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大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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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级书记”大接访活动的
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书记”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街道、社区“三级书记”大接访活动,结合我街道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事要解决”和“稳控到位”的工作思路,发挥党和政府维护群众权益主导地位的作用,切实把领导接待来访工作落到实处,因地制宜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实行市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支部书记“三级书记”大接访活动。在街道形成由党工委书记带头,班子成员负责,社区干部联动的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工作格局。
二、目标要求
“三级书记”大接访活动要做到“四个集中解决”,即:集中解决和排查化解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具体要求是:
(一)近年来发生进京、赴省集体访、非正常访和重信重访至今仍未息诉罢访的要全部接待,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落实到位,最大可能地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二)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社区干部要全部预约或下访接待。化解率要求达到95%以上,暂时化解不了的要全部稳控到位。
(三)确保全年进京、赴省集体上访,非正常进京上访量实现“零”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2月8日至2月28日)。党工委开专题党委会,社区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综治委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分析我街道信访形势,认真梳理信访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为开展活动打好基础。要通过召开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确保这项活动声势强、效果好。
(二)公示安排。街道信访办负责把接访当天领导姓名、职务、分工及接访安排在街道内进行公示。
(三)公开接访。市、街道、社区“三级书记”大接访活动实行首接责任制,谁接待、谁负责,既要负责接待交办和解决问题,又要负责沟通协调和人员稳控。主要采取公开接访、预约接访和带案下访等方式,做到“四个必接访”和“四个必下访”;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每周至少公开接访不少于1次,各班子成员及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每天都要轮流公开接访。
(四)解决问题。党政领导要及时化解所联系村的矛盾纠纷,包案解决信访问题;社区支部书记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做好本辖区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在解决问题时要做到“四个到位”,即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要解决到位;对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疏导到位;对生产生活困难的要帮扶到位;对问题已彻底解决但仍然坚持上访的要稳控到位。
(五)督办落实。党工委书记是街道大接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及社区干部接待过的信访案件要尽快解决,即事即办;应该解决但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反映问题不属实或没有道理的,要做好解释、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
(六)检查验收。街道信访接待办公室对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检查街道领导及各社区接访、下访和案件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做好迎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我街道开展大接访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吸取上级提出改进意见及下步工作意见,并归纳整理,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落实责任
党工委把这次大接访活动作为衡量和评价街道领导及社区书记、主任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及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 纳入考核内容。
(一)因对大接访活动不重视、不认真,效果不明显或出现问题的,对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因案件未解决、解决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或稳控措施不力而发生的到市以上越级访、非正常访或群体事件的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要求坚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