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一、建设工程预算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确定预算编制的级次和程序,并将其作为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依据。
(2)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预算的科学、合理和可行性。
2. 预算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预算编制应当包括工程造价预算和工程投资预算两个部分。
(2)工程造价预算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单价定额和定额细目等内容。
(3)工程投资预算应当包括建设工程费用、设备采购费用、其他支出等内容,确保建设项目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3. 预算审核和批准的程序和要求(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情况,确定预算审核和批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建设单位应当将编制好的预算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 预算执行和监测的制度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执行和监测制度,确保预算的合理执行和监督。
(2)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预算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5. 预算追踪和评估的制度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预算追踪和评估的制度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的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二、建设工程决算管理制度1. 决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决算编制的级次和程序,并将其作为工程项目的决算依据。
(2)决算编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决算的准确、完整和合法。
2. 决算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决算编制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决算和工程投资决算两个部分。
(2)工程造价决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
附件1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建立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体系,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系统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规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包括:估算和概算(包括动用预备费和调整概算)的编制、预审及审批;预算(包括标底、控制价)和结算的编制、预审及审定;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的统计分析。
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等专业术语的定义及解释见附件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建设单位物探、钻(试)前、钻井、修井、地面建设、地面大修及自然灾害恢复等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
第四条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则一、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和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三、坚持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与基本建设管理阶段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制、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计价依据和计算规则,归口管理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业务。
第六条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有关管理制度、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各建设单位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工作.二、负责权限范围内估算、概算预审及审批,标底(控制价)、结算审定及授权建设单位审批概算抽查核备.三、负责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发定额管理及临时计价标准制定、发布.四、负责对建设单位年度造价管理能力测评及授权管理.五、负责钻前工程和土建大修项目设计管理.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按照分公司对建设单位年度造价管理授权文件规定,归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标底、控制价)和结算业务。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05•【字号】佛府办〔2016〕49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5日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核管理,加强我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的建设项目。
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见附件1)完成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统一出具审核结论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按佛山市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资料报送清单准备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到准确、真实、完整。
(完整版)概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概预算、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规范公司项目造价管理,降低工程成本,做好预决算工作,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目的第二条控制好建设工程成本,实现项目最优化成本组合,使得企业利润达到最大,为公司实现良性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保障。
第三条做好成本的事前、事中、事后等动态控制,步步为营,稳健推进。
第四条建立一支廉洁秉公、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造价师团队。
第三章工程造价管理目标实施第五条工程造价估算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造价师要根据公司对该项目的基本定位,进行项目工程造价估算,为公司决策层进行方案比较提供经济指标,便于参考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进行投资。
第六条工程造价概算在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造价概算,为项目投资概算的编制提供依据;工程造价估算不能超过概算20%。
第七条工程造价预算与结算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工程造价竣工结算不能超过工程造价概算8%。
第八条图纸会审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各相关专业造价师必须参加方案和图纸的审查、会审,以提高设计的适用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第九条施工图预算和标底l、造价师必须发挥团队精神,依据施工图快速准确地编制施工图标底和造价。
2、据所编制造价书,提出合理使用资金的建议和计划,争取以最低的成本完成最优质的工程项目。
3、对分项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分析,与投资概算比较,对于严重超标的,应同工程技术部门进行分析,找出解决办法;如无法调整,应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做成本调整。
第十条造价保密工作1、造价师必须严守关于造价和成本方面的秘密,包括成本、标底、施工单位的报价等。
2、对有保密性质的文件资料由专人管理。
3、对公司内部资金计划和经营方针保密。
第十一条过程控制1、造价师应依据合同条款,协助工程部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工作。
2、造价师必须深入了解施工现场,协助工程部处理施工中出现关于造价方面的问题。
工程项目预算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预算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预算结算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预算编制1. 工程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工程量清单、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编制,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预算编制中应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策略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超支或漏项。
3. 预算编制应由专门的预算编制团队完成,确保预算的专业性和可行性。
三、结算审核1. 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应根据实际工程完成情况,对各项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结算审核应由专门的结算审核团队进行,结算审核报告应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 结算审核过程中,应防止虚假报账、恶意抬价等违规行为,确保结算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资金拨付1. 工程项目的资金拨付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结算审核结果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资金拨付应按照计划逐步进行,避免突发事件造成资金浪费或滞留。
3. 资金拨付应及时跟进,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和顺利完成。
五、监督检查1. 工程项目预算结算管理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各项预算结算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检查应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预算结算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 监督检查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维护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和社会利益。
六、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预算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3. 对于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失,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履行预算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以上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更新或调整,以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概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以下简称达州化肥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建[2002]177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石化股份发[2002]141号)、《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中石化[1998]建字268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协调程序》、《外委工程项目预、结算审计监督规定》(齐鲁石化审[2003]3号)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达州化肥项目采用“齐鲁石化达州化肥项目部管理下的采购透明的EPC总承包+工程监理”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由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采购透明的EPC总承包。
齐鲁石化达州化肥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公司一级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达州化肥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公司成立达州化肥项目部。
达州化肥项目部在中石化川气东送工程建设指挥部及达州化肥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达州化肥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工作。
第四条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部对达州化肥项目实施全过程投资控制。
1、达州化肥项目投资计划的审批、报批、下达和监督实施由齐鲁石化公司计划部负责。
齐鲁石化公司计划部负责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以及年度投资计划预测、编制、下达、调整的管理工作。
参加基础设计概算审查、概算投资调整、竣工决算的投资审查。
超计划项目、计划外项目,必须经齐鲁石化公司计划部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结算、转资或核销。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打点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尺度广州市人民当局征用地盘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工程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审工作的打点,保障市征地办的合法权益及工程的稳健运行,制定本打点方法。
第二条市征地办各建设工程均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由合同打点部负责实施,市征地办相关部分协助实施。
第二章概、预算编审打点第四条时效打点目标概算编制单元应按照合同打点部完成时间的要求,及时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包罗各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进度方案等。
工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并查抄方案的完成情况,按期向合同打点部陈述请示进度情况,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审核单元按合同打点部总体时间要求,制定审核方案,确保审核按时完成。
第五条质量打点目标〔一〕人员质量目标在组建人员架构方面,编制及审核单元应优先选用业务骨干,合理配备人力资源,保持步队不变,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本质和工作能力达到工程要求目标。
〔二〕成果质量目标编制单元应采用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办法,杜绝严重错、漏工程的发生,确保编制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核单元应当真负责进行审核,确保审核成果的准确性。
第六条效劳打点目标效劳单元要端正效劳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务评审工作。
当相关部分对概、预算有贰言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第七条目标奖惩编审单元打点目标查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编审打点第八条质量和进度目标〔一〕编制单元应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审核单元应当真负责审核结算,对审核成果准确性负责。
〔二〕编审单元均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工作。
第九条人员打点目标〔一〕编审单元均应成立逐项审核与多层级复核制度,保证结算成果的准确性。
〔二〕编审单元均应优先选用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人员参与编审工作,保持步队不变,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本质和工作能力达到工程要求目标。
第十条效劳打点目标效劳单元要端正效劳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务评审工作,当相关部分对结算有贰言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大连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连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标底)、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领域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财政部门是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标底)、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部门.未经财政部门审查概算的建设项目,不得下达财政性基本建设支出指标;未经财政部门审查预算和编审标底的建设项目,财政部门有权不予拨款;未经财政部门审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建设项目,财政部门有权保留尾款。
第三条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经职能部门批准立项,由各类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金额投资或部分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的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二、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四、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五、国债转贷资金;六、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第四条财政部门审查工程概预算(标底)、结算、竣工决算应坚持以下原则:全方位(投资、计划、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审查的原则;全过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审查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设计技术标准和技术经济标准统审的原则;充分协商的原则;不留活口的原则;施工协议和各种取费标准同审的原则;招投标条款与工程变更签证同审的原则。
第五条审查方式包括:财政部门直接进行审查、财政部门成立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有审价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后两者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第六条概预算(标底)、结算、竣工决算审查方法:1、设计概算审查方法有对比分析法、分类整理法、联合会审法等,应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2、工程预算审查方法有全面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等,应以全面审杏法为主。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概算第二条概算是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测、计算和控制的一种方法。
第三条概算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概算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和版本;2.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范围和用途;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工程的各方;4.工程项目的总成本、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预算金额;5.概算附件,包括定额、价目表、工料设备单价等。
第三章预算第四条预算是在概算基础上,对工程造价进行详细计算和控制的一种方法。
第五条预算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预算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和版本;2.工程项目的详细规划和设计;3.分部、单位工程的预算金额,包括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和利润等;4.预算附件,包括定额计价、综合单价、工料设备单价等。
第六条预算的编制须经过审定,审定机构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七条预算应按照审定的内容和金额进行施工单位的招投标。
第四章结算第八条结算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和核对,经审定后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九条结算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结算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和版本;2.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范围和用途;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工程的各方;4.分部、单位工程的结算金额,包括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和利润等;5.结算附件,包括完工测量、材料进场验收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结算的编制须经过审定,审定机构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结算应按照审定的内容和金额进行支付给施工单位,并进行财务监督。
第五章概算、预算、结算的管理第十二条概算、预算、结算的编制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技术和财务人员对概算、预算、结算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务数据。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概算、预算、结算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应建立工程信息交流平台,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概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以下简称达州化肥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建[2002]177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石化股份发[2002]141号)、《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中石化[1998]建字268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协调程序》、《外委工程项目预、结算审计监督规定》(齐鲁石化审[2003]3号)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达州化肥项目采用“齐鲁石化达州化肥项目部管理下的采购透明的EPC总承包+工程监理"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由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采购透明的EPC总承包。
齐鲁石化达州化肥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公司一级管理体制.公司成立达州化肥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公司成立达州化肥项目部。
达州化肥项目部在中石化川气东送工程建设指挥部及达州化肥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达州化肥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工作。
第四条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部对达州化肥项目实施全过程投资控制。
1、达州化肥项目投资计划的审批、报批、下达和监督实施由齐鲁石化公司计划部负责。
齐鲁石化公司计划部负责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以及年度投资计划预测、编制、下达、调整的管理工作.参加基础设计概算审查、概算投资调整、竣工决算的投资审查。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的管理,保障市征地办的合法权益及项目的稳健运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征地办各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由合同管理部负责实施,市征地办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二章概、预算编审管理第四条时效管理目标概算编制单位应根据合同管理部完成时间的要求,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进度计划等。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合同管理部汇报进度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审核单位按合同管理部总体时间要求,制定审核计划,确保审核按时完成。
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一)人员质量目标在组建人员架构方面,编制及审核单位应优先选用业务骨干,合理配备人力资源,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二)成果质量目标编制单位应采用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杜绝严重错、漏项目的发生,确保编制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条服务管理目标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
当相关部门对概、预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第七条目标奖惩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编审管理第八条质量和进度目标(一)编制单位应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审核结算,对审核结果准确性负责。
(二)编审单位均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工作。
第九条人员管理目标(一)编审单位均应建立逐项审核与多层级复核制度,保证结算成果的准确性。
(二)编审单位均应优先选用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人员参与编审工作,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第十条服务管理目标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当相关部门对结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
行性研究报告或勘探、开发方案组织编制物探、钻井工程估 算,估算编制方法及依据见附件二。
2.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物探、钻井工程估算资料上报 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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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估算审查 1.根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编制上报的物 探、钻井工程估算资料和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技术设计方案 论证审查意见,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组织审查物探、 钻井工程估算。 2.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分公司工程项目 造价管理部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物探、钻井工程估算后, 并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探、开发方案,按相关规定报批。 第十一条 地面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上报及审批 一、估算编制及上报 1.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 估算编制方法和依据见附件二。 2.建设单位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预审并提出书 面预审意见。 3.设计单位根据预审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进行 修改完善。 4.建设单位行文将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 报分公司。 二、估算审批 1.一、二、三类项目估算审批 一、二、三类项目经规划计划处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预 审后,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组织估算预审,并将预审意见提 交规划计划处,由规划计划处拟文呈分公司分管领导签发, 上报专业公司或股份公司审批后分公司转发下达。
工程施工概预算
工程施工概预算是指在工程施工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费用进行预测和计算的工作。
它是工程建设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程施工概预算的编制依据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2. 工程量清单:列出工程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位工程量指标等,是概预算编制的基础。
3. 施工工艺: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技术要求等。
4. 建设标准:包括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安全标准等。
5.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根据市场调查和询价,获取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价格信息。
6. 人工单价:根据地区劳动力市场行情,确定工程所需各类工种的工资标准。
7. 施工组织管理费用:包括施工企业管理费、施工安全费用、施工环保费用等。
8. 政策法规: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规定等。
二、工程施工概预算的编制方法1.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根据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工艺和工程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
2. 工料单价法:根据工料单价和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
3. 综合单价法:综合考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等因素,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
4. 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在综合单价法的基础上,还包括施工组织管理费用、政策法规等各项费用。
5. 动态预算法:根据工程进度和市场价格变化,动态调整预算。
三、工程施工概预算的控制与管理1. 工程造价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算,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工程变更管理: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审批,并及时调整预算。
3. 工程结算管理: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4. 成本分析与控制:定期对工程施工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公司工程概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概预算管理制度
制度范本的制定需要基于对工程项目特点的深入理解。
不同的工程项目有着不同的规模、周期和复杂度,因此,概预算管理制度应当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情况的需求。
在制度中应明确列出各种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机械使用费用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
制度范本要强调概预算编制的原则。
这包括全面性原则,要求预算反映所有预期的成本和收益;准确性原则,即预算数额需尽可能接近实际值;透明性原则,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清晰了解成本构成;以及动态调整原则,允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
制度范本应包含具体的概预算编制流程。
这一流程通常从项目启动阶段开始,初步估算项目的大致费用,然后随着项目详细设计的逐步完成,不断细化和修正预算。
此过程需要多部门的紧密合作,例如设计部门提供技术方案,采购部门估算材料成本,财务部门负责资金安排等。
范本中还应该规定预算审批流程。
任何预算草案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审批流程一般包括初步审查、详细评估、风险分析及最终批准几个环节。
在此过程中,应设立适当的反馈机制,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计划。
为了保障制度的执行力,还需要设定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监督机制旨在确保每个环节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而考核机制则是评价各部门在概预算管理中的表现,通过奖惩措施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制度范本应考虑到持续改进的重要性。
企业应根据项目实施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概预算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管理需求的发展。
工程预决算制度
工程预决算制度一、预算管理1、预算编制(1)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当的预算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预算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
(2)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调查,了解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环境、特殊要求等,为编制预算提供依据。
(3)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遵循科学合理、客观真实、严谨细致的原则,确保预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预算审核(1)对编制完成的预算进行内部审核,确保预算数字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未经审核不得提交审批。
(2)将经过审核的预算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预算进行审查,做出审批决定,确保预算合理可行。
3、预算执行(1)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预算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严格控制预算,控制费用和开支,确保不超预算。
(2)对于预算调整、变更等情况,要及时报备相关部门,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预算变更合法、合规。
二、决算管理1、决算编制(1)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应当编制工程项目的决算,总结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成本,评价工程项目的绩效和效果。
(2)决算编制应当遵循客观真实、真实可靠的原则,确保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决算审核(1)对编制完成的决算进行内部审核,审查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经审核不得提交审批。
(2)将经过审核的决算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决算进行审查,审核决算结果,确保决算合理可信。
3、决算执行(1)在工程项目决算完成后,应当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核准决算结果,对决算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2)决算后的项目资金结余应当按照规定退还或调整,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避免资金闲置风险。
三、制度完善1、建立健全的预决算管理制度(1)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健全,明确各项管理职责、权限和流程,确保制度的执行有效性和合规性。
(2)定期对预决算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确保预决算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2、加强预决算信息化建设(1)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工程预决算管理系统,对预决算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和实时监控,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度。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和工期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6〕9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和工期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和工期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和工期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5日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和工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和工期管理,有效控制和解决建设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超工期问题,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和工期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所列的项目及市级国有企业承担政府职能投资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概算,是指在投资估算控制下,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利用国家或者地区颁发的概算指标、概算定额或者综合指标预算定额、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按设计要求计算和确定的工程全部投资。
项目概算具体包括下列费用:(一)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费用;(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三)基本预备费;(四)建设期贷款利息;(五)铺底流动资金。
本办法中所称的工期指合同工期,即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第四条市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初步审查、委托评估、组织会审、审批和概算调整的审查、审批等综合管理工作。
1-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提高工程预结算编制和审核质量,维护预结算正常秩序,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项目为承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和作为发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审核工作。
第3条职责(1)造价管理部全面负责管理工程预结算,负责编制或审定工程预结算,负责工程量的计算、统计,审核供方工程量。
(2)材料设备部负责编制《甲供主要材料物资预算(领料)表》,并分送总包方和项目内部施工、工程、合同、经营、物资等有关部门,负责编制自行供应的辅材物资需求计划和限额领料卡。
(3)造价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月核算实际领用材料、使用机械及其他费用。
(4)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包括工程量的日常统计。
第二章承包工程(合同)预结算第4条造价管理部作为项目预结算编制和审核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设置一名造价工程师和两名预算员。
第5条预决算管理的总体原则是“合同为本、事实为据、合法合理”。
第6条在工作和与外方交往中,我方要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据理力争。
第7条在项目内部,要做到“工程与经济相结合”,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使工程与经济目标能同步实现。
第三章工程量统计及审核签证第8条图纸总工程量统计(1)鉴于开工初期工程技术人员尚未全面掌握各专业的预算工程量统计规则,项目图纸总工程量仍由造价管理部预算人员负责统计(包括设计院和设备厂家图纸),再由工程管理部相关技术人员核对。
在总包方审核过程中,要按预算员要求由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提供协助。
(2)在同一册图纸中,与总包方或第三方存在施工责任接口的,技术人员负责在开工前及时通知造价管理部预算员,并协同造价管理部预算员计算分解图纸工程量。
(3)图纸总工程量统计时间要求,原则上应于分项工程开工当月完成。
第9条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1)工程管理部负责按各单位工程下属的每册图纸工作为单位,每月统计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进度百分比,承包工程量每月统计周期定为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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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规范公司项目造价管理,降低工
程成本,做好预决算工作,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目的
第二条控制好建设工程成本,实现项目最优化成本组合,使得企业
利润达到最大,为公司实现良性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保障。
第三条做好成本的事前、事中、事后等动态控制,步步为营,稳健
推进。
第四条建立一支廉洁秉公、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造价师团队。
第三章工程造价管理目标实施
第五条工程造价估算
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造价师要根据公司对该项目的基本定位,进行项目工程造价估算,为公司决策层进行方案比较提供经济指标,便于参考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进行投资。
第六条工程造价概算
在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造价概算,为项目投资概算的编制提供依据;工程造价估算不能超过概算20%。
第七条工程造价预算与结算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工程造。
8%价竣工结算;工程造价竣工结算不能超过工程造价概算.第八条图纸会审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各相关专业造价师必须参加方案和图纸的审查、会审,以提高设计的适用性、经济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施工图预算和标底
l、造价师必须发挥团队精神,依据施工图快速准确地编制施工图标底和造价。
2、据所编制造价书,提出合理使用资金的建议和计划,争取以最低的成本完成最优质的工程项目。
3、对分项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分析,与投资概算比较,对于严重超标的,应同工程技术部门进行分析,找出解决办法;如无法调整,应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做成本调整。
第十条造价保密工作
1、造价师必须严守关于造价和成本方面的秘密,包括成本、标底、施工单位的报价等。
2、对有保密性质的文件资料由专人管理。
3、对公司内部资金计划和经营方针保密。
第十一条过程控制
1、造价师应依据合同条款,协助工程部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工作。
2、造价师必须深入了解施工现场,协助工程部处理施工中出现关于造价方面的问题。
3、造价师必须配合工程部作好现场签证工作和隐蔽验收,严格按照公司的签证制度执行。
4、造价师必须搞好成本动态控制,对签证和变更引起造价的增减及时反馈至工程部,并做出成本变化分析表,及时汇报上级。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造价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于每月25日前向预算部提供经工程部签字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表和月产值报表一式两份,并现场审核本月产值完成情况。
2、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出具相应付款凭证,保证工程款支付凭据中不出现差错,如实详细签写形象进度和付款金额。
3、对于扣款项目,必须作好原始记录,以便结算时核实。
4、年初作全年付款计划,年终作全年付款情况统计表;每月末作下月付款计划表,月终对当月付款情况进行统计,配合财务部作好资金调配工作,进行资金运作调节。
5、作好工程维修费用的核实和扣付工作。
第十三条材料和设备价格的确认
1、造价师应根据项目工程材料及设备招标的要求做好材料和设备价格、性能的市场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存入部门材料库内以便内部共享;
2、公司工程部对备选材料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其经济指标,进行多家比较谈判后,确定合理低价,填写材料核价单;
3、造价师必须将参选单位资料存入部门内部资料库。
第十四条竣工结算
1、造价师应与工程部全面核实存档签证、设计变更、客户变更
等增减部分, 核实后装订成册,由工程部经理和预算部经理加签意见,依此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2、对照施工合同,审查施工方的履约情况,根据合同奖惩条件
和结算办理办法,编制结算报告。
.
3、对于竣工结算,本部门实行各专业内部互审,预算部经理二审, 外部复审制度,最后报总经理核准,公司职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4、办理竣工结算后,组织工程部和技术部进行总结分析,并形
成项目结算总结分析报告,进入项目结算档案资料。
5、造价师必须将工程结算资料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6、造价师必须详细如实编制结算报告,分析合同价及合同价外
增加造价的原因、所属项目成本范围等,以供财务部办理项目决算。
第四章概预算、结算资料管理
第十五条内部资料库管理
1、分专业负责,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号存放,并作保密工作。
2、资料发放必须经预算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
3、对于合同履行及工程款支付情况的记录,应确保其完整性,
要求预算部经理统一做好项目记录、各专业做好专业记录,及时汇总至档案管理人员,同时应保持电脑表格记录、资金系统记录、合同履行手写记录三种方式的完整性、一致性与及时性,以免资料丢失。
第五章处罚办法
第十六条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已明确的处罚标准外,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已明确的处罚标准外,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照过失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本办法由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