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体员工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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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离职治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员的离职治理,确保公司和离职职员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
公司所有职员,不论何种缘故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内容
3.1 离职类不与定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职员提出提早终止劳动雇佣关
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职员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
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接着履行等,公
司决定提早终止与职员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
之一者,公司能够辞退职员: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
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
经医疗部门证实躯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
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职员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
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依照有关
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公司有权开除职员:
A、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峻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峻不良行为,
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峻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
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职员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
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职员自动离
职处理,并临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
劝戒无效者。
B、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C、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1.2.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依照情况
不再与职员续签劳动合同,并提早30天通知职员的行为。
3.1.2.2 职员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职员不愿与公
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早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 辞职程序
3.2.1 辞职申请的提出
职员申请辞职,须填写《职员离职通知书》(见附表1),提早通知
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早1
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差不多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具体所需提早提出时刻详见《职员离职类不与要求讲明表》(附录
1)。
3.2.2 辞职申请的审批
3.2.2.1 职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职员提出的辞职申请,需
与职员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职员努力挽留,并探讨
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2.2 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职员辞职申请初步
审批后,报于人力资源科审核。
3.2.2.3 人力资源科有责任与辞职职员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人
力资源科文员依据《离职审批权限表》(附录2)报批。
3.2.2.4 《职员离职通知书》经最终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保存,并
告知该辞职职员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依照批准
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职员于离职日到人力资源科
领取《职员离职通知书》和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3 辞退程序
3.3.1 辞退申请的提出
3.3.1.1公司辞退职员,原则上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职员离职通知
书》,非职员过失性辞退,应提早一个月通知被辞退职员。但
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3.1.2 在辞退职员时,其直属部门(单位)主管须与被辞退职员面
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缘故,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
有关问题,人力资源科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2 辞退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4 开除程序
3.4.1 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职员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职员离职通知书》,通知被开除职员。
3.4.2 开除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5 自动离职程序
3.5.1 关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职员,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及时填写《职
员离职通知书》,报行政部人力资源科。
3.5.2 属于职员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职员本人填写《职员离职通知
书》,经直属单位主管签署后,到人力资源科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