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9〕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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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引言职业卫生档案是记录和管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改善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的水平。

二、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与管理1. 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1.1 档案建立的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建立。

1.2 档案内容: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相关信息。

1.3 档案建立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应当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2. 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2.1 档案存储: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存储在安全、防火、防潮的环境中,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读性。

2.2 档案分类:职业卫生档案应当按照不同的工种、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等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询和使用。

2.3 档案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保管期限,并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归档。

2.4 档案查询和使用:职业卫生档案的查询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2.5 档案销毁:职业卫生档案在保管期限届满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三、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要求1. 职业病防治措施记录1.1 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记录,包括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记录,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监测方法和监测时间等。

1.3 职业病防治效果评价记录,包括职业病发病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等。

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报告2.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的目的、方法和结果等记录。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情况记录。

3.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记录3.1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记录。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引言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记录和保存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的文件和资料,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旨在规范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提高职业卫生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档案的建立1. 档案的分类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等。

2. 档案的内容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职业卫生监测数据和报告-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记录-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职业卫生事故和职业病病例报告- 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维护记录-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3. 档案的建立与更新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更新应由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

三、档案的管理1. 档案的存储职业卫生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者保险柜中,保证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潮、防尘等设施条件。

2. 档案的整理和归档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档案应按照文件编号、日期、类别等进行分类和编号。

3. 档案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普通情况下,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期限为30年。

4. 档案的借阅和使用职业卫生档案的借阅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

借阅人员应提供合理的借阅理由,并遵守档案的保密要求。

四、档案的销毁1. 销毁程序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编制销毁清单、审批销毁申请、组织销毁等环节。

2. 销毁方式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方式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如机械粉碎、焚烧等。

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和报废登记。

五、档案的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职业卫生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已成为一种趋势。

企业可以利用信息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库,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存储、检索和管理。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引言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记录和管理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各类信息和资料的档案,对于保障职工健康和促进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档案管理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包括《档案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2. 完整性:档案应包含完整的信息和资料,确保记录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3. 准确性:档案应准确反映相关数据和信息,不得存在虚假、误导性的内容。

4. 保密性: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

5. 可追溯性:档案应具有可追溯性,方便查询和核实相关信息。

6. 安全性:档案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损毁和篡改。

三、档案的分类和建立1. 职业卫生档案的分类(1) 职业病防治档案:记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病检测结果等。

(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职业健康监护计划、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记录等。

(3) 职业卫生培训档案:记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记录等。

(4) 职业卫生事故档案:记录职业卫生事故的相关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经过、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结果等。

(5) 其他相关档案:根据需要可以建立其他类型的职业卫生档案。

2. 档案的建立(1) 档案目录:建立档案目录,明确档案的名称、分类、编号等基本信息。

(2) 档案登记:对每份档案进行登记,包括档案名称、编号、责任人等信息。

(3) 档案归档:将档案按照分类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整齐和易于查找。

(4) 档案整理:对已有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档案保管: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四、档案的管理和使用1. 档案管理责任人(1)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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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引言概述: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建立和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的一系列规范。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内容。

一、档案建立1.1 了解职业卫生档案的重要性1.2 确定职业卫生档案的建档标准1.3 确定职业卫生档案的建档流程二、档案内容2.1 员工基本信息的收集2.2 工作环境监测数据的记录2.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结果三、档案管理3.1 档案的分类和编制3.2 档案的保存和保密3.3 档案的更新和维护四、档案使用4.1 档案的查询和调阅4.2 档案的分析和应用4.3 档案的报告和汇总五、档案评估5.1 档案的定期评估5.2 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评估5.3 档案管理规范的改进和优化正文内容:一、档案建立1.1 了解职业卫生档案的重要性职业卫生档案是记录员工工作环境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环境中的问题,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1.2 确定职业卫生档案的建档标准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档案的内容和格式。

1.3 确定职业卫生档案的建档流程建档流程应包括信息收集、数据记录、评估结果等环节,确保档案的建立符合规范要求,并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档案内容2.1 员工基本信息的收集档案中应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以便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和评估。

2.2 工作环境监测数据的记录记录工作环境中的噪音、粉尘、化学物质等监测数据,包括监测方法、监测结果和评估结论,为工作环境改善提供依据。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结果对工作岗位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包括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和采取的控制措施,为预防职业病提供科学依据。

三、档案管理3.1 档案的分类和编制将职业卫生档案按照员工、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等进行分类和编制,便于档案的管理和查询。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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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是指对危害职业健康的因素进行评估、监测和控制,将其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的过程。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立完善的档案体系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完整、有序、科学的档案体系,包括职业卫生台账、职业病防治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档案等。

各种档案之间应相互关联,信息传递流程明确。

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规范档案的保管、借阅、归档等流程操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三、及时更新档案信息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例如职业卫生监测结果应当定期更新,随着危害因素的变化和工作环境的改善,要及时调整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防护工具。

同时,要及时记录职业病患者的病情发展、康复情况等,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保护隐私权和信息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对职业卫生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护。

企业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职业卫生档案的非法泄露和滥用。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信息,要加强权限控制和访问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五、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档案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利用。

通过对档案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职业卫生问题和风险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防护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同时,还可以为卫生监测和职业病诊断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对于职业健康的保护和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企业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信息的更新和保护,充分利用档案信息,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为员工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 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病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五 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 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检 测系统不能正常检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 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五)未依照本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复印件的。
6.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表5-5)
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表5-6)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
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
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概述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是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而制定的标准。

本规范适合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经营、服务等各个行业。

二、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1. 建档对象职业卫生档案应建立在每位从业人员身上,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或者工种。

包括企业内部员工、暂时工、合同工、派遣工、实习生等。

2. 建档内容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职业史:从业时间、从业单位、从业岗位等;- 健康状况:体格检查、职业病筛查、职业病诊断等;- 职业暴露史:接触有害物质情况、工作环境评估等;-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等;- 职业卫生监测数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

3. 建档方式职业卫生档案可以采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方式建立。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1. 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2. 档案存储职业卫生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防火、防潮、防虫的环境中,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存完整性。

电子档案应进行定期备份,并设置权限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篡改。

3. 档案查询和使用职业卫生档案的查询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职工本人有权查询和使用自己的档案;- 用人单位有权查询和使用员工的档案,但应遵循保密原则;- 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有权查询和使用职工的档案,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档案保密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执行,确保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保密制度,严禁将档案外借或者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四、职业卫生档案的更新与保存1. 更新频率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更新,包括职业卫生体检结果、职业卫生培训记录、职业卫生监测数据等。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于记录和管理职业卫生监测、评价、预防和控制等相关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对于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和流程。

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1. 档案建立与归档1.1 档案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应在职业卫生监测、评价、预防和控制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

档案的建立应包括职工的个人健康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等。

1.2 档案归档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规则进行归档管理。

归档管理应包括档案的整理、装订、编号、标识和存放等环节。

2. 档案内容2.1 个人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应包括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情况、职业病体检结果等内容。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档案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暴露时间等信息。

2.3 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应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使用情况、维护记录等信息。

3. 档案管理流程3.1 档案登记职业卫生档案应在建立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建立日期、建立人员等信息。

3.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包括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3.3 档案归档档案归档是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号、标识和存放的过程,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易查性。

3.4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是指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有关人员查阅和使用档案资料的过程。

借阅时应记录借阅人、借阅日期等信息,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5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是指对于已经过期或者无续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的过程。

销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意义1. 保障职工健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可以及时记录和掌握职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为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引言职业卫生档案是记录和管理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员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完整性: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包括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健康监测、职业病防治措施等。

2. 可靠性: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可靠,必要时应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佐证。

3. 保密性:职业卫生档案应严格保密,仅限于需要知晓的人员查阅,防止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

三、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档案建立a. 档案管理机构: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确保档案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b. 档案分类:根据职业卫生工作的不同内容,将档案分为职业危害评价档案、职业健康监测档案、职业病防治措施档案等。

c. 档案编号:为每个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唯一的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2. 档案采集和整理a. 职业危害评价档案:记录企业职业危害评价的结果和方法,包括工作场所环境监测数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报告等。

b. 职业健康监测档案:记录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测结果,包括体检报告、职业病筛查结果、职业病诊断报告等。

c. 职业病防治措施档案:记录企业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包括职业卫生设施建设、职业卫生培训、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

3. 档案保存和归档a. 档案保存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存期限一般为30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保存期限。

b. 档案归档: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归档规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易查阅和保管。

4. 档案查询和利用a. 查询权限: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的查询权限应明确,仅限于需要知晓的人员,如企业内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政府监管部门等。

b. 档案利用:职业卫生档案可用于企业内部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诊断和赔偿、政府监管等方面。

四、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政府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应对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是指对职业卫生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过程,旨在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职工健康的保障。

本文将介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标准格式,包括档案内容、档案管理流程和档案保存要求。

二、档案内容1. 职业卫生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a. 职业卫生风险评估报告:记录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环境评估和职工健康状况评估等。

b. 职业病防治措施:详细描述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职业病防护培训等。

c. 职业卫生监测数据:记录职业卫生监测数据,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工健康监测和职业卫生设备检测等。

d. 职业病诊断和报告:记录职业病的诊断结果和报告情况,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和职业病报告表等。

e.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记录职业卫生培训的内容、时间和参预人员,包括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和职业病防护技能培训等。

f. 职业卫生事故记录:记录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包括职业病事故报告和职业病事故调查报告等。

三、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采集:职业卫生档案应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采集,包括职业卫生监测机构提供的监测数据、职业病防治机构提供的防治措施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

2. 档案整理:采集到的职业卫生档案应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应进行保密处理。

3. 档案保存:职业卫生档案应保存在专门的档案室或者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备份和归档。

档案保存时间普通为30年,过期档案应进行销毁处理。

4. 档案利用:职业卫生档案可以用于职业卫生管理和决策参考,如职业卫生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措施制定和职业卫生监测等。

档案的利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

四、档案保存要求1. 纸质档案保存:职业卫生档案的纸质文件应采用酸性纸或者中性纸进行制作,避免使用易腐蚀、易变质的材料。

档案应存放在防潮、防火、防虫的档案柜中,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记录和管理职业卫生工作相关信息的文件和记录,是企业实施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依据。

良好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和操作步骤。

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1. 档案建立(1)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建立、使用、保管和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2)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立,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职业病危害监测、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等内容。

(3)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单位应及时将档案报送给上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2. 档案内容(1)企业应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记录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监测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测报告、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记录等。

(2)档案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和整理。

3. 档案保管(1)职业卫生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采取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单位应定期进行档案的检查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定,并及时销毁过期的档案。

4. 档案使用(1)职业卫生档案应由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使用,用于指导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和决策。

(2)档案使用时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5. 档案销毁(1)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2)档案销毁前应进行备案,并由专人进行监督和记录。

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操作步骤1.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建立、使用、保管和销毁等规定。

2. 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职业病危害监测、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名录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名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名录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 号)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法律法规要求
2)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有关资料;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1)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引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是指对职业卫生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良好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能够提供准确、全面、可靠的数据支持,为职业卫生监管、评估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旨在制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以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二、职业卫生档案的定义和范围1. 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记录和保存与职业卫生相关的个人和企业信息的文件和记录。

2. 职业卫生档案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评价、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信息。

三、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完整性原则:职业卫生档案应包含完整的信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 保密性原则: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保护个人和企业的隐私。

4. 可追溯性原则: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应能够追溯信息来源和处理过程,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5. 长期保存原则:职业卫生档案应进行长期保存,确保数据的可持续性和可回溯性。

四、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要求1. 档案建立和归档a. 建立个人和企业的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卫生监测结果等。

b. 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分类、编码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整理和检索方便。

2. 档案保存和保管a. 职业卫生档案应保存在专门的档案室或电子档案系统中,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b.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潮、防尘等设施和措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3. 档案查询和利用a. 职业卫生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应符合相关权限和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b. 职业卫生档案的利用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为职业卫生监管、评估和决策提供依据。

4. 档案更新和维护a. 职业卫生档案应定期更新,及时记录个人和企业的职业卫生信息变化。

b. 职业卫生档案的维护包括数据校验、数据清理和数据备份等,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引言职业卫生档案是记录和管理职业卫生工作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完整、可靠。

二、档案管理责任1. 职业卫生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三、档案的建立与归档1. 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职业病防控措施报告等相关文件。

3. 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易查找和管理。

四、档案的保存与保密1. 职业卫生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并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丢失和损坏。

2. 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并严格执行。

3. 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执行,未经相关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查阅和泄露。

五、档案的利用与报告1. 职业卫生档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利用,为职业卫生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2. 职业卫生档案的利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职工的合法权益。

3. 职业卫生档案应定期编制相关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上报。

六、档案的销毁与转移1. 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做好相应的销毁记录。

2. 职业卫生档案的转移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职业卫生部门应定期对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八、总结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职业病、保障职工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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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9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2月21日—2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9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4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5 —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十四、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执行。

附件: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6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附件1档案编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7 —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1)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9.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10.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8 —︱9 ︱表1-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投资: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审查结论: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项目类型选择: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

—10 —附件2档案编号: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1 —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12 —表2-1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1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14 —表2-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15 —表2-3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一览表—16 —表2-4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17 —表2-5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18 —表2-6年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附: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明—19 —表2-7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20 —表2-8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1 —表2-9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记录表—22 —附件3档案编号: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3 —目录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计划2.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表3-1)(附: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4.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24 —表3-1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企业名称:培训类型:培训学时:参加部门:培训内容:组织部门:授课人:实施日期:签到表: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1、培训类型为劳动者上岗前培训、在岗期间定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2、签到名单可附后。

—25 —附件4档案编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6 —目录1.生产工艺流程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表4-1)(附: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标签、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表4-2)5.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表4-3)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合同书8.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9.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报告—27 —表4-1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化学品)一览表—28 —︱29 ︱表4-2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表4-3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30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我单位委托机构(已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于年月日对我单位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现将结果上报(见检测评价报告书)。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岗位,我单位已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应详细列举具体措施),治理后的效果我单位将委托机构重新检测评价后上报。

附件:检测评价报告书单位(盖章)年月日—31 —附件5档案编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32 —目录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5-1)3.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表5-2)(附: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评价报告)4.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表5-3、表5-4)(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5.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注:在接到体检结果、诊断结果5日内报告)6.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表5-5)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表5-6)—33 —表5-1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34︱35 ︱表5-2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表5-3职业病患者一览表36︱37 ︱表5-4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报告_______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_______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我单位于_____年___月___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在_________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机构具有相应资质),体检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___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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