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5标准与欧盟法规(欧5)的差异

合集下载

国5标准与欧盟法规(欧5)的差异

国5标准与欧盟法规(欧5)的差异

国5标准与欧盟法规(欧5/6)的差异
排放要求
排放要求(I型试验)引用到欧5b。
OBD要求
OBD要求接近欧5+,主要区别是国5标准中 OBD实际诊断 频率(IUPR)要求申报,未规定限值。
后处理装置的贵金属含量及其比例检测要求
进行V型试验前,制造厂还应单独提供两套相同的排气后 处理装置,任选一套进行耐久性试验;另一套按HJ 5092009的规定检测其载体容积、贵金属含量及其比例。
欧5/6标准无催化器检测要求。
国5标准与欧盟法规(欧5/6)的差异
Ⅱ型试验:
将点燃式汽车的双怠速试验和压燃式汽车的自由加速 烟度试验归为II型试验。
增加了生产线上双怠速、自由加速烟度的抽查要求。 欧5/6标准将ECE R24法规的要求引入,试验项目较多
(如全负荷加速烟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发动机净 功率等)
生产线检查要求改为抽查。
国5标准与欧盟法规(欧5/6)的差异
国5标准将HEV纳入标准管理范围,试验方法参照GB 19755。欧5/6法规集合了HEV的试验方法。
国5标准要求记录CO2排放值。欧5/6法规集合了CO2排放 和燃料消耗量的试验方法。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修改采用欧5/6法规中“获取汽车 OBD和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相关技术内容。
修订了颗粒物质量测量方法,并增加了粒子数量(PN) 测量要求 。
增加了记录CO2排放的要求
在I型试验的同时可直接测量CO2排放 ; 为将来CO2排放的管理打好基础 。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I型试验
I型试验
冷却风机的要求: 国5可采用最高风速为120km/h的风机,使之与I型试验 运转循环相匹配;取消之前标准中的恒速风机要求。 新规定了风机风速的测量方法,该方法已经在GTR 2 法规(WMTC)中采用。

国5标准与欧盟法规欧5的差异

国5标准与欧盟法规欧5的差异
取消了渐变系数的规定,若需要磨合则3辆车均需磨合。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生产一致性(COP)
后处理装置:进行贵金属含量及其比例检测
❖ 若被测的三套后处理装置的贵金属含量及其比例均不 低于申报值的0.85倍,且其平均值不低于申报值的0.9 倍,则判定后处理装置的生产一致性检查合格。
❖ 若被测的三套后处理装置中有任一套的贵金属含量及 其比例测量结果低于申报值的0.85倍,或其平均值低于 申报值的0.9倍,则判定后处理装置的生产一致性检查 不合格。
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的重型车,其市场运行环境与轻型 车使用工况相似,基于轻型车标准进行整车排放测试更能 反映该车的实际排放水平。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I型试验 I型试验限值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I型试验
排放要求与欧5b相同
❖ 提高了I型试验排放控制要求,对点燃式汽车新增了 NMHC限值 ;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OBD试验
OBD试验
加严了OBD极限值。 点燃式汽车:增加了催化器对NOx的监测要求。 压燃式汽车:增加了EGR、反应剂的监测要求、对DPF除
了诊断全部失效或拆除情况外, OBD还必须诊断出导致 排放超过极限值的所有DPF故障。 对两用燃料车的OBD技术要求等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OBD系统实际监测频率(IUPR)的要求,国五阶 段只要求企业需申报IUPR值。
❖ 修订了颗粒物质量测量方法,并增加了粒子数量(PN) 测量要求 。
增加了记录CO2排放的要求
❖ 在I型试验的同时可直接测量CO2排放 ; ❖ 为将来CO2排放的管理打好基础 。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I型试验
I型试验
冷却风机的要求: ❖ 国5可采用最高风速为120km/h的风机,使之与I型试验 运转循环相匹配;取消之前标准中的恒速风机要求。 ❖ 新规定了风机风速的测量方法,该方法已经在GTR 2 法规(WMTC)中采用。

第五阶段和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对比研究

第五阶段和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对比研究

10.16638/ki.1671-7988.2018.15.103第五阶段和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对比研究张宁,郝少锋,李盼(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陕西西安710200)摘要:目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而在实验室达标的机动车或发动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排放可能会大幅升高。

面对这一情况,我国法规对发动机排放要求越来越高。

文章通过对第五阶段和第六阶段PEMS 试验方法对比,总结不同阶段车辆排放的要求。

关键词:柴油机;排放;ETC;WHTC中图分类号:X6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7988(2018)15-279-02Comparison of the fifth stage and sixth stage emission standardsZhang Ning, Hao Shaofeng, Li Pan(Shaanxi Heavy Duty Automobil CO. LTD, Shaanxi Xi'an 710200)Abstract: At present, the emission of motor vehicle pollutants has become a global problem, and the emission of motor vehicles or engines that meet the standards in the laboratory may be greatly increased in the actual use. In the face of this situation, our country's regulations on engine emissions are increasingly high. By comparing the PEMS test methods in phase 5 and phase 6,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requirements of different vehicle emission levels.Keywords: diesel; emission; ETC; WHTCCLC NO.: X652 Document Code: B Article ID: 1671-7988(2018)15-279-02前言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已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世界范围内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加剧,而重型汽车的NOx和PM排放分别占中国汽车总排放的80%左右,是减排重点。

我国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欧美发达国家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异同

我国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欧美发达国家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异同

我国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欧美发达国家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异同摘要:通过对我国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欧美发达国家药品管理体系的构成及其要素的介绍,比较他们的异同,促进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普遍提高。

说明建立一个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保障药品质量的重要性,构建符合新版GMP。

关键词:质量管理体系;新版GMP;1、国外药品质量管理发展历史和现状在五六十年代经过了一系列的国际药害事件后,美国政府发现单以抽查检验为药品质量的保障方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对保证药品质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正是由于对保障药品质量的认识理念从药品生产结果的抽检到药品生产过程的保证之巨大转变,1962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FDA)制定实施了全球首版GMP。

FDA工作人员将对国欧盟 1994年以设在法国的欧洲药典委员会秘书处为基础成立了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EDQM主要功能之一是对上市后的仿制药品的监督管理,其主要监督手段是对产品的符合性签证和对通过欧洲各国官方药品检验所(OMCL)之间的欧洲网络系统来对药品的市场监督【7】。

另外,上市后药品监督的另一种方法是不良反应监测【8—9】,例如最近在意大利发生了减肥药西布曲明的死亡事件,中止了该品种的上市销售【10】。

欧洲药品审评委员会(EMEA)是欧洲专门负责药品审评的机构。

它一下设三个委员会,分别是(CPMP)(CDMP)(COMP).欧盟新药上市申请程序分为两种,即“集中申请”和“互认申请”。

即只需在一国取得许可证后,便可在另一个或整个欧洲国家通用【11】.具体到其他欧盟的成员国,它们也会颁布一系列的药事法规,这属于国家立法范畴,比如?德国药品法?等【12】。

2、国内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状况综述由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订了我国首部GMP《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试行稿)。

FDA的GMP称为cGMP(Current GoodManufacture Practices,cGMP),其含义为现行版、动态版的GMP,其基本内容包括在美国联邦法典标题21项下的210和21 1部分c简称为21CFR),该部分规定了药品生产企f4 2012(01(下)l首都医药c?mn-mt业所应遵循的最低标准;具体细则是以检查指南的方式颁布实施。

国五OBD发展新趋势

国五OBD发展新趋势

国五排放标准与车载诊断(OBD)发展新趋势—IUPR实耐宝亚太诊断事业部胡国亮吴韧1. OBD系统的产生汽车作为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在促进经济繁荣和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给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带来严重污染,如光化学烟雾、温室效应、酸雨等。

汽车排放物包含废气排放物、蒸发排放物和曲轴箱排放物,主要指其中的CO、HC、NOx及少量的固态或液态微粒等有害物质。

为了控制这些有害物质的排放,美国加利福尼亚大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最早通过法律把OBD作为强制性技术要求,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OBD相关法规。

OBD是On Board Diagnosis的缩写,即车载诊断系统,是发动机控制系统中用于连续监测影响废气排放相关系统工作状态的诊断系统。

早期的OBD(OBD-Ⅰ)只能监测氧传感器、废气再循环系统、燃油供给系统和发动机控制模块,且不同厂商不同车型的OBD系统不尽相同,缺乏统一的标准。

1996年,第二代OBD(即OBD-Ⅱ)在美国开始实施;2000年,欧洲也开始实施相应的OBD法规(即EOBD)。

OBD-Ⅱ规定了标准化的16针诊断插座,每针都有指定功能;同时增加了催化器监测、失火监测和燃油蒸发系统监测等。

2. 国内排放标准及OBD系统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针对的尾气排放标准也在逐年上升:2004年7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二标准;2005年4月1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轻型汽车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简称国III、国IV)(即18352.3-2005),国III、国IV排放限值和欧III、欧IV基本一致,同时第一次提出了对OBD系统的要求;至2006年11月,北京和广州先后实施国III标准,并且要求强制安装OBD系统;2007年7月1日,全国范围实施了国III排放标准;2008年以后,随着环保要求的进一步提升,北京上海等城市先后实施国IV排放标准;2009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轻型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管理技术规范》(HJ500-2009),该标准是对国III、国IV排放标准中有关车载诊断系统技术要求的补充,对OBD系统在形式认证、生产一致性检查、在用汽车检验、通用型故障诊断仪等方面提出了管理技术要求;2011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了乘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凡排放不符合国IV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

欧州法律规定(3篇)

欧州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欧洲法律规定是指欧洲各国在其主权范围内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欧洲法律规定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历史性等特点,是欧洲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社会发展的产物。

本文将从欧洲法律体系、主要法律部门、法律渊源、法律实施等方面对欧洲法律规定进行概览。

二、欧洲法律体系1. 欧洲法律体系概述欧洲法律体系包括欧洲联盟法律体系、欧洲国家法律体系和欧洲地区法律体系。

其中,欧洲联盟法律体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欧洲国家法律体系和欧洲地区法律体系在各自主权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2. 欧洲联盟法律体系欧洲联盟法律体系主要由欧洲联盟条约、欧洲联盟法律、欧洲联盟法规和欧洲联盟决定等组成。

其中,欧洲联盟条约是欧洲联盟法律体系的核心,规定了欧洲联盟的宗旨、组织机构、权力范围和运作方式等。

3. 欧洲国家法律体系欧洲国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

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有所差异,但都体现了民主、法治、人权等基本原则。

4. 欧洲地区法律体系欧洲地区法律体系主要指欧洲地区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欧洲地区组织的规定等。

这些法律规范对欧洲地区国家具有普遍约束力。

三、欧洲主要法律部门1. 宪法宪法是欧洲各国法律体系的核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权力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规范不得与之相抵触。

2. 行政法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职权、职责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等。

3. 民法民法是规范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包括财产法、合同法、继承法、婚姻法等。

民法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民事秩序。

4. 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刑法旨在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 诉讼法诉讼法是规范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诉讼法旨在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我国食品动物禁用药物标准的分析与探讨

我国食品动物禁用药物标准的分析与探讨

我国食品动物禁用药物标准的分析与探讨田雨超,张卫东,刘 敏,万晓霖,陈一苇,李艳迎(北京市昌平区耕地保护站,北京 102200)摘 要:近年来我国动物食品的安全问题屡屡发生,违禁药物的使用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生命与健康,甚至对我国动物性食品出口国际市场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梳理我国食品动物禁用药物标准情况并与国外禁用药物进行比对,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能为养殖厂(户)的科学合理用药提供指导,为兽药残留检测人员提供参考,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

关键词:食品动物;禁用药物;标准;食品安全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n Standards of Forbidden Drugs inFood Animals of the ChinaTIAN Yuchao, ZHANG Weidong, LIU Min, WAN Xiaolin, CHEN Yiwei, LI Yanying(Changping District Farmland Protection Station, Beijing 102200,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afety problems of animal food frequently occur in China, the use of illegal drugs seriously endanger the life and health of consumers, and eve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of Chinese animal food export seriously. This paper reviews the standard situation of prohibited drugs in food animals in China and compares it with that in foreign countries, 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provide guidance for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drug use in breeding factories (households), provide reference for veterinary drug residue detection personnel, and ensure people’s food safety.Keywords: food animal; prohibited drugs; standards; food safety近年来,我国动物食品尤其是畜禽产品的生产数量和增长速度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欧盟对中国纺织品出口有影响的法律文件主要有:条例(regulations)、指令(directives)、决议(decisions)、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s and opinions)四种形式,其中建议和意见虽不具有约束力,但影响很大,所以对这一部分也应加以注意。

(1)47/1999/EC 关于环境保护法规;(2)1673/2000/ EC 1500t长纤维(亚麻)和3500t短纤维(亚麻)法规;(3)45/2001/ EC 个人数据保护法规;(4)中国与欧盟的纺织品贸易协议(1998)(5)中国与欧盟间纺织品贸易协议(1988年)未包括部分的纺织品贸易协议。

(6)73/44/EC 欧洲成员国用测定纤维成分方面的规则;(7)85/374/EEC 欧洲共同体国家在产品方面的法规;(8)96/73/EC 双组分纺织纤维混合质量分析方法;(9)96/74/EC 修改纺织品名称的指令;(10)97/37/EC 适应上述纺织品名称的技术指令;(11)1999/34/EC消费者保护法规;(12)76/769/E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禁止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理事会指令;(13)79/663/ EEC 对76/769/EEC的补充(d);(14)83/806/ EEC 对76/769/EEC的第二次修订(d);(15)82/828/ EEC 对76/769/EEC的第三次修订(d);(16)83/264/ EEC 对76/769/EEC的第四次修订(d);(17)83/478/ EEC 对76/769/EEC的第五次修订(d);(18)83/478/ EEC 对76/769/EEC的第五次修订(d);(19)85/467/ EEC 对76/769/EEC的第六次修订(d);(20)85/610/ EEC 对76/769/EEC的第七次修订(d);(21)89/667/ EEC 对76/769/EEC的第八次修订(d);(22)91/173/ EEC 对76/769/EEC的第九次修订(d);(23)94/60/ EC 对76/769/EEC的第十四次修订的勘误表;(24)1999/43/EC 对76/769/EEC的第十七次修订;(25)Agreement o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AnnexⅡ—TechnicalRegulations, standards, testing and certiflcation—List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23(欧洲经济区域协议—附录Ⅱ—技术法规、标准、检测认证—文件23);(26)Agreement o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Annex Ⅲ—Product Liability—List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23 (c) (欧洲经济区域协议—附录Ⅲ—产品责任—文件23);(27)2000/532/EC 关于限制经过砷防腐处理的木材进入市场的指令;(28)2001/118/ EC 对2000/532/ EC的修改;(29)2001/119/ EC 对2000/532/ EC的修改;(30)2000/573/ EC 危险性废料名单(94/904/ EC);(31)2001/831/ EC 生态纺织品标签(1999/178、EC);(32)2002/18/ EC 生态标签(植物生产);(33)2002/374/ EC 农药残渣的最大准许量(吡啶氮类);(34)87/142/ EEC 纤维混合物定量分析之前去除非纤维物质的方法;(35)2002/371/ EC 欧盟关于“针织纺织品生态标签申请标准的新法规”;(36)94/519/ EC纺织品统一进口政策;(37)2002/61/ EC 关于蓝色偶氮染料的标准,是对76/769/ EEC的第十九次修改;(38)2003/3/ EC关于蓝色偶氮染料的标准,是对76/769/ EEC的第十九次修改;(39)3030/93/ EEC 关于欧盟以外国家纺织品进口的共同规定,2002.01.29生效;(40)94/74/EC 有关未来纺织品贸易管理法规;(41)96/74/EC 纺织品名目;(42)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标准。

汽车欧5排放标准介绍

汽车欧5排放标准介绍

•欧5/6标准文本的主要变化(二)-I型试验
• 2.每种基准燃料稀释系数的修订:
•对于附件IX包含的基准燃料, •‘X’值如下表:
• 对于成分为CXHYOZ的燃料的 • 通用公式为:
燃料
X
汽油(E5) 13.4
柴油(B5) 13.5
LPG
11.9
NG/生物甲烷 9.5
乙醇(E85) 12.5

•欧5/6标准文本的主要变化(二)-I型试验
➢ 汽油改为E5(含5%乙醇的汽油),其乙醇含量修正为: 4.7%~5.3%v/v;密度,馏程, 烯烃的含量也有变化;
➢ 柴油改为B5(含5%生物柴油的柴油),其FAME含量修正为
:4.5%~5.5%v/v;多环芳香烃 有变化;增加了110℃
氧化物安定性的要求 ➢ 新增了E85(含85%乙醇的汽油)的技术要求 ➢ 制定了低温试验用汽油(E5)的技术标准 ➢ 还将制定低温试验用E75 (含75%乙醇的汽油)的技术要求
6.0×1011 6.0×1011
• 注:PI=点燃式 CI=压燃式 • (1) 应在4.5mg/km的限值实施之前引入修订后的测量程序 • (2) 对点燃式汽车的数量标准在该阶段应已制定 • (3) 点燃式PM质量限值仅适用于装直喷发动机的车辆 • (4) 数量标准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制定 • (5) 应在该限值实施之前引入新的测量程序。
5.0/4.5 5.0/4.5 - 6.0×1011 5.0/4.5 5.0/4.5 - 6.0×1011
• 注:PI=点燃式 CI=压燃式 • (1) 应在4.5mg/km的限值实施之前引入修订后的测量程序 • (2) 应在该限值实施之前引入新的测量程序 • (3) 点燃式PM质量限值仅适用于装直喷发动机的车辆

中国安全碰撞法规在正碰侧碰后碰与欧盟的的区别

中国安全碰撞法规在正碰侧碰后碰与欧盟的的区别

中国安全碰撞法规在正碰侧碰后碰与欧盟的的区别彭超杰车辆工程152班南昌大学近几十年来,为了改善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损失和降低乘员伤害,我国正在逐步开展并完善对汽车碰撞安全问题的研究,在大学=以及一些相关机构研究的基础上,依托国外有关法律法规,国内的相关法规陆续建立起来,我国目前颁布的汽车安全国家强制标准是参照欧洲ECE法规体系进行设计的,部分参照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在实验内容和评价标准方式基本都相同。

而《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和《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的颁布,从此国内拥有了包含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及后部碰撞的相对全面碰撞法规体系。

虽然我国是基于欧洲安全碰撞法规而设计,但是由于国内实际道路和车辆使用的特点还是略有不同。

以下我将通过三个碰撞方面来说明各自的不同。

正面安全碰撞中,我国与欧盟是存在最多的差异的。

分别如下:1.我国对于正面碰撞的法规要求是速度50km/h 2的100%正面碰撞,而欧洲标准为速度为56km/h下的40%偏置正面碰撞。

撞击的速度和撞击面都不同。

且两个安全法规碰撞的方式不同,我国碰撞实验是完全的刚性壁面碰撞,欧盟是各种材料堆层碰撞,由下而上各部分的碰撞壁面的硬度不同,更好的模拟实际过程中汽车与汽车的碰撞,而我国实验中碰撞模拟反而更像汽车与壁面的碰撞。

此外正面碰撞还包括环柱碰撞和斜面碰撞,这些在我国的正面安全法规都是没有提及的。

2.适用范围有所不同,欧盟法规里规定的只是M1(四轮以上的载客汽车)类汽车,而我国规定的还包括N1的载货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适用范围要比欧盟法规的广。

不过相比而言,欧盟的正面安全碰撞法规可能更严谨一点;3.对于碰撞过程中,我国法规要求是大腿压缩力指数不能超过图四要求,然而在欧盟法规里面是规定小腿压力指标不超过8KN,且欧盟法规里还规定膝关节滑移不超过15mm,应该来说,更加科学和严谨;4.我国法规对于儿童乘坐安全,并没有什么说明,而在欧盟法规中,非常详细的描述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安置方式以及相关注意图标不可缺失;5.欧盟安全法规在正面碰撞中对于车辆合格认证的要求更高,我国车辆在对于车辆正面安全碰撞仅仅要求由国家出示的安全保障书即可,欧盟法规中不仅要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抽检,一旦发现相关的安全隐患,必须出示相关的证明,以及每部车的合格标准,严格程度更高;我国根据GB20071-2006《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侧面安全碰撞的区别:基本相同,除了侧面安全认证,欧盟安全法规要比我国更全面一点,有考虑到非对称的车型应该额外做侧面安全碰撞,这有可能是两国的购车消费心理不同。

欧vi是国几排放标准

欧vi是国几排放标准

欧vi是国几排放标准
欧VI是国几排放标准。

欧VI排放标准是指欧洲对车辆尾气排放的限制标准,它是欧洲联盟制定的一项环保法规,旨在限制汽车尾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欧VI 标准是对汽车尾气排放进行严格管控的最新标准,其实施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欧VI标准的实施,意味着汽车制造商需要不断提升技术水平,研发更加环保的发动机和排放控制系统,以满足更为严格的排放要求。

这对于汽车行业来说是一项挑战,但也是一个机遇。

只有不断创新,提高技术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欧VI标准的实施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尾气排放更清洁的汽车意味着更少的空气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将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同时,欧VI标准的实施也将推动汽车市场向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在欧VI标准的实施过程中,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起着重要作用。

政府需要加强监管,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汽车产业向环保方向发展。

企业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推出更加环保的车型。

消费者则可以通过购买符合欧VI标准的车辆,支持环保产业发展,为改善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的来说,欧VI是国几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环境保护、汽车产业发展以及人类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支持并配合这一标准的实施,为创造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而努力。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看到更多符合欧VI标准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呼吸到更加清新的空气,享受更加美好的生活。

摩托车欧五排放法规研究

摩托车欧五排放法规研究

048Abstract: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20, the newly certified motorcycles in the EU should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Euro 5 emission standar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Annex IV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 No 168/2013 regulation. This paper studies and analyzes the particularity of Euro 5 emission requirements through comparing with that of Euro 4 emission standard.Key words: Motorcycle EU regulation Euro-V emission standard摩托车欧五排放法规研究Li Jiaguo (National Motorcycle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Center)Sun Quan (Tianjin Insitute of Metrological Supervision and Testing)Research on Motor Euro-V Emission Standard李家国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孙 权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摘要:2020年1月1日起,根据欧盟(EU) No 168/2013法规附件IV 的要求,欧盟新认证的摩托车要符合欧5排放要求。

本文通过对比欧4排放要求,研究和分析了欧5排放要求的特殊性。

关键词:摩托车 欧盟法规 欧5排放1 欧盟摩托车排放法规为保证进入欧盟的摩托车排放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欧盟制订有一系列法规,摩托车产品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进行测试和申请,取得欧盟E-mark 认证证书后才能在欧盟地区销售。

欧盟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和技术法规

欧盟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和技术法规
欧洲联盟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和技术法规
LOGO
LOGO
LOGO
LOGO
1
欧洲联盟技术法规体系概况
2
欧洲联盟车辆产品技术法规体系
3
CO2排放量及欧5欧6排放法规
2
欧盟法规的发展及其影响
LOGO
LOGO
1
欧洲联盟技术法规体系概况
LOGO
LOGO
欧洲共同体EC 马约
欧洲联盟(15成员国) 2004年
任一欧盟国家政府
核实证书,抽取样
M1类51个单项技术指令
车对零部件和系统 进行检查,确保生
缩短形式批准周期
产一致性
授权独立实验室
提出整车型式认证 申请,提交证书
先获得各单项零部 件EEC/EC型式批准 证书
汽车生产厂家
颁发整车型式批准 证书,生产一致性 证书(COC)
LOGO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2007年6月20日 欧5欧6排放法规
就轻型乘用车和轻 型商用车的排放以 及车辆维修和保养 信息的获取方面对 机动车辆的型式标

适用范围
轻型车辆: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的M1、M2、N1、N2 类车辆
LOGO
LOGO
欧5欧 6排放 限值 对照
基准质量
(kg)
CO
L1
类级 别别
PI
CI
M - 全部
E10—南斯拉夫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3—卢森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兰 e18—丹麦
E17—芬兰 E18—丹麦 E19—罗马尼亚
e21—葡萄牙 e23—希腊

欧洲法律规定小孩占床(3篇)

欧洲法律规定小孩占床(3篇)

第1篇引言:在欧洲,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文化传统与我国有着显著差异。

其中,关于小孩是否应占床的问题,欧洲法律规定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着一场激烈的碰撞。

本文将深入探讨欧洲各国在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中如何处理小孩占床问题,以及这一现象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

一、欧洲法律规定概述1. 欧洲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在欧洲,各国关于小孩占床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

以下列举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1)德国:德国法律规定,孩子出生后至6岁,可免费与父母同住。

6岁以后,若父母同意,孩子可继续占床。

(2)法国:法国法律规定,孩子出生后至3岁,可免费与父母同住。

3岁以后,若父母同意,孩子可继续占床。

(3)英国:英国法律规定,孩子出生后至5岁,可免费与父母同住。

5岁以后,若父母同意,孩子可继续占床。

2. 欧洲法律规定背后的原则欧洲各国在制定关于小孩占床的法律规定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家庭自主权:法律尊重家庭在抚养和教育孩子方面的自主权,允许父母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决定孩子是否占床。

(2)保障孩子权益:法律在尊重家庭自主权的同时,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确保孩子得到适宜的成长环境。

二、欧洲社会现实中的小孩占床现象1. 家庭观念的影响在欧洲,家庭观念相对较为传统,父母普遍重视子女教育,希望子女在家庭环境中成长。

因此,许多家庭愿意让小孩占床,以利于子女与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2. 经济因素在欧洲,住房资源相对紧张,许多家庭为了节省开支,会选择让小孩占床。

此外,部分家庭因经济困难,无法为子女提供独立的居住空间。

3. 社会保障体系欧洲各国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为家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

这使得部分家庭在面临经济压力时,仍愿意让小孩占床。

三、法律与现实的碰撞1. 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存在差异虽然欧洲各国在法律规定上允许小孩占床,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家庭因经济、住房等因素,难以实现这一规定。

2. 社会观念的差异在欧洲,关于小孩占床的社会观念较为宽松,但仍有部分人认为,让孩子占床不利于子女独立成长。

欧盟防腐剂标准

欧盟防腐剂标准

欧盟防腐剂标准摘要:一、欧盟防腐剂标准简介二、我国防腐剂标准与欧盟的差异三、如何适应欧盟防腐剂标准四、注意事项及建议正文:欧盟防腐剂标准概述欧盟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经济体之一,对其成员国食品、化妆品等产品的防腐剂使用有着严格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降低化学物质对人体产生的潜在风险。

欧盟防腐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审批制度:欧盟对防腐剂实施严格审批制度,只有经过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评估认定安全的防腐剂才能在欧盟市场上使用。

2.剂量限制:欧盟对防腐剂的用量有明确的规定,超过限量标准的防腐剂不能使用。

同时,还对不同防腐剂的混合使用进行了限制。

3.分类管理:欧盟将防腐剂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防腐剂在食品、化妆品等领域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第二类防腐剂则相对宽松。

我国防腐剂标准与欧盟的差异1.审批制度:我国对防腐剂的审批相对宽松,不仅审批速度较慢,而且一些在欧盟被禁用的防腐剂在我国仍可使用。

2.剂量限制:我国对防腐剂的剂量限制相对较宽,部分防腐剂在欧盟受限的用量在我国仍可使用。

3.分类管理:我国尚未对防腐剂进行明确的分类管理,这与欧盟的严格管理有很大差距。

如何适应欧盟防腐剂标准1.了解欧盟防腐剂法规:企业应充分了解欧盟防腐剂法规,以确保产品在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中符合欧盟标准。

2.选择安全、合法的防腐剂:企业应选择经过欧盟批准、在我国也合法的防腐剂,并确保其在产品中的用量符合欧盟规定。

3.加强与国际接轨:企业可通过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合作,了解国际前沿的防腐剂研发动态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产品质量。

注意事项及建议1.密切关注欧盟法规动态:企业应密切关注欧盟防腐剂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配方,确保产品符合新规定。

2.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防腐剂的研发和应用技术,以适应国际市场需求。

3.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生产、检测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混凝土搅拌机排放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排放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排放标准一、前言混凝土搅拌机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设备之一,其排放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混凝土搅拌机排放标准。

本文将对混凝土搅拌机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二、国际混凝土搅拌机排放标准1.欧盟标准欧盟制定了《欧洲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限值法规》(NRMM),其中规定了混凝土搅拌机的排放标准。

根据NRMM的要求,混凝土搅拌机的排放标准应满足欧盟阶段I、II、III、IV、V、VI的排放标准,其中阶段V和VI的排放标准较为严格。

2.美国标准美国环保署(EPA)制定了《非道路柴油机排放标准》(Nonroad Diesel Engine Emission Standards),其中规定了混凝土搅拌机的排放标准。

根据EPA的要求,混凝土搅拌机的排放标准应满足美国第四阶段(Tier 4)的排放标准,其中Tier 4 Final的排放标准较为严格。

3.中国标准中国制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GB 20891-2014),其中规定了混凝土搅拌机的排放标准。

根据GB 20891-2014的要求,混凝土搅拌机的排放标准应满足国Ⅰ、Ⅱ、Ⅲ、Ⅳ、Ⅴ阶段的排放标准,其中国Ⅴ的排放标准较为严格。

三、混凝土搅拌机排放成分混凝土搅拌机的排放成分主要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1.颗粒物颗粒物是混凝土搅拌机排放中最主要的污染物之一,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较大危害。

颗粒物的大小直接影响其危害程度,细小的颗粒物更容易进入人体肺部,并引发呼吸系统疾病。

因此,混凝土搅拌机的排放标准中对颗粒物的限制比其他污染物更为严格。

2.氮氧化物氮氧化物是混凝土搅拌机排放中的另一主要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一定的危害。

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与混凝土搅拌机的燃料类型、燃烧温度等因素有关。

3.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是混凝土搅拌机排放中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之一,其可导致中毒和窒息。

混凝土搅拌机的排放标准中对一氧化碳的限制也比较严格。

GS BV TUV UL ITS CE WEEE SGS RoHS各大认证详解

GS BV TUV UL ITS CE WEEE SGS RoHS各大认证详解

目录1.GS标志--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1)2. 法国国际检验局 (3)3. 德国莱茵TUV集团 (7)4. 南德意志集团 (14)5. UL认证 (17)6. ITS认证 (19)7. 欧盟CE指令 (23)8. WEEE (28)9. 瑞士通用公证行 (32)10. RoHS (34)1.GS标志--德国安全认证标志GS标志是被欧洲广大顾客接受的安全标志。

通常GS认证产品销售单价更高而且更加销。

欧共体CE规定,1997.1.1.起管制“低电压指令(LVD)”。

GS已经包含了“低电压指令(LVD) ”的全部要求。

一、什么是GS认证?GS的含义是德语"Gepru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也有"Germany Safety"(德国安全)的意思。

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S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GS标志表示该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已经通过公信力的独立机构的测试。

GS标志,虽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是它确实能在产品发生故障而造成意外事故时,使制造商受到严格的德国(欧洲)产品安全法的约束。

所以GS标志是强有力的市场工具,能增强顾客的信心及购买欲望。

虽然GS是德国标准,但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认同。

而且满足GS认证的同时,产品也会满足欧共体的CE标志的要求。

和CE不一样,GS标志并无法律强制要求,但由于安全意识已深入普通消费者,一个有GS标志的电器在市场可能会较一般产品有更大的竞争力。

二、谁有资格发GS证书?(1)德国认证机构:通常在国内知名的德国本土的GS发证机构有TUV RHEINLAND,TUV PRODUCT SERVICES,VDE等,是德国直接认可的GS发证机构。

(2)其他认证机构:通常欧洲其他与德国合作的GS发证机构有KEMA,ITS,NEMKO、DEMKO等。

欧盟整车型式认证标准法规体系概述

欧盟整车型式认证标准法规体系概述
[7]
统一条件批准机动车辆装备和部件并相互承认此批准 入《1998年协定书》 。《1958年协定书》是目前世界范
的协定书》,即《1958年协定书》,要求对汽车产品制修 围内最具影响力的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多边协议,在促
订采用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即 ECE法规,并按照 ECE 进汽车技术交流和提高汽车国际贸易便利性等方面发
路运输小组委员会决议成立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车 认型式认证,实现“一次认证,共同认可”。各缔约国可
辆结构工作组(UN/ECE/WP.29),目的是执行《道路交 以根据本国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此协定,也可
通公约》针对车辆结构性能方面规定的技术条款要求。 以选择性使用其中的部分法规。《1998年协定书》的主
欧盟整车型式认证 (WholeVehicleTypeApproval, Area,EEA)在其中起主导作用。EEA里面负责制定法
WVTA)是指依据欧盟的整车框架指令(审批框架)所进 规的最高行政部门是欧洲经济委员会 (EuropeanEco-
行的车辆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世界范围内的欧、美、日 nomicCommission,EEC)。EEC针对汽车产品制定了一
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 6国依据《巴黎条约》于 盟(简称欧盟)正式成立。欧盟里制定法规指令的最高
1952年组建了欧洲煤钢共同体;依据 《罗马条约》于 行政机构是欧盟委员会(EuropeanCommission,EC),但
1958年组建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此时的欧盟并未得到政治认可的法律地位。
随着欧洲汽车生产和贸易不断发展,欧洲各国原有的 要目的是各缔约国制定全球统一技术法规,但并未涉
汽车技术法规和认证方式阻碍了贸易自由化和相关技 及汽车产品的型式认证以及彼此互认制度。1998年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生产一致性(COP)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生产一致性(COP) 碳罐:采用丁烷进行初始工作能力试验(BWC) 碳罐:采用丁烷进行初始工作能力试验
若被测的三套碳罐的初始工作能力测量结果均不低于 申报值的0.9倍 且其平均值不低于申报值, 申报值的 倍,且其平均值不低于申报值,则判定碳 罐的生产一致性检查合格。 罐的生产一致性检查合格。 若被测的三套碳罐中有任一套的初始工作能力测量结 果低于申报值的0.9倍 或其平均值低于申报值, 果低于申报值的 倍,或其平均值低于申报值,则判 定碳罐的生产一致性检查不合格。 定碳罐的生产一致性检查不合格。 其他修订:将生产线检查要求修改为抽查,同时删除 其他修订:将生产线检查要求修改为抽查,同时删除F.7 章中的等效试验方法。 章中的等效试验方法。 原因:防止企业提高燃油蒸发系统单向阀压力, 原因:防止企业提高燃油蒸发系统单向阀压力,并使用体 积小容量低的碳罐。 积小容量低的碳罐。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IV型试验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IV型试验 IV型试验 型试验
型式核准时需申报碳罐的初始工作能力, 型式核准时需申报碳罐的初始工作能力,并在生产一致性 检查中增加试验要求。 检查中增加试验要求。 试验方法:按照 试验方法:按照HJ/T 390-2007采用丁烷进行碳罐初始工 采用丁烷进行碳罐初始工 作能力试验。 作能力试验。(BWC≥7.0g/100mL)。 。 原因: 原因: 碳罐是控制蒸发排放的核心部件, 碳罐是控制蒸发排放的核心部件,其质量直接影响到蒸发 排放的结果。 排放的结果。 碳罐初始工作能力试验可以快速有效地对碳罐性能做出初 步判定,对企业具有较强的监督作用 。 步判定,
轻型汽车国5排放标准介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CATARC)
2011.8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适用范围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适用范围
轻型汽车定义继续沿用GB 18352.3-2005的规定。在制造 的规定。 轻型汽车定义继续沿用 的规定 厂的要求下,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 kg的汽车可按国 标准 的汽车可按国5标准 厂的要求下,基准质量不超过 的汽车可按国 型式核准。同时将HEV纳入标准管理范围。 纳入标准管理范围。 型式核准。同时将 纳入标准管理范围 欧1~欧5/6排放法规:对于基准质量不超过 排放法规: 欧 排放法规 对于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的重型 的重型 M1、M2、N2类汽车,制造厂可申请按轻型车法规认证。 类汽车,制造厂可申请按轻型车法规认证。 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的重型车,其市场运行环境与轻型 的重型车, 基准质量不超过 的重型车 车使用工况相似, 车使用工况相似,基于轻型车标准进行整车排放测试更能 反映该车的实际排放水平。 反映该车的实际排放水平。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V型试验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V型试验 型试验
耐久性里程增加到16万公里。 耐久性里程增加到 万公里。 万公里 增加了整车试验的标准道路循环( 增加了整车试验的标准道路循环(SRC)和台架试验的 ) 标准台架循环(SBC)。 标准台架循环 。 基本型车需进行16万公里整车耐久性试验 万公里整车耐久性试验。 基本型车需进行 万公里整车耐久性试验。当待型式核 准车型与已进行了整车耐久性试验的车型相比仅后处理 装置超出视同条件时,可进行SBC台架老化试验。 台架老化试验。 装置超出视同条件时,可进行 台架老化试验 增加了后处理装置的贵金属含量及其比例检测要求。 增加了后处理装置的贵金属含量及试验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I型试验限值 型试验限值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I型试验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排放要求与欧5b相同 排放要求与欧 相同
提高了I型试验排放控制要求, 提高了 型试验排放控制要求,对点燃式汽车新增了 型试验排放控制要求 NMHC限值 ; 限值 修订了颗粒物质量测量方法,并增加了粒子数量(PN) 修订了颗粒物质量测量方法,并增加了粒子数量 测量要求 。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基准燃料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基准燃料的技术要求 基准燃料以我国的目标市售燃料为基础而确定。 基准燃料以我国的目标市售燃料为基础而确定。 国际上制定基准燃料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基准燃料的品质应该代表市场燃料的平均水平,甚至更差。 基准燃料的品质应该代表市场燃料的平均水平,甚至更差。 如果基准燃料规定的技术指标市售燃料无法达到, 如果基准燃料规定的技术指标市售燃料无法达到,则相当于 放松了对汽车的要求,不利于环境保护。 放松了对汽车的要求,不利于环境保护。 提高燃料品质的应通过提高市售燃料标准达成。 提高燃料品质的应通过提高市售燃料标准达成。
主要参考: 主要参考:
GB 17930-2011《车用汽油》第V阶段预告要求、 阶段预告要求、 《车用汽油》 阶段预告要求 GB 19147《车用柴油》(征求意见稿 第V阶段预告要求 征求意见稿)第 阶段预告要求 《车用柴油》 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地标第五阶段油品标准草案。 北京市地标第五阶段油品标准草案。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反应剂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增加了“ 增加了“排气后处理系统使用反应剂的汽车的技 术要求” 术要求”
为了应对国五排放标准,可能采用一些新的排放后处理技 为了应对国五排放标准, 如柴油车所用的SCR(选择性还原催化转化器)系统。 术,如柴油车所用的 (选择性还原催化转化器)系统。 SCR目前采用的还原剂是尿素,为了保证后处理系统的正 目前采用的还原剂是尿素, 目前采用的还原剂是尿素 常使用,需要对车上尿素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测。 常使用,需要对车上尿素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测。该附录 对装有使用反应剂的排气后处理系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增加了记录CO2排放的要求 排放的要求 增加了记录
型试验的同时可直接测量CO2排放 ; 在I型试验的同时可直接测量 型试验的同时可直接测量 排放 为将来CO2排放的管理打好基础 。 为将来 排放的管理打好基础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I型试验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I型试验 型试验
冷却风机的要求: 冷却风机的要求 可采用最高风速为120km/h的风机,使之与 型试验 的风机, 国5可采用最高风速为 可采用最高风速为 的风机 使之与I型试验 运转循环相匹配;取消之前标准中的恒速风机要求。 运转循环相匹配;取消之前标准中的恒速风机要求。 新规定了风机风速的测量方法,该方法已经在GTR 2 新规定了风机风速的测量方法,该方法已经在 法规( 法规(WMTC)中采用。 )中采用。 颗粒物质量测量: 颗粒物质量测量 取样探头:具有粒径分级功能; 取样探头:具有粒径分级功能; 滤纸:推荐直径为47mm、Pe(滤纸收集的颗粒物质 滤纸:推荐直径为 、 滤纸收集的颗粒物质 量)≥20µg;进行浮力校正、加强滤纸管理; ;进行浮力校正、加强滤纸管理; 微量天平:应有2µg的准确度和 的准确度和1µg的分辨。国 的分辨。 微量天平:应有 的准确度和 的分辨 4(5µg/1µg)
要求样车的选取应能代表不同地区的行驶工况, 要求样车的选取应能代表不同地区的行驶工况,以 增加样车的代表性。 增加样车的代表性。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生产一致性(COP)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生产一致性(COP) I型试验: 型试验: 型试验
增加了新的判定方法,增强检查的可操作性: 增加了新的判定方法,增强检查的可操作性: 若三辆车的各种污染物排放结果均不超过限值的1.1倍 若三辆车的各种污染物排放结果均不超过限值的 倍, 且其平均值不超过限值,则判定Ⅰ 且其平均值不超过限值,则判定Ⅰ型试验生产一致性 检查合格。 检查合格。 若三辆车中有任一辆车的某种污染物排放结果超过限 值的1.1倍 或其平均值超过限值,则判定Ⅰ 值的 倍,或其平均值超过限值,则判定Ⅰ型试验生 产一致性检查不合格。 产一致性检查不合格。 取消了渐变系数的规定,若需要磨合则 辆车均需磨合 辆车均需磨合。 取消了渐变系数的规定,若需要磨合则3辆车均需磨合。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OBD试验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OBD试验 OBD试验 试验
加严了OBD极限值。 极限值。 加严了 极限值 点燃式汽车:增加了催化器对NOx的监测要求。 的监测要求。 点燃式汽车:增加了催化器对 的监测要求 压燃式汽车:增加了EGR、反应剂的监测要求、对DPF除 压燃式汽车:增加了 、反应剂的监测要求、 除 了诊断全部失效或拆除情况外, 了诊断全部失效或拆除情况外, OBD还必须诊断出导致 还必须诊断出导致 排放超过极限值的所有DPF故障。 故障。 排放超过极限值的所有 故障 对两用燃料车的OBD技术要求等进行了修订。 技术要求等进行了修订。 对两用燃料车的 技术要求等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OBD系统实际监测频率(IUPR)的要求,国五阶 系统实际监测频率( 增加了 系统实际监测频率 )的要求, 段只要求企业需申报IUPR值。 段只要求企业需申报 值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 获取信息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获取汽车OBD和汽车维护修理信息 和汽车维护修理信息 获取汽车
保留国4标准中“获取汽车 信息” 保留国 标准中“获取汽车OBD信息”的要求; 标准中 信息 的要求; 补充HJ 500-2009中“修理信息”的要求; 补充 中 修理信息”的要求; 增附件AC“汽车 汽车OBD信息”的要求,企业进行型式核准时 信息” 增附件 汽车 信息 的要求, 需提交所要求的资料 。 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获取汽车OBD和汽车维护修理信 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获取汽车 和汽车维护修理信 的相关要求。 息”的相关要求。 原因: 原因:相关要求能让所有独立的维修站点都可以获得 OBD汽车的维护修理信息,从而更好地进行维护和修理; 汽车的维护修理信息, 汽车的维护修理信息 从而更好地进行维护和修理; 这样也加大了汽车维修市场的竞争, 这样也加大了汽车维修市场的竞争,让车主可以从多家维 修站点获得优质的维修服务。 修站点获得优质的维修服务。
国5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粒子数量(PN) 相对于国4的主要修订-粒子数量(PN)
粒子数量测量: 粒子数量测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