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质量与持续改进
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按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202*年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202*年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院内四大部主任、妇幼保健部全体成员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两个系统管理”。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在9.5‰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内,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5.5‰以内,0-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
(二)积极推进妇幼卫生项目工作。
全年婚检率达98%以上,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补助率达96%以上,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补助率达98%以上,重症地贫胎儿干预率95%以
上,新生疾病筛查率达93%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较2016年下降。
三、工作原则
制定妇幼卫生项目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评估标准,依托《**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质量监管,童保健、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妇幼重症救治、妇幼中医服务、人口信息管理)建设。
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版]
附件2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为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精神,建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自我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提供帮助,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适用于二级妇幼保健院,其他妇幼保健机构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6章66节30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五章共60节274条543款细则,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39条。
第六章共6节30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服务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二级妇幼保健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证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定位正确、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对最基本、最常用、必须做到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条款主要是指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须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不是由妇幼保健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
附件2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为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精神,建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自我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提供帮助,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适用于二级妇幼保健院,其他妇幼保健机构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6章66节30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五章共60节274条543款细则,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39条。
第六章共6节30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服务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二级妇幼保健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证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定位正确、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对最基本、最常用、必须做到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条款主要是指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须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不是由妇幼保健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1解答
附件1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精神,建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自我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适用于三级妇幼保健院,其他妇幼保健机构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6章68节320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五章共61节277条566款细则,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1条。
第六章共7节43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服务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三级妇幼保健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证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定位正确、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对最基本、最常用、必须做到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条款主要是指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须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不是由妇幼保健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质量管理组织
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三、医疗保健技术管理
四、住院诊疗管理
五、患者安全管理
六、孕前保健管理
七、孕期保健管理
八、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可选)
九、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可选)
十、高危孕产妇管理
十一、分娩管理
十二、促进自然分娩
十三、促进母乳喂养
十四、新生儿病房和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管理
十五、儿童保健管理
十六、高危儿童管理
十七、妇女保健管理
十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十九、妇女儿童营养保健管理
二十、妇女儿童心理保健管理
二十一、妇女儿童康复治疗管理
二十二、妇女儿童中医服务管理
二十三、手术治疗管理。
妇幼健康业务质量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业务质量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健康业务工作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全面管理、持续改进、科学评价的原则,确保妇女儿童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整体水平。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立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组织,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任务,负责全院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管理办公室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质量改进活动。
第七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三、业务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根据妇女儿童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专科疾病诊疗规范和流程,提高诊疗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开展孕期、产时、产后全程健康管理,提高孕产妇生命质量。
第十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开展新生儿、儿童生长发育、预防接种、营养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妇女保健工作,开展乳腺、青春期、更年期、老年期等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开展婚前、孕前、孕期优生优育指导和出生缺陷筛查、干预等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开展质量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质量问题,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医疗文书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和归档,保证医疗文书的真实、完整、准确。
国家卫计委《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
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60多年来,妇幼保健机构从“一张嘴,两条腿”的工作方式逐渐发展为功能齐全、服务规范、防治结合的专业机构;从实践中探索并确立了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
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3078家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35.1万人,床位数19.5万张,年诊疗2亿多人次,成为维护我国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力量。
1996年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在加强医疗保健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
但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已不符合妇幼保健机构发展需求,亟需修订。
2015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明确了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落实功能任务,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工作保障,强化制度建设,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对于及时更新评价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
评审标准是各地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实施细则是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也是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参考工具。
二、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有什么特点?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是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评价经验,参考已颁布的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自身特点后组织制定的。
妇计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汇报
妇计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汇报202*年**市妇计中心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和**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妇幼重点工作, 扎实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辖区业务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强化辖区医疗保健机构业务指导,保健人员协同临床中高级职称专家深入基层机构进行现场指导或坐诊,202* 年辖区业务指导卫技人员参与率为147. 1机二是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持续改进,202*年开展市级督查17次,迎接省级调研和督查*9次。
三是开展专项培训提升辖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能力,202*年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712. 4%o 四是组织召开基层例会*次,深入研究探讨,不断提升全市妇幼健康水平。
五是促进妇幼健康技术在基层推广应用,组织申报202*年度**市妇幼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共获得立项*项。
六是创新健康教育形式丰富健康教育内涵,202*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方式推送作品**个, 阅读量前50的科普作品平均阅读量**,健康教育活动覆盖率有大幅提升。
通过定期召开基层例会、深入基层指导、开展基层督查等形式,加强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的质量控制,202*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 10/10万、2.分%。
和4.01%。
,创历史新低。
二、三大工程护佑妇女儿童健康(一)“健康妈妈工程”提升母婴安全保障1.孕产妇健康管理。
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
202*年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3.78%,达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2030年)》90%目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100%o2.高危孕产妇管理。
召开高危孕产妇管理专题会议,利用省妇幼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监管,建立逐级汇报制度,下发《**市高危孕产妇转诊联络小组》、《进一步规范全市高危孕产妇管理》等文件。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任务分解(2022版)(妇幼部分)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任务分解(2022版)(妇幼部分)妇幼评审任务分解(妇幼部分)第一章保证妇幼保健院正确的发展方向(3节16条23款,核心条款2条)一、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1.1.3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2.强化公共卫生责任,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院长及业务院长熟悉公共卫生政策。
【B】符合“C”,并1.妇产科、儿科床位数不少于全院总床位数的90%。
2.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负责人掌握本辖区近3年妇女儿童死亡及健康状况,并将预防为主的理念融入到医疗保健工作中。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掌握辖区近3年人口状况及计划生育服务状况。
【A】符合“B”,并未加挂综合医院名称。
1.1.4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
5、1.1.4.1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本院执业许可证登记项目保持相一致)。
【C】1.突出一级、二级预防与主动服务的理念,将孕产妇健康检查、儿童健康检查、妇女常见病查治、妇女“两癌”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列入服务重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
2.基本保健服务内容连续、齐全,具体要求如下:(1)孕产保健部:提供婚前、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保健服务;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提供产科住院服务;(2)儿童保健部:提供新生儿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生长发育、营养、心理卫生、眼及视力保健、口腔保健、耳及听力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常见病诊治和中医儿童保健等服务;对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提供儿科住院服务;(3)妇女保健部:提供青春期保健、更老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营养、乳腺保健、妇女常见病诊治、生殖保健和中医妇女保健等服务,提供妇科住院服务;(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履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八项职能任务。
2021年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版)欧阳光明(2021.03.07)为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54号)精神,建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版)》。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自我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提供帮助,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版)》适用于二级妇幼保健院,其他妇幼保健机构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6章66节30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五章共60节274条543款细则,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39条。
第六章共6节30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服务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二级妇幼保健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证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定位正确、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对最基本、最常用、必须做到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条款主要是指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须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不是由妇幼保健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0115详解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功能健全、技术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精神,逐步建立我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妇幼保健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支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自我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提供帮助,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三级妇幼保健院,其余各级各类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8章78节333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七章共71节290条566款细则,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2条。
第八章共7节43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三级妇幼保健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证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定位正确、医疗保健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条款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控制,需要审批,不是由妇幼保健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七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七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质量与持续改进
【C】
1.定期开展信息质量控制,分析辖区妇幼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2.定期分析辖区妇幼健康服务状况,进行需求分析。
3.定期分析辖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状况,对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进行全面、动态监管。
运用质量与安全指标、风险数据、重大质量缺陷等资料对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实施监控,持续改进有成效。
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辖区业务管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任务。
“四大业务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辖区业务管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任务。
【C】
1.“四大业务部”均有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小组,业务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C】
1.有证据表明近两年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起草制订辖区内妇幼健康工作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等。
【B】符合“C”,并
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近两年在重要政策出台前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报告。
【A】符合“B”,并
报告有数据支撑,有分析,有建议。
制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B】符合“C”,并
对培训工作有评估、有追踪,持续改进培训质量。
【A】符合“B”,并
相关职能部门对培训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进行质量监督。
推广适宜技术。
【C】
1.制订辖区适宜技术推广的相关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落实。
2.有相关职能部门对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B】符合“C”,并
适宜技术推广有重点,符合当地工作实际,针对性强。
2.有制度保证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质量与持续改进
相关职能部门对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有追踪、有评估,持续改进推广质量。
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业务管理。
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业务管理。
【C】
1.设立专人负责日常事务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落实。
2.受委托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证件的储存、发放、登记等情况等进行管理,有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进行督导的记录。
【C】
1.具有良好的信息安全制度、安全手段、安全环境及安全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
2.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并落实。
【B】符合“C”,并
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信息安全,找出影响信息安全的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
【A】符合“B”,并
连续3年无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对妇幼健康信息进行质量控制和分析利用,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决策及妇幼健康服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持。
3.严格落实真伪鉴定、配发、保管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
4.签发、换发、补发等流程及印章管理符合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5.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及流程进行宣传。
【B】符合“C”,并
1.实现《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电子化管理。
2.按要求进行废证管理,废证率<1%。
【A】符合“B”,并
辖区内未出现《出生医学证明》倒卖、转让、毁损、丢失等重大事件。
2.信息填报正确、完整,上报及时达100%。
【A】符合“B”,并
1.辖区内未接受培训的从事信息工作人员≤1%。
2.信息上报及时性、完整性在上级相关考核连续3年满分。
具有良好的信息安全策略、安全手段、安全环境及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妇幼健康信息安全。
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办法
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放办法一、背景妇幼健康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是推动社会发展、促进人民福祉的必然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二、管理责任1.设置负责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组织部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2.建立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管理责任;3.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三、服务标准1.制定符合国家、地方要求的妇幼健康服务标准,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针对性;2.定期进行服务标准的评估和更新,确保服务标准与时俱进;3.加强对服务标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服务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并遵守服务标准。
四、资源保障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设施的建设与更新,确保服务环境的安全与舒适;2.加大投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设备的质量和水平,提高服务效果;3.加强人力资源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4.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五、服务流程优化1.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流程,精简手续环节,提高服务效率;2.加强对服务流程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服务人员能够准确操作;3.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满足不同需求的妇幼健康服务对象;4.定期开展服务流程的评估与改进,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六、质量评估与改进1.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明确评估的指标和标准;2.定期进行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的依据;3.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估结果的分析,找出问题和改进方向;4.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跟踪改进的实施情况,确保改进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七、信息化建设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能;2.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共享能力;3.提供便捷的妇幼健康服务信息查询和预约平台,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和满意度;4.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2 附件1: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介绍
附件1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精神,建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自我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适用于三级妇幼保健院,其他妇幼保健机构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6章68节320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五章共61节277条566款细则,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1条。
第六章共7节43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服务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三级妇幼保健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证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定位正确、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对最基本、最常用、必须做到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与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条款主要是指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须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不是由妇幼保健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五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妇幼保健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任务分解(2022版)(妇幼部分)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任务分解(2022版)(妇幼部分)妇幼评审任务分解(妇幼部分)第一章保证妇幼保健院正确的发展方向(3节16条23款,核心条款2条)一、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1.1.3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2.强化公共卫生责任,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院长及业务院长熟悉公共卫生政策。
【B】符合“C”,并1.妇产科、儿科床位数不少于全院总床位数的90%。
2.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负责人掌握本辖区近3年妇女儿童死亡及健康状况,并将预防为主的理念融入到医疗保健工作中。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掌握辖区近3年人口状况及计划生育服务状况。
【A】符合“B”,并未加挂综合医院名称。
1.1.4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
5、1.1.4.1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本院执业许可证登记项目保持相一致)。
【C】1.突出一级、二级预防与主动服务的理念,将孕产妇健康检查、儿童健康检查、妇女常见病查治、妇女“两癌”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列入服务重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
2.基本保健服务内容连续、齐全,具体要求如下:(1)孕产保健部:提供婚前、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保健服务;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提供产科住院服务;(2)儿童保健部:提供新生儿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生长发育、营养、心理卫生、眼及视力保健、口腔保健、耳及听力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常见病诊治和中医儿童保健等服务;对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提供儿科住院服务;(3)妇女保健部:提供青春期保健、更老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营养、乳腺保健、妇女常见病诊治、生殖保健和中医妇女保健等服务,提供妇科住院服务;(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履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八项职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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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培训工作有评估、有追踪,持续改进培训质量。
【A】符合“B”,并
相关职能部门对培训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进行质量监督。
推广适宜技术。
【C】
1.制订辖区适宜技术推广的相关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落实。
2.有相关职能部门对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B】符合“C”,并
适宜技术推广有重点,符合当地工作实际,针对性强。
【A】符合“B”,并
相关职能部门对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有追踪、有评估,持续改进推广质量。
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业务管理。
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业务管理。
【C】
1.设立专人负责日常事务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落实。
2.受委托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证件的储存、发放、登记等情况等进行管理,有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进行督导的记录。
【A】符合“B”,并
有证据表明本年度辖区妇幼卫生工作质量比上年度有所提高。
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转诊网络。
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转诊网络。
【C】
1.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转诊网络。明确网络中各级各类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2.建立转诊流程,包括急危重症的评估与分类、转运、交接、诊治及结果跟踪反馈。
3组建辖区救治专家组,建立工作制度。
【B】符合“C”,并
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转诊网络进行管理,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A】符合“B”,并
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转诊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2.分工协作机制内容应涵盖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女儿童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3.协作机制应覆盖城乡基层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
【B】符合“C”,并
定期调研分工协作机制运转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有证据表明,近3年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年巩固,并得到加强。
科室负责人、质控小组负责收集本科室质量与安全数据,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展示近两年管理成效的变化趋势。
二、管理质量与持续改进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辖区业务管理相关规定。
执行相关部门有关辖区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等规定。
【C】
1.各业务部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辖区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业务指南等规定,按要求对辖区群体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培训与监督。
2.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体现决策、控制与执行三个层次;有组织构架图,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指定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
【B】符合“C”,并
院长在管理质量与持续改进中起领导作用。
【A】符合“B”,并
对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持续改进管理质量,有证据表明成效显着。
职能部门履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2.制订本业务部的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及监控重点。
【B】符合“C”,并
1.各业务部主任掌握的关键质量指标至少包括:
(1)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等重点人群管理;
(2)技术指导频次、覆盖面等关键环节管理;
(3)辖区业务数据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等质量控制管理。
2.有季度通报、半年总结及年度评估报告。
【A】符合“B”,并
3.制订妇幼健康信息工作方案及信息工作流程,明确各级各类信息管理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合理。相关人员明确自身职责,掌握工作流程。
4.定期对妇幼健康信息人员进行逐级培训,培训有计划、有重点、有经费保证。
5.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辖区信息数据中心,对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B】符合“C”,并
1.辖区内未接受培训的从事信息工作人员≤5%。
2.有重点人群如高危孕产妇、危重孕产妇、高危儿童等的管理方案与措施,并落实。
3.制度、方案、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规定,且符合本区域实际。
【B】符合“C”
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分析、反馈,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提高管理水平。
【A】符合“B”,并
有证据表明近2年妇幼健康管理质量逐年提高。
开展妇幼健康政策和业务培训,适宜技术推广。
2.信息填报正确、完整,上报及时达100%。
【A】符合“B”,并
1.辖区内未接受培训的从事信息工作人员≤1%。
2.信息上报及时性、完整性在上级相关考核连续3年满分。
具有良好的信息安全策略、安全手段、安全环境及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妇幼健康信息安全。
具有良好的信息安全策略、安全手段、安全环境及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妇幼健康信息安全。
3.严格落实真伪鉴定、配发、保管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
4.签发、换发、补发等流程及印章管理符合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5.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及流程进行宣传。
【B】符合“C”,并
1.实现《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电子化管理。
2.按要求进行废证管理,废证率<1%。
【A】符合“B”,并
辖区内未出现《出生医学证明》倒卖、转让、毁损、丢失等重大事件。
职能部门履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C】
1.根据本院确定的重点工作,制订实施的具体措施与考核方案。
2.有履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的完整工作记录。
【B】符合“C”,并
1.有对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进行的监管记录。
2.有季度通报、半年总结及年度评估报告。
【A】符合“B”,并
【C】
1.具有良好的信息安全制度、安全手段、安全环境及安全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
2.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并落实。
【B】符合“C”,并
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信息安全,找出影响信息安全的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
【A】符合“B”,并
连续3年无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对妇幼健康信息进行质量控制和分析利用,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决策及妇幼健康服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持。
四、妇幼健康信息管理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有负责信息管理的部门,建立信息管理机制。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辖区信息数据中心。
有负责信息管理的部门。
【C】
1.有负责信息管理的部门,工作人员数量满足工作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
2.科室工作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明确,并落实。
【B】符合“C”,并
科主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从事信息管理相关工作年限5年以上,掌握妇幼健康信息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知识。
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辖区内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并对其开展的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辖区内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C】
1.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的分工协作机制,对健康问题管理、疾病管理、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出协作规划或计划、实施方案、考核机制等。
开展妇幼健康政策和业务培训。
【C】
1.有妇幼健康相关政策、管理、技术及服务培训的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落实。
2.每年组织对辖区内的产、儿科医护及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母乳喂养知识与技能等母婴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
3.培训相关资料保存完整,有通知、课程表、签到簿、教案、班前班后问卷、音像资料、总结等,并整理成册。
运用质量与安全指标、风险数据、重大质量缺陷等资料对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实施监控,持续改进有成效。
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辖区业务管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任务。
“四大业务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辖区业务管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任务。
【C】
1.“四大业务部”均有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小组,业务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制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并实施,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持续改进管理质量。
【C】
1.根据当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工作的要点,明确年度质量管理的重点。
2.制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落实责任部门。
3.制订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B】符合“C”,并
对辖区妇幼健康信息进行质量控制和分析利用,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决策及妇幼健康服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持。(★)
【C】
1.定期开展信息质量控制,分析辖区妇幼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2.定期分析辖区妇幼健康服务状况,进行需求分析。
3.定期分析辖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状况,对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进行全面、动态监管。
3.定期召开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例会主题明确,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A】符合“C”,并
掌握辖区内提供妇科、产科、儿科、妇幼保健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性质,及其相应科室人员数量与构成、设备设施、服务内容、服务数量与质量等情况,定期分析并形成报告。
【A】符合“B”,并
对辖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进行专题调研,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1.责任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反馈及提出改进措施。
2.考核工作记录完整。
【A】符合“B”,并
相关职能部门对责任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有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关键环节、重点人群管理标准与措施。(★)
【C】
1.有辖区保健工作重点环节如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出生缺陷防控、孕产妇死亡评审、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新生儿死亡评审、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的转运及急救等的管理制度与措施,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