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派及其代表人物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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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是古文化大省,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学术界有人以区域划分,把安徽省分为三个文化圈,即淮河文化、黄山文化和桐城文化。从文化内涵上说,淮河文化和黄山文化内容繁富,门类诸多,淮河文化有以老子为代表的先秦哲学,以三曹(曹操、曹丕、曹植)为代表的建安文学,以华佗为代表的中华医药文化,以刘伶为代表的魏晋酒文化,还有淮北梆子戏、凤阳花鼓等;黄山文化有以戴震为代表的朴学(皖学),有黄宾虹为代表的新安画派,有底蕴深厚的徽商文化,还有徽派建筑、雕刻、园林艺术、徽剧等,更有人文与自然景观相结合的山水文化。我们把这两个文化圈称为泛文化。桐城文化与之相比,内容比较单一,主要表现为文学艺术,其代表者为桐城派。桐城派是统称,它包含有桐城文派、桐城学派、桐城诗派和桐城书画派,还有丰厚的桐城民间文学。我们把桐城文化称之为精致文化或精品文化。今天我就桐城文派谈一点个人浅见。

一.

与桐城学派、诗派相比,从时间上来说,桐城文派兴起稍晚,但声誉最高,影响最大。桐城文派起于清康熙,衰微于清末民初,延续二百三十余年。其流行地域之广,几乎包括了当时中国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大部分地区,北至京畿,南达岭外,东抵江左,西至云贵,都有桐城派作家的身影,其作家人数多达1200余人,著述二千余种,随着中华文化的传播,桐城文派在海外也有很高的声誉,因此,不论从绵延的久远,还是从影响的深广来看,在中国文学史上,没有一个文学流派能与之比肩的。曾国藩誉桐城派为清代文坛盟主不无道理。

桐城文派对中国古典散文作了一个很好的总结。它的成就和贡献是多方面的,我想从桐城派文论思想和创作实践两方面来谈。

首先,桐城派作家在总结前人创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创作实践,创立了一套系统的、完整的散文创作理论。著名学者郭绍虞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说:“清代文论以古文家为中坚,而古文家之文论又以…桐城派‟为中坚。有清一代的古文,前前后后殆无不与桐城派发生关系。在桐城派未立以前的古文家,大都可视为…桐城派‟的前驱;在…桐城派‟方立或既立的时候,一般不入宗派或别立宗派的古文家,又都是桐城派之羽翼与支流。由清代的文学史言,由清代的文学批评言,都不能不以桐城派为中心。”指出桐城派古文论的强大影响力,它确实成为桐城派赖以产生、发展、壮大的支柱,使众多作家在不同时期纷纷归附桐城派而形成一个阵容强大的作家集团,出现“家家桐城”、“人人方姚”的局面。

桐城派文论最大的特点是“与时俱进”,“因时而变”,不断地创新求变,充实提高,使文论体系的严密性、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达到前人未曾达到的高度,扭转了古典散文的道本艺末的文学观点,实现了散文艺术的审美艺术价值。

桐城派的文论发端于不在桐城派三祖之列的戴名世,但他的文论主张对方苞乃至后人启迪很大。他主张为文要“率其自然,行其所无事”,把“率其自然”当作文章的最高境界,强调“修辞立其诚”,作文要道、法、辞三者完美合一,对文章审美要素,提出了“精、气、神并重”的要求。

方苞则明确提出以“义法”为中心的散文理论,为桐城派的文论奠定了基础。“义法”说也因此成为整个桐城派文论的发端和纲领。“义”指文章的思想内容。“法”指艺术形式,强调“言有物”、“言有序”,要求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值得一提的,方苞虽然把文章思想内容放在首

位,强调为文要先为人,但最为专注的还是“言有序”,提出为文“所贵澄清无滓,澄清之极,自然而发其精光”,要求古文用辞力求典雅、古朴、简约,即桐城派所矢志追求的“雅洁”。刘大kui(从木魁)对方苞的“义法”说有所突破,在强调“义理、书卷、经济”同时,十分重视神气、音节,他说:“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先立神气以为文法的最高妙处,然后求神气于音节,再求音节于字句,给人们指出了为文之法和学文之径。他还认为文章贵在品藻,将“品藻”作为由“神气”、“字句”等表现出来的文章风格。他特别指出“文贵奇”、“文贵大”、“文贵简”、“文贵疏”、“文贵瘦”、“文贵华”、“文贵参差”、“文贵去陈言”等审美要求。这种对文章风格的重视与辨析,表明刘大?已突破了方苞单纯以“义法”论文而仅提倡“雅洁”文风的倾向,摆脱了以文学为经学和道学附庸的束缚,肯定了文章自身的审美艺术取向,是对桐城派文论的一大发展。

姚鼐的文论思想具有集大成的特色。他不仅继承了戴、方、刘的文论思想,更从自己所处时代的新学风气中汲取了完善散文创作的合理因素,进行了全面地总结。他坚持“义法”说的基本观点,但指出方苞“只以义法论文,则得其一端而已”,提出“义理、考据、文章”三者“相济”的治学为文主张。他在汉学盛行之时,独排众议,不废考据,力主汉宋兼容,克服宋学空疏,足见其包容之心,尤为难得。他继承刘大kui(从木魁)“神气”说,进而提出“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的八字主张,就古典散文的艺术特征来说,“神理气味”为“文之精”,是抽象的内在东西;“格律声色”为“文之粗”,是具体的表象的东西。姚鼐的“理、格、律”亦即方苞的“义”和“法”,姚鼐的“神、气、声”亦即刘大kui(从木魁)的“神气”、“音节”、“字句”,而“味”和“色”是姚鼐的新发展,它是指文章的风味、韵味、兴味和文章的辞藻、文采,增强文章的品位和艺术魅力。姚鼐在文论上另一大贡献是他的“阳刚”、“阴柔”风格说。他在《复鲁絜非书》中,将千姿百态的文风归结为“阳刚”、“阴柔”二端,指出了文章的风格与作者个性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强调了“阳刚”、“阴柔”的相辅相成,虽各有“偏胜”,但不可“一有一绝无”,也就是说,阳刚与阴柔作为两种不同的美学风格,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刚柔相济,才算完美。姚鼐的文章风格论不仅在当时文坛别树一帜,而且在中国整个古典散文理论发展史上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对今天的散文创作仍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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