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各种制程作业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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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7.3松木门材料放宽标准:死节超过20mm以上者不允许。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备料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2页
编号
WIQ-016
检验地点
备料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5.1.8车积、雕刻部位不得用软质木材。
5.1.2.0加工余量:
检验地点
油漆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确保油漆产品符合质量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下一道工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底漆、面漆工序。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备料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油漆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色板。
4.2检验方法: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备料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备料组: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卡尺、卷尺、粉笔。
4.2检验方法:工具测量、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必须参照限度样板。
4.4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5.0品质要求:
5.1. 0、机砂
5.1. 1定厚砂光尺寸公差为±0.2mm。
5.1.1.4虫柱材必须经过杀虫处理。
5.1.1.5要根据不同的油漆要求选用不同等级的木材。
5.1.1.6端裂或面裂,端裂长度≧10mm不允许,面裂长度≧40mm或宽度≧0.6mm或贯穿者不允许
5.1.1.7.0活节或死节
5.1.1.7.1活节长度≦5cm且在2个以内
不在重要部位者允收
5.1.1.7.2死节长度≦1.5cm且在2个以内
门柱
精切
长度
0.5
±1
±1
±1
作榫
角度
0.2
0.2
±1
±0.3
吻合度
0.3
0.5
±0.5
0.5
打线
宽深度
0.5
±0.3
±0.3
±0.3
打槽
直线度
0.3
0.3
0.3
0.3
宽深度
0.5
±1
±1
±1
钻孔
偏差
0.5
±1
±1
±2
定厚
直径度
0.1
±1
±1
±1
±1
宽厚度
0.3
±0.5
±1
±1
直面平角
成型
宽深度
±0.5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15
检验地点
备料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木工机加工工序提供符合宽度、厚度、材质要求的半成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所有产品开料生产过程。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备料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备料组: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5.4纸箱印刷照业务包装说明书规定印刷。
5.5包装方式依作业指导书规定执行。
5.6刮碰伤、露白、撕裂、漆裂、着色不洁、油漆未干、油漆缺点均不可装。
5.7不良品或有不合格标记的,必须送回整修,不可包装。
5.8产品表面包装前必须将灰尘除去。
5.9纸箱、泡沫及其它包材不可破损、污秽、潮湿或脚印。
5.10产品合格标签必须核对正确后贴于产品背面指定位置。
5.2.4产品内部或产品底部等不可见部位,砂光精度为二级:手摸无刺痕、扎手的感觉,无明显崩缺的现象。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砂光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2页
编号
WIQ-020
检验地点
木工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5.2.5车轵及雕刻部位:应无明显雕刀痕、崩烂、撕裂、胶水印,外观顺畅,卷曲形体柔和,手感柔滑。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包装作业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23
检验地点
包装部
检验人员
O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保证交付客户的产品满足客户要求,并使包装方式满足产品防护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包装及出货检验过程。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品质检验与标识。
5.2.4开料后工件切面应垂直,不允许有明显崩缺(0.5mm内)、痕等现象。
5.2.5贴皮产品注意不能有起泡、撕裂、重叠等不良现象,并注意保护好板面。
5.2.6贴皮产品注意保护好工作表面,区分正、反面。不能有划花、刮(碰)伤等现象,注意颜色的配对。清力架类产品应要求色要求应一致,无明色差,枫木类产品应特别注意。
5.1.2.1断料:长度作量为5~20mm,出榫余量为5mm,不出榫余量为10mm,拼板余量为15~20mm。
5.1.2.2带锯:宽、厚度余量3~7mm,1m以下的短料余量为3~5mm,1m以上的长料余量为5~7mm。
5.1.2.3公差平压刨:尺寸公差为±0.5mm,角度公差为±5°
5.1.2.4工件表面的崩烂和跳刀深度<0.5mm。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后工序提供符合喷涂要求及产品光洁度要求的半成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所有产品油漆打磨生产过程。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打磨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油漆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色板、样板。
4.2检验方法: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5.2.9松木门类的产品有活节松动的现象,应由砂光人员点胶水固定。
5.2.10不能有笔迹及红色印泥(加盖代码时所致)污染。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油漆打磨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1页,第1页
编号
WIQ-021
检验地点
油漆打磨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3.2仓库:负责合格与不合格品的存放。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湿度计、卷尺。
4.2检验方法:工具测量、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出货检验报告》内。
5.0品质要求:
5.1产品须先经试组,结构上无问题始可包装。
5.2油漆下线之产品确定完全干燥始可包装。
5.3垫板上装箱(壁炉)之高度不得超过5层。
5.2.2砂光精度三级,深色半透明类:表面应无任何跳刀痕、雕痕、补灰痕、刮痕、粗砂痕及凹凸不平等现象,允许有少量细毛刺及胶水痕,手感柔滑。不允许砂变形(特别注意雕刻部位和工艺线),边角不可锋利,倒角柔畅、均匀。松木门按此标准作业。
5.2.3砂光精度二级,全覆盖涂饰类:表面应无任何跳刀痕及凹凸不平等现象,允许有雕痕、补灰痕、刮痕、粗砂痕、细毛刺及胶水痕,边角不可锋利,倒角柔畅、均匀。
5.1.3.0拼板:拼件应同颜色、同材质、同木纹方向,拼缝<0.5mm。板面要平整、布胶均匀、溢胶擦拭干净。
5.2.0板式开料
5.2.1长度、对角线公差为,宽度公差为±0.5mm。
5.2.2板料无空心、气泡、松期待、发霉、虫蛀及破损现象。
5.2.3板面平整度应≤0.2mm。防火板开料后,工作表面无划花、刮(碰)伤等现象。
5.1.2工件线条流畅平滑、跳刀、崩缺、撕裂、发黑、明显凹凸(程度在±0.5 mm)。
5.1.3贴皮表面无划花、刮(碰)伤、压痕等现象。
5.1.4车轵工件对称部位应对称,表面平滑、顺畅,线条清晰、匀称。
5.1.5必须分清工件的前后与正反,不得搞错方向。
5.1.6孔位无钻穿、钻爆,孔边无崩缺。
5.1.7产品表面若需作记号应使用木工铅笔,禁止使用其它笔类(如圆珠笔、水性笔等)。
5.11产品外箱标签必须核对正确后贴于指定位置(扣手孔开口上方,FA15、FA69中横板等位置不够的产品贴于扣手孔旁,位置对称),注意两面标签的流水号必须保持一致。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包装作业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24
5.9壁炉产品面色检验的品检,若有修色的产品应核对颜色,其是否与色板相吻合。另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无色深、色浅,特另是注意端头、雕花部位及木纹粗的部位有无色深现象。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油漆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1页,第1页
编号
WIQ-022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机器加工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机加组: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卡尺、卷尺。
4.2检验方法:工具测量、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必须参照限度样板。
4.4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5.0品质要求:
5.1.1工件应与图纸或样品一致(误差为±1 mm)。
5.1. 2表面应平整、顺滑,表面应平滑、均匀。不得有跳砂、漏砂、逆砂、砂变形、浪砂、砂痕、贴皮砂穿、焦黑等现象。
5.1. 3水胶带或胶水印应砂除
5.2.0手砂
5.2.1砂光精度四级,浅色透木纹类:表面应无任何毛刺、跳刀痕、雕痕、胶水印、补灰痕、刮痕、粗砂痕及凹凸不平等现象,砂光细腻,手感柔滑。不允许砂变形(特别注意雕刻部位和工艺线),边角不可锋利,倒角柔畅、均匀。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砂光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19
检验地点
木工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木工手砂工序及油漆提供符合砂光要求的半成品或配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所有产品砂光生产过程。
5.1.8工件允许的公差范围(单位:mm):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机加工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2页
编号
WIQ-018
检验地点
木工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工序
公差点
单件之间公差
批量性同时公差尺寸公差范围(mm)
壁炉
门肚板
门横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湿度计、卷尺。
4.2检验方法:工具测量、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必须参照限度样板。
4.4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5.0品质要求:
5.1.0实木开料
5.1.1.0材质
5.1.1.1含水率为8—12度。
5.1.1.2同批产品材质、颜色基本一致。
5.1.1.3明用料不得使用腐配材、颜色基本一致,暗用料的轻微腐朽面积不得超过材料面积的15%,深度不得超材料厚度的25%。
检验地点
包装部
检验人员
OQC
期限
按需要
5.16包装完成,内部配件不可有滑动,碰伤之情形。
5.17箭头指示方向,摆放必须正确。
5.18木门在包装过热收缩机后收缩膜不能有破损。码放时应保持垂直,打包装带时须拉紧。
5.19成品检验,不是对所有的品质问题重复检验,而是主要对各个品质环节没有或无法检验到的问题进行检验,主要是侧重于产品的整体效果、结构、包装状况等。
±0.5
±0.5
凸榫
直线度
0.3
0.3
长宽厚
0.1
-0.3
凹榫
长Baidu Nhomakorabea厚
0.1
+0.2
车床
直径
0.5
注:①单件之间公差:批量生产中部件与部件之间的不等尺寸公差。
②批量性同时尺寸公差:批量各部位尺寸同时与图纸或样品之间的实际公差范围。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备料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5.0品质要求:
5.1颜色、亮度符合质量要求。
5.2涂膜饱满、平整、光滑、无粗糙、脱落等现象。
5.2.6实木嵌补不能有明显色差、断痕、胶痕和修补痕迹。
5.2.7清漆、浅色产品严禁用502胶水修补。补土颜色需调制与木材颜色接近。
5.2.8宽≥1mm,长≥10mm的缝隙由木工砂光人员修补。宽<1mm,长<10mm(结构性)的缝隙由油漆部打磨修补,但非结构性缝隙,如开裂、崩缺、撕裂等应由木工部处理。
5.0品质要求:
5.1第一次底油干透后,用240#砂纸打磨;第二次底油要用320#砂纸打磨。
5.2产品打磨到平整、光滑、不反光、无刀印为止,并将产品表面清理干净。
5.3第二次底漆干透后
用320#砂纸将产品再次进行打磨。
5.4将产品打磨透,做到平整、光滑无波浪感,直边不刺手,无灰疤等。
5.5对打磨有漏底现象的产品要用毛笔进行修色,完毕后油漆质检员必须检查是否合格。
5.6缝隙、钉孔、划痕、凹陷等需在第一次底油打磨前进行修补。
5.7松木门等清力甲产品死节、修补痕迹的点色应在第二次底漆打磨完成后进行。
5.8壁炉产品第一次底漆打磨检验的品检,若有擦色的产品应核对底色,其是否与流程色板相吻合。另底色是否均匀一致,无色深、色浅,特另是注意端头、雕花部位及木纹粗的部位有无色深现象。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机器加工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17
检验地点
木工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木工组装工序提供符合工程图纸等相关要求的半成品配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所有机器加工生产过程。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备料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2页
编号
WIQ-016
检验地点
备料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5.1.8车积、雕刻部位不得用软质木材。
5.1.2.0加工余量:
检验地点
油漆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确保油漆产品符合质量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下一道工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底漆、面漆工序。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备料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油漆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色板。
4.2检验方法: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备料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备料组: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卡尺、卷尺、粉笔。
4.2检验方法:工具测量、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必须参照限度样板。
4.4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5.0品质要求:
5.1. 0、机砂
5.1. 1定厚砂光尺寸公差为±0.2mm。
5.1.1.4虫柱材必须经过杀虫处理。
5.1.1.5要根据不同的油漆要求选用不同等级的木材。
5.1.1.6端裂或面裂,端裂长度≧10mm不允许,面裂长度≧40mm或宽度≧0.6mm或贯穿者不允许
5.1.1.7.0活节或死节
5.1.1.7.1活节长度≦5cm且在2个以内
不在重要部位者允收
5.1.1.7.2死节长度≦1.5cm且在2个以内
门柱
精切
长度
0.5
±1
±1
±1
作榫
角度
0.2
0.2
±1
±0.3
吻合度
0.3
0.5
±0.5
0.5
打线
宽深度
0.5
±0.3
±0.3
±0.3
打槽
直线度
0.3
0.3
0.3
0.3
宽深度
0.5
±1
±1
±1
钻孔
偏差
0.5
±1
±1
±2
定厚
直径度
0.1
±1
±1
±1
±1
宽厚度
0.3
±0.5
±1
±1
直面平角
成型
宽深度
±0.5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15
检验地点
备料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木工机加工工序提供符合宽度、厚度、材质要求的半成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所有产品开料生产过程。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备料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备料组: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5.4纸箱印刷照业务包装说明书规定印刷。
5.5包装方式依作业指导书规定执行。
5.6刮碰伤、露白、撕裂、漆裂、着色不洁、油漆未干、油漆缺点均不可装。
5.7不良品或有不合格标记的,必须送回整修,不可包装。
5.8产品表面包装前必须将灰尘除去。
5.9纸箱、泡沫及其它包材不可破损、污秽、潮湿或脚印。
5.10产品合格标签必须核对正确后贴于产品背面指定位置。
5.2.4产品内部或产品底部等不可见部位,砂光精度为二级:手摸无刺痕、扎手的感觉,无明显崩缺的现象。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砂光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2页
编号
WIQ-020
检验地点
木工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5.2.5车轵及雕刻部位:应无明显雕刀痕、崩烂、撕裂、胶水印,外观顺畅,卷曲形体柔和,手感柔滑。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包装作业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23
检验地点
包装部
检验人员
O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保证交付客户的产品满足客户要求,并使包装方式满足产品防护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包装及出货检验过程。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品质检验与标识。
5.2.4开料后工件切面应垂直,不允许有明显崩缺(0.5mm内)、痕等现象。
5.2.5贴皮产品注意不能有起泡、撕裂、重叠等不良现象,并注意保护好板面。
5.2.6贴皮产品注意保护好工作表面,区分正、反面。不能有划花、刮(碰)伤等现象,注意颜色的配对。清力架类产品应要求色要求应一致,无明色差,枫木类产品应特别注意。
5.1.2.1断料:长度作量为5~20mm,出榫余量为5mm,不出榫余量为10mm,拼板余量为15~20mm。
5.1.2.2带锯:宽、厚度余量3~7mm,1m以下的短料余量为3~5mm,1m以上的长料余量为5~7mm。
5.1.2.3公差平压刨:尺寸公差为±0.5mm,角度公差为±5°
5.1.2.4工件表面的崩烂和跳刀深度<0.5mm。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后工序提供符合喷涂要求及产品光洁度要求的半成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所有产品油漆打磨生产过程。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打磨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油漆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色板、样板。
4.2检验方法: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5.2.9松木门类的产品有活节松动的现象,应由砂光人员点胶水固定。
5.2.10不能有笔迹及红色印泥(加盖代码时所致)污染。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油漆打磨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1页,第1页
编号
WIQ-021
检验地点
油漆打磨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3.2仓库:负责合格与不合格品的存放。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湿度计、卷尺。
4.2检验方法:工具测量、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出货检验报告》内。
5.0品质要求:
5.1产品须先经试组,结构上无问题始可包装。
5.2油漆下线之产品确定完全干燥始可包装。
5.3垫板上装箱(壁炉)之高度不得超过5层。
5.2.2砂光精度三级,深色半透明类:表面应无任何跳刀痕、雕痕、补灰痕、刮痕、粗砂痕及凹凸不平等现象,允许有少量细毛刺及胶水痕,手感柔滑。不允许砂变形(特别注意雕刻部位和工艺线),边角不可锋利,倒角柔畅、均匀。松木门按此标准作业。
5.2.3砂光精度二级,全覆盖涂饰类:表面应无任何跳刀痕及凹凸不平等现象,允许有雕痕、补灰痕、刮痕、粗砂痕、细毛刺及胶水痕,边角不可锋利,倒角柔畅、均匀。
5.1.3.0拼板:拼件应同颜色、同材质、同木纹方向,拼缝<0.5mm。板面要平整、布胶均匀、溢胶擦拭干净。
5.2.0板式开料
5.2.1长度、对角线公差为,宽度公差为±0.5mm。
5.2.2板料无空心、气泡、松期待、发霉、虫蛀及破损现象。
5.2.3板面平整度应≤0.2mm。防火板开料后,工作表面无划花、刮(碰)伤等现象。
5.1.2工件线条流畅平滑、跳刀、崩缺、撕裂、发黑、明显凹凸(程度在±0.5 mm)。
5.1.3贴皮表面无划花、刮(碰)伤、压痕等现象。
5.1.4车轵工件对称部位应对称,表面平滑、顺畅,线条清晰、匀称。
5.1.5必须分清工件的前后与正反,不得搞错方向。
5.1.6孔位无钻穿、钻爆,孔边无崩缺。
5.1.7产品表面若需作记号应使用木工铅笔,禁止使用其它笔类(如圆珠笔、水性笔等)。
5.11产品外箱标签必须核对正确后贴于指定位置(扣手孔开口上方,FA15、FA69中横板等位置不够的产品贴于扣手孔旁,位置对称),注意两面标签的流水号必须保持一致。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包装作业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24
5.9壁炉产品面色检验的品检,若有修色的产品应核对颜色,其是否与色板相吻合。另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无色深、色浅,特另是注意端头、雕花部位及木纹粗的部位有无色深现象。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油漆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1页,第1页
编号
WIQ-022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机器加工半成品的品质检验与标识。
3.2机加组: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卡尺、卷尺。
4.2检验方法:工具测量、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必须参照限度样板。
4.4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5.0品质要求:
5.1.1工件应与图纸或样品一致(误差为±1 mm)。
5.1. 2表面应平整、顺滑,表面应平滑、均匀。不得有跳砂、漏砂、逆砂、砂变形、浪砂、砂痕、贴皮砂穿、焦黑等现象。
5.1. 3水胶带或胶水印应砂除
5.2.0手砂
5.2.1砂光精度四级,浅色透木纹类:表面应无任何毛刺、跳刀痕、雕痕、胶水印、补灰痕、刮痕、粗砂痕及凹凸不平等现象,砂光细腻,手感柔滑。不允许砂变形(特别注意雕刻部位和工艺线),边角不可锋利,倒角柔畅、均匀。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砂光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19
检验地点
木工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木工手砂工序及油漆提供符合砂光要求的半成品或配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所有产品砂光生产过程。
5.1.8工件允许的公差范围(单位:mm):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机加工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2页
编号
WIQ-018
检验地点
木工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工序
公差点
单件之间公差
批量性同时公差尺寸公差范围(mm)
壁炉
门肚板
门横
4.0品质检验:
4.1检验工具:湿度计、卷尺。
4.2检验方法:工具测量、目视。
4.3品质检验员必须参照限度样板。
4.4品质检验员将结果记录于《巡检记录表》内。
5.0品质要求:
5.1.0实木开料
5.1.1.0材质
5.1.1.1含水率为8—12度。
5.1.1.2同批产品材质、颜色基本一致。
5.1.1.3明用料不得使用腐配材、颜色基本一致,暗用料的轻微腐朽面积不得超过材料面积的15%,深度不得超材料厚度的25%。
检验地点
包装部
检验人员
OQC
期限
按需要
5.16包装完成,内部配件不可有滑动,碰伤之情形。
5.17箭头指示方向,摆放必须正确。
5.18木门在包装过热收缩机后收缩膜不能有破损。码放时应保持垂直,打包装带时须拉紧。
5.19成品检验,不是对所有的品质问题重复检验,而是主要对各个品质环节没有或无法检验到的问题进行检验,主要是侧重于产品的整体效果、结构、包装状况等。
±0.5
±0.5
凸榫
直线度
0.3
0.3
长宽厚
0.1
-0.3
凹榫
长Baidu Nhomakorabea厚
0.1
+0.2
车床
直径
0.5
注:①单件之间公差:批量生产中部件与部件之间的不等尺寸公差。
②批量性同时尺寸公差:批量各部位尺寸同时与图纸或样品之间的实际公差范围。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备料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5.0品质要求:
5.1颜色、亮度符合质量要求。
5.2涂膜饱满、平整、光滑、无粗糙、脱落等现象。
5.2.6实木嵌补不能有明显色差、断痕、胶痕和修补痕迹。
5.2.7清漆、浅色产品严禁用502胶水修补。补土颜色需调制与木材颜色接近。
5.2.8宽≥1mm,长≥10mm的缝隙由木工砂光人员修补。宽<1mm,长<10mm(结构性)的缝隙由油漆部打磨修补,但非结构性缝隙,如开裂、崩缺、撕裂等应由木工部处理。
5.0品质要求:
5.1第一次底油干透后,用240#砂纸打磨;第二次底油要用320#砂纸打磨。
5.2产品打磨到平整、光滑、不反光、无刀印为止,并将产品表面清理干净。
5.3第二次底漆干透后
用320#砂纸将产品再次进行打磨。
5.4将产品打磨透,做到平整、光滑无波浪感,直边不刺手,无灰疤等。
5.5对打磨有漏底现象的产品要用毛笔进行修色,完毕后油漆质检员必须检查是否合格。
5.6缝隙、钉孔、划痕、凹陷等需在第一次底油打磨前进行修补。
5.7松木门等清力甲产品死节、修补痕迹的点色应在第二次底漆打磨完成后进行。
5.8壁炉产品第一次底漆打磨检验的品检,若有擦色的产品应核对底色,其是否与流程色板相吻合。另底色是否均匀一致,无色深、色浅,特另是注意端头、雕花部位及木纹粗的部位有无色深现象。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有限公司品质检验标准
标题
机器加工作业品质检验标准
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共2页,第1页
编号
WIQ-017
检验地点
木工车间
检验人员
IPQC
期限
按需要
1.0目的:
为木工组装工序提供符合工程图纸等相关要求的半成品配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所有机器加工生产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