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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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专利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专利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专利奖励办法)知识产权奖励办法1.目的为加强企业自主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调动广大员工技术创新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对发明创造、专有技术、各种行业标准的制定等发明人、设计人或参与人奖励的原则、额度。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职工的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专有技术的设计、各种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参与。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XXX,XXX,财政部和XXX“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XXX专利管理办法》。

4.知识产权的范围本办法所指知识产权的范围是:(1)各种发明创造;(2)专有技术(know-how);(3)由本公司员工参与制定的国家或者行业技术标准。

5.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举措5.1专利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专利权是指国务院专利管理行政部门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5.2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5.2.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5.2.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5.2.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5.3专有技术(know-how)指享有一订价值的可以利用的,为有限范围专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全形式和不作为工业产权获得任何形式法律保护的制造某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掌握和办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经验、数据、举措或者上述对象的组合。

5.4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履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举措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5.5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履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前提完成的发明创造。

专利奖励制度

专利奖励制度

专利奖励制度--------------------------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专利奖励制度1、适用范围为了积极鼓励公司研发人员进行创新,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专利发明人奖励的实用范围、申报流程、奖励标准和支付方式;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2、专利申报流程实行专利奖励制度后,公司专利数量会大幅度增长,为了确保专利申报的质量,规定以下审核流程。

第一步:发明人提交技术交底资料;发明人需提供专利详细内容,以方便审核专利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

第二步:研发经理审核专利的实用性;研发经理签字确认技术的实用性,技术需符合公司研发路线,或是解决了生产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如新的生产工艺,新的工装夹具等)。

第三步:专利管理员确定专利的新颖性及创造性;专利管理员检索专利的新颖性及创造性。

第四步:总经理确认;若满足上述条件,由专利管理员申请专利费用,总经理对技术和相关费用给于确认。

3、奖励标准3.1、外观专利外观专利授权后,给于第一发明人500元的奖励; 3.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给于第一发明人1000元的奖励;--------------------------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3.3、发明专利3.3.1、发明申请奖励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收到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后,给予第一发明人1000元的奖励。

公司专利奖励制度范本

公司专利奖励制度范本

公司专利奖励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参与专利创新,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专利奖励制度。

本制度旨在激励公司员工积极投身于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工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条奖励原则公司专利奖励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团队奖励与个人奖励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条奖励对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员工在任职期间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均适用于本奖励制度。

第四条奖励方式公司专利奖励方式分为货币奖励、荣誉奖励和职务晋升三种。

1. 货币奖励:根据专利的申请、授权和实施情况,给予相应的奖金。

2. 荣誉奖励:对在专利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等。

3. 职务晋升:对在专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优先考虑职务晋升。

第五条奖励标准1. 专利申请奖励:员工提出的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公布,给予一定的申请奖励。

2. 专利授权奖励:员工提出的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给予一定的授权奖励。

3. 专利实施奖励:员工的专利被公司实施并产生经济效益,根据实施收益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4. 专利获奖奖励:员工的专利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其他级别奖项,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条奖励程序1. 专利申请奖励和专利授权奖励的申请,应在专利申请号公布或专利证书颁发后一个月内,由申请人向公司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专利实施奖励和专利获奖奖励的申请,应在专利实施收益实现或获奖证书颁发后一个月内,由申请人向公司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 公司专利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4. 奖励资金发放:公司应在审批通过后一个月内,将奖励资金发放给获奖员工。

第七条处罚规定1. 员工泄露公司技术秘密、侵犯他人专利权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专利奖励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管理

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管理

(1)《专利法》上的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由此可知,《专利法》对于职务发明完成人的物质激励分两种:奖励和报酬。

奖励是针对对于发明创造或者专利未实施的情形,而报酬是针对专利实施转化后的情形。

《专利法》第十六条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章“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对此进行了细化。

其第七十四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企业可以计入成本,事业单位可以从事业费中列支。

”上述规定是发明创造无论实施转化与否的情形下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的法定奖励。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七十五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该条规定是针对专利由单位自行实施后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给予的报酬。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七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这是对于专利许可他人实施的情形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给予的报酬。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七十七条规定:“本章关于奖金和报酬的规定,中国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专利法中对职务发明专利的奖励金额

专利法中对职务发明专利的奖励金额

专利法中对职务发明专利的奖励金额
在专利法中,对职务发明专利的奖励金额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具体来说,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而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此外,如果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知识产权奖励与惩罚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与惩罚办法

知识产权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和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职务知识产权发明或设计者,享有如下权利:一、专利技术:完成者享有署名、参与许可实施专利技术和获得“一奖两酬”的权利。

二、科技成果完成者享有署名、参与许可实施专利技术和获得“一奖两酬”的权利。

三、本单位所有职务知识产权完成者获得本《办法》中的奖金和报酬后仍可享有获得其他奖金和报酬的权利。

不在本单位工作或已调离、退休的,仍然享有获得奖金和报酬的权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已经去世的,此项权利属合法继承人享有。

四、知识产权工作者的权利1、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各项工作有提出建议的权利。

2、有提议并督促为本单位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予以奖励的权利。

3、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有获得奖励的权利,其成绩应作为技术职务聘任或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4、本单位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者有优先获得在国内外进行业务培训、考察、学习机会的权利。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知识产权的形成、管理、实施、许可转让、保护等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条公司因职务发明取得专利权后,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物质与精神奖励。

一项发明专利奖金10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奖金5000元;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奖金200元。

对重大专利(申请)项目应当重奖,并将其业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职务或职称晋升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发明专利实施产生效益后,每年应从实施该项发明所得利润税后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第六条发明专利许可其它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应当从实施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少于10%作为报酬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第七条奖金和报酬的分配原则奖金:按贡献大小分配给发明人或设计人;报酬:发明人或设计人占70%,参与实施或许可的人员占20%,专利管理部门占10%。

公司员工专利申请奖励制度(含表格)

公司员工专利申请奖励制度(含表格)

公司员工专利申请奖励管理制度(定稿版)1 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员工发明创造,提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的所有在职员工的专利申请。

3 职责3.1 研发部为公司专利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部专利的评审、申请。

3.2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专利项目的具体申报,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取得政府针对专利的相关补助和奖励。

4 定义本办法所指的职务发明: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专利。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4.1 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4.2 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4.3 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4 员工离职或公司内部调动工作后半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公司。

4.5 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用来申请个人专利。

4.6 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则视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

5 程序内容5.1 专利权属划分职务发明人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

专利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发明人可署名多人,按人员对专利项目的重要性排序。

5.2 专利申请5.2.1 公司须建立专利内部评审机制,目前暂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研发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人资部负责人、综合服务中心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具体负责从技术和保密角度对员工提出的专利进行内部审核。

内部无法或不具备条件审核的项目,由综合服务中心联络代理机构进行专利评审。

2024年员工创造专利奖励办法

2024年员工创造专利奖励办法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员工创造专利奖励办法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奖励对象1.1:奖励范围1.2:奖励条件第二条:专利类型2.1:发明专利2.2:实用新型专利2.3:外观设计专利第三条:专利申请和授权3.1:申请时间3.2:申请流程3.3:授权时间第四条:奖励标准4.1:发明专利奖励标准4.2:实用新型专利奖励标准4.3: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标准第五条:奖励发放5.1:奖励金额5.2:奖励方式5.3:奖励时间第六条:保密协议6.1:保密内容6.2:保密期限第七条:权益分配7.1:专利权益分配7.2:奖励权益分配第八条:合同期限8.1:起始时间8.2:终止时间第九条:违约责任9.1:违约行为9.2:违约责任承担第十条:争议解决10.1:解决方式10.2:管辖法院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1.1:合同生效条件11.2:合同变更11.3:合同终止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知识产权保护12.2:员工培训第十三条:附则13.1:合同附件13.2:合同解释权第十四条:签署14.1:签署日期14.2:签署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奖励对象1.1:奖励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研发部门、技术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员工。

1.2:奖励条件(1)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的专利;(2)作为合作发明人,对专利的创造和研发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条:专利类型2.1:发明专利对于2024年内由员工提出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并授权的发明专利,公司将根据专利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给予相应的奖励。

2.2:实用新型专利对于2024年内由员工提出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将根据专利的技术难度和实际应用价值,给予相应的奖励。

2.3:外观设计专利对于2024年内由员工提出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并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将根据专利的设计创新和市场潜力,给予相应的奖励。

制度_专利_公司专利奖励办法

制度_专利_公司专利奖励办法

XXX公司专利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职务发明,是指员工执行本公司所交付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具体包括:(一)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四)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四条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划分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发明人享有署名权。

职务发明经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将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形式与奖励额度(一)专利申请奖金:公司各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提案,经公司专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列为专利申请项目,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对发明人进行奖励。

奖励额度如下:(1)发明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元。

奖金的发放分为两次:a.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以后进行第一次奖励,奖金为××××元;b.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以后进行第二次奖励,奖金为××××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给予奖励。

(3)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授权后给予奖励。

(4)对技术上产生重大突破的职务发明专利,经公司专利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认定之后,上述奖励额度可提高到××倍。

对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其奖励额度可提高到××倍。

专利激励制度

专利激励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利激励制度篇一:研发人员专利考核奖励制度研发人员专利考核奖励制度第一条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开展,奖励职务发明人和优秀专利工作者为企业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及工艺改进等科技研发所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单位给予职务发明人1000元的奖励。

(一)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10000元奖励;给予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3000元奖励,外观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1000元奖励。

(二)在12月1日之后到次年1月1日前收到授权登记通知书的,该专利申请视为在下年获得授权,根据前款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条企业每年设立“发明创造奖”。

发明创造奖的奖励对象为已获得授权的并且具有较高创造性和较大实用价值的专利。

由中心主任组织,会同有关部门评出一、二、三等奖。

评审结果公示期限内没有异议的,即予以认定。

(一)发明创造奖设一等奖一名,获奖专利的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5000元奖励;设二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2000元奖励;设三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1000元奖励。

(二)发明创造奖每年评定一次,同一专利不得重复参与评定。

第四条企业奖职务发明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的,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

如一件专利有多位职务发明人,按照专利发明人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和报酬。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专利激励制度)一的,可作为:“优秀专利工作者”获得奖励:(一)为专利知识培训、普及以及专利申请和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二)为维护企业权益,挽回企业因侵权或专利流失而遭受的损失,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三)在引进专利技术或在专利技术的实际应用中解决关键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效的人员;(四)为技术开发提供积极有利条件,并为开发成果申请专利以及获得专利权,以及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管理人员。

#####有限公司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奖酬制度

#####有限公司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奖酬制度

关于对职务发明创造人进行奖励的制度为了保护职务发明创造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员工进行发明创造,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第二条奖励原则(一)本企业应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发给奖励、报酬。

(二)对该项发明创造及实施效益记入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个人档案,作为技师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他奖励的依据。

(三)同一项发明创造具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按照其对该项专利的贡献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规定的奖励、报酬;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本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应当获得的奖金仍应向其发放,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向其发放。

第三条奖酬标准(一)本企业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每项元,实用新型每项元,外观设计每项元。

(二)对形成独立产品的发明创造并在本企业实施取得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除了取得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次性奖金外,企业每年从实施专利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

其中实施发明专利按,实施实用新型按,实施外观专利按。

(三)一项发明创造形成多种独立产品的,按照多种产品的税后收益总额提取第三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多项专利形成一种独立产品的,基本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提取第三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依存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提取第三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

(四)企业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从收取的转让费或使用费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

企业无偿或低价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转让费或使用费参照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确定,或者协商委托评估确定。

(五)本企业从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调解、诉讼、仲裁中获得的侵权赔偿或补偿费,扣除调解、诉讼、仲裁等相应成本后的部分,视为许可他人实施其职务发明创造的收益。

职务发明奖励

职务发明奖励

职务发明奖励
职务发明奖励是一种奖励制度,用于鼓励和奖励员工在其职务范围内进行创新和发明。

这种奖励制度的目的是提供激励,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并为他们的创新成果提供适当的回报。

在许多组织中,员工的创新和发明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因此,为员工提供职务发明奖励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可以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职务发明奖励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例如:
1. 现金奖励:员工的发明成果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奖励,以鼓励他
们的创新活动。

这可以是一笔固定金额,也可以是根据发明的重要性和价值而定的变动金额。

2. 股权奖励:除了现金奖励之外,员工的发明成果还可以获得一定
的股权奖励。

这使得员工有机会分享组织的成功,并获得长期的经济回报。

3. 奖励点制度:组织可以设立一种奖励点制度,员工的创新和发明
成果可以获得一定的积分或奖励点。

这些点数可以用于兑换物品、旅行或其他奖励。

4. 奖励公告和赞扬:组织可以通过公告、内部通讯或员工会议等方式,公开表彰和赞扬员工的创新成果。

这种公开表彰不仅可以给予员工肯定,还可以激励其他员工参与创新活动。

职务发明奖励的实施需要明确的政策和程序。

这包括明确的评选标准、申请流程、评审机构以及奖励的颁发方式等。

此外,还需要建立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机制,以确保员工的创新成果得到合法的保护和利用。

通过职务发明奖励制度,组织可以建立一种积极的创新文化,并激励员工在其职务范围内不断追求创新和改进。

这将有助于组织的发展,并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员工职务发明专利奖励办法

员工职务发明专利奖励办法

XXXX有限公司员工职务发明专利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员工将工作中的发明创造、创新以及智力创作以专利的形式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类型及职务发明1.我国专利的种类主要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2.本办法所指的职务专利为上述三种专利的统称,职务专利是员工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以及工作时间等形成的专利。

第三条专利权属1.职务专利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因发明人的工作调动、退职而转移,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占有。

委托开发或以公司为主合作开发的产权,原则上归公司所有,另有约定除外。

2.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创造,其形成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将职务发明专利转让。

3.与外单位合作或受外单位委托研究完成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后,专利权的归属由两单位鉴定协议确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程序1.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或发明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知识管理工程师协助在中国知识产权网上查询筛选,对相关技术的法律状态进行检索,并确认拟申请项目的创造性及新颖性等。

2.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评审会议,对专利申请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提出评审意见。

3.与外单位合作研究或委托外单位研究的科研项目,提交专利申请时,必须取得合作单位或委托单位的书面同意。

4.专利起草人将起草好的相关文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阅后,由知识工程师统一办理专利申请的相关手续和费用支付。

5.凡提交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资料,由知识管理工程师存档一份以备查阅第五条激励规定1.员工申请的专利获得国家专利机构受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XXX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奖励XXX元。

2.员工申请的专利获得国家专利机构批准后,公司再次给与一次性奖励,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XXX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奖励XXX元。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1、为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特制定本办法。

2、公司因职务发明取得专利权后,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和报酬。

3、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取得专利证书后,应将专利证书复制件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同时将该项专利及实施效益情况记入职工技术、业务档案,作为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4、公司取得发明专利申请号后,应当发给发明人100元一次性奖金。

5、公司取得发明专利权后,应根据申请专利时的定级分别给予发明人一次性奖金2000元(普通级)、4000元(重要级)、6000元(重大级)。

凡取得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应当发给发明人一次性奖金500-800元。

6、实施职务发明的公司,从实施之日起3年内,每年从实施该专利所取得的效益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

报酬的计算办法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的一种:对提高产品质量效果明显的,从实施专利后所新增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对降低材料成本,节省工序时间效果明显的,可取节约成本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对属于新产品发明的专利:可取该新产品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

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第一年在税后利润或节约成本总额中提取10%,第二年提取5%,第三年提取3%作为职务发明人的报酬。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一次性给予职务发明人300-1000的报酬。

7、公司将职务发明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的,从转让或许可实施所得收益中提取3%—8%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

公司将职务发明专利作价投资或入股时,给予职务发明人相应的报酬。

若有杰出贡献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占有个人股,则直接参与分红,不再给其它奖励。

8、职务发明专利技术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后,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一律从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所获得的税后利润和收取的使用费中列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个人所得,应当依法纳税。

9、公司每年设立“发明创造奖”。

昆山市发明专利奖励政策

昆山市发明专利奖励政策

昆山市发明专利奖励政策为促进昆山市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奖励政策。

一、奖励对象本奖励政策适用于在昆山市范围内注册并获得专利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标准1.发明专利:(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奖励10万元;(2)在昆山市范围内获得发明专利的,奖励5万元。

2.实用新型专利:(1)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5万元;(2)在昆山市范围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3万元。

3.外观设计专利:(1)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的,奖励2万元;(2)在昆山市范围内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奖励1万元。

三、评选方式1.评选时限: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期限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评选程序:(1)获得专利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申请参评;(2)昆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4)公示期结束后,进行最终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昆山市政府网站和昆山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

四、奖励发放1.获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获得相应的奖金,税前发放。

2.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发放。

五、其他事项1.参评者应当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2.评审专家应当保守申报者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申报材料;3.获奖者应当签署颁奖书及相关文件,及时到昆山市知识产权局领取奖金;4.如获奖者因任何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奖金,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

以上为昆山市发明专利奖励政策的具体内容,欢迎各位申请者积极参与。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鼓励公司员工进行技术创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在职期间的发明创造,包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三、专利申请3.1 依据公司专利计划,由公司指定专人撰写或员工任职期间自发撰写。

3.2 办公室负责与专利代理机构联系,填报专利申请所需资料,履行申报工作。

3.3 专利申请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由专利撰写人员与专利代理公司对接人进行沟通确定。

四、奖励办法4.1 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

奖金分两次发放: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奖励500元,取得授权通知书后,奖励500元。

4.2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800元。

奖金分两次发放: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奖励400元,取得授权通知书后,奖励400元。

4.3 外观专利:每件奖励600元。

奖金分两次发放: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奖励300元,取得授权通知书后,奖励300元。

4.4 软件著作权:每件给与奖励600元。

奖金分两次发放:提交后奖励300元,取得软著证书后奖励300元。

4.4 发放时间:提交收到受理通知书后,次周在公司周会发放现金红包。

五、分配原则5.1 奖金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5.2 奖励对象以专利、软著主要撰写人为准。

六、专利权属划分6.1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划分: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

专利发明人享有署名权。

6.2 员工离职,不得将本公司的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不得将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软著等,否则公司有权利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单位因职务发明取得专利权后,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和报酬.第三条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取得专利证书后,应将专利证书复制件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同时将该项专利及实施效益情况记入职工技术,业务档案,作为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四条单位取得发明专利申请号后,应当发给发明人100元一次性奖金.第五条单位取得发明专利权后,应根据申请专利时的定级分别给予发明人一次性奖金1000元(普通级),3000元(重要级),5000元(重大级).凡取得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应当发给发明人一次性奖金500元.第六条实施职务发明的单位,从实施之日起3年内,每年从实施该专利所取得的效益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报酬的计算办法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的一种:对提高产品质量效果明显的,从实施专利后所新增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对降低材料成本,节省工序时间效果明显的,可取节约成本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对属于新产品发明的专利:可取该新产品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任何一种,第一年在税后利润或节约成本总额中提取30%,第二年提取20%,第三年提取10%作为职务发明人的报酬.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一次性给予职务发明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酬.第七条单位将职务发明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的,从转让或许可实施所得收益中提取8%—15%作为职务发明人报酬.公司将职务发明专利作价投资或入股时,给予职务发明人相应的报酬.若有杰出贡献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占有个人股,则直接参与分红,不再给其它奖励.第八条职务发明专利技术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后,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一律从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所获得的税后利润和收取的使用费中列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个人所得,应当依法纳税.第九条单位每年设立"发明创造奖". "发明创造奖"的奖励对象为已获得授权并且具有较高创造性和较大实用价值的专利.各部门于每年11月1日前将推荐评奖专利的《发明创造奖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知识产权管理部,由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专家评审,专家根据《 "发明创造奖"评分表》中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根据得分的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公布十五日内没有异议的,即予以认定. 发明创造奖设一等奖一名,获奖专利的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10000元奖励;设二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5000元奖励;设三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3000元奖励.发明创造奖每年评定一次,同一专利不得重复参与评定.《发明创造奖申请表》, 《"发明创造奖"评分表》见附件)第十条如一件专利有多位职务发明人,按照专利发明人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和报酬.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为"优秀专利工作者"获得奖励:1.为知识产权培训,普及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2,为维护本单位权益,挽回单位因侵权或专利流失而遭受的损失,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3,在引进专利技术或在专利技术的实际应用中解决关键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效的人员:4,为技术开发提供积极有利条件,并为开发成果申请专利以及获得专利权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上述任何一款规定的人员,由所在部门在每年11月1日前将有关事迹介绍及推荐材料交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参与"优秀专利工作者"的评选.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评审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布十日内没有异议的,即予以认定."优秀专利工作者"获奖限额为1—2人,每位获奖者可获得不低于2000元奖励: 第十二条专利职务发明人的奖金,发明创造奖和优秀专利工作者的奖金由本单位统一支付,纳入每年知识产权管理部部门财政预算.第十三条失效专利从失效之日起,不再享受按照本细则给予的所有待遇;专利权归属存在纠纷的,在纠纷解决前不享受按照本细则给予的所有待遇.第十四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发明创造奖评分表评奖专利名称: 评审专家签名:实用性经济效益年增利税,节约成本总额200万元以上,或提高劳动生产率3倍以上,或极大的提高产品质量年增利税,节约成本总额100-200万元,或提高劳动生产率2倍以上,明显提高产品质量年增利税,节约成本总额50-100万元,或提高劳动生产率1倍以上,或较大提高产品质量年增利税,节约成本总额50万元以下,或提高劳动生产率50%以上,或提高产品质量市场前景前景广阔,市场容量大市场前景较广阔,产品具有竞争力应用范围较窄,但有一定前景市场前景模糊,可能有一定市场其他效益极大的改善劳动条件,环保,节能效果显著较大的改善劳动条件,环保节能效果明显能改善劳动条件,具有一定环保,节能效果对改善劳动条件或环保,节能效果不大创造性开发难度开创性基础性发明创造,开创了全新的产品或工艺,方法在原有技术上的改进,但改进和提高部分明显一般改造,小的革新构思构思巧妙,新颖独特,或跨技术领域构思新颖,普通技术人员不易得到公知技术的简单组合,借鉴,构思容易形成技术工艺技术实现难度大技术复杂,实现难度较大技术不复杂,有一定难度技术不复杂,难度一般规模或工作量规模和工作量大规模和工作量较大规模和工作量一般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达到区内领先水平一般水平对市场的贡献专利保护范围基础性专利,保护覆盖范围宽改进型专利,但保护范围较宽改进型专利,保护范围窄同行业情况专利申请日前未见行业其他厂家使用本专利技术同类技术情况申请日前行业其他厂家已经使用本专利技术当前没有可替代本专利的技术能垄断市场有可替代技术但很少,或技术有所差异能垄断部分市场同类技术多,不能形成市场垄断发明创造奖申请表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申报单位发明设计人联系方式实施状况何时实施技术状况本专利主要技术内容,与本专利发明前技术相比主要优点,发明创造高度的评价,技术研发的点,技术何时何地获得其他奖励科研开发投资万元经济效益情况累计年均产值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节约成本新增利润和节约成本总额单台产品节约时间小时提高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情况的说明:(专利应用情况,产品销售情况,经济效益的计算方式和依据,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情况)市场前景预测(根据当前实施状况,结合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对未来市场容量作出估计和推测,对本专利对开发市场作用进行说明.)社会效益情况(对促进科学进步,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消除污染,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详细说明,如能采取定量的方法说明的需有具体数字.领导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申报书填写说明一,本表由专利第一发明人负责填写.二,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合理计算,并给出计算方法.一经发现虚报即取消资格.三,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核实审查申报书的格式和内容,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专利法第三版解读【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

专利法第三版解读【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

专利法第三版解读【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第十六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当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的报酬。

【解释】本条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

本条的规定有两层含义:第一,在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不论发明创造是否已经实施,专利权人都应当对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第二,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专利权人应当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这种报酬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从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发明创造所获得的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另外一种情况是从专利权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所收取的转让费或者使用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

奖金和报酬的数额、标准及其计算方式,专利权人不依法给予奖励和报酬的处理等问题,在专利法实施条例中予以具体规定。

本条规定的是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这就是说,这种奖励是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本人的,不是给研究小组的。

所谓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所谓其他辅助工作,例如有撰拟文件、整理资料等。

究竟谁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当由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在请求书中写明。

如果有人对申请文件所填写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依法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人认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其单位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单位是否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和报酬,应当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专利法中没有必要作强制性规定。

我们认为,我国专利制度不仅是调整发明创造的归属关系的民事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国家用以鼓励发明创造的产生及其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最终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的法律制度。

公司专利奖励办法

公司专利奖励办法

XX公司专利申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积极性,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职务发明是指员工执行本公司所交付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具体包括: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4、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四条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发明人享有署名权。

职务发明经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将予以奖励。

第五条奖励形式与奖励额度公司各部门及员工自发提出的专利申请以及公司下达的专利申请任务,由公司办收集、汇总、审核后进行专利申报。

待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情况如下:1、奖金额度:发明专利15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800元/项。

2、发放形式:奖金分两次发放,其中专利正式受理后奖励总奖金的60%,专利获得授权后奖励剩余部分。

3、奖励对象以专利正式申请文件中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为准,未列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其他人员不在奖励之列。

4、奖金统一发放至发明人所在单位。

一项专利有多个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专利申请过程中承担主要技术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予以奖励,其中第一发明人(董事长、总经理署名除外)应享受不低于总奖金额70%的奖励。

5、奖金发放每年组织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由公司办根据当年收到的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专利证书统计汇总后报董事长(总经理)审阅。

本奖励办法自2013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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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专利奖励办法2009-03-05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职务发明,是指员工执行本公司所交付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具体包括:(一)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四)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四条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划分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发明人享有署名权。

职务发明经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将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形式与奖励额度(一)专利申请奖金:公司各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提案,经公司专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列为专利申请项目,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对发明人进行奖励。

奖励额度如下:(1)发明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元。

奖金的发放分为两次:a.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以后进行第一次奖励,奖金为××××元;b.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以后进行第二次奖励,奖金为××××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给予奖励。

(3)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给予奖金××××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授权后给予奖励。

(4)对技术上产生重大突破的职务发明专利,经公司专利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认定之后,上述奖励额度可提高到××倍。

对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其奖励额度可提高到××倍。

(5)为体现外观设计的创新价值,公司鼓励各部门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公认的外观设计大赛,涉及公司产品的参赛作品应先申请专利,对获得大奖的参赛作品,专利的奖励额度将提高至××倍。

(二)专利实施及许可酬金(1)专利技术实施后,达到预期的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经济效益的项目,公司应对相关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员给予酬金。

(2)公司鼓励通过专利技术的有效实施和推广来增加公司收入。

将专利许可给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如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公司将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给予重奖。

(3)奖励方式:a.根据专利技术实施后的赢收情况,每年从实施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或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的××%作为专利酬金发给该相关专利的发明人。

b.专利许可收入税后金额的××%纳入公司专利许可奖励基金,作为专利许可酬金,发放给该专利的发明人和对专利许可做出贡献的人员。

(三)上述专利申请奖和专利实施及许可奖是依据公司目前的专利现状而制定的,必要时奖酬额度可以根据公司专利情况的总体变化作相应调整。

(四)荣誉奖励对专利申请和专利推广运用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及个人,公司专利管理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表彰。

第六条奖酬的发放(一)专利申请奖(1)分配原则a. 奖励对象以专利正式申请文件中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为准,未列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其他人员不在奖励之列。

b.申请专利过程中,发明人名单由各部门提供,原则上应由项目开发组和部门共同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给公司专利管理部门。

c. 奖金的分配应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

一项专利有多个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申请专利过程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

此原则由各部门负责把关。

(2)操作流程:专利申请奖金每季度发放一次。

(仅供参考,奖金的发放周期可根据各公司的情况而定)每季度末,公司专利管理部门统计当季申请的专利(以官方受理日期为准)或正式授权的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的颁证日为准),并将专利奖金操作表下发到相应部门,由该部门内部自行拟定奖金分配方案,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最终确定的分配结果于当月×日前提交公司专利管理部门汇总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奖金直接在发明人当月的工薪中体现。

(二)专利实施及许可奖(1)分配原则对所有发明人的专利实施及许可奖励总金额不得低于该专利技术实施赢收的××%或许可奖励基金的××%,各获奖人员的具体奖励金额由涉及该专利实施或许可的部门确定后报公司专利管理部门审批,但总奖励金额不得高于专利实施赢收或许可奖励基金的额度。

(2)操作流程各部门在确认专利技术实施赢收或许可收入的款项到达公司帐户后,向公司专利管理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并将该专利技术实施或许可奖金的数额提供给公司专利管理部门。

该专利实施或许可的相关部门根据第六条中“专利实施及许可奖”所述的分配原则,确定相关人员的奖励金额,并经该部门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专利管理部门。

公司专利管理部门每季度汇总专利许可人员奖励金额、奖励原因和奖励金所属的财务科目,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工薪中发放。

专利实施及许可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相关规定从获奖人员的奖金中扣缴。

第七条费用预算及管理职务发明奖励费用由公司专利管理部门统一预算,从公司奖励基金中支出;专利实施及许可奖根据实际发生的实施及许可收入确定,不占用职务发明奖励费用的预算额度。

第八条专利申请过程中,发明人有义务对专利管理人员的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申请专利所需的必要技术资料。

对发明人明显不配合的行为、严重的推诿或对专利申请进度造成重大延误的,公司专利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扣减其专利申请奖,并将相关事由通报该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专利管理部门××岗位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专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年××月××日生效。

【编写要点】一、编写该奖励办法的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专利对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不断推动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对于那些于公司或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有意义的专利,非常有必要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激励研发的措施,以更好地鼓励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发明创造,不断提升技术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和确保公司或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的产出和及时申报专利,使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的专利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二、该奖励办法主要包括的框架及内容在编写这个奖励办法的时候,可从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是进行说明和明确:1.办法适用的范围:根据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情况的不同,适用范围也各不相同。

规定该奖励办法的适用范围应能覆盖所有可能进行发明创造的所有部门及技术人员;2.对“职务发明”一词进行解释:明确“职务发明”一词的概念及包含的几种情况,尤其要说明、界定出因退职、退休和工作调动的一定期限内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也属于本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的范畴之内;3.确定“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在编写这个奖励办法时要明确指出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所创造的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明确公司或企事业单位及发明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确定奖励办法:明确奖励形式:对于职务发明的奖励,主要分为两类——专利申请奖励及专利实施及许可奖励。

对于专利申请的奖励,要注意在奖励专利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和授予专利权两个阶段进行奖励;对于专利实施及许可的奖励,可确定出一个奖励原则。

譬如,确定专利实施及许可的奖金可根据专利实施赢收及许可的总额度的一个百分比作为奖励的额度;明确奖励额度:在国家专利法的指导下,在不违反专利法的前提下,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战略部署、自行确定相对合理的奖励金额;明确奖金发放办法:为了更加有效的激励技术人员和研发部门积极创造出更有价值的专利成果,对于专利申请奖和专利实施及许可奖要分别确定出有效的奖励原则、奖金分配原则和奖金发放的操作流程、发放周期,以确保该奖励办法的可操作性;5.定职务发明奖励费用管理原则:为了使职务发明奖励能够落实到位,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应该在年度初制定费用计划时要进行统一预算,并明确出该费用的管理部门;6.明确该奖励办法的解释归属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在该奖励办法中要告之公众该办法的制定及解释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以便他人对此奖励办法有异议或有不明白时,可直接找到相关的负责人员;7.明确对该奖励办法进行监督管理的岗位:任何公司或企事业单位在制定一个管理规定或管理办法时,不仅仅只是制定而已,更要有专人对所制定的规定或办法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它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8.明确该奖励办法有效执行的起止时间。

二、在编写该奖励办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1.在明确“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的问题时,要明确说明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公司或企事业单位所有,发明人只享有署名权,专利权所属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应对发明人给以一定的奖励;尤其是对于发明专利的奖励,在发明专利被国家专利局受理或授权以后,应对发明人给以不同程度及形式的奖励;2.在制定奖励办法时,要明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在什么时间内给以什么样的奖励,即根据专利状态的不同和专利技术重要程度的不同给以不同的奖励。

专利也是公司经营的一部分,在鼓励员工积极研发新的专利成果的同时,要通过恰当的激励措施有意识地鼓励员工创造出高质量的、可许可的专利成果;3.在制定“奖金发放办法”时,要明确专利申请奖励及专利实施及许可奖励两类奖金的分配原则、发放周期及办法(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关于“费用管理原则”等: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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