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县市区创建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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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县市区创建经验交流材料

加强法治洪江建设推进依法治区工程

洪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按照省委提出创建“法治湖南”的新思路、新要求,我区围绕创建“法治洪江”这个主要目标,结合洪江实际,突出创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落实措施,强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成为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超前谋划,率先启动法治创建工作

创建“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既是开展普治工作的新趋势、新举措,也是开创普治局面的新载体、新平台。因此,必须超前谋划,积极探索推进。在“五五”普法的前四年,我区坚持以建设“法治洪江”为目标,强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法治洪江”创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去年省市部署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后,我们积极向区工委、区管委汇报,区工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召开常委会专题进行研究,统一思想认识。区工委认为,加强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十一五”目标的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必须牢固确立建设法治洪江就是重要政绩的观念。此后,区工委多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制定下发创建工作方案。区工委、区管委印发了《关于“法治洪江”创建工作的决定》,出台了《洪江区“法治洪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洪江区“法治洪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法

治洪江”创建工作实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在坚持长远目标不变的前提下,确立了每个年度的工作目标,即2010年确定为创建工作启动年,2011年确定为创建工作深化年,到2012年“法治洪江”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将“法治洪江”创建工作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二是召开高规格的动员大会。2010年4月28日,我区正式召开了创建工作启动大会,区工委、区管委等四大家领导出席了会议,区管委主任周正宇同志亲自参会,并作重要讲话,对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区47个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启动大会后,各乡街、各部门、各单位相继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把任务分解到部门、科室,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把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三是召开创建推进会。11月16日,区工委、区管委召开了“法治洪江”创建工作推进会,创建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党政主要和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对“法治洪江”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全区上下的思想迅速地统一到“法治洪江”创建工作上来,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切实强化创建工作保障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区里成立了由区工委书记任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47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规格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舆论宣传六个协调小组,分别明确各协调小组的牵头部门和工作职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依法治区办,与依法治区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创建方案细则起草、协调及考核。二是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围绕“保障体系、规划体系、评估

体系、法治实践体系、宣传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制定了《“法治洪江”创建考核评估指标》,明确了各成员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为加强创建工作保障,区财政专门拨付3万元创建工作经费。四是建立系列工作制度。建立了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决策制度、成员单位述职制度、信息报送等“法治洪江”创建相关工作制度,出台了“法治机关(单位)”、“法治乡街”、“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综合考核细则,在全区范围内聘请了20名法治创建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一次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座谈会,邀请区人大对全区法治机关创建活动进行视察,以此推动“法治洪江”创建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扩大宣传,注重引导,全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为扩大“法治洪江”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我们通过加强媒体宣传和开展创建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营造“法治洪江”舆论氛围。一是利用“洪江法治“网进行宣传。在省依法治省办的大力支持下,改版升级了“洪江法治网”,新开辟了《法治动态》、《基层法治》等“法治洪江”创建工作的专栏,加大了对依法行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及法律服务等活动的宣传。二是举办“法治洪江”创建培训班。去年10月至11月,先后举办了3期法治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培训副科级以上干部600多人。三是利用活动宣传。利用农村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法制文艺表演、青少年法律知识竟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对学法用法重要性及法治创建目标、任务的宣传。2010年,全区共发放各

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悬挂各类条幅200余条。四是开通“法治洪江”移动通信平台。利用手机短信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开通“法治洪江”移动通信平台,每周向全区各级领导、各界群众发送一条法治信息,内容涉及社会治安、依法维权、防毒防骗、法治动态等,深受社会公众欢迎。目前,全区一个“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已逐步形成。

2010年以来,我们在“法治洪江”创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还只是一个开头和起步,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法治洪江”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以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为重点,不断提高我区法治创建的实效性,以培育法治精神,打造法治文化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我区法治创建的品位与层次,努力建设一个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法治新洪江。

创建法治县务实促和谐

梅县获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梅州日报时间:2010-12-04 11:16:12 [ 大中小] 浏览次数:175 [ 打印] [ 关闭] [ 收藏]

梅县扎实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为全县实施“培育绿色产业,建设宜居家园,打造客都明珠”发展战略和“四大板块”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继被授予“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殊荣后,最近该县又获评为我市唯一“广东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09年初,省委、省政府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出台后,该县把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作为推动该县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法治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采用培训普法骨干,重点突出抓好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社区)、进企业,并率先在全市建立了2家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发挥普法阵地的作用。全县共上法制宣传教育课228场次,举办法制图片展236场,印发法制宣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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