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9〕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9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2月21日—2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9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绥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目录1、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编号档案2)2、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编号档案3)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编号档案4)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编号档案5)5、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编号档案6)注:1、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依据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件要求制定。
2、单页资料(材料)请用配备的票据夹依次夹好。
编号之一档案编号: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说明和要求1、机构设置: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8号令)经网上申报,回执由安监部门发放。
3、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设置部位内容按照评价报告要求确定。
安监部门和评价机构有固定格式,可去索取。
一是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二是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是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四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和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通知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通知公司各相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法律法规,及时掌握企业职业危害现状,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的身心健康,持续强化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
经研究,决定对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业卫生档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本次建档规范共提出5大类25项档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二、档案日常管理要求:1、各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认真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档案。
2、每年1-2月份,各单位必须及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有关要求:1、搞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本次建档规范工作务必于2013年9月10日前完成,各单位必须形成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及时报送至安全环保部。
公司将组织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结果列入安全环保专业考核。
3、建档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特此通知。
附件:职业卫生档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安全环保部2013年7月30日抄送:公司各领导。
各分、子公司。
安全环保部 2013年7月30日印发附件:职业卫生档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1、职业卫生档案样表XXX职业卫生档案编号单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XXX)建档时间年月日基本情况厂(矿)布局平面示意图(绘出本单位详细的平面示意图,并标注清楚)生产工艺流程简介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点分布示意图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名单职业病病例登记职业卫生机构人员情况登记表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样表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备注:1、此表一人一档,一档一号,并长期保存。
2、档案编号说明:LG(龙钢简称首字母大写)-XX(单位简称首字母大写)—XXXX(四位阿拉伯数字,从0001开始)。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考试试题
池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知识考试试题单位名称:准考号: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共40分,每题2分):1、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 C)为主,防治结合。
A健康B安全C预防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B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A、2005年10月27日B、2016年7月2日C、2015年1月1日3、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由(A )负责。
A、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B 、卫生部 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0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于( C )正式实施。
A、2014年05月01日B、2012年6月1日C、2017年5月1日5、。
国家规定每年( A )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宣传周。
A、4B、5C、66、某铸造砂加工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包装岗检测结果显示游离SiO2含量为48%,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的类型判定为( C )A、电焊烟尘B、谷物粉尘C、矽尘7、某氧化钙生产企业因扩大产量须进行改建,增加了2座立窑,同时新增了操作工人。
该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8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申报机关( B )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A、申报原有B、申报变更C、不用申报8、《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规范了10大类共计( B )种职业病。
36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添加时间:2014-11-13 10:11:00浏览量:158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做好《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规范》,指导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及档案材料,设置和维护好警示标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要把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作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各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惩处,确保按期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2015年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4年11月13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4.2.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4.2.9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存在的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或发生职业病的处理及安置情况的记录。
4.2.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验收等回执或批复文件。
4.2.11职业卫生许可证申领、职业危害申报等有关回执或批复文件。
4.2.12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记录或文件。
4.2.13 其他职业危害防治资料或文件。
4.3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中各种表格的填写,须及时、如实、认真,不得随意编造和涂改、不得随意借阅、销毁、遗弃或丢失,若需要借阅、销毁等,经申请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
4.4人事行政部应为公司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二)。
4.5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保存期限,因情况的不同,保存的期限分别为:4.5.1在职相关员工,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异常情况的,其健康监护档案保存期限为下次体检报告出具时。
4.5.2离岗(离职、退休、调离人员),其健康监护档案保存期限为五年。
4.5.3员工若被确诊为职业病,人事行政部应将其职业病诊断档案永久保存,并留存好以下档案内容:A有资质的医院对该员工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B有资质的医院对该员工的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C公司和相关员工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D有资质的医院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E向安监部索取的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F其它职业病诊断中需要存档的材料。
4.6部门、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员工疑似职业病况时,须立即向人事行政部报告的同时,同报安监部,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外联检查诊断,并将诊断结果填写相关记录。
4.7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若被确诊为职业病,人事行政部应及时通报安监部,安监部应快速向辖区安监局报告和材料备案。
4.8档案的查阅和借用4.8.1有关部门、车间或从业人员到档案室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时,须征得部门经理和人事行政部经理的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写清所查阅的内容和目的。
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职业病防治法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试题一、单项选择题(选一个正确答案)1.目前现行有效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是哪一年发布的()A.2012年B.2013年C.2018年D.2021年参考答案:D2. 现行有效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将建设项目风险类别分为()A.一般、严重B.一般、较重、严重C.轻、中、重D.中度、重度参考答案:A3.“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A、企业B、个体经济组织C、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D、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参考答案:D4. 建设单位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内将验收方案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A、15日B、20日C、25日D、30日参考答案:B5.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不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B.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C.劳动者安全生产培训记录D.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参考答案:C6.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评审和开工建设A. 已对建设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进行防护设施设计且设计内容全面B.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C. 采纳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的对策措施,并作充分论证说明D.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参考答案:B7.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不可以组织( ) 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A.临床执业医师B.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C.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注册安全工程师D.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考答案:A8.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依据不包括以下哪个()A.《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B.《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C.《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第5号令)D.《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参考答案:D9. 以下哪些材料()不属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A.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B.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C. 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D.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参考答案:C10.以下哪些材料不属于()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A.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计划B.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C.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D.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参考答案:C1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2022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022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022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管理手段和技术保障措施。
目前,很多企业虽然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差,有的企业的管理制度只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检查而设立的一纸空文,甚至有的企业完全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是指用人单位内部从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实体职能部门或专设机构,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则是由用人单位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如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管理领导小组等。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职业卫生管理组织,也可以指定某些职能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是指取得职业资格的公共卫生医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等,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聘任或聘用。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八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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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安全 监 管 总局 办公 厅 发 布 职 业 卫 生档 案管 理 规 范
2 0 1 3年 1 2月 3 1日, 国家 安全 生产监 督管 理总 局办公 厅 发布 “ 印发 职业 卫生 档案 管理 规 范 的通 知 ”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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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25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根据枟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枠枟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枟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研究制g c o a l s e a m[ J 1 .J o u na r l o f C h i n a C o a l S o c i e t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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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完整版)安监总厅安健2014年111号文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
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7月1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标准、规范、执业准则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93号
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资料等,主要包括基础档案、评价档案、检测档案三大类。
第三条基础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法人证书影印件;(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影印件;(三)计量认证证书影印件及附表复印件;(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五)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记录(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和记录);(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含人员签字);(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或影印件;(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影印件;(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法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有效证明或住房公积金有效缴存证明);(十)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汇总表(类别、仪器编号、名称、规格型号、量程、精度、购置时间、生产厂家、检定或校准证书有效期和证书编号);(十一)仪器设备购置凭证复印件;(十二)其他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的基础档案。
第四条评价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评价服务合同;(二)合同评审记录;(三)评价方案及审核记录;(四)现场调查记录、工作日写实等相关原始记录;(五)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六)评价所需的技术资料(设计文件、检测资料等);(七)评价报告及审核记录;(八)其他与评价相关的记录、资料。
第五条检测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测服务合同;(二)合同评审记录;(三)现场调查记录、工作日写实等相关原始记录;(四)检测方案及审核记录;(五)现场采样记录、现场检测记录、样品接收流转保存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原始谱图及计算过程记录等相关原始记录;(六)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七)检测所需的技术资料;(八)检测报告及审核记录;(九)其他与检测相关的记录、资料。
第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有专用档案室,满足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尘、防潮等要求,并有控制进入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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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现将职业卫生档案材料发与你们,需要部门填写的均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十四、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执行。
附件: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编号:PLHLZJ20140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用人单位:平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陆荣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1)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9.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10.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表1-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___ ___ 项目投资: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审查结论: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项目类型选择: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
档案编号:PLHLZJ20140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2014 年度)用人单位:平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陆荣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表2-1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scc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scc(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表2-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scc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3 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一览表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此表由财务处填写(2013年一张,2014年1张)表2-4 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此表由各部门组织填写(三大分厂由各工段填写后交分厂汇总,后上交生产处,必须为电子版)表2-5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检修、维护情况(包括检修的原因、检修部门、检修费用、检修效果等):此表由三大分厂组织填写,从2013年元月-2014年6月每月一张表2-6 年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附: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此表由供应处填写,2014年元月至6月表2-7 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此表由各工段填写后上交分厂汇总,其他各部门牵扯现场工作的也必须填写表2-8 平凉海螺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备注:检查内容包括车间总体卫生状况、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装置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等。
此表由各工段填写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每月一张,保全处,供应处,办公室后勤、保卫也必须填写表2-9 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记录表scc发现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内容摘录,附原件):要求整改的措施及建议:年月日用人单位领导审批意见:年月日整改落实情况: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档案编号:PLHLZJ201403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2014年度)用人单位:平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陆荣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计划2.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表3-1)(附: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4.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表3-1 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企业名称:培训类型:___ ___ 培训学时:参加部门:培训内容:组织部门:授课人:实施日期:签到表:说明:1培训类型为劳动者上岗前培训、在岗期间定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2 签到名单可附后。
编号:PLHLZJ201404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2014年度)用人单位:平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陆荣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生产工艺流程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表4-1)(附: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标签、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表4-2)5.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表4-3)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合同书8.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9.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报告表4-1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化学品)一览表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此表各部门均要填写,三大分厂以工段为单位填写后上交部门汇总表4-2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表4-3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scc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报告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我单位委托____机构(已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于__年_月_日对我单位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现将结果上报(见检测评价报告书)。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岗位,我单位已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应详细列举具体措施),治理后的效果我单位将委托____机构重新检测评价后上报。
附件:检测评价报告书单位(盖章)年月日档案编号:PLHLZJ201405 平凉海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用人单位:平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陆荣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5-1)3. 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表5-2)(附: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评价报告)4.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表5-3、表5-4)(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5.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注:在接到体检结果、诊断结果5日内报告)6.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表5-5)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表5-6)表5-1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此表由办公室根据2013年的职业卫生体检材料填写表5-2 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车间:体检类别:体检日期:年月日 - 年月日表5-3 职业病患者一览表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表5-4 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报告__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_______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我单位于_____年___月___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在_________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机构具有相应资质),体检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___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