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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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是公认的最难治疗的心理障碍之一。美国精神障碍临床诊断手册(DSM—IV)将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界定为一种起自15 岁以前的忽视或侵犯他人权利的普遍行
为模式,包括“说谎、偷窃、斗殴、逃学、反抗权威”和“不寻常的过早或攻击性性行为,酗酒和使用违法药物等”,且这些行为并非发生在精神分裂症和躁狂发作的病程中。
个案:
余某,18岁,2010年10月偷拿大伯家的一些碟片被发现,大伯要求其归还。余某便把一部分碟片扔进了大伯门口的水塘中,大伯责骂并殴打了余某,余某不时还嘴。半小时后,余某路过大伯门口,余怒未消的大伯再次拿起木条打在余某小腿上。“你打了我五下,等下我要对你不客气的,
你给我记住。”余某恼羞成怒,回家拿了把尖刀,返身回到大伯家。身在自家阳台二楼的大伯见状,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可惜为时已晚,怒气冲冲的余某冲上二楼,朝大伯左胸猛刺了一刀,之后逃离现场。随后大伯被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时席上余某和被害人家属的啜泣声不断,但余某的表现相当平静。面对法官的提问,余某的话极少,说的最多的是“没有”和“不知道”,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也没有为自己辩护,在最后陈述中只说了一句话:“请法官对我从轻处罚。” 余某在法庭上的回答也经常辞不达意、前后矛盾,而对于杀害大伯之事也没有表示忏悔或内疚。当法官问他“为什么要拿刀捅大伯”时,余某的回答道:“当时心里很气愤,只是想把他搞住院而已”。同时余某又表示,大伯平时对他还不错,大伯打他也是对的。当法官又问有没有觉得自己与平常人有什么不一样,余某回答“有”,但又说不上哪不一样。余某还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与村民关系很不好,“他们经常骂我。” 据了解,余某生活在浙江省开化县一个乡村里,无家族病史,小学毕业即辍学,一直在家游手好闲,由父母养着,村民称他为“懒汉”,他经常殴打他人直到对方求饶为止;若打不过则找其家里的老人小孩报复;报复不成就找机会把那家的庄稼等全部踩毁;也时常干小偷小摸之事,村里没人喜欢他。余某家属称余某小时候曾患病,加上父母对其十分溺爱,又在外打工疏于管教,所以从小脾气暴戾。
个案分析
3.1 临床表现
参照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该犯已经符合下列 6 项:
1)冷漠无情:余某面对他人的哭泣面色平静。
2)无视社会道德规范、准则、义务等,严重和长期不负责任:如偷盗、打架、报复、破坏等习以为常,且不以为意。
3)缺乏负罪感:余某偷盗光碟被责骂时毫无歉意且杀人后没有哭泣后悔等
4)不能维持与他人的长久的关系:村民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与村民交往。
5)易激惹,并有暴力行为:如打架到对方认输为止;对伯父的指责愤怒不堪等。
6)危害别人时缺少内疚感:如余某对各种偷盗破坏行为无内疚感。
参照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该犯未符合以下 6 项:
1)很容易责怪他人,或对其与社会相冲突的行为进行无理辩解:案例中余某对法官提问回答很少且
供认不讳。
2)对自己的人格障碍缺乏" 自知力" ,因此不能从失败的生活经验中吸取教训:余某有察觉自己不
正常,证明有自知力。
参照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该犯以下特征不明:1)行动无计划或有冲动性。
2)智能和认知能力较好,无精神症状,主要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人格严重偏离为特征。
3)追求新奇和心理刺激,常是人格障碍患者的一种驱动力,也是经常导致其反社会行为的变态心理
动因。
4)人格偏异非常顽固难移,延续于整个成年期,到晚年可能渐趋缓和。药物治疗和一般教育措施收
效甚微,矫正困难。
3.2 发病原因病态人格或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病因与发病机理尚未阐明。以下是有依据的相关资料:1. 遗传:目前资料表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在亲属中的发生率与血缘关系成正相关,即血缘关系越近,发生率越高。有资料表明,患者双亲的异常脑电图率较高;单卵孪生子的性格一致率
较高,脑电图很相似,犯罪率超过双卵孪生子。病态人格的寄养子女与正常对照组相比较,有较高的病态人格发生率。但案例中余某无遗传病史,故排除此项
2. 大脑发育不良:脑电图检查证实该类人格患者大脑发育不成熟,可能有过大脑损害。从病理心理学分析,患者的心理行为具有幼稚、很不成熟的特征,是人格不成熟的病理变化。案例中有提到余某曾经得过大病,但没有明确表明是大脑发育问题,故不能证明
3. 家庭和社会环境:不少调查表明,童年的精神创伤、不和睦家庭关系、不良家庭教育方式和不良社会环境因素在致病上亦起重要作用。人类人格形成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特别是在婴幼儿和儿童期,这已是公认的事实。余某长期受父母溺爱,加上父母又在外打工疏于管教,家庭教育不够;加之其部分不良平行,村民不喜欢他,缺少良好被关怀的社会环境。
3.3 主要特征
主要特征是:1 )、行为违背社会常情且习以为常:如余某的肆意破坏村民庄稼,以及欺负老人小孩,打架斗殴等。2)、处处自我为中心:李某杀死伯父后,偷窃,报复等都不顾他人感受。3)缺乏自控能力,容易冲动,往往受偶然动机驱使,经常违反道德法纪而不后悔,在犯罪者中约占10%到50%。:李某的最终不幸杀人便是他冲动的后果,且李某在平日与村民相处时也时常冲动,缺少自控能力。4)、做出这一诊断时,患者至少需年满18 岁,但在15
岁以前即出现下列品行障碍。
3.4 治疗方法由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病因相当复杂、目前对此症的治疗尚缺乏十分有效的方法。如使用镇静剂和抗精神类药物治疗,只能治标不治本,且疗效不显著;无作用。但在实践中发现,
对那些由于环境影响形成的、程度较轻的患者,实施会的危害,培养患者的责任感,使他们担负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提高患者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努力增强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些措施对减少患者的反社会行为不失为有效的方法。少数家庭关系极为恶劣而与社会相处尚可的患者,可以在学校或机关住集体宿舍或到亲友家寄养,以减少家庭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培养其独立生活的能力。个别威胁家庭与社会安全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可送人少年工读学校或成人劳动教养机构,参加劳动并限制其自由。对情节特别恶劣、
屡教不改的患者,如上述病例中的李某,可采用行为治疗中的厌恶疗法。当患者出现反社会行为时,给予强制性的惩罚(如电击、禁闭等),使其产生痛苦的体验,实施多次以后,患者一产生反社会行为的冲动,就感到厌恶,全身不舒服,通过这样减少其反社会的行为。然后根据其行为矫正的实际表现,放宽限制,逐步恢复其正常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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