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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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修改部分施工图设计可以使施工更方便、质量和安全更易保证,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主体结构施工时,发现总承包单位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危险性较大的预制构件起重吊装专项方案的情况下已自行质量和安全更易保证,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时,发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违章作业,有可能导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总监理工程师口头要求总承包单位暂停分包单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未予执行。
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工程暂停令》,总承包单位在向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转发《工程暂停令》前,发生了设备安装质量事故。
问题:
1.针对事件1中总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写出项目监理机构的处理程序。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事件2中起重吊装专项方案需经哪些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3.指出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4.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为什么?
5.就事件3中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
分析:
1.针对事件1中总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写出项目监理机构的处理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要求
(2)若审查后同意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查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
②项目监理机构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
③总监理工程师就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协商
④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⑤若审查后不同意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原设计图纸施工。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事件2中起重吊装专项方案需经哪些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方案需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指出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不妥
理由:承包单位起重吊装专项方案没有报审,现场没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为什么?
可以。
理由: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口头下达暂停施工指令,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应书面确认5.就事件3中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
(1)建设单位没有责任
理由:因质量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
(2)监理单位没有责任
理由:因质量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且监理单位已按规定履行了职责
(3)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理由: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总承包单位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没有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4)分包单位应承担责任
理由:因质量事故是由于其违章作业直接造成的
案例二:
对某项工程的施工,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承包商。
签订合同时,业主为了约束承包商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承包商支付了30万定金。
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期和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约定。
施工合同履行时,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使整个工程停工10天;主体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出现故障,使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
两次停工,承包商都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期索赔申请,并提供了施工记录。
问题:
1.招标时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2.定金与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3.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4.监理工程师对两次索赔申请应如何处理?
分析:
1.对承包商资质审查的内容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人员素质、设备和技术能力、财产状况、工程经验、企业信誉等。
2.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1)目的不同。
定金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确保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是为了解决承包商的工程准备和材料准备中的资金问题。
(2)性质不同。
定金是担保形式,是法律行为;而预付款是一种惯例,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不是法律行为。
(3)处理不同。
定金视合同履行情况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①合同正常履行,定金返还;
②合同不履行,双方都无过错,定金返还;
③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获得返还定金;
④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以扣还的方式归还。
3.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
(1)承包商受到了实际损失或损害;
(2)损失不是因承包商的过错造成;
(3)损害也不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造成;
(4)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时限内提出。
4.两次索赔处理
对第一次索赔
(1)判定第一次索赔成立。
因为:①遇到文物时的停工应视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工期索赔理由成立;②承包商及时提供了证据资料;③承包商及时提相互了索赔申请。
(2)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记录核实延误的天数。
(3)监理工程师签发工期变更指令。
对第二次索赔
(1)判定第二次索赔不成立。
因为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期延误是承包商自己的责任,索赔无理由。
(2)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申请后28天内作出答复,表示索赔不成立。
案例三: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了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
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招标时,A、B、C、D、E、F、G共7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
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文件中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380天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
事件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再以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
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事件3: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要求G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确定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施工噪声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
事件4:开工前,设计单位组织召开了设计交底会。
会议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整理了一份《设计修改建议书》,提交给设计单位。
事件5:施工开始前,G单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了《施工测量成果报验表》,并附有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了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和保护措施后即予以签认。
问题:
1.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3.指出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4.指出事件4中设计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5.事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复核哪些内容?
分析:
1.(1)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招标文件对此没有具体规定,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2)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招标文件中对高报价没有限制。
(3)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
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4)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
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或:明显的计算错误允许补正)。
2.(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
(2)不妥之处:要求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办理。
(3)不妥之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
4.(1)不妥之处:设计单位组织召开交底会。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组织。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向设计单位提交《设计修改建议书》。
正确做法:应提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交给设计单位。
5.(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案例四:
某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监理工程师事先同意,施工单位就订购了一批钢管。
钢管运抵施工现场后,经监理人员检验发现,钢管质量存在下列问题:
1.施工单位未能提交合格证、质量保证证书和检测证明材料;
2.钢管外观粗糙、标识不清,并且存在锈斑。
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上述问题?
分析:
1.由于该批钢管是由施工单位采购的,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发现该批钢管外观不良,标识不清,且无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故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不得将该批钢管用于本工程项目,并抄送业主备案。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该批钢管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质化验单、技术指标报告和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资料,以备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厂家和材质保证等方面进行书面资料的审查。
3.如果施工单位提交了上述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要求,则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要求对该产品进行有监理人员签证的取样送检。
如果经检验后证明材料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则监理工程师可进行质检签证,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4.如果施工单位不能提供第2条所述资料,或虽提供了上述资料,但经抽样检测后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或设计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不得将该批钢管用于本项工程,并要求施工单位将该批钢管运出施工现场(施工方与供货商之间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他们双方协商解决)
5.监理工程师应将书面处理结果通知业主。
工程材料的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案例五:
某项实施监理的钢筋混凝土高层框剪结构工程,设计图纸齐全,采用玻璃幕墙,暗设水、电管线。
目前主体结构正在施工。
问题:
1.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监理工作内容有哪些?
2.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原材料(钢筋、水泥、砂、石等)的哪些报告、凭证资料进行确认?
3.在检查钢筋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些部位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分析:
1.监理工程师在该工程的质量控制方面应审查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例如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方案、人员资质、机械和材料的技术资料等。
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如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进行质量的跟踪监理检查,包括预检(模块、轴线、标高等)、隐蔽工程检查(钢筋、管线、预埋件等)、旁站监理等。
监理工程师还应签证质量检验凭证,如预检、隐检中报表,抽检试验报告,试件、试块、试块施压报告等。
2.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原材料应检查确认的报告、凭证资料主要有:材料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技术合格证(原材料三证)、材料抽检资料、试验报告等。
3.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整改(如要求返工),并监督检查整改过程,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与办理签证。
案例六:
某监理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承担一写字楼的监理任务。
在监理合同中明确了投资监理任务的有关内容。
问题:
1.该写字楼的施工图预算是采用单价法编制的,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对其进行审查?
2.合同规定,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款结算前,由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的工程量进行计量,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
为此,承包方要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
在此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工程计量?承包方在监理计量过程中如何做?
分析:
1.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工作
(1)做好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其中包括:①熟悉施工图纸;②了解预算包括的范围;③弄清预算采用的单位估价表。
(2)选择合适的审查方法,按相应内容审查。
其中,审查内容主要包括:①审查工程量;②审查预算单价的费用;③审查其他有关费用。
(3)综合整理审查资料,并与编制单位交换意见,定案后编制调整预算。
2.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计量包括以下主要环节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仍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方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
案例七:
某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所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总价合同,合同报价日期为2007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2007年4月1日。
2007年第四季度施工单位完成产值是710万元。
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表1所示。
表1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四项事件:
1.2007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
2.2007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3.2007年7月,在主体砌筑过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费用增加了3.8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4.2007年8月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在以上事件中,除第4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①增加合同工期13天;②增加费用11.8万元。
问题:
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事件可否索赔,为什么?
2.监理工程师计算1999年第4季度应确定的工程结算款额。
3.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则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
分析:
1.(1)事件1费用索赔成立,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这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
工期不予延长。
(2)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也不成立。
因为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3)事件3费用索赔成立,因为这是设计方案有误。
工期不予延长
(4)事件4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延长。
因为属异常气候条件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
2.2007年第4季度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的结算款额为
=710×1.05888≈751.75(万元)
3.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应从乙方保修金(或质量保证金、保留金)中扣除。
案例八: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9个月,合同价840万元,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安排且均匀速施工,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2所示(时间单位:月),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表2。
施工
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50%时开始扣回预付款,3个月内平均扣回;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的5%,从第1个月开始,按月应付款的10%扣留,扣足为止。
工程于2007年4月1日开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7月份对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施工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2.8万元费用。
事件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多条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
对此,施工单位认为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建设单位负有推荐不当的责任,应分担检测费用。
事件3:K工作施工中,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建议的施工工艺难以施工,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了工程变更的请求。
问题:
1.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有几条关键线路?列出这些关键线路。
2.开工后前3个月施工单位每月应获得的工程款为多少?
3.工程预付款为多少?预付款从何时开始扣回?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
4.分别分析事件l和事件2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5.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程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分析:
1.4条。
关键线路:A→D→H→K(或:①→②→⑤→⑧→⑩);
A→D→H→J(或:①→②→⑤→⑧→⑨→⑩);
A→D→I→K(或:①→②→⑤→⑥→⑦→⑧→⑩;
A→D→I→J(或:①→②→⑤→⑧→⑦→⑧→⑨→⑩)。
2.开工后前3个施工单位每月应获得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30+54×1/2=57(万元)
第2个月:54×1/2+30×1/3+84×1/3=65(万元)
第3个月:30×1/3+84×1/3+300+21=359(万元)
3.预付款为:840×20%=168(万元)
前3个月施工单位累计应获得的工程款:
57+65+359=481(万元)>420(=840×50%)(万元)
因此,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开始扣回。
开工后前3个月总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57-57×10%=51.3(万元)(或:57×90%=51.3万元)
第2个月:65-65×10%=58.5(万元)(或:65×90%=58.5万元)
前2个月扣留保修金:(57+65)×10%=12.2(万元)
应扣保修金总额:840×5%=42.0(万元)
由于359×10%=35.9(万元)>29.8(=42.0-12.2)(万元)
第3个月应签证的工程款:359-(42.0-12.2)-168/3=273.2(万元)
4.不合理。
因为安全施工自检费用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措施费(或: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不合理。
因为商品混凝土供货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5.不妥。
提出工程变更应先报项目监理机构。
案例九:
某实施施工监理的工程,建没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7年3月1日,工期为302天: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外道路开通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工程可以分包。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3所示(时间单位:天)。
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由于施工现场外道路未按约定时间开通,致使甲施工单位无法按期开工。
2007年2月21日,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开工日期推迟3天,补偿延期开工造成的实际损失3万元。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情况属实。
事件2:C工作是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时遇到了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甲施工单位及时报告了项目监理机构。
为处理安全事故隐患,C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12天。
甲施工单位申请顺延工期12天、补偿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事件3:F工作是主体结构工程,甲施工单位计划采用新的施工工艺,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具体方案,经审批后组织了实施。
结果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但F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5天,甲施工单位申请须延工期5天。
事件4:甲施工单位将设备安装工程(J工作)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分包合同工期为56天。
乙施工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后,单机无负荷试车没有通过,经分析是设备本身出现问题。
经设备制造单位修理,第二次试车合格。
由此发生的设备拆除、修理、重新安装和重新试车的各项费用分别为2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J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24天。
乙施工单位向甲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后,甲施工单位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顺延工期和补偿费用的要求。
问题: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答复甲施工单位的要求?说明理由。
2.事件2中,收到甲施工单位报告后,项目监理机构应采取什么措施?应要求甲施工单位采取什么措施?对于甲施工单位顺延工期及补偿经济损失的申请如何答复?说明理由。
3.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什么程序审批甲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对甲施工单位的顺延工期申请如何答复?说明理由。
4.事件4中,单机无负荷试车应由谁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对于甲施工单位顺延工期和补偿费用的要求如何答复?说明理由。
根据分包合同,乙施工单位实际可获得的顺延工期和补偿费用分别是多少?说明理由。
分析:
1.(1)答复:同意推迟3天开工(或:同意2007年3月4日开工),同意赔偿损失3万元。
(2)理由:场外道路没有开通属建设单位责任,且甲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了申请。
2.(1)采取措施:下达施工暂停令。
要求: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制订消除隐患的措施或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2)答复:由于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属不可抗力,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理由:因C工作延长12天,只影响工期1天,故只批准顺延工期1天。
3.(1)审批程序:审查报送方案,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答复:不同意延期申请。
理由:改进施工工艺属甲施工单位自身原因。
4.(1)甲施工单位组织。
(2)答复:同意补偿设备拆除、重新安装和试车费用合计6万元;(C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2天后)J工作持续时间延长24天,只影响工期1天,同意顺延工期1天。
理由:因设备本身出现问题,不属于甲施工单位的责任。
(3)乙施工单位可顺延工期24天,可获得费用补偿6万元。
因为第一次试车不合格不属于乙施工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