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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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铁4号线与7号线跨线运行研究

苏州地铁4号线与7号线跨线运行研究

科技与创新|Science and Technology & Innovation2024年第01期DOI:10.15913/ki.kjycx.2024.01.024苏州地铁4号线与7号线跨线运行研究庄龙臣(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公司,江苏苏州215000)摘要: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利用既有线段场实现新建线路电客车的临时存放和试车等功能需求日益突出。

结合苏州地铁4号线和7号线的实际情况,分析了4号线和7号线在红庄至松陵共线段跨线运行的行车组织方式和配套信号系统改造内容,为后续项目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跨线运行;信号系统;行车组织;CBTC中图分类号:U2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6835(2024)01-0084-03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运营总里程、客运量也不断增加。

目前,以地铁交通为依托的TOD(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空间开发模式)开发,特别是以车辆段和停车场开展“轨道+物业”模式的创新实践,使复合多元的业态发展得如火如荼,代表城市有广州、深圳、上海、成都等,且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笔者发现,越来越多的城市规划以“TOD引导产城融合”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场段TOD开发建设是一项巨大、复杂的综合性工程,融入了轨道交通建设、招商开发和上盖地产建设等,且建设周期比传统段场增加一倍以上,这也导致原本用于存放地铁电客车的场段大部分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给城市轨道交通的开通初期运营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如何既满足TOD的开发周期问题又解决轨道交通对段场的需求变得日益迫切。

笔者以苏州地铁7号线为例,分析段场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情况下,如何通过跨线运行和既有场段共享,开展地铁线路开通初期的运营工作。

1 4号线与7号线概况介绍苏州4号线由主线和支线2个部分组成,于2017年4月开通运营。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7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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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地区分布
近 1 年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广东、山东、河南等省份,项目数量分布 为 50 个、49 个、44 个,占比企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38%。从中标金额来看,山西、广东、四川的 中标总金额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目标单位: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
2023-02-07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7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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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TOP1 TOP2 TOP3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新建兴县至保德县地方铁路二期工 程瓦塘至冯家川复线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JG2022-17664]湛江宝满港区铁路 专用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 标 BMZYX-1 标
山西世忻铁路运销有 限公司
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
渠县北站(高铁)基础配套设施建 渠县实力建设工程有
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万元) 280797.8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轨道交通4号线(城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轨道交通4号线(城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轨道交通4号线(城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2•【字号】苏府〔2013〕176号•【施行日期】2013.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轨道交通4号线(城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轨道交通4号线(城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9月1日止。

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道前街232号,苏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邮编2150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现场方式反映意见。

现场接待地点一:苏锦2村新家园楼上。

联系人:顾惠娟。

现场办电话138****5468;现场接待地点二:观前街道。

联系人:魏维明。

现场办电话138****6889;现场接待地点三:人民路1146-2号104室。

联系人:奚文卫。

现场办电话:182****8713。

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如实告知真实名称、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附件:1.轨道交通4号线(城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2.被征收人(户)补助标准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2日附件1轨道交通4号线(城区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结合调查登记和采样评估等情况,制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苏锦站:苏锦一村190幢106室、107室、108室、109室、110室、111室、112室、113室、114室、115室、116室、117室、创新路68号。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8•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8月4日11时左右,位于吴中区越溪街道的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吴中区安监局、吴中公安分局等部门在接报后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办法》(苏府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苏州市政府成立了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8•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一),市安监局副局长王竟任调查组组长,市安监、监察、公安、住建、总工会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当事人及事故相关人员共15人次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

事故调查组还调阅了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资质证书、合同、安全生产协议、安全技术交底、入库登记簿等资料165份。

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法定代表人:周明保,注册资本:2055129.75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596945370W。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基本情况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桐泾北路380号,法定代表人:邹建刚,注册资本:3028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690962B。

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5-050094),资质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住建部C132002058-4/4)。

苏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Ⅳ-TS-05标深基坑施工专项方案

苏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Ⅳ-TS-05标深基坑施工专项方案

目录1编制说明及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编制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工程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工程地理位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工程设计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沿线周围建筑物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沿线地面交通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工程范围地下管线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工程范围地下人防工程情况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1察院场地下人防结构及自行车环道情况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2嘉余坊地下人防结构及自行车环道情况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3人民路3m宽地下人防通道情况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工程地质与水文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1工程地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Ⅳ-TS-00标临建方案全解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Ⅳ-TS-00标临建方案全解

苏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及支线工程Ⅳ-TS-00标临建施工方案编制:复核:审核:苏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及支线工程Ⅳ-TS-00标项目经理部2013年4月2日目录1.工程概况 (1)2. 施工总体部署 (1)2.1.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原则 (1)2.2.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方案 (2)2.3.临建施工目标 (2)2.4.资源配置 (3)3. 施工场地布置细则 (4)3.1.施工围挡 (4)3.2.场地硬化方案 (4)3.3.施工便道 (5)3.4.临时设施安排 (5)4.施工安全措施 (8)4.1.劳动安全防护 (8)4.2.安全用电 (8)4.3.机械安全 (8)4.4.涉火作业 (9)5.环境保护措施 (9)6.附件 (9)1号车站平面布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号车站平面布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Ⅳ-TS-00标临建费用预算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活动板房计算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Ⅳ-TS-00标临建施工方案1.工程概况苏州轨道交通四号线及支线工程Ⅳ-TS-00标包括两站两区间,分别为:1号车站、2号车站、1号车站~2号车站区间和2号车站~3号车站区间。

1号车站设计起点里程为右DK5+447.001,终点里程为右DK5+635.001,结构外包全长189.6m;1号车站~2号车站区间全长约1640.864m;2号车站设计起点里程为右DK7+275.065,终点里程为右DK7+729.515,结构外包全长454.45m;2号车站~3号车站区间隧道全长约584.047m。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IV-TS-01标元和停车场出入场线土建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技术交底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IV-TS-01标元和停车场出入场线土建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技术交底

苏州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苏轨(2012)合计施字Ⅳ-08号监理单位: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技术交底记录A3.12一、施工前的准备1.1现场准备(1)施工道路:现场施工道路应平整、保证畅通。

特别是施工现场主道路两侧的钢筋、模板等及时清理、搬用。

场地以备用来支设37米或46米汽车泵。

(2)施工电源:用于砼施工中(振捣器、照明等)的配电箱柜、电源线路应敷(架)设至场地就近地点,以方便施工;用于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具应提前布置完毕,要求数量足够、照明充分。

现场再基坑临边处设大灯,每50米一盏。

(3)施工跳板搭设: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必须在底板上部钢筋上沿砼浇注方向铺设跳板,随砼浇筑速度随搭随拆,平行移动。

(4)隐蔽验收: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施工、技术、质量、安装等相关部门和专业进行工程预检,对轴线位置、标高控制、模板加固、墙柱钢筋插筋、水暖电气工艺安装预留预埋等进行全面复核,合格后报业主、监理监督及设计人员进行隐蔽验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混凝土工序的施工。

1.2材料物资设备准备(1)砼用振捣器2台,备用1 台;振动棒ф30,3根,用以施工梁及承台等部位。

(2)电源来自基坑周边的二级配电箱,并确认施工期间不得停电。

为了避免意外停电,现场宜备用发电机150KW 一台,以保证突然停电时砼振捣及施工照明用,发电机组与各主要箱柜连接。

(3)各类机具设备按需要数量准备,按运行要求进行班前检查,记录详实,数据可靠。

(4)汽车泵支设在基坑边便道上。

(5)底板部位C35和 C40(6)覆盖砼所用的塑料布要求及时准备,以免影响大体积砼的浇筑。

1.3组织准备科学、合理、严谨的施工组织是保证砼施工各环节的根本保证,从管理层到作业层必须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责任到人,并保证信息的有效畅通。

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后勤人员等应昼夜排班,坚守岗位,加强过程监控,各负其责,以保证混凝土连续工作的进行。

苏州地铁4号线7标段施工组织设计

苏州地铁4号线7标段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总体筹划1.1总体目标及目标保证措施、施工接口界面处理与协调1.1.1编制依据1、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Ⅳ-TS-07标招标文件、补遗书、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

2、踏勘工地现场、自行调查工地周边环境条件以及我们在考查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和收集的信息。

3、招标文件明确的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技术标准,以及苏州市在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交通疏解等方面的规定。

4、在城市地铁施工中积累的经验以及对地铁施工的研究成果和技术储备。

1.1.2编制原则以满足业主要求为目标,在深刻理解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结合现场交通、地质、管线等情况;并理解本工程的特点、重点与难点的基础上,编制具有技术先进可行、方案可靠、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按照“技术领先、资源可靠、施工科学、组织合理、措施得力”的指导思想,遵循下列原则编制本施工组织设计。

1、质量保证原则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程序,明确工程质量目标,结合本工程特点与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过程严格进行质量控制与管理,确保工程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并配合全线创优计划。

施工过程按照ISO9001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2、工期保障原则根据业主对本合同段工程工期要求,科学组织施工,合理配置资源,使各项分部工程施工衔接有序,充分利用本项目的资源,以确保总体施工计划的实现,确保总工期和各节点工期。

3、安全保证原则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车站和区间等各项施工技术方案等要充分考虑其安全性,并在方案中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施工不发生安全事故。

4、技术可靠性原则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吸收国内外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方法等成熟经验,编制可靠性高、可操作性强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特别是针对工程的特殊地段制定针对性强的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快速地建成。

5、经济合理性原则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比选施工方案,并合理配备资源,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使工程施工达到既安全优质又经济的目标。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受建设单位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境评价单位从即日起,将《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链接于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及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孙宗亮电话:传真: E-mail:邮编:430063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环工处环评所ﻬ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1年7月1概述1.1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简介1.1.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1.1.2 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1.1.3 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连接了相城、苏州古城、吴中区、吴江市松陵等重要组团,是联系苏州市南北方向的骨干线路,与 2 号线共同支撑城市发展副轴的作用,和1、2 号线构成经过城市核心区的“一横两纵”骨架网络。

主线线路起点于相城区“荷塘月色”主题公园南侧的苏虞张路站,途经相城北部新城、苏州火车站、北寺塔、观前商圈、南门商圈、吴中区中心城区、吴江市滨湖新城、吴江汽车站、通苏嘉城际铁路松陵站等客流集散点,止于吴江市同津大道。

主线全长42.03km,设车站31座,均为地下车站。

4号线支线,在红庄站接轨,向西延伸至越溪,止于吴中区友翔路站。

它是一条东西向交通引导型线路,穿越了越溪城市副中心,通过和4号线衔接,将相城中心区、古城区以及吴中区越溪城市副中心等联系起来,并预留延伸条件。

控制桩保护措施

控制桩保护措施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支线工程天鹅荡±0.000以上施工项目IV-TS-22标控制桩保护措施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相关规范、标准和测绘法制定本措施。

1、对加密控制桩的保护措施①对加密控制桩四周采用1.5m*1.5m高1.2m钢管架围护。

②边上设警示标牌,标牌内容包括点号、“测量控制桩位禁止碰触”标语。

③控制桩设专人巡视保护,保护责任人:何经宇、杨林燚。

④每季度对加密控制网进行复测一次,成果提交测监中心复核。

测量放样时采用第三点复核制度,若发现偏差超出规范范围则重新对加密控制网进行复测并报测监中心复核。

2、对施工放样控制桩的保护措施①对桩基放样控制桩采用交叉相对位置设定十字线护桩,护桩采用四根Φ12长30cm钢筋深入土体,桩基施工队伍根据装中心埋设护筒,测量组进行桩中心复核校对十字护桩,经报验以后开钻。

在为开钻之前桩位由桩基施工单位责任保护。

②对承台、柱等结构放样控制桩采用1寸长水泥钉钉入垫层混凝土或承台混凝土,周围一圈红色油漆标记。

桩点经复测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交由施工班组责任保护。

③对梁板结构放样控制桩采用1寸长水泥钉钉入混凝土垫层,周围一圈红色油漆标记。

桩点经复测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交由施工班组责任保护。

3、对现场施工班组、机械进行测量控制桩保护交底,项目部管理人员协同保护,在发现有对测量控制桩破坏或扰动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

对于发现有蓄意破坏测量控制桩或屡教不改者由项目部进行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

4、所有结构施工放样点均必须在经测量组复核、向监理报验后,现场施工员和班组对结构尺寸进行复核后方可使用,现场如发现桩位破坏或偏差要及时通知测量组进行补测或复核。

IV-TS-22标项目部测量组编制:审核:监理工程师:日期:Welcome To 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天鹅荡停车场的优化设计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天鹅荡停车场的优化设计

查等任务 。天鹅荡 停 车场 功能定 位 为 近期 承担 4号 线
置 应 考 虑 的 因素 , 终 确 定 总 平 面 应 按 车 辆 段 进 行 布 置 , 顾 最 兼
停车场设施 的集 中布置 原 则 , 详 细 说 明 总平 面布 置原 则, 并
部分 车辆的停放 和 日常检查 等任务 , 远期还 承担 8 线 号 部分 车辆 的停放 、 日常检查及定 临修任务 。
资 的采购 、 储存 、 管 和供应 工作 。 保
2 2 设 计 规 模 的 确 定 .
临修 以及部 分配属车辆 的停 放和 日常检 查等 任务 , 以及
收 稿 日期 : 0 0—1 一2 21 I 4 作 者简 介 : 亚 东 ( 9 O ) 男 , 级 工 程 师 , 9 3年 毕 业 于 兰 州 铁 道 刘 17 一 , 高 19 学 院铁 道 车 辆 专 业 , 学 学 士 。 工
在综合 考 虑松 陵车辆 段 与综合 基地 、 和停 车场 、 元 天鹅 荡停 车场 的功能 定位 、 工基 础上 , 分 确停 车 列 检 2 列 位 、 周 / 月 检 0 双 三
2列位 , 期按 8号线 车 辆段 进行 调 整 , 远 增设 停 车列检
3 5 6号线配属 车辆 的厂架 修任 务 ; 、、 在线路 北 端设元 和
停 车 场 1 , 担 4号 线 部 分 配 属 车 辆 的停 放 和 日常 检 处 承
向 , 述 天鹅 荡停 车 场 的 主要 技 术 决 定 , 阐 包括 功 能 定 位 、 计 规 设
模 、 修 制 度 的确 定及 主要 车 型 的 选择 等 。 通过 分 析 总平 面 布 检
支撑城 市发 展 副 轴 , 长 约 5 m, 中 支线 工程 初 、 全 0k 其

场地布置方案 word

场地布置方案 word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11标区间盾构(兴中路站~花港路站~江陵西路站)施工场地布置方案项目总工:项目经理: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苏州IV-TS-11标项目经理部2014年 1 月10 日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11标区间盾构(兴中路站~花港路站~江陵西路站)施工场地布置方案编号:版本号:发放编号:编制:复核:审核:批准:有效状态: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华海公司编制2014年 1 月 10 日1、工程概况 (1)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2.1生活设施布置 (2)2.2工作井及出土孔 (2)2.3施工道路和场地硬化 (2)2.4龙门吊 (2)2.5弃土坑 (7)2.6拌浆站 (7)2.7管片堆场 (8)2.8周转材料和防水材料、螺栓等 (9)2.9循环水用水箱、冷却塔和风机 (9)2.10其他 (9)1、工程概况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IV-TS-11标土建工程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标段含两站两区间,其中两区间为花港路站~兴中路站和花港路站~江陵西路站区间,区间隧道采用盾构法施工。

本标段两区间盾构始发井均为花港路站端头井,采用3台海瑞克Φ6390mm土压平衡盾构进行掘进。

因花港路站整体工筹的调整,原计划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即进行区间盾构的施工,调整后工筹为车站主体施工完成并回填土方至顶板标高后才进行区间盾构的施工,花港路站计划2014年1月20日提供18#盾构机井下施工场地,待盾构机吊装下井后进行覆土回填,回填完成后进行地面场地布置准备工作。

兴中路站~花港路站区间采用1台盾构机(17#盾构机)施工,17号盾构机2014年4月1日先从花港路站北端盾构井始发并掘进左线,掘进148天后即2014年8月26日到达兴中路站,吊出转场至花港路站并于2014年10月1日二次始发掘进右线,掘进151天后即2015年2月28日至兴中路站后解体吊出。

花港路站~江陵西路站区间采用2台盾构机(18#、19#盾构机)施工,其中18#盾构机于2014年3月1日先从花港路站南端盾构井左线始发,掘进275天后于2014年11月30日到达江陵西路站南端解体吊出退场,19#盾构机于2014年4月1日从花港路站南端盾构井右线始发,掘进275天后于2014年12月31日到达江陵西路站北端解体吊出退场。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Ⅳ-TS-06标土建工程乐桥站~十全街站区间右线首推100环节点验收施工小结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Ⅳ-TS-06标土建工程乐桥站~十全街站区间右线首推100环节点验收施工小结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Ⅳ-TS-06标土建工程乐桥站~十全街站区间右线首推100环节点验收施工小结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Ⅳ-TS-06标项目经理部2014年10月10日目录一.工程概述..................................................................................................... - 1 -1、工程概况 (1)2、试验段线路情况 (2)3、试验段水文地质情况 (5)4、验收范围 (6)5、试验段目的 (6)6、首100环施工情况 (6)二.设备情况 (6)三、管理制度 (10)四、盾构掘进过程控制 (11)1、土仓压力: (11)2、掘进速度: (11)3、推力、扭矩及土压值参数 (12)4、盾构始发出洞情况 (16)5、盾构姿态控制 (17)6、盾尾油脂注入 (17)7、管片拼装质量控制 (18)五、同步注浆及二次注浆 (19)1、原材料 (19)2、生产配合比 (20)3、浆液性能指标 (20)4、过程管理 (20)5、同步注浆质量控制 (21)6、二次注浆 (22)六、施工监测与测量情况 (22)1、施工监测 (22)2、施工测量 (23)七、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4)八、试验总结 (24)附表1、乐~十区间右线首推100环管片拼装质量检验记录汇总表附表2、乐~十区间右线首100环隧道检查椭圆度及渗水点情况汇总表附表3、乐~十区间右线首推100环隧道检查合格率情况汇总附表4、乐~十区间右线1~100环盾构姿态偏差观测值附表5、乐十区间右线隧道1~100环圆环曲线位置记录表附表6、乐十区间右线隧道1~100环管片姿态检测表附表7、乐~十区间右线首推100环地表沉降监测点沉降累计值汇总表附表8、乐~十区间右线首推100环建筑物沉降监测点沉降累计值汇总表附表9、乐~十区间右线首推100环管线沉降监测点沉降累计值汇总表附表10、乐~十区间右线首推100环隧道净空水平收敛曲线图附表11、乐~十区间右线首推100环隧道隆陷情况曲线图一.工程概述1、工程概况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IV-TS-06标土建工程,本工程位于人民路,含两个车站(十全街站、竹辉路站)、两个盾构区间(乐桥站~十全街站、十全街站~竹辉路站)。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天鹅荡停车场的优化设计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天鹅荡停车场的优化设计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天鹅荡停车场的优化设计刘亚东【摘要】简要介绍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建设走向,阐述天鹅荡停车场的主要技术决定,包括功能定位、设计规模、检修制度的确定及主要车型的选择等.通过分析总平面布置应考虑的因素,最终确定总平面应按车辆段进行布置,兼顾停车场设施的集中布置原则,并详细说明总平面布置原则,3个总平面布置方案内容及优缺点比较情况.另对列车运用整备、列车检修、洗车、受电弓轮对检测等主要工艺流程进行介绍.【期刊名称】《铁道标准设计》【年(卷),期】2011(000)003【总页数】4页(P111-114)【关键词】轨道交通;停车场;优化设计【作者】刘亚东【作者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机动院,北京,10005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2311 概述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连接了苏州市相城区、苏州古城区、吴中区、吴江市松陵镇等重要组团,是苏州市南北方向的骨干线路,与轨道交通2号线共同支撑城市发展副轴,全长约50 km,其中支线工程初、近期与4号线在红庄站接轨贯通运营,近期后拆解为8号线独立运营。

天鹅荡停车场位于支线吴中区东太湖路以南、龙翔路以西,近期承担轨道交通4号线部分车辆的停放和日常检查等任务,远期还承担8号线部分车辆的停放、日常检查及定临修任务。

2 主要技术确定2.1 功能定位结合国内外地铁车辆检修运用技术的发展趋势、全线运营组织方案、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场)及线路联络条件的规划情况,合理确定天鹅荡停车场的功能定位是设计首要考虑的问题。

4号线主线在线路南端设有松陵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承担4号线配属车辆的厂架修、定临修以及部分配属车辆的停放和日常检查等任务,以及3、5、6号线配属车辆的厂架修任务;在线路北端设元和停车场1处,承担4号线部分配属车辆的停放和日常检查等任务。

天鹅荡停车场功能定位为近期承担4号线部分车辆的停放和日常检查等任务,远期还承担8号线部分车辆的停放、日常检查及定临修任务。

苏州市轨道交通天鹅荡停车场站场方案研究

苏州市轨道交通天鹅荡停车场站场方案研究

苏州市轨道交通天鹅荡停车场站场方案研究
方吉祥
【期刊名称】《西部交通科技》
【年(卷),期】2013(000)001
【摘要】文章结合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支线及天鹅荡停车场工程概况,阐述了停车场站场设计技术要求及设计原则,并提出了停车场总平面布置的两个方案,并对方案的优缺点进行分析、比较,同时对工程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总页数】6页(P54-59)
【作者】方吉祥
【作者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10005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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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8•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8月4日11时左右,位于吴中区越溪街道的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吴中区安监局、吴中公安分局等部门在接报后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办法》(苏府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苏州市政府成立了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8•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一),市安监局副局长王竟任调查组组长,市安监、监察、公安、住建、总工会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当事人及事故相关人员共15人次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

事故调查组还调阅了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资质证书、合同、安全生产协议、安全技术交底、入库登记簿等资料165份。

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法定代表人:周明保,注册资本:2055129.75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596945370W。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基本情况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桐泾北路380号,法定代表人:邹建刚,注册资本:3028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690962B。

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5-050094),资质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住建部C132002058-4/4)。

项目经理:钱国强。

(三)施工单位基本情况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永康市前仓镇前仓村花园路139号,法定代表人:应宜芳,注册资本:2688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717656517F。

项目经理:刘玉峰。

(四)监理单位基本情况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崇明县秀山路34号,法定代表人:张强,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8331524636。

资质等级: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总监理工程师:杨明涛。

(五)工程基本情况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由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单位于2014年11月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ZZG09SG1040022),2015年1月8日进场施工。

其中广告灯箱采购项目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ZZS09CL1040028),与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双包协议(协议编号:ZYFZS-201507-03)。

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需按合同和《广告灯箱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深化设计、原材料采购、加工制造、包装、发货、运输、储存、交货、安装施工、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工作。

(六)广告灯箱转运、安装流程依据《供货合同》约定,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的广告灯箱运到工地后,送货人员需与本公司场地负责人联系,待场地负责人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在场地负责人安全监管下组织卸货。

货物卸好后,场地负责人需通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场验货,待检验合格后,方能安装作业。

卸货过程中,如需吊运,由总承包单位申请开具吊装令,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台账资料显示,前几次广告灯箱入库,相关单位人员均到场并履行了相应手续。

(七)事故现场勘查情况1#风井长7.2米、宽3.5米、高1.38米、井壁厚0.25米。

吊车位于1#风井东南方向,距离风井12米;货车位于吊车东面,距离吊车4.5米;货物摆放在吊车北面,1#风井东面,与吊车距离为11米,与风井距离8米。

具体位置关系详见附件二。

据目击者回忆,死者杜仅想身高约1.7米,当时正踮立在1#风井东侧面一个约0.3米高的油漆桶上面,上半身前倾,趴在井壁上观察井下情况。

据此推测,在此情况下,若无外力作用,杜仅想从井口坠落的可能性较小。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2016年8月4日上午8时左右,杜仅想和4名工人开车前往天鹅荡路站准备卸货,途中杜仅想按路边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联系了一台叉车。

9时左右,杜仅想等人到达天鹅荡路工地,由于施工场地不平,叉车无法作业,杜仅想让赵宝桩、仝号召带着叉车到文溪路站卸货,自己和李先军、韦新驰留在天鹅荡路站工地。

此时,工地上有辆吊车干完活后,正准备离开,杜仅想拦住吊车司机程加能商量帮忙卸货事宜,程加能在请示吊车老板,谈好价格后,同意帮忙卸货。

10时30分左右,程加能操作吊车从货车上卸货,杜仅想等人将卸下的9个广告灯箱捆扎在一起,准备将其从1#风亭井口吊运至井下。

10时35分左右,仝号召和赵宝桩在文溪路站卸完货后,回到天鹅荡路站,帮助杜仅想等人一起卸货。

广告灯箱捆扎完毕后,李先军爬上去挂钩,其他人在下面协助。

程加能试吊了一下,确认货物已捆扎好后,李先军便从货物上面下来,杜仅想让其它3人从地铁出入口到井下卸货,自己走到井口观望下方是否有人。

程加能看到众人走开,看了一下井口无人,便操作吊车将广告灯箱吊至井口,这时,突然听到李先军在喊“老杜掉下去了”后,便将货物放回原地,并拨打了110、119、120等电话。

几分钟后,消防人员、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将杜仅想抬出,并送往瑞华医院抢救,11时20分,杜仅想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5万元。

死者:杜仅想,男,47岁,身份证号:342221************,户籍: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赵屯乡杜田庄行政村大杜庄,工人。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吊车司机违章起吊,且疏于观察,吊运的货物刮蹭到趴在井壁观察情况的杜仅想,致其失稳跌落井底。

(二)间接原因1. 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对广告灯箱卸货及安装工作监管不到位。

2. 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班组长杜仅想,安全意识淡薄,私自联系吊车进行卸货,且未安排人员指挥吊车吊运工作;到达工地后未按规定通知公司场地负责人到场,进行卸货监督工作。

3. 吊车司机程加能,在没有人员指挥的情况下,违章作业;吊运过程中疏于观察,致使吊运货物刮蹭到趴在井壁观察的杜仅想,致其跌落井底。

4. 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伟扬(实际负责人),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将广告灯箱卸货及安装工作口头转包给自然人,致使卸货工作组织不力。

5. 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玉峰,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广告灯箱卸货及安装工作的安全监管不到位,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6.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总包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所属施工场地安全管理不严格,没有及时发现相关作业人员在场地上违章作业。

(三)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天鹅荡路站工地“8•4”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 杜仅想,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班组长,到达工地后未按规定通知公司场地负责人到场,致使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未能到场监督验收。

且私自联系吊车卸货,未安排吊车指挥人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2. 程加能,吊车司机,违章起吊,且疏于观察,致使吊运的货物刮蹭到趴在井壁观察情况的杜仅想,致其失稳跌入井底死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3. 朱伟扬,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实际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4. 刘玉峰,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能有效履行项目经理职责,对广告灯箱卸货及安装工作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建议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撤销其项目经理之职,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15日内报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案。

5. 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广告灯箱卸货及安装工作安全监管不到位,日常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将广告灯箱卸货及安装工作口头转包给自然人,且未签订施工合同并约定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6.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总包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所属施工场地管理不严格,没有及时发现相关作业人员在场地上违章作业,建议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的法定职责,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

加强对供货商日常管理,杜绝违法转包行为。

(二)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整治“三违”行为。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本项目内其它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协调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建立完善相关作业人员进入本项目作业现场内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规范、有序。

(三)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对产品运输、交货、安装施工等环节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项目施工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转包。

(四)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按照规定及时采取监理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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