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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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有限公司
与XXXXXXX有限公司
关于
受托进行尽职调查
之
保密协议
2015年X月
保密协议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在XXXX签署:
甲方:
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
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与乙方的委托
方展开合作;
(2)乙方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对甲方进行
尽职调查;
(3)甲方和乙方及其关联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
顾问及其控制的人士等有可能接触或使用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
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并满足乙方进行前期尽职调查之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保守商业秘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系指协议双方为本次尽职调查而相互提供的所有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协议双方承诺将尽可能详细准确地为另一方提供本项目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但以下信息除外:
(1)非因甲方或乙方之代表的披露而属于或成为公众人士普遍可取得的信
息;
(2)在甲方或其代表向乙方披露之前已取得的非机密性质的信息;
(3)乙方在不知道任何人士是否须受其与甲方所订立的保密协议所约束或在
其他方面被禁止向乙方传送有关信息的情况下,从该等人士(甲方或其
代表以外)所取得的非机密性质的信息;
(4)由甲方向其本次尽职调查的委托方提供的尽职调查信息。
第二条本协议双方均应对保密信息恪守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将该等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方提供可能引起猜测或联想的线索,则该方的行为将被视为已经构成了对本协议的违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除非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或要求透露保密信息,或除非另外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乙方承诺:
(1)会为一切保密信息保密,以及除向直接参与本项目的乙方的相关人员或
本次尽职调查委托方需要知道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外,不会向
任何其他人士披露或透露任何保密信息,并须指示该等获披露的人士遵
守本协议的条款;
(2)不会将保密信息用于乙方除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及任何目的。
第三条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违约方均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但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乙方对于相应的保密信息不再受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义务的约束:
(1)甲方书面许可其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2)在本协议生效之日或在其生效之后的任何时候,并非由于乙方本身原因,
该等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领域;
(3)乙方可以提供合理的证明,显示在甲方向乙方披露前乙方已经知晓了该
等保密信息;
(4)在没有违反双方之间任何协议(包括本协议)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契约的前提下从第三方合法获取了该等保密信息;
(5)根据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披露;
(6)根据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判决、决定或通知等应
当予以披露;
(7)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协议双方承担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保密义务之日为止或保密信息因任何途径公开为止。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独立于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任何法律文件。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因双方签署的其他任何法律文件的无效、终止或撤消而丧失其原有
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所涉条款或保密信息内容外,对于本协议其他条款和保密信息,双方均应继续恪守其保密义务。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肆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盖章页)
职调查之保密协议》之签字盖章页)甲方:XXX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之保密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