼀次债权⼈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重整期间后,经债务⼈申请法院批准,债务⼈可以在管理⼈的监督下⾃⾏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管理⼈应当向债务⼈移交财产和经营事务。

(9)债务⼈或者管理⼈应当⾃法院裁定之⽇起6个⽉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新破产法》第⼋⼗⼀条)。

经债务⼈或者管理⼈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

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新破产法》第79条) (10)法院应当⾃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起30⽇内召开债权⼈会议,债权⼈参加会议进⾏讨论,并分组进⾏表决。

(表决规则见《新破产法》第⼋⼗⼆、第⼋⼗四条)(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未获得通过的依《新破产法》第87条处理。

《高级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高级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高级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一、课程说明1.课程类别专长二(选)2.适应专业及课程性质财务管理专业专业选修3.课程目的(1)国际惯例与中国实践相结合。

放眼西方经典财务理论,同时密切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充分体现最新法律法规对企业理财活动的影响以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创新,让知识变化与环境变化相伴相行,使学生了解财务管理领域中新的和处在探讨研究中的前沿问题。

(2)理论讲解与实务探索相结合。

在深化高级财务管理理论的基础上,重视与实务问题的衔接,主要章节都安排相关的案例分析,用于课堂讨论,开拓学生思路。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在掌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完整把握财务管理的学科体系,提高财务管理的分析研究能力。

4.学时与学分学时为72,学分为4。

5.建议先修课程初、中级财务管理二、课程教学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一章总论计划学时:8基本要求:(1)理解财务管理假设的构成及其与高级财务管理内容的关系(2)了解高级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1)掌握财务管理理论结构的概念和基本框架(2)掌握高级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基本内容:(1)财务管理的理论结构(2)财务管理假设(3)财务管理目标(4)财务管理课程体系(5)高级财务管理的内容与本书的结构安排思考题:(1)简述财务管理假设与财务管理内容的关系(2)简述高级财务管理与初、中级财务管理的关系第二章企业并购财务管理概述计划学时:6基本要求:(1)理解并购的动因和效应(2)了解中外并购史教学重点及难点:(1)掌握并购的形式与类型基本内容:(1)企业并购概念(2)企业并购的动因和效应(3)企业并购的历史演进(4)企业并购的财务问题思考题:(1)常见的并购形式有哪几种?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举例说明(2)企业并购是否增加了股东财富?企业并购能增加社会财富吗?或者只是社会财富的简单转移?第三章企业并购估价计划学时:10基本要求:(1)熟悉如何选择并购目标公司教学重点及难点:(1)掌握每种评估目标公司价值方法的原理(2)掌握贴现现金流量法的估值过程基本内容:(1)并购目标公司的选择(2)目标公司价值评估的方法(3)贴现现金流量估价法项目1:案例分析-戴姆勒一奔驰与克莱斯勒合并的价值评估思考题:(1)举例说明不同价值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2)什么是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公司自由现金流量?如何计算?第四章企业并购运作计划学时:8基本要求:(1)理解杠杆并购的概念及特点(2)理解管理层收购的概念及在我国的实践(3)熟悉几种并购防御战略教学重点及难点:(1)掌握各种并购支付方式的特点及适用条件(2)掌握并购所需资金量的预测方法及筹资方式(3)掌握并购整合的类型与内容基本内容:(1)企业并购筹资(2)企业杠杆并购(3)管理层收购(4)并购防御战略(5)并购整合项目2:案例分析-新湖中宝吸收合并案例分析思考题:(1)企业常见的并购方式有哪几种?(2)什么是杠杆并购?成功的杠杆并购需具备哪些条件?(3)什么是管理层收购?主要有哪些方式?你如何看待管理层收购在中国的实践?第五章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概述计划学时:4基本要求:(1)理解企业集团的形成和作用(2)了解企业集团各层次关系和企业集团的特征教学重点及难点:(1)掌握企业集团的概念、组建模式(2)掌握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特点基本内容:(1)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特点(2)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3)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思考题:(1)集权与分权控制孰优孰劣?在企业集团中如何掌握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2)当今大多数大中型企业集团为什么选择事业部型的职能组织结构?从U型结构到M型结构的变革是基于什么产生的?(3)试述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与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1企业破产概述
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
破产原因
新的《破产法》对所有的法人企业适用统一的破产原因,即《破产法》 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 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并在第七条又明确规定在此种情况下, 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权人也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 按照《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 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 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破产财务管理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理论,包括预警管理理论和破产管理理论。 主要研究企业破产的早期监测与控制;企业破产的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破产的原因;破产债权及破产财产的识别分辨标志;破产财 产的估价方法等。二是破产企业财务管理实务,包括重整与和解 实务及破产清算实务。主要研究重整与和解协议草案的内容;债 务清偿方式及顺序;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重整与和解


破产清算

11.1企业破产概述
企业破产财务管理的研究内容
破产财务管理的特点
第一,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一种“例外”性质的管理,即危机 管理。 第二,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内容具有相对性和变异性。 第三,破产企业的财务活动及破产财产受控于破产管理人,并置 于法院的监督之下。
11.2 破产预警管理
破产危机的征兆
根据资产负债表平衡关系和 分类排列顺序,可以将企业 财务状况分为X、Y、Z三种 类型。X型表示正常;Y型 表示企业已亏损了一部分资 本,财务危机有所显现;Z 型表示企业已亏损了全部资 本和部分负债,企业临近破 产。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 产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损失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 产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资本
11.4 破产清算财务管理
破产财产的范围和计价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 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 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 为了正确确定破产财产的价值,以便合理地按价值进行分配,破产财 产的计价,可以采用账面价值、重估价值和变现收入等多种方法。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依法申 报确认,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此外,人民法院裁定终 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人民法院裁 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11.3 重整与和解财务管理
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第一步,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二步,在人民法院裁定重整的六个月内,债务人或管理人需 向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同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第三步,人民法院在收到重整计划草案的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 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债务人或管 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的三 十日内裁定批准; 第四步,债务人负责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在监督期内接受管理 人的监督。
11.2 破产预警管理
破产危机的征兆
损益表 不同类型财务状况对应的安全状态 类型 A 亏损 亏损 亏损 B 亏损 亏损 盈利 C 盈利 亏损 亏损 D 盈利 亏损 盈利 E 盈利 盈利 亏损 F 盈利 盈利 盈利 正常 状态
项目
经营收益 经常收益 当期收益 说明
接近破产状态
根据 若此状态继续, 亏损 将会导致破产 情况 而定
1. 破产是清偿债务的法律手段。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 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将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依法分别 分配给债权人,以了结债权债务关系。 2. 破产是以法定事实的存在为前提。尽管各国破产法的规定各 不相同,但都以法定事实的存在作为破产的前提。如:美国以不 能偿债为法定事实;德国以资不抵债为法定事实。 3. 破产必须经法院审理,以实现公平受偿,保护双方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通过法院宣告破产,债务人民事主体资格消亡。
图11-2a X 型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 产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资本
损失
图11-2 b Y型
图11-2 c Z型
11.2 破产预警管理
企业破产财务预警分析系统
1. 单变量判定模型 2. 多变量判定模型——Z计分(Z-score)模型
Z=0.012X1+0.014X2+0.033X3+0.006X4+0.999X5 式中:X1———营运资金与资产总额的比值; X2——留存收益与资产总额的比值; X3——息税前收益与资产总额的比值; X4——权益市价与债务总额账面价值的比值; X5——销售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
11.4 破产清算财务管理
破产清算的程序
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在裁定之日内起五日内送达债务 人和管理人,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此后,管 理人应及时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 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 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的 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 履行的其他职责。
布控
转移 对抗
11.3 重整与和解财务管理
重整与和解财务管理的特点
首先,重整期间,债务人要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 营业事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 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 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由人民法院指定。 其次,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草案的制定是重整与和解阶段的首 要任务。而且必须通过债权人会议并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才能 生效。如果企业未能履行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法院将终止重 整与和解,宣告其破产。 最后,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债务企业需要向管理人报 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11.2 破产预警管理
破产危机的征兆
财务指标 资产周转率 资本经常收益率 销售经常收益率 经常收益增长率 销售利息率 资产负债率 权益与负债比率 长期适应比率 流动比率 经营债务倍率
判断企业财务状况的主要指标
计算公式 财务危机的征兆 大幅度下降 大幅度下降或负数 大幅度下降或负数 小于1,并逐年下降 接近或超过6%(统计数据) 大幅度上升 大幅度下降 降低到100%以下 降低到150%以下 接近或超过4倍(统计数据)
11.2 破产预警管理
企业财务危机防范的技术方法
(1)分散法。即通过企业之间联营、多种经营及对外投资,将 风险转移给合作伙伴。例如,企业可以采用投资多元化方式分散 财务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项目,企业可以采用与其它企业共同 投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方式,分散投资风险; (2)降低法。即企业面对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努力采取措施 降低财务风险的方法。例如,当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增多,股票价 格出现剧烈波动时。企业应及时降低股票投资在全部对外投资中 所占的比重,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回避法。即企业在选择理财方案时,应综合评价各种方案 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在 保证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回避风 险较大的方案。
11.2 破产预警管理
企业破产危机的应对与管理评价
破产危机应急具体对策
对策 规避 企业建设项目投标的标的、与客户签订的 购销合同的标的等重大财务决策采 取加密措施。 变卖企业资产偿还到期债务。 承受 将已辨识的财务风险予以保险、或转让、 转包、转租、联营、合资、抵押、 预收、预提等。 企业已资不抵债,再增加借款。股票投资 已套牢,再注入一笔资金。 举例 放弃风险大的投资项目。 优缺点 操作简便易行,安全可靠,效果有保 障,但该方法易丧失盈利机遇, 为竞争对手所利用。 可有效控制财务风险的发生和发展, 但该方法受到技术条件、成本费 用、管理水平的限制。 丢卒保车,但该方法会发生实际经济 损失,并由企业内部资财进行补 偿。 可减少或消除一时的风险损失,转移 不慎,有可能孕育新的风险因素。 高风险,可能带来高回报,但也可能 遭受加倍损失。
财务风险是否需要进行监测
11.2 破产预警管理
企业财务危机的防范
财务风险的衡量问卷
问题 财务风险源是否已经显化 财务风险资料及规律是否已经把握 该财务风险是否有可借鉴和参考的先例或经验


说明
财务风险将在何时或何种情况下发生
财务风险的发生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在企业内外该条件是否已形成 财务风险造成损失的范围和强度 财务风险是否会产生“并发症” 财务风险发生是否超出预警线 财务风险是否需要采取行动
11.1企业破产概述
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
以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1991年4 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一章及相关法律条 文、司法解释建立起来的执法规范一度是我国破产法律体系的 主要构成部分。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并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 1日起施行。
11.3 重整与和解财务管理
和解
和解制度着眼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变动,通过债权、债务双方的 协商,达成新的偿债协议,从而避免债务企业破产。 不同于重整,和解申请一般由债务人提出,既可以直接提出, 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但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前申请和解。 和解协议通过后,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公告,管理人应将财产和 营业事务移交给债务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