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深圳港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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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深圳港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深圳港是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枢纽,是深圳加快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打造参与全球竞争合作开放先行区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深圳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81号)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战略部署,放眼全球市场,致力改革创新,以提升港航业发展质量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按照协同化布局、集约化建设、智慧化管理要求,整合港口资源,提升服务品质,促进联动发展,携手共建国际航运中心,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面向全球,开放创新。发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制度创新优势,优化监管模式,打破行政壁垒,努力将深圳港打造成为自由贸易港。积极对接全球贸易规则与投资规则,鼓励业态创新、技术创新和运营模式创新,聚集高端航运要素。

区域协调,共享共赢。优化港口布局,统筹港口规划,补齐集疏运短板,降低物流成本。构建协调推进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促进区域内各港口合理分工、协同发展,推动公共资源共享共用,互利共赢。

绿色低碳,港城和谐。以加快构建集约、清洁、绿色港口为任务,以增加效能、降低能耗和减少排放为重点,共同推进大湾区港口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港城分离的低碳化集疏运体系,实现港以城兴、城以港荣、港城协调、联动发展。

(三)发展目标。

推进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将深圳港打造成为绿色智慧的全球枢纽港,与香港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利用3年左右时间,夯实港航基础设施,完善集疏运体系,推进港口绿色化、智慧化,加快航运服务业集聚,深化交流合作,改善营商环境,巩固深圳港世界

级集装箱枢纽港优势地位。到2020年底,水水中转和海铁联运占比不低于26%,公路集疏运比例下降5%。通关效率大幅提升,压缩货物通关时间1/3,初步建立自由贸易港。

二、打造高标准开放平台,促进湾区港口协同发展

实施自由贸易港战略,加强对深圳自由贸易港建设、大湾区港航合作发展策略等方面的研究,形成深圳自由贸易港建设方案。加快建设深港组合港,促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体系,推动建立深圳国际港口链,将深圳港打造成为自由贸易港及“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区。

(四)打造自由贸易港。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在现有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基础上,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创新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深圳港开展有关自由贸易港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实行集约管理体制,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取消或最大程度简化港区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在东、西部港区实施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最大限度简化通关程序,研究扩大特殊监管区覆盖范围,大幅提升港口国际竞争力。

(五)建设深港组合港。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为平台,创新深港港口快速通关模式,开展“深港自贸通”试点,形成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与香港间的直通物流大通道,探索建设深港组合港,实现两地港口物流服务一体化。进一步加强与香港深度对接与融合,实现港航政策和标准全面对接,优化粤港分界线引航服务,深化深港港航分工协作,延伸深港港航合作价值链,提升深圳港航增值服务能力,推进深港在货物和服务贸易、现代航运服务业及“走出去”等方面进行更紧密合作,建设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国际航运中心。

(六)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体系。强化深圳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港口的业务联系,鼓励深圳企业通过技术、资金等多种方式,强化与虎门、中山、顺德、惠州、汕头、汕尾、湛江等港口的合作,构建以深港组合港为核心的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体系。筹备组合港体系联席会议,促进港口业务合作,推进信息一体化。优化水运转关业务通关模式,落实“一船多式”操作,实现不同通关模式的外贸货物可以在同一艘驳船运输。重点推进中山、东莞到深圳多式联运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改革,逐步推进大湾区港口通关一体化。

(七)推动建立深圳国际港口链。积极开展港口文化交流活动,提升深圳物博会、泛太平洋海运亚洲会议、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合作港论坛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研究筹建深圳港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港航培训基地,积极开展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员培训合作。全方位、多渠道加快深圳港全球友好港网络建设,拓展交流合作领域,鼓励港航产业“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增强深圳港“国际名港”地位,推动建立国际港口链。

三、适应船舶大型化趋势,夯实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新时期深圳港战略研究,完善港口布局,提升港口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效协调港城间的发展关系,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深圳港总体规划》,推进深水泊位、深水航道、深水锚地的规划建设,适应船舶大型化趋势,强化全球枢纽港地位,为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夯实基础。

(八)推进深水泊位规划建设。积极应对船舶大型化和航运联盟化趋势,坚持“深水深用”的岸线资源利用原则,优化调整泊位结构。推进盐田港区东作业区一期20万吨级自动化专业集装箱泊位建设,完成南山港区妈湾作业区海星码头20万吨级半自动化集装箱泊位改造,推进南山港区其它泊位升级改造。

(九)推进深水航道规划建设。加大财政对深水航道的投入力度,加快航道雷达等设施更新改造,规划建设航道水流信息智能感知系统,提升西部港区全天候通航能力。推进海洋废弃物倾倒区规划建设工作,为深圳港深水航道规划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加快西部港区出海航道疏浚拓宽工程建设,将航道有效宽度拓宽至270米,航道底标高疏浚至-17.5米,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的全天候满载通航。开展西部港区出海航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全天候双向满载通航要求。

(十)推进深水锚地规划建设。规划建设深圳西部港区深水待泊和应急锚地,推动锚地外移。规划在蛇口警戒区西侧水域紧邻航道边布置1个20万吨级集装箱船应急锚地,并在孖州岛附近水域新设3个系泊浮筒。研究利用珠江口外桂山、蜘洲岛、三门、榕树头等锚地作为大型船舶防台、检疫、引航、抛锚过驳锚地,实现公共水域资源共建共享。

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拓展深圳港口辐射腹地

开展江海铁多式联运战略研究,积极培育大型多式联运企业,构建江海联运网络,推进海铁联运网络发展。完善珠江水系驳船集装箱运输网络,加快海铁联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疏港通道建设,打造覆盖粤港澳大湾区、辐射泛珠三角地区等腹地港口集疏运体系。

(十一)全面完善水上集疏运网络。实施“珠江战略”,以华南公共驳船快线为重点,加快驳船码头开发建设、驳船航线增设,力争华南公共驳船快线覆盖整个珠三角地区核心内河码头,完善珠江水系驳船集装箱运输网络。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中山港、虎门港、惠州港、汕头港等港口的水水中转合作。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沿江、沿海喂给港。至2020年底,全港水水中转集装箱吞吐量占全港比例不低于25%。

(十二)加快海铁联运集疏运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推动平湖中心站、平盐铁路场站扩容、平盐铁路复线规划建设,提升东部港区海铁联运比例。创新西部港区海铁联运新模式,借助水路在东莞石龙发展海铁联运业务,开展平南铁路改造必要性研究。通过国际班列连接“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形成高效集约的集疏运通道。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内陆港。至2020年底,深圳港海铁联运集装箱数量占全港吞吐量不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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