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第5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一、风险、损失和费用 风险、
Hale Waihona Puke 1. 风险(1)定义:货物在海上以及陆海交接处可 定义:货物在海上以及陆海交接处 陆海交接处可 能遇到的危险。 能遇到的危险。 (2)分类 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a.海上风险 又称作“海难” a.海上风险(又称作“海难”)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 成的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 成的全部损失。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 货物遇自然灾害,造成部分损失,在此前 货物遇自然灾害,造成部分损失, 后又遇到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 后又遇到意外事故。
二、中国保险条款(C.I.C 条款 中国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s) clauses)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基本险别( Risks) (一) 基本险别(Basic Risks) 1.平安险 1.平安险 (F. P. A. Average) Particular Average) Free From
3.费用 费用
是指由风险造成的由保险人承保的费用损失。 是指由风险造成的由保险人承保的费用损失。 (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Expenses) )施救费用( ) 自救费用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 )救助费用( ) 他救费用
(3)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的区别 采取行为的主体不同; 采取行为的主体不同; 给付报酬的原则不同; 给付报酬的原则不同;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同。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同。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05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失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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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部损失
• 全部损失(Total Loss),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 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全部损失。按损失的 情况不同,全部损失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 • 1.实际全损。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又称绝对全 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全部灭失或等同于全部 灭失,如货物完全变质或货物实际上已不可能归还被保险 人。 • 2.推定全损。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是指 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 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 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 以要求保险人按投保金额予以全部赔偿。但残损的货物, 2019/3/9 13 必须交由保险人处理。这种做法,称为“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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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损失
• 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是指货物的损失没有 达到上述全部损失的程度。按损失产生的原因不 同,部分损失又可分为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两种。 • 1.共同海损。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 A.)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灾害、事故, 威胁到船、货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 维护船、货的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 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 殊牺牲(如抛货)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如雇用 拖轮拖拉搁浅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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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 保险承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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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的分类 风 险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As a person, we must have independent thoughts and personality.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件,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
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
为使货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
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
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
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
请问:(1)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2、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15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
当货物达到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
请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的买方仓库为止。
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
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失不再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4、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
”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
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习题与答案
一、单选题1、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共同海损()。
A.是全部损失的一种B.是部分损失的一种C.是推定全损D.有时为部分损失,有时为全部损失正确答案:B2、我某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用途,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A.共同损失B.推定全损C.单独损失D.实际全损正确答案:D3、根据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一切险”包括()。
A.水渍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B.一切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C.平安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D.11种一般附加险加特殊附正确答案:A4、某批出口货物投保了水渍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雨淋致使货物遭受部分损失,这样的损失保险公司将()。
A.负责赔偿整批货物B.不给予赔偿C.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雨淋湿的部分D.负责赔偿被雨淋湿的部分正确答案:B5、按国际保险市场惯例,投保金额通常在CIF总值的基础上()。
A.加一成B.加四成C.加两成D.加三成正确答案:A二、多选题1、某载货船只载着甲货主的3 000箱棉织品、乙货主的50公吨小麦、丙货主的200公吨大理石驶往美国纽约。
货轮起航的第二天不幸遭遇触礁事故,导致船底出现裂缝,海水入侵严重,使甲货主的250箱棉织品和乙货主约5公吨的小麦被海水浸湿。
因裂口太大,船长为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使船舶浮起并及时修理,下令将丙货主的50公吨大理石货物抛入海中,船舶修复后继续航行。
货轮继续航行的第三天又遭遇恶劣气候:使甲货主另外50箱货物被海水浸湿,此时,以下答案中正确的是()。
A.因触礁而产生的船底裂缝及甲、乙货主的货物损失属于单独海损B.因触礁而产生的船底裂缝及甲、乙货主的货物损失属于单独海损C.因触礁而产生的船底裂缝及甲、乙货主的货物损失属于单独海损D.因触礁而产生的船底裂缝及甲、乙货主的货物损失属于单独海损正确答案:A、B、C、D2、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是()。
A.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按受益大小的比例分摊,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B.共同海损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C.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或减轻风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单独海损是承保范围内的风险直接导致的损失D.共同海损属于全部损失,单独海损属于部分损失正确答案:A、C3、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有()。
第五章 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 、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 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 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 这种损失属于 。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 、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 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 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 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 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 失属于 。
委付和代位求偿权的关系
• 1.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索赔过程中,而代位求 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索赔过程中, 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索赔过程中 偿权适用于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的理赔后; 偿权适用于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的理赔后; • 2.委付是将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有关的 委付是将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有关的 权利和义务转移于保险人, 权利和义务转移于保险人,而代位求偿权是保 险人取得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险人取得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 3.委付是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其 委付是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其 他权利后,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 他权利后,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而代位 求偿权是以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为前提。 求偿权是以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为前提。
课堂检验
• 某国货轮满载货物从S港起航,途中遇飓 风,货物损失严重。货主向其保险公司 发出委付通知。请回答:保险公司 • A必须接受委付 • B保险公司可接受委付也可拒绝 • C先接受委付,然后撤回 • D接受委付,不得撤回
(四)、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 、 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 、保险责任开始前, 量短差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 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
–a、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 单独海损 –b 、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 共同海损
–c、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单独海损 –d、拖轮费用和额外增加的燃料及船长、船员工资
共同海损 试分析以上损失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同。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 直接导致的货物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 或减轻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 的损失。
案例思考二
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 空气湿度很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 将装在货舱甲的毛毯完全烧毁。船到B港口卸货 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 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道而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串味 损失。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 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 但是等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而茶叶则 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无论如何不能当做茶 叶了,只能按照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转下页)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 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 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而是仅指 恶劣气候(Heavy Weather)、雷电(Thunder & lightening)、地震(Earthquake)、海啸(Tsunami) 或火山爆发(Volcano eruption)等人力不可抗拒的 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
• 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造成玻璃制品部分损失的 原因是意外事故,保险人应当赔偿货主;而在第 二种情况下,由于造成玻璃制品部分损失的原因 属于自然灾害,故而保险人也就无须承担赔偿责 任。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特殊附加险
(一)基本险
基本险也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 基本险也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 平安险: 1. 平安险: 责任范围: 责任范围: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 ) 部损失和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 ) 或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在这意外事故发生之前或 )只要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 以后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 2. 部分损失:货物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 的程度。除了全部损失以外的损失都是部分损失。 的程度。除了全部损失以外的损失都是部分损失。 (1)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 是指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 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方面的共同安全, 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方面的共同安全,船方 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或使航程得以继续进行, 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或使航程得以继续进行,有意 识地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一些牺牲和支出的额 外费用。 外费用。
海运货物保险的3种险别,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海运货物保险的3种险别,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 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 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收货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6)属于海运货物战争险和罢工险条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 外责任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 在其保险单内所载明的有关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 围、除外责任、保险人的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除外责任、 条款。 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损失。对于任何人的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予以赔偿。 • 国保险公司也可酌情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准据法适用英国的法律与惯例。
是泛指的海上意外事故。 • 3.其他风险 • 海上保险传统上还承保一些发生在海上但既不属于自然灾害又不属于意外事故的风险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
• (二)海上损失与费用 • 海上损失与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因遭受海上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与费
用。按照海运保险业务的一般习惯,海上损失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陆上或内河运 输中所发生的损失与费用。 • 1.海上损失 • (1)全部损失(total loss)。又可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和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 (2)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在部分 损失中,包括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和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两种。
第一节 概 述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它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 的,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 保险费。保险人承保以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应按 照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的补偿。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很多,它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 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其中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输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尽管各 种不同货物运输保险的具体责任有所不同,但它们的基本原则、险别设计等基本一 致。因此,本章以介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为主,对其他货物运输保险仅作简要介绍和 说明。
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保险
=FPA+自然灾害下单独海损 =自然灾害损失+意外事故损失+共同海损
平安险 F.P.A.
自然灾害下单独海损不赔。 =自然灾害全损+ 意外事故损失+ 共同海损
基本险 也称主险。必须选择之一投保的险别
基本险基础上加投的险别 (一)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1.碰损破损险; 2.串味险; 3.渗漏险; 4.淡水雨淋险; 5.偷窃、提货不着险; 6.短量险; 7.混杂、玷污险; 8.钩损险; 9.受潮受热险;10.锈损险;11.包装破裂险等
保险货物项目 Descriptions of Goods
包装 单位 数量 Packing Unit Quantity
保险金额 Amount Insured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货物标记 Marks of Goods
总保险金额 Total Amount Insured:
保险公司 投保人 保险受益人 支付保险费 赔付保险金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予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006年12月 集装箱船撞 上正作业的万伍仟美元整 Unite State Dollar Fifty Five thousands only.
6. 包装Packing
玻璃纤维(Glass-fiber)袋装,每50公斤/袋Packing in Glass-fiber bag, 50kg each.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二.保险金额确定和保险费的计算:
1.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 保险金额=CIF货值×(1+加成率) 2.保险费(Premium)。投保人按约定方式缴
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其计算 公式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鉴于保险费是按CIF货值为基础的保险额计算 的,两种术语价格应按下述方式换算。
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 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有下列 五项:
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②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
短量所造成的损失; 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
三.保险单据。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常用的保险单据主要有两种 形式。
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或Policy),俗称 大保单。它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成立保险合 同关系的正式凭证。
2.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 保险凭证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效力,但在信用证规 定提交保险单时,一般不能以保险单的简化形式。
(1)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2)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
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
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 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一)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所承保的险别(CIC)
2.附加险。 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
补充: 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原 则
一.近因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
三.保险利益原则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 一般外来风险 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一般外来风险,包 括偷窃、雨淋、短量、短少和提货不着、沾污、渗漏、破 碎、串味、受潮受热、碰损、钩损、生锈等。 2) 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以及行 政措施的变化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常见的特殊 外来风险有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
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 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 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 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 导致共同海损的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 (2) 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人为的、有意的、合理的、 有效的。 (3) 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额外 支付。 (4) 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直接造成的后 果。 共同海损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共同海损的牺牲,是共 同海损措施造成的船货本身的损失;二是共同海损费用, 是共同海损措施引起的费用损失。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基本险别 基本险亦称主险,主要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风
险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我国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 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根据我国1981年1 月1日修订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 定,三项基本险别除了“责任范围”不同外,其余的“除 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义务”和“索赔期 限”四个方面的内容都是相同的。下面详细介绍各个方面 的内容。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二、海上损失
在海洋运输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上述的各种风险,而 发生这些风险后,则会给运输货物和运输工具带来损失, 有时还包括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的损失,即为海上损失。只 有清楚海上损失的性质,才能正确处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的理赔和索赔工作。
整理后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火车货运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 。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复、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责任起讫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陆上和与其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款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60天为止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各类货物为保险标的,当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因保险责任造成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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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保险范围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一般外来风险与损失
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 (非公开劫夺)、玷污、渗漏、破碎、受热受潮、串味、 生锈、淡水雨淋、短少(整件短少)和提货不着、短量 (重量少)、碰损等。 2、特殊外来风险与损失 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 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主要包括:战争、罢工、因船 舶中途被扣而导致交货不到,以及货物被有关当局拒绝进口 或没收而导致的损失。
有下列:
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 责任。
基本险责任起讫期限的规定: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w/w) 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 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 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 当货物一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国际贸易实务》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它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投保人)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 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 保险人承保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 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应按照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 济上的补偿。
第一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风险与损失
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 如有些货物需要转运到内陆地区,无法 在保险期限内到达的地,即可申请扩 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保险批单) 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
共同海损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必须确实遭遇危难。必须是实际存 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的,不能是主观臆 测的; 第二、必须是自动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 理措施;(抛弃重货) 第三、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 施; 第四、必须是属于非常性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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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教学目的和要求]]本章主要讲述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及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内容[内容提要]]5.1 保险概述5.2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5.3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5.4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5.5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5.6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本章的重点和难点]]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险别的选择[教学内容]补充补充::1。
保险的定义保险的定义::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法》第2条。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社会互助行为。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第一节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一、 承保的风险(一) 海上风险海上风险((Perils of t Perils of the Sea he Sea he Sea))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浪击落海,洪水,地震,火山爆发,海水、湖水、河水入舱。
2.意外事故( Accidents):火灾,爆炸,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投弃、吊索损害等。
海盗行为、船长船员的不法行为(ICC 条款)(二)外来风险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Extraneous risks))1. 一般外来风险: 偷窃,短量,渗漏,串味,钩损,锈损,玷污,受潮受热,破碎,淡水雨淋等12种2. 特殊外来风险: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
二、承保的损失----海上损失 (Average )(一) ) 按货物损失的程度按货物损失的程度按货物损失的程度,,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Total Loss and Partial loss)(Total Loss and Partial loss)(Total Loss and Partial loss)全损又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和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国际上对于全损掌握的通常标准:① 一张保单上所保货物的完全灭失;② 一张保单上所保分类货物的完全灭失;③ 装卸过程中一个整体货物的完全灭失;④ 一条驳船所载货物的完全灭失;⑤ 一张保单下包括多张提单的货物,其中一张或几张提单货物的完全灭失。
(1)实际全损实际全损: (2)推定全损推定全损::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
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
(二) 按货物损失的性质划分按货物损失的性质划分,,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11.共同海损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eneral Average)):2. .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案例分析: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
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a) 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 b) 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b) 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d)拖轮费用和额外增加的燃料及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a/c 单独海损; b/d 共同海损)◆ 按照惯例,共同海损的分摊的牺牲和费用,货方、船方和运费方按最后获救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分摊。
◆ 进行共同海损分摊时,一般遵循《约克——安特卫普理算规则》《北京理算规则》。
3. 3. 单独海损单独海损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Particular Average)) 三、 承保的费用1.施救费用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charges Sue and labor charges)):◆ 保险人对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赔偿 ,而且赔偿不占用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赔偿金额,但以另一个保险金额为限。
2.救助费用救助费用((S alvage charges alvage charges))◆ 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保险人对救助费的赔偿责任和对保险标的的赔偿责任相加不得超过一个保险金额。
3.3.续运费用续运费用续运费用((Expenses Forwarding Expenses)):承保的运输航程在保险单规定的目的地(或港口)之外因承保风险而终止时,被保险人因此而产生的卸货、储存及继续运送到保险单指明的目的地的有关费用。
第二节第二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依据“中国保险条款”(CIC China Insurance Clauses),我国的海洋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可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一、基本险别 (Basic Coverage)(一)基本险的承保险别基本险的承保险别1.平安险(FPA)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2.水渍险(WPA ,WA)With Particular Average3.一切险(All Risks) 三种险别的责任范围比较:(1)平安险只承保海上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责;(2)水渍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一切险在水渍险的基础上,再加上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案例分析1:有一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5月3日在海面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货值1000元。
该货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触礁事故,又使该批货物损失1000元。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案例分析2:我按CIF出口45头银铃牌餐具100箱,投保平安险。
在装船时有10箱因吊钩脱落而落海。
(1)对此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为什么? (2)如果按CFR条件成交,结果又如何?案例分析3: 某外贸公司按CIF 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
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
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
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二)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起讫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起讫1. 仓至仓(W/W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条款的含义:对仓至仓条款的理解对仓至仓条款的理解::(1)保险责任终止的三种情况保险责任终止的三种情况::A) A) 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B)B) 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或中途的任何其它仓库或储存处所,这些仓库或储存处所被保险人用作正常运输以外的储存;货物的分配、分派或分散转运;C)C)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至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2)(2)对于对于对于““仓”的理解的理解::第一个“仓”发货人的工厂仓库或码头仓库;第二个“仓”一般是目的港买方仓库或用作分配、分派的其它仓库。
注意注意::不同价格术语影响W/W 的责任起讫点1、CIF 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仓至仓”2、FOB、CFR 条件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船至仓”2. 扩展责任条款在海运过程中,出现了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船舶绕航、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行使运输契约所赋予的自由处置权做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得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加交保费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继续承担责任。
3. 运输契约终止条款(Termination of Contract of Carriage Clause)在海运过程中,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保险货物在运抵保单载明的目的地之前,运输契约在其它港口或处所终止,则在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交保费的情况下,保险继续有效,直至货物在这个卸货港口或处所卖出和送交之时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货物到达该港口或处所满60天为止。
案例分析1:有一份CIF 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买方仓库为止。
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问: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能否得到赔偿?(接上例,若采用的术语改为FOB 或CFR,则卖方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案例分析2: 我某公司以CFR Shanghai 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并根据卖方提供的装船通知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
后来由于国内用户发生变更,我通知出承运人改卸黄埔港。
在货由黄埔装火车运往南京途中遇到山洪,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我公司随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赔。
问:保险公司的拒赔是否有理?(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根据仓至仓条款的规定,保险货物发生转运时,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开始转运时终止.)(三)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少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船舶不适航和不适货,不合理绕航造成的货物损失或损坏。
战争、罢工的除外。
二、附加险别 Additional Coverage(一)一般附加险别一般附加险别 (General General Additional Coverage Additional Coverage Additional Coverage )(注:一般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但若投保了一切险,就不必加保一般附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