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员工行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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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员工行为管理办法
来源:职业餐饮网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7日点击数: 310 【收藏】【讨论交流】
西荷花园店员工行为管理办法
1.行为纪律
1.1 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5分钟以内A1,5-15分钟以内A2,15-30分钟以内A3,30
分钟以上者(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
1.2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私自会客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在吧台、总台及部(室)打(接)私人电话闲聊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值班人员或部门管理者不劝阻者A2
1.3 除部门同意外,私拿经营餐具、用具用餐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有意损坏餐具、用具者(除赔偿损失)A4
1.4 就餐时,不遵守秩序,有意起哄、拥挤或提出无理要求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经屡教不改者A4
1.5 随意抛撒、浪费工作餐者A4
1.6 在库房、操作间及其他禁烟区吸烟者A4,禁烟区域在岗人员对外来人员吸烟不制止者A3
1.7 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进店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8 工作时间穿凉鞋(露指头、后跟)、拖鞋、踢拉鞋、着背心、短裤者A2
1.9 工作时间不佩戴工作牌,不着工作服,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标准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0 不按指定位置,在操作间、办公室、营业场所乱放私人杂物、用品、工服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1 工作时间在经营场所逗留、穿行、聚堆聊天、窜岗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 12 工作时间乘坐客用电梯、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3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A2
1. 14 工作时间吃零食,不按饭店规定时间用餐,口头警告不改者A2
1. 15 在营业场所高声喧哗、嬉戏打闹、行为不检、语言粗俗,口头警告不改者A4
1.16 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刊、杂志者A2,下棋、打扑克(围观)、打麻将、听收录机、打盹者A3;不听劝阻者B1
1. 17 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屡教不听劝阻者B1
1.18 工作时间带亲友、小孩进入工作场所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3
1.20 工作时间服务、操作人员穿工服上街者A2,工作时间上街购物、办私事者B1
1. 21 工作时间非工作需要喝酒者B1;班前喝酒,影响工作者A3。由酗酒而引起影响恶劣、情节严重者B4
1. 22 在饭店私自烹制、偷吃食品者,为他人吃、拿食品提供方便,或偷拿食品、半成品、原辅材料者,除退还外,按偷一罚十处理。
1. 24 供货商及闲杂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操作间、库房、重点要害部位者
B1。
1. 25 在职责范围内,发现他人偷拿饭店财物,知情不报者B4
1.26 拾遗不报者B4
1.27 随便改动或毁坏、涂抹黑板报、告示牌、张贴的有关制度、文件、布告、通知、通告者B4
1.28 受到新闻媒介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查证落实)C1
1.29 贪图财物、与宾客私作交易,进行不道德行为或为客人提供违纪服务者C2,影响饭店声誉者C4
1.30 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诽谤、蓄意侮辱、败坏他人声誉者C3
1.31 未经许可动用饭店的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者B1,造成严重后果者C4(除赔偿损失外)1. 32 未经允许私下代卖商品者C4—C5
1.33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在单位(餐厅、包间等)留宿者B1.
1.34 当班时间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财物丢失或损坏(情节严重的)B4;夜间值班睡岗者B2;造成企业财产丢失C1(除赔偿损失外);情节严重者下岗。
1.35 偷拿饭店的物品、工具、设备,或顾客、同事财物者B4(除退还外),情节严重者下岗。
1.36 不服从管理,有意怠慢工作,或顶撞、谩骂、威胁领导者B4,情节严重者下岗。1.37 对顾客及同事无礼、出言不逊者B1,谩骂、恐吓、威胁、殴打顾客及同事者下岗。1.38 故意损坏顾客、饭店及同事财物者B4,严重者下岗。
1.39 对领导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饭店、员工利益的谎言者B4,情节严重者下岗。1.40 随意在饭店墙壁、厕所等公共场所乱写乱画者B4,情节严重者下岗。
1.41 工作时间打架斗殴者B4(如因打架致伤,医疗费用自理),情节严重者下岗。
1.42 未经领导许可将饭店情况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给商业竞争者任何形式的协助,视情节轻重C1—C5,直至下岗。
1.43 利用工作方便,侵吞公有财产,私拿回扣,损坏饭店利益者(经查证落实,除退赔外)下岗。
2.服务质量
2.1 工作时间站立姿势不端正,前趴后靠,手插兜,手托腮,手叉腰,把臂而立,脚蹬柜者,口头警告不改A1
2.3 服务接待过程中,未使用文明用语者,口头警告不改A1,使用服务禁语者A3。
2.4 服务人员(包括其他员工)工作时间头发披肩(男留胡须、头发超过发际线)、化浓妆、戴首饰(耳环、项链等)与工作无关的装饰物者A2
2.5 服务人员留长指甲,未淡妆上岗或饭后未及时补妆者,口头警告不改A2
2.6 不按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者,口头警告未改A3
2. 7 接待宾客语言生硬、态度急燥或解释不得体者A4
2.8 服务工作引起宾客投诉者B1(含宾客意见征询卡、口头投诉);经多次教育不改,影响企业声誉者下岗。
2.9 收银员不按规定唱收唱付,造成经济纠纷,责任由当事人负责,并视影响大小处罚
A3-B1
2. 10 接传电话未使用文明用语,语调生硬者,口头警告未改A3
2.12 服务、售货员,经常冷淡、刁难、顶撞宾客,经教育不改者下岗。
3.卫生质量
3.1 餐具、用具、茶具未洗净(每个)A1;对餐具、用具、茶具未清洁、消毒者A4
3.2 私人物品与食品或用具混放者,口头警告未改A2
3.3 未作餐具、用具、茶具、布草消毒记录者,口头警告未改A2
3.4 使用不洁抹布擦拭餐具、用具者,口头警告未改A2
3.5 未搞好分管区域卫生者,口头警告未改A2;未搞分管区域卫生者A4;经指出但仍未彻底整改者B1
3.8 用布草(台布)当抹布者A2—A3,造成布草(台布)无法洗净者(除赔偿外)A4 3.9 在更衣室内、外乱放乱挂私人物品者,口头警告未改A3;更衣室管理员未制止者B1 3.10 私自安排送货人员进入操作区者,口头警告复犯A3
3.11 冰箱(柜)内霜厚未清理,有血水、杂物、异味A3;食品叠落存放A4;储存食品生熟未分B4
3.12 操作人员调制凉菜、凉食或装盘时,未按要求使用一次性口罩、手套者,口头警告复犯A4
3.13 对设备、设施(灶具、餐、用具、合、轧面机、拌馅机、吸尘器等)未按规定要求清洗、保养者,口头警告未改A4
3.14 食品落地放置者,用盛有原材料的箱、桶等作为它用者(坐、踩),口头警告未改A3;发现三次以上者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