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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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论文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论文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论文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基本建立起多层次保障的基本框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越来越广,纳入保险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也越来越多。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论文范文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摘要]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新世纪人类发展的主要特征。

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正视市场经济中养老保险的新需求,直面新旧养老保险制度的矛盾冲突及诸多现实问题,借鉴和研究国外先进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构筑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对养老保险的新要求,已是理论和实务界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建议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1、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1981)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1951年2月,国家政务院颁布了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1953年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1955年国家出台实施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规定》,195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

规定将企业和机关事业两个相对独立的养老保险办法进行了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了。

1966-1977年间(十年动乱期间),建国初期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处于停滞、倒退的阶段。

“”结束后,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得到恢复。

197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退休制度得到了恢复。

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在当时保证了社会的安定,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活,但其特点也使其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时面临巨大挑战。

2、社会统筹阶段(1981-1991)这个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逐步提高,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个企业内部自保的传统养老保险制度所隐含的企业间负担的不均衡以及退休人员保障与所在企业经营风险相关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严重缺陷。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摘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社会性养老方式,可以说是在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础上的一种扩展,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稳定发展、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因此,完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关键词:养老保险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界定在现代社会中,保险是一项特殊的经济与社会活动,是一种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①农村社会保险指的是由政府组织,农民通过个人缴纳一定的劳动所得,同时由集体和国家给与一定的支持,将资金储蓄积累,保障农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能享有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它是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筹资,向农民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劳动者自己缴纳,政府出面组织并可通过减免农业税等方式给予相应的优惠和补贴。

②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项目。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劳动者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一种社会保险,它的目的是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同时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手段则是在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后为其提供相应的收入保障。

③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现阶段,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没有真正的建立起来,一般情况下所说的养老保险均为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在于保障农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④二、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方案不能保障全体农民的生活。

从方案的资金筹集方式上看,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以个人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仅从政策上加以扶持,是一种强迫储蓄模式基金---不与政府财政挂钩、也不需政府对其负财政上的责任,即其实际上谈不上国家保障,同国家有大力投入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相比,方案只是农民的自我保障⑤。

试论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

试论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

二 、 国农 民工社会保 障 中存在 的主 要 我
问题
( ) 国农民工参保率低 , 一 我 缺少社会保障
使用 “ 民工” 农 一词 的法律文件是 19 9 1年 《 民 全 所有 制 企业 招 用农 民合 同制 工人 的规定 》 。该 《 规定》 2条规 定 : 企业 招用 的农 民合 同制工 第 “ 人是指从农 民中招 用的使用期 限在一年 以上 , 实 行劳动合同制 的工人 , 包括从农 民中招 用 的定期 轮换工 ( 以下统称农 民工) ” 。 …此后 , 农 民工” “ 一 词开始在各种法律文件 中大量使用 , 民工 , 农 是指 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 的农业 户 口人 员。农民工是我 国特 有的城乡二元体制 的产物 , 是我 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 的社会
年, 参加工伤保 险和医疗保 险的农 民工数量分别 为 2 3 万 人和 237万人 , 别 占农 民工 总数 8 5 6 分 (. 亿人 ) 2 . %和 1. %。而且农 民工 即 12 的 11 97
作者简介: 韩国莉(92 , 山东滕州人, 16 一)女, 刮教授, 主要从事刑法学、 劳动法学的教学与研究。
的数量 出现了 日益增长 的趋 势。农 民工这一群体 能 够 给城 市 带 来 繁 荣 和 发 展 , 同时 也 带 来 了许 多
问题 , 此 , 因 我们 对 现 有 的各 项 政策 与 制度 需 要 重 新来 审视 , 不 仅关 系到农 民工 的社 会 保 障 , 这 而且 对 我 国 的城市 化进 程 也有 着 重要 的影 响 。
收稿 日期 :0 1 41 2 1 ・0 0
近几年来 , 我国农民工参保率低 , 使得农 民工 的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 突出, 民工的社会保 障 农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生活需求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未来展望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

最早的阶段是1951年,我国出台了《全国劳动人民社会保障条例》,该条例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退休待遇,是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起点。

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1978年,我国颁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条例》,建立了国家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1997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从而打破了以往只针对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纳入了全民范围内。

二、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义务原则、参保原则、统筹原则等。

这些原则为养老保险的实施提供了基础。

2. 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适用范围涵盖了所有中国公民,包括城镇职工、农民工、城乡居民等。

3. 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和标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了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相结合的方式,缴费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单位规模等因素确定。

4. 养老保险的待遇发放: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了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的各种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

5. 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和服务体系:养老保险制度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牵头管理,各地设立了相应的社保机构,为参保人提供服务。

三、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未来展望当前,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挑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面临新的课题与压力。

为了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定发展,我国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1. 完善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制度。

论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以促进利益和谐为中心

论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以促进利益和谐为中心
Ap r. 200 9
论农民工养 老保 险法律制度 的完善
— —
以促 进 利益 和 谐 为 中心
李长健 ,董芳芳 ,张 磊
武汉 40 7 ) 3 00
( 中农业大 学 华
文 法学 院 ,湖 北

要 :农民工养老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与完善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的农民工养老保

键 词 :农民工 ;养老保险;利益和谐 ;制度耦合;和谐实践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10.0 320 )20 3.6 0 92 1(0 90.0 50
中 图 分 类 号 :F 2 .9 3 38
On Pe f c i n o i a’ r e to fCh n SEndo me tI u a c s e o i r ntW o k r w n ns r n eSy t m fM g a r es
险制度 ,为农民工提供有效 的养老保障,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利益和谐,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
重 要保 证 。然而 ,中 国农 民工 还没 有获 得真 正意义 上的养 老保 险 ,其原 因在 于 现行 农 民工养 老保 险 制度 缺位 ,利益 配置 不当 ;因基 本养 老保 险 关系转 移 困难 ,农 民工利 益流 失 ;农 民工参 保意 识低 下 ,且 参保 能力 有 限 ;企 业排 斥农 民工 养老 保险 ,参 保积极 性不 高 ;农 民工养 老 保险各 自为政 ,全 国统 筹 困难 等导 致农 民工 养老 保 险运行 不 畅 ,举 步 维艰 。 因此 , 应建 立农 民工养 老保 险 “ 然性 ”与 “ 然性 ” 的制度 ,最 后在 制度 的 实践 基础 上 ,强 化养 老 保险 主体 的参 保意识 、 完 应 实 善监督 制约 机制 ,并 实现 “ 应然 ”与 “ 然” 的制 度耦 合 。 实

完善我国农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思考

完善我国农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思考

2006.9城乡建设完善我国农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思考□陈方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重庆400000)摘要农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新农村建设重要的制度保障。

在构建农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时,应同时完善与农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相关的土地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

关键词农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土地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6)09-149-01农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调整农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劳动者的体质和劳动力资源的状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允许劳动者在达到这个年龄界限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劳动者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时至今日,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之中,内容分散,彼此相互矛盾,严重影响了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

专门的法律除《县级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法(试行)》以外,主要是一些零星的部委规章、通知、复函以及某些地方性法规,且他们的经济性、政策性很强,稳定性差,立法层级很低,系统性、协调性缺乏。

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新农村社会建设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民养老法律体系的构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没有科学的法律制度作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

因此我国急需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

首先,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

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十二章 9 8条 ,除了五项保 险 内容 外 ,还包 括 总则 、社会 保 险费 征缴 、 社会保险基金 、 社会保 险经办 、社会保险监督 、 律责任 和附则 。 《 法 社 会保险法》 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 ,确立 了社会保 险 体系 的基本框架 ,总则第一条指 出 “ 为了规 范社会保 险关系 ,维护公 民 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 保险待 遇的合法权 益,使公 民共 享发展成 果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宪法 ,制定本 法。 ”第 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 老保 险、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 险、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 险制 度 ,保障公 民在年老 、疾病、工伤 、失业 、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 国家和 社会 获得物质帮助 的权利 。 《 会保险法 》还 就农村 养老保险制 度作 ” 社 出了确立 ,第二十条 “ 国家建立 和完 善新 型农村 社会 养老保 险制 度 ” , 将 国务院 《 指导意见》 的原 则在法 律上予 以确定 。然 而 ,与 《 会保 社 险法》 中,养老保险部 分的法 律内容相 比较 , 《 导意见 》 还存 在差 指 异。第十一条 “ 本养 老保 险实 行社 会统 筹与 个人 账户 相结 合。 而 基 ” 《 指导意见》 中虽然指出农村养 老保险基金 由个 人缴费 、集 体补助 、政 府补贴三方构成 ,但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统筹 ,政府 补贴仅仅是 国家财政对农村 养老保险 的一种倾斜投入,没能通过社会统 筹的方式体 现社会财富资源 的合理有效分配 。第十八条 “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 调整机制。根据 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物价上涨情况 , 时提高基本养老 适 保险待遇水平。 ”对 于农村养老保险 , 《 指导 意见》 并 未明确建 立基本 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基金管理方面 ,《 会保险法 》 规定 :第六 十 社 五条 “ 社会保 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 支平 衡”、第六十五条 “ 社会保 险 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 、第六十九 “ 条社会 保险基金 在保证安 全 的前提下 ,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 营实现保值增值 ”、第七十一条 “ 国 家设立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 的其他 方式筹集 的资金构成 ,用于社会保 障支 出的补充 、调剂。全 国社会 保障 基金 由全 国社会保障基 金管理运 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 ,在保证安全 的前 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 。 指导 意见 》对 于农村养 老保险基金 管理 中也未 能明确管理 的责任和具体要求 。从上述方面 比较 ,农村养老保 险亟待解 决通过立法明确各项具体制度 内容 的问题 。

探析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

探析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
, 没有必要 的储备积累 , 特别是 当参加保险 的成员风险结构 ( 如人 口老龄化等 ) 和资金供求比例发
生较大变化时, 需求水 平会增长 , 费率会不 断攀升 , 容 易在一段时间内加重单位 、 个人和国家的负担 , 甚至会
出 现支 付 危 机 。
即横向平衡和纵 向平衡 。横 向平衡 就是 当年 ( 或近几 年 内) 提取的基金总和应与其所需支付 的费用 保持平
衡 。这是 一 种 着 眼于 近期 的平 衡 。纵 向平 衡 是 对 参 加
第二类是完全积累制 ( 也称储备基金制) 。这种方
式以纵 向平衡为原则 , 要求在劳 动者整个 就业或参保 期 间 , 者 在一 个 相 当 长 的计 划 期 内 , 或 采取 储 蓄方 式 筹 集养老保 险基金 。其基本方 法是 , 首先 对全 国或本 地 区的社 会经 济发展水 平 、 有关 人 口的健康状 况 、 就业 率、 退休率 、 工资增长率 、 死亡 率 以及利 息率等指 标进 行预测 ; 然后根据这些指标 预计 参保人 员在参保 期间
以抵御通货膨胀 的风险。
险上更是体现了“ 工作 的一代 ” 供养 “ 退休 的一代 ” 的
代 际赡养原则 , 其优点是简便易行 , 按照养 老保 险的需
第三类是部分积累制。这种方式综 合考虑 了横 向 平衡和纵 向平衡原则 , 要求一部 分基金采 取现收 现付
收 稿 日期 :0 8—1 2 20 2— 5


我 国养 老保 险 基金 筹 集模 式 选择 及 实 践
要可及时调整费率 , 避免因通货膨胀造成基金 的贬值。
( 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 式的分类 一) 筹集养老保险基 金的一个基本 原则是收 支平衡 , 即筹集 的基金 和按 规定需要支付 的费用要大体 平衡。

建立农民养老保险机制的法律探讨

建立农民养老保险机制的法律探讨
人 的基 本生 活 , 维护 老年人 合 法权 益 , 国政府 不 中 断完善 养老 保 险制度 , 革基 金筹集 模 式 , 改 建立 多
层次养老保 险体系 , 努力实现养老保 险制度 的可
持 续 发展 。近 年 来 , 国政 府 大力 推 进 多 层 次 养 我
明其有效性极其有限。让农 民享受与城镇职工同 等养老保险待遇既是广大农 民的迫切愿望和合理 要求 , 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 这就需要将基本
这个 方 案在理 论 上值 得 探 讨 ,2年 的实 践 已经证 l
柱——基本社会养老保险 、 补充养老保险、 个人储 蓄养老保险 已初见雏 形 , 社会养老保 险体 系的基
本框 架业 已形 成 。我 国 已经 进 人老 龄社 会 , 老龄 化 速度 快 , 年人 口规 模 大 , 老 负 担 越来 越 重 , 老 养 社 会养 老 的形势 已十 分严 峻 。至 20 00年 , 全 国 在
维普资讯
第2 1卷第 5期
V0 . 1 No 5 12 .
荆 门职业技术 学院学报
Jun lo ig n T c nclColg o r a fJn me e h ia l e e
20 0 6年 9月
S pt20 6 e . 0
建立农 民养老保险 机制 的法 律探讨①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国家 民委 系统首届有 突出贡献专 家 , 从事法 学研究 。 ①论文 为作 者主持的 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 2 0 0 5年度一般项 目( 目批 准号 :5 MZ 0 ) 教育部人 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 项 0B 07 ;
究基地 20 0 4年度重大研究项 目( 目批准 号 :5J 80 0 ) 国家 “ 8 项 0 JD 5 0 9 ; 9 5工程 ” 二期建 设 项 目( 目批 准号 : 项 教重 办

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论文

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论文

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的思考摘要: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却很缓慢。

本文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上入手,进而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现状建议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农民占全国人口的63.91%,农村老年人占全国老年人的75%。

;老有所养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 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

综观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实践和现状,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之处。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立法严重滞后,农村养老保险立法现状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从严格意义上讲,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一部从整体上专门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

近年来,党和政府一直号召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党的十六大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党的十七大也再一次重申,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但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工作始终为落到实处,立法极度欠缺,严重滞后,无法满足需要。

(二)立法层次低,运行混乱,适用无法统一,实施困难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采取法律,法令的形式推行已非常普遍,但目前我们可依据的仍主要是民政部1992年的《基本方案》。

这是个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部门规章,所以各地出于实际需要,制定了不少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政策等,内容不一、适用各异,具体实施起来相当困难。

(三)农村养老保险法律规范制度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1,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窄。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采取的是农民自愿的原则,即鼓励具备投保条件的农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我国目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大多是比较发达的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也几乎是农村的富裕居民。

浅析农民工弹性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

浅析农民工弹性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
合理调整缴费比例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工收入状况,合理调整缴费比例,确 保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
建立财政补贴机制
设立专项资金,对参保农民工和缴费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提高 制度的吸引力。
社会认知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民工和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弹性养老保险制 度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
开展培训活动
03
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往往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 的社会保障,构建弹性养老保险制度 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
可行性分析
政策支持
01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强调要加强对农民工的
社会保障力度,构建弹性养老保险制度符合政策导向。
经济条件改善
0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的收入水平逐渐
强化政策执行力度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
建立政策监督机制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 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经济保障措施
多元化筹资渠道
通过多元化筹资渠道,如政府补贴、企业缴费、个人自愿缴费 等,为农民工弹性养老保险制度提供资金保障。
弹性养老保险制度能够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强、收入不稳定等特点,为农民工提供更加灵活的参保方式 。
构建弹性养老保险制度有助于缓解农民工养老保障不足的问题,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 平。
研究不足与展望
当前研究仅对农民工弹性养老保险制 度的构建进行了初步探讨,未来可以 进一步深入研究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实 施方案。
必要性分析
01
农民工养老问题亟待 解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民工 涌入城市,他们面临着养老、医疗等 社会保障问题,构建弹性养老保险制 度有助于缓解农民工养老难题。

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符合 农村 特点 的农 村社会 养 老保 险制度 。
最后 .由于 我 国各 地农 村 经 济 发展 水平 差 异 较
大 ,农 村 就各地 推行 农村 社会 养老保 险 的实践 来看 , 也大 多 是 自行 摸索 ,一 些 本该 统 一 的制 度也 形 式各
异。 由于 没有专 门的法规 , 之实践 中存 在许 多 困惑 , 加
决 农 民 的 后 顾 之 忧 . 切 需 要 通 过 新 的立 法 建 立 健 全 迫
状 分 析
农 村 养 老保 险 保 险法 律 制 度是 农 村社 会 保 险 制
度 的核心 , 也是政 府 的一项 重要 的社会 政策 。15 9 4年 宪法 首先 确 立 了社会 救 灾 、 济 、 动 保 险等 为 基 本 救 劳 内容 的社会 保 障制 度 ,9 6年 颁 布 了《 级农 业 合作 15 高 社示 范章程 》 中国农村 以“ , 五保 ” 内容 , 为 以社会 救 济 为特征 的社 会保 障制度 逐渐形 成 。从 1 8 9 0年 到 1 9 90 年 ,民政 部 在农 村 进 行 了社 会 养 老 保 险试 点 工 作 。 19 9 2年 民政部 下 发 《 县级 农村 社会 养 老保 险基 本方

重 庆科技 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2t年 2 0 第2期 0
Ju a o C ogi nvrt o c nead Tcnl ySc lSi csE i n N .22 1 or l f hnq g U i sy fSi c n eho g(oi e e dt ) n n e i e o ac n i o o2 0 0
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法律制 度的完善 பைடு நூலகம்
王春 英

农村养老保险规章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规章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规章制度一、总则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对象和保障标准,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确保养老保险覆盖面广泛、民生保障力度充分,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保障要求。

同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基础、补充个性化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社会地位。

二、制度运行1.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投资收益等。

个人缴费是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之一,应当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和缴费能力确定缴费比例和标准,确保保障基金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在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制定和执行养老保险政策、审核和认定参保资格、办理待遇发放等工作。

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3.参保对象和范围: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包括农村居民和农村务工人员,主要是指那些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和在农村务工的人员。

参保范围应当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地区,确保农村老年人的基本保障权益。

4.待遇标准和发放方式:农村养老保险的待遇标准应当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待遇标准与居民生活水平挂钩,适时调整和提高待遇水平。

待遇发放方式主要包括个人领取和银行代发两种方式,确保待遇发放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5.保险费用的缴纳和计算:参保人员应当按时缴纳保险费用,确保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

保险费用的计算主要以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保保险费用的合理性。

6.社会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性。

7.政策宣传和普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加强政策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增强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意识,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章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章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章制度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权益,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本文将探讨这些规章制度的内容及其在实践中的作用。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和完善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缓解养老问题给社会带来的压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是在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提高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一种安全、稳定和可持续的养老保障。

具体而言,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对城乡居民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包括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

对于城市居民,参保对象为无业人员、无固定职业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等;对于农村居民,参保对象为农民及其直系亲属。

2. 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缴费方式包括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

个人缴费一般根据参保人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政府补贴主要是对一些资金困难的人进行补贴。

3. 养老金的发放和提取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一定缴费年限的情况下,参保人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发放按月进行,发放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养老保险基金状况制定。

此外,对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参保人,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

4.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由地方政府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和稳定;同时,鼓励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国家重点产业和项目,以增加基金的收益空间。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善自身生活条件 的原因,使得他们对 自身养老保险 问题的考虑较少。况且农 民工收入有 限,农 民工 的 劳动所得往往 既要抚养子女又要赡养父母。生活消 费的剩余还要用于发展需求,即使较为富裕者其养 老储蓄也不充足,买得起商业养老保险的更是少数。 让农 民工 自觉控制消费欲望 ,储蓄养老金防老是不 可能得到普遍效果的。另外,储蓄养老虽然保守, 但是 汇率低,难 以实现增值 ,所 以作为家中顶梁柱 的青壮年们宁可将钱储蓄 以改善 自身及家庭 的生活 而不是用来购买养老保险… 。 ( )农 民工 流动 性 比较 大与 企 业劳动 合 同签 三
“ 后顾之 忧”的基础 上,提 高他 们为城市建设 和农村发 展做 贡献的积极性。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25 2. 4 文献标识码 :A 文 章编号 :17 .6 82 1)10 6 .3 6 24 5 (0 20 .0 00


农 民工养 老保 险 的概述
农 民工 ,是指在本地 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 工的农业户 口人 员。农 民工是 我国特有的城 乡二元 体 制的产物 ,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 出现的一个 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人数众多,所 占的人 口比 重很大,而且呈现 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农 民工的群 体主要以青壮年为主对 自身养老保险考虑的少,还 有就是 国家法律 制定的不完善使农 民工权利得不到 保障。 自农 民工进城我们看到 了农 民工在创造和建 设城市当中付出的艰辛,我们也应当看到 当年进城 的小伙子们 如今也都 已经到 了该回家养老 的年纪。 他们不仅在工作 中面临着多种风险,而且家庭和土 地 的保 障难 以满足他们养老的要求,因此农 民工的 养老 问题 已经成为必须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 ) 一 农民工人数众多且呈现 出 逐步上升的趋势 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农 民工的数量,流 向, 结构,就业收支,居住,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的问题, 国家经济局对全 国3个省 区直辖 市6 万个农村住 1 ~8 户和70 多万个行政村 的农 民工进行 了监测调查。 10 2 0 年度全 国农 民工数量为2 98 09 2 7 万人 ,其 中外 出 农 民工 15 3 43 万人与上年相 比农 民工数量增加4 6 30 万人,增长19。 由此可以看出农 民 .% 工数量的庞大, 由于进城务工成为农 民增 收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途 径 。农 民工数量将不断增长 ,但 自改革开放后进城 的那部分农 民工如今 已经步入 了中老年之列 , “ 老 有所养”的问题 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解决这些 曾经 为城市建设做 出重要贡献的群体 的养老保险是一个 急需解决的问题。 ( ) 二 以青壮年为主的农民工考虑养老保险的

养老保险法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金的法律规定

养老保险法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金的法律规定

养老保险法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金的法律规定养老保险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解决老年人的生活问题而建立的保障机制,包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群、缴费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

而养老金则是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参保人在退休后按照一定标准领取的一种经济补偿。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国家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发展。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

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参保人群也逐渐扩大,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等。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群与缴费方式1. 参保人群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体系。

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主要针对正式职工,由他们及其单位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是针对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城乡居民,由其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2. 缴费方式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一般为月缴制,即参保人员每个月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工资作为养老保险费用。

缴费金额一般根据参保人的工资和缴费比例来确定。

参保人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时,也需要根据自己的缴费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待遇水平。

三、养老金的法律规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参保人在退休后按照一定标准领取的一种经济补偿。

我国的养老金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一般基于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来确定。

按照相关规定,参保人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为:个人缴费年限×个人缴费工资×个人缴费比例×缴费系数。

其中,个人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实际缴费的年限,个人缴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在缴费期间的工资水平,个人缴费比例是指参保人实际缴费的比例,缴费系数是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进行调整的。

2. 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养老金的领取方式一般分为月领和一次性领取两种。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养老保险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养老需求,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法律框架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介绍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现状。

一、政策背景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人口平均寿命显著增长,老年人口占比也越来越高。

这就使得养老保障问题变得尤为紧迫。

同时,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家庭责任的减轻和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逐渐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加快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设,并逐步完善相关政策。

二、法律框架我国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组成。

《养老保险法》是我国养老保险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养老保险的目标、主体、范围和权益等方面的内容,为整个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除了《养老保险法》之外,还有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条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这些法规对于养老保险的实施和管理提供了具体指导。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社会统筹,即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养老保险的筹资和管理。

个人账户则是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部分,每个参保人都有自己的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将用于个人账户的积累和管理。

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安排,可以实现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三、保障措施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首先,我国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养老金,社会救助制度则主要面向那些没有参保或参保不足的老年人提供救助。

这种相结合的保障措施,可以更全面地覆盖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关 键 词 : 农 民工 ; 会 养 老 保 险 ; 乡统 筹 社 城
中 图分 类 号 : D 2 . 925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10 - 4 4 (0 1 0 -0 2 一 O 0 8 4 4 2 1 )6 15 3
建立 和完 善 农 民工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是 解 决
“ 三农 ” 题 的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实 现 社 会 公 问 是
平、 维护社 会稳 定 的重 要 手 段 。 国家 日益 重 视农 民
工基 本养 老保 险关 系 转 移接 续 暂行 办 法 》 定 了参 规
保人 员跨 省流 动就业 时 其基 本养 老保 险关 系的转移
接续 办法 。
收 稿 日期 : 2 1 —0 0 1 9—1 5
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 民工养老保险法》 明确规 农 ,
定农 民工 的缴费 比例 、 限 、 老 金 的运 营、 老 金 年 养 养 的领取 、 养老 保 险关 系 转移 等事项 。
作者简介 : 张
娜( 9 8 ) 女 , 17 一 , 河南南阳人 ,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 硕士。
费率 、 广覆 盖 、 可转 移 , 能够 与现 行 的养 老 保 险制 并 度衔 接 的农 民工 养 老 保 险 办 法 。有 条 件 的地 方 , 可 直接 将稳 定就 业 的农 民工 纳入城 镇 职工基 本 养老保 险 。 已经 参加 城镇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的农 民工 , 用 人单 位要 继续 为其 缴费 。劳动保 障部 门要 抓 紧制定 农 民工养 老保 险关 系异 地转 移 与接续 的办法 。人力
农 民工社 会养 老保 险 制度 的立 法现 状
另外 , 地 根 据地 方 实 际 情况 制 定 了不 同模 式 各 的农 民工 养老 保险 制度 , 如上 海 的综合保 险模式 、 广 东直 接扩 面模 式 和 杭 州 的 双低 模 式 等 。但是 , 地 各 在制 度构 建时 , 并不 是 寻求农 民工利益最 大化 , 而是 出于 自身利 益 的考 虑 , 因此 , 度 的实施 得不 到农 民 制 工 的支持 , 制度 的差 异 也 阻碍 了农 民工 社 会养 老 保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政策效益三个方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出台背景是多方面的。

首先,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养老问题日益凸显。

其次,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普遍存在养老经济压力大的问题。

最后,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相对不健全,无法有效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政策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括参保范围和待遇标准两个方面。

参保范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户籍在农村的劳动者和农民,包括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家庭农场主等。

同时,政策还鼓励农村居民自愿参保。

待遇标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标准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根据参保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确定。

个人账户的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和补贴共同构成,根据个人缴费金额和账户累计资金确定。

三、政策效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出台对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这一政策可以缓解农村居民的养老经济压力。

通过参保并缴纳保费,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从而减轻生活困难。

其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

政策规定了参保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与养老金之间的关系,参保的农村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缴费情况获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再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可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民工等农村劳动者通过参保可以在城市工作时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从而提高了他们参与城市化进程的积极性。

最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还有助于解决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通过逐步完善和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养老保障。

综上所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发展意义。

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2023-11-05•引言•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概述•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分析•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录01引言研究背景与意义农民工问题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现象,涉及到社会公平、稳定和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

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农民工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等,需要深入研究和完善。

研究目的与方法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分析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完善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参考。

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分析、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法,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等资料的梳理和分析,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同时,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对农民工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和访谈,获取第一手资料和信息。

02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概述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指为农民工群体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其在达到退休年龄或满足其他退保条件时提供一定的养老金保障。

该制度通常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旨在为农民工提供一定的养老保障。

03养老保障水平与缴费基数挂钩该制度的养老金支付水平与农民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密切相关,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01覆盖范围广泛该制度覆盖了所有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无论其性别、年龄、工种等。

02缴费方式灵活该制度允许农民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就业状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方式。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通过为农民工提供养老保险,可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激发农民工劳动积极性该制度的实施可以减轻农民工的养老负担,激发其劳动积极性,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保障农民工基本养老权益该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农民工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提高其生活质量。

03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分析农民工参保意识不强由于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对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了解,加上部分人认为养老保险与个人关系不大,导致参保率普遍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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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9-03-05T11:16:22.027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5月上作者:罗娜
[导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名工成了我国现有国情下的特殊群体。

农民工的浮出,不仅提高了他们自己的收入,也推动了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 710063)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名工成了我国现有国情下的特殊群体。

农民工的浮出,不仅提高了他们自己的收入,也推动了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同时,农名工这一群体在我国人口之中所占比例相当之大,而目前我国也正着力于全面发展、以及人权制度的完善,可是我国现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却成为了实现这一伟大梦想的一个瓶颈,主要是体现在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这一方面,本文主要以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为研究主题,对完善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提出一些合理性的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建议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内涵、法律现状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内涵
养老保险也就是所谓的老年保险,它在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举足轻重,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对其内涵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其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有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

(二)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相关法律制度的现状
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二元户籍制度,这形成了我国城乡的二元结构。

在养老保险方面则表现为城镇以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为主,而农村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不过,最近几年我国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地建设和发展中。

但是,这并没有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得到真真的落实。

因为农民工一直是作为城市和农村的边缘人,即游离于城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又不能完全融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之中。

由于这种特殊性,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问题,一直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

我国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去符合现实需要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表现在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务院分别于2月5日和12月22日发布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前者考虑到了农民工就业特点,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以及能衔接的要求对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的程序和规则做出了规定,后者将农民工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并增强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延续性和便携性,使得养老保险可以一定的程序得以流转和存续。

同时在2011年7月1日方能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这些举措无疑有利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同时,对于养老保险权的维权渠道方面,主要表现为2001年5月份实施的《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办法》,2008年5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2010年2月实施的《养老保险行政复议办法》,为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的疏通保障提供了多种渠道。

二、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适用对象存在局限性
尽管对于农名工是否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可是覆盖范围并不是包含所有的农名工,只是将在城镇就业并且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其养老保险的范围之内,其实质上没有考虑到农民工就业形式的多样性,其实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因此需要近一步扩大适用对象的范围。

(二)缴费比例较为模糊
一方面,《办法》规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保险金额的比例在4%到8%之间,其规定的范围过于模糊,也就表明了农民工缴纳保险金额的浮动比例范围比较大。

另一方面,《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缴纳保费比例的决定者主体,可能会使农民工自身对参保产生一种抵触感。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太过单一
在我国虽然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是多元化形式,可是规定的参保方式却是单一的。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工数收入水平都处于底下状态,同时又由于我国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就出现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的现象,而唯一金钱给付参保方式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

(四)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困难重重
农民工群体的主要特征是总量大、流动性强、工作时间的长短不确定,这种特点在城乡、城市之间,在职业与单位之间体现的淋漓尽致,这种社会现象与养老保险的连续性特点存在矛盾。

处于流动中的农民工群体,一是在我国各个地方关于养老转移接续政策不同一,并且账户转移操作的技术性更是一大难题,二是社会和城乡保险制度不相互兼容,三是相关部门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水平不完善,转移接续手续繁琐,四是对于不同地区的不同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手续和方式不同一,这些都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顺利转移遇到的严峻的问题。

三、完善其法律制度的相关建议
(一)扩大其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过狭窄,农民工同样都是雇佣者的职工,都是我国社会的劳动者,应该一视同仁,因此《办法》要扩大到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的范围,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规定明确的缴费比例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应该明确把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比例从浮动改为具体的,并且要采用从低原则,这样才可以和我国农民工低收入的现状相符合,这样也可以提高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实现社会保障法的真真价值。

(三)打破一元化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
以“以物养老”为参照,当出现农民工手中的金钱不能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时,可以采取“抵押财产、房产等”的方式去养老保险费
用,或者采取’“劳务出资参保”的方式,以上这两种方式都有法律上的可实现性,这样不仅可以使农民工继续参加养老保险,而且也不会使日常生活受到影响。

(四)建立相适应的转续接机制
在现今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步伐不同的情况下,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就必须加强对转移续接制度的建设,所以转移续接制度的建设必须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一是要实账运行农民工的个人账户,社会保障权益也要随农民工的转移而转移,农民工在退休时根据我国统一规定可领取养老保险金。

二是对就业不连续的农民工相关的社保记录要进行保留,不管农民工期间中断就业时间的长与短,一旦回城继续工作并参保则则必须进行累计计算。

三立足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现实,着重加强地区社会保险的协调机制的建设,主要是社会保障机构之间、参保人员管理之间以及参保缴费结算方面的协调。

四是不再考虑农民工的流动范围,而是规定统一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享受待遇条件以使转移接续更加灵活。

五是要与时俱进,目前已经是信息化时代,地市级应充分应,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使省市、地市建的联网和信息共享,使相关部门可以更加灵活、快捷、准确的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提供服务。

结语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为了应对城市化、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而产生的特殊群体。

他们对于我国的城市经济发展来说功不可没,但在养老方面却没有可靠的保障,本文主要是针对我国目前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进行说明,然后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这些建议可以对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朝辉、范探,我国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9,(9):74。

[2]唐普阔,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困境及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3,10(8):46
[3]朱晓琳,农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J],邢台学院学,2012 .27(1):60
[4]谢建社等:《中国农民工权利保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33页。

[5]参见王广彬:《社会保障法》,中国政府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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