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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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奖励办法

1、目的:

为激励研发中心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促进企业科研项目的积极创新,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研发中心内部有关科研开发人员及公司内部科研开发相关人员的奖励均适用于本办法。

3、职责:

研发中心负责考核奖励的发放制度,确保奖励发放的公平、公正、公开。

4、流程:

5、内容:

5.1研发课题计划立项实施期间,工作小组每提前一个月完成并通过评估、验

收合格,给予工作小组奖励5万元,依次递增。

5.2科研项目课题获得政府科技进步奖的按同级奖励、省部级奖励、市县级奖

励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5.3科研眼目成果的市场转化期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2个月、1个月分别给

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5.4科研项目开发过程中有贡献的其他部门人员,除享用正常约定的福利、薪

酬待遇外,同时可享用5.1、5.2、5.3中的奖励。

5.5对研发过程中项目选定、技术、创新、市场分析、市场转化、难点攻关等

有杰出贡献者,研发中心将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5.6对在研发过程中提供技术协助、生产加工、试验检验、产品应用等帮助,

并有特殊贡献的非研发中心人员,中心将给予1—10万元的奖励。

5.7研发中心每年度举行一次年度技术创新奖,评奖范围针对公司全体员工,,

名额分配按研发中心2名,公司其他部门8名分设一、二、三等奖项,奖励分别为10000元、6000元、2000元,用以奖励在工艺改良、技术改革、设备改装等活动中的杰出贡献人员。

5.8以上所有奖励项目在每年年终结算中以现金或约定的物质一次性付清。

5.9本办法由研发中心负责检查、考核和修缮。

6、相关文件:

7、使用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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