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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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前言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污染源也随之增多,重大污染源更是危机四伏,对周围环境及人们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为保障公共安全,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阐述重大污染源的概念、特征及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为重大污染源管理提供参考。

什么是重大污染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污染源是指那些对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污染源,包括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储存、使用、处理和运输等活动。

重大污染源的特征重大污染源具有以下特征:•特别重大影响:重大污染源的排放量和危害程度较为明显,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

•难治性:重大污染源的治理难度较大,如果被污染的区域范围纵深较大,就会需要大量的资源和资金来治理。

•危险性:重大污染源通常属于高风险类别,其影响因素多样,难以完全掌控,一旦失控,后果将难以预料。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1.重大污染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污染防治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全员污染防治安全教育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

2.重大污染源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生产、储存、使用、处理、运输等环节,确保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污染风险降到最低。

3.重大污染源企业应当对生产、储存、使用、处理、运输等环节中的重要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管理、监控、检验,确保重大污染源实时监测数据精准、准确,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重大污染源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监测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人员,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确保平时时刻对重大污染源进行动态监控,要有明确的应急指挥制度,确保可以在突发污染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

5.重大污染源企业应当加强社会公众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公示减少污染的措施和成果,加强与周边环保部门和自治区政府的沟通和合作,确保污染情况的实时反馈和共同防范。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AQB5.2.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现行版本:A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发布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AQB5.2.5 2010-11-10 发布2010-11-10 实施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发布目次1.目的2.适用范围3.术语4.职责5.工作程序6.相关文件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库区及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的辩识与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及重大危险源档案。

3.术语3.1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2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及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由数据采集装置、逻辑控制器、执行机构以及工业数据通迅网络等仪表和器材组成,可采集安全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故障诊断和事故预警确定现场安全状况,同时配备联锁装备在危险出现时采取相应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计算机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

3.6安全监控装备罐区危险因素(参数)监测报警和控制的相关装备。

4.职责4.1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4.2安委会是重大危险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重点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点污染源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环境的健康,依法合规运营企业,确保污染源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具有重点污染源的企业,包含但不限于化工、冶金、石化、电力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重点污染源是指具有较大规模或紧要影响的污染源,其排放对环境及人类健康可能造成重点危害的。

第二章企业责任和义务第四条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应当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重点污染源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当订立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目标,并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确保目标的实施落地。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污染源排放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清洁生产、污染整治、事故应急预案、排放监测等。

对重点污染源应当设置监控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污染源排放管控第八条企业应当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掌控污染源排放的浓度、总量和排放时间。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污染源的日常巡察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排放异常问题,确保排放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污染源整治设施,确保整治效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订立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应对突发污染源事故,减少事故对环境和人员的损害。

第四章管理监督和惩罚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建立跟踪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企业应当乐观搭配,供应必需的信息和料子。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企业,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企业在订立具体安全管理细则时,应当结合本规定的要求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

土地污染管理规定(3篇)

土地污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污染防治,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整治、土地修复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土地污染防治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土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土地污染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机制。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土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防治技术。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土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污染源防治第八条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整治、土地修复等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土地污染防治要求。

第九条从事土地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将土地污染防治措施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如合理布局、科学施肥、使用环保型农药和化肥等。

(三)土地开发利用项目竣工后,应当进行土地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治理。

第十条土地整治和土地修复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项目设计应当考虑土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确定整治和修复方案。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如合理设置围挡、采用防渗措施等。

(三)项目竣工后,应当进行土地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治理。

第十一条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整治、土地修复等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采用生态修复技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二)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土壤环境质量。

(三)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农业、工业、城市等领域的协同治理。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经济进展、改善居民生活,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涉及环境保护的各项行政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政策,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可持续进展。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从科学、公正、公开、民主、依法的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环境保护,是指对人类生存和进展至关紧要的生态环境和环境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信息公开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公开自身在环保事务领域的行政权力、政策、实施情况、财务情形等信息。

第七条各类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依照要求向政府和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有关信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污染整治方案、环境整治项目计划、工艺流程等方案及效果评价等信息。

第八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各类环境污染源的排放信息和执法情况。

第九条对于导致严重污染的重点环境事件,政府应当适时公开有关情况,向受影响的群众供给安全保障,并适时公布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防备整治第十条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防备管控。

污染源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需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政府应当订立严格的排污标准,并对各类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实行监管。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需强制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应当实行必要的整治措施。

第十三条激励和支持环境友好型企业和园区的建设和进展。

第十四条对于污染物排放严重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限制其排放量,保证其最后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影响环境的化工、冶金、电力等行业领域,应当激励采纳清洁生产技术,并对其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四章污染整治第十六条污染整治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应当予以重点支持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显现严重污染事件,相关企事业单位必需立刻实行相应措施,随时向政府和公众公布有关情况,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降低环境污染的损害。

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为有效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资源,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程序。

这些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污染源管理: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污染源的管理办法,包括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设备维护保养、生产操作规范等。

企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确保排放达标。

2. 废物管理:规定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处置的管理办法。

企业需要建立合理的废物分类体系,采取适当的储存和处置措施,确保废物处理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3. 能源管理:规定企业在能源使用方面的管理办法,包括能源消耗的监测、节能措施的采取、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等。

企业需要制定能源消耗监测指标,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减少对能源的依赖。

4. 环境风险评估:规定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估的管理办法。

企业需要对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确定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5. 环境监测与报告:规定企业对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的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按照规定周期和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并将监
测结果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企业需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

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遏制企业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企业的环境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竞争力。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原创版】目录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与分类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的作用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的内容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的建立与实施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的注意事项正文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与分类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环境污染的设施、设备、工艺、物质、作业场所等。

根据危险性的不同,重大危险源可分为以下几类:1.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括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2.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设备等;3.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如高空作业、深基坑、隧道开挖等;4.环境重大危险源:如有毒气体、粉尘、放射性物质等环境污染源。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的作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管理的基础,它有助于企业全面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性质、数量、风险等级等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的内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辨识、分级记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的记录,包括危险源的名称、类别、潜在危险性、风险等级等;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详细记录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如设备设施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化学品的品名、用途、危险性、储存运输条件、应急处理措施等;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对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区域、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等进行图示和描述;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包括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措施、检测检验结果等进行记录;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等情况。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重点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随着工业化的进步,各种污染源不断加添,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威逼。

为了保障人类生存环境和生态平衡,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探讨重点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一、定义和分类重点污染源是指那些可能对四周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严重威逼,并具有肯定的规模和影响的固定污染源。

重点污染源类型繁多,包括化学工厂、石化厂、钢铁厂、氧气厂、不安全品仓库、化肥厂、电力厂等。

重点污染源重要污染物质包括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等。

二、安全管理标准重点污染源安全管理标准重要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采纳规范、有效的措施,对重点污染源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重点污染源安全管理标准的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安全环保标准针对重点污染源的特征,必需确立相应的安全环保标准,包括设备技术、监控、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订立标准需要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订立适合的企业标准,对污染源的各项污染指标、尾气排放、废水废气处理等进行规范化。

2. 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污染源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环保等相关的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紧急事态应对等方面。

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也应当擅长开展环保、安全宣扬和教育,提高员工环保、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3. 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体系,明确职责、权责,建立相应的安全、应急巡查制度,有效把握重点污染源生产、整治、排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适时发觉、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备灾备案制度在重点污染源方面,建立应急预案,贯彻细化每个流程、环节所需的预案,明确职责、指挥和执行流程等。

对于不安全性较高的重点污染源,应建立应急演练、备灾备案等制度,确保在紧急事态下能够快速、有效、规范地处置,减小安全碳消极影响。

5. 生产运营安全制度针对不同的污染源,建立不同的生产运营安全制度。

订立运营流程、安全注意事项、不安全源排查分析有最佳实践,适时修订完善并且不断的改进。

国家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国家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一、质量相关法律法规1.《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0年6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会审核通过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施行。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6.《气瓶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5年8月25日修订第二十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二)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第三十六条气瓶定期检验证书有效期为4年。

有效期满前,检验机构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有效期满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

第四十四条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第四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二是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

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第53号,2017年6月1日实施。

二、环境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9年10月26日修订。

安全管理环保之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环保之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环保之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交通行业环保管理工作非常重要。

以下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详细说明。

环保管理基本要求1.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政策,贯彻落实环境管理责任制,实行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优先原则。

2.组建专业的环保管理团队,确保环保管理人员专业能力达到要求,制定并动态完善环境管理体系。

3.通过加强环境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及时识别、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4.加强环境与安全的风险管理,防止环境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垃圾与废弃物管理1.垃圾分类方式应分别为普通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并统一设立三个垃圾桶。

2.确保有关垃圾处理工作得到妥善处置,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3.废弃物处理应该依据《环境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据分类管理,采用安全环保、资源化的方法进行处理。

污水与废气排放管理1.在排放污水的时候要进行分类管理,并且建立相对应的污水处理装置。

2.污水处理系统中发现有毒物质的,需要采用特殊方法进行处理,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废气排放时应进行合理的管控,不得影响人类的工作和生活。

节能减排管理1.减少不必要的收费车道,引导机动车辆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并且减少运输对环境影响。

2.通过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逐步减少污染排放。

3.通过智能交通的推广,可以降低交通拥堵现象和停车占地过多的问题。

安全管理1.交通路线应按照规定,明显标识,并且进行交通安全监测,确保路况平稳。

2.车辆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装备行车记录仪,并且合理使用。

3.车辆机动性和安全性检测要定期进行,确保车辆运转安全性。

环境安全事故应急管理1.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安全事故,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

2.在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控制、清理污染源。

3.进行环境与安全的风险管理,加强应急预防和处理能力,畅通应急通道。

[整理]6S管理实施规定

[整理]6S管理实施规定

1 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公司6S管理实施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6S管理实施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18218 重大危险源辩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GLG 4100-106S管理工作规定3 表格规定表格经营表19号目录清单(见附表1)经营表20号定置管理台帐明细(见附表2)经营表21号定置管理台帐汇总(见附表3)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4.1 6S整理:将工作场所中的物品区分为必要的与不必要的,必要的物品保留,不必要的物品清除。

整顿:将必要的物品分门别类按照规定的位置合理摆放,并加以标识。

清洁:清除并防止工作场所内的脏污,保持其干净整洁。

规范:将所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将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素养:养成良好习惯,自觉遵章守纪,培育进取精神,树立团队意识。

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生产、工作中确保人身、设备、设施安全,严守国家机密。

4.2 作业现场从事生产科研或生产辅助作业活动的场所,包括生产作业现场,辅助生产作业现场和生产科研试验、实验现场及物资仓储现场。

4.3 定置管理是根据物流运动的规律性,按照人的生产、心理、效率和安全的需求,研究在生产现场活动中人、物、场所三者关系,科学地确定物品在工作场所的位置,实现人与物的最佳结合的管理方法。

4.4 形迹管理是在泡沫、木板等物品上勾勒出物体的形状,并把物体摆放在该位置以规范现场物品存放及防止错误发生的管理办法。

4.5 文件资料已书写或存储文字的笔记本、帐页、卡片、记录、字典、书籍、图纸、文件、磁介质存储器、工具手册等。

4.6 办公用品办公用的笔、尺、橡皮、墨水、订书机、壁纸刀、计算器、没文字的稿纸,空白表格、纸张、可移动电子存储介质,未使用的墨盒、硒鼓等。

4.7 生活用品指工作中需要使用的生活必需品,包括水杯、毛巾、香皂、卫生纸、茶叶、药品、劳保用品、文体用品等。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是保障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障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以便广泛推广和贯彻执行。

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的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大程度保护生产安全和公众利益。

1.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冶金、能源、矿山、交通、建筑等领域。

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2.1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应当主动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工作,确保所有相关单位和场所都具备完整准确的重大危险源清单。

2.2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当结合单位和场所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客观、可靠的方法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重大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危害程度和潜在影响范围。

三、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3.1 风险管控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改进、设备更新、操作规程制定等,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重大危险源的风险。

3.2 安全设施与装备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与装备,例如报警系统、应急处理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发生,并尽力减少损害。

3.3 人员培训与意识提升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重大危险源的认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在危险情况下能够正确迅速地作出反应。

四、重大危险源监测与报告4.1 监测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必须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危险源的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的变化。

4.2 报告制度对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异常情况、事故事件,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5.1 编制与演练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应当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预案的实际可行性和应急响应的快速有效性。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一、引言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是指在各个领域和行业中,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和政策。

本文将就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管理两方面进行分析论述。

二、安全管理在各行各业,安全管理都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生产制造业、交通运输业还是教育、医疗等领域,都必须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规定:1. 设立安全责任制度:企事业单位应设立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每个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应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2.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规定从事该行业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步骤,以及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3.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普及,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同时,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入职教育,确保其了解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4.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明确事故发生时各部门的应急措施,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环境保护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是为了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减少污染和资源浪费,推动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 制定环境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确定环境管理责任和权限,并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

全面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或活动,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和风险程度。

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3. 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对各类污染源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同时,对于污染源,要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消除其对环境的影响。

4. 推动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加强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循环利用,倡导绿色生产和低碳生活方式。

环保安全管理规定流程

环保安全管理规定流程

环保安全管理规定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目录一、总则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三、环保宣传教育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五、采购管理六、施工噪声管理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八、固体废弃物管理九、能源、资源管理十、污水排放管理十一、施工扬尘管理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十五、监督检查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十七、奖励处罚一、总则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

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

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在公司总工领导下成立生产技术部,设立一名专职环境岗位,具体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总工职责: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指标;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重大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彰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环境事故。

生产技术部通报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分析研究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决定与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标。

3、生产技术部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治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环境保护事件调查。

4、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收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环境保护的信息及行业标准,并负责贯彻落实,针对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检查落实情况同时做好记录。

2024年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在____年,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面对日益复杂的安全风险和挑战,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于预防事故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____年的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识别重大危险源识别是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的基础。

在____年,重大危险源识别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理论,通过系统研究和分析,确定可能对社会、环境和人民带来重大危害的源头。

识别的重大危险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业危险源:包括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核电站等,这些企业由于其特殊的生产过程和材料,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巨大灾害。

2. 交通危险源:包括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工具和设施,这些交通危险源涉及到大量的人员和物资流动,一旦发生事故会对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3. 环境危险源: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安全的威胁源,这些危险源可能来自于污染源的排放、自然灾害等各种因素,需要及时识别并进行综合评价和管理。

4. 其他危险源:包括火灾、爆炸、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网络攻击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价是对已识别的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其对社会、环境和人民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概率,并为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在____年,重大危险源评价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评估:根据危险源的特性和可能的事故后果,运用风险评价模型,对危险源的潜在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2. 灾害模拟: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对危险源可能导致的灾害过程进行模拟,从而更好地理解灾害的发展演变规律。

3. 系统分析:将危险源纳入到整体安全管理体系中,从系统的角度分析其与其他要素的相互关系和作用。

4. 数据统计:建立完善的统计数据和数据库,收集和分析危险源引发的事故和灾害数据,为评价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对重大污染源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 重大污染源定义根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污染源是指对环境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大型污染源。

重大污染源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污染源所在地区环境承载能力达到或超过极限值;•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

3.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责任3.1 重大污染源管理机构负责对重大污染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并承担相关安全管理责任。

3.2 重大污染源管理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3.3 重大污染源管理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3.4 重大污染源管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4.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措施4.1 重大污染源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监测和评估,并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4.2 重大污染源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设备和工艺的安全可靠运行。

4.3 重大污染源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4.4 重大污染源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4.5 重大污染源管理单位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对于化学品和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要加强培训。

5. 重大污染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当重大污染源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重大污染源管理单位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后果的调查和分析;•对事故责任人的惩处和追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氨)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氨)

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稿)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编制_______审核_______批准_______*******有限公司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热电部所有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我公司SCR锅炉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涉及液氨储存罐的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条件审查,氨区等设备系统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第三条氨区有关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使用液氨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

相关专业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一般事项第五条氨区应设在厂区边缘位置,并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布置应满足防灾、救灾、环保及卫生防护的要求。

第六条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

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七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氧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八条氨区内应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九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

应设置事故警告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民发生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企业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

电力公司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实施细则

电力公司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实施细则
18
按照国标、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及电厂实施的排放水域等级确定的超标程度进行控制。工业废水重点控制排水PH值、石油类及悬浮物含量,悬浮物按受纳水体等级从严要求;循环冷却水排水,重点控制排水总磷与PH值。生活污水主要控制BOD5、化学需氧量CODCr
19
电厂应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20
电厂应开展节水诊断和用水效率评估
38
灰场应无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39
定期监测灰场渗滤液水质,达标排放。定期监测灰场周界外粉尘浓度要达标
废水管理要求
1
采样点的设置:基层发电企业外排的废水排放口、厂内各废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
2
采样方法:采样容器、采样量、采样周期及监测项目按照《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执行
3
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采用国家环保局主编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20
回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1
应保持坝体观测设施齐全、完好,并定期进行坝体位移、坝体沉降、坝体浸润线埋深及其出溢点变化情况等安全监测
项目
序号
应完成的工作
检查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时间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时间
灰场管理要求
22
应加强安全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或通过监测分析发现坝体有裂缝或滑坡征兆等严重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
29
加强灰管的磨损和接头、各支撑装置(含支点及管桥)的状况等检查。灰管结合面、法兰、膨胀节等无腐蚀、无积灰结垢及泄漏情况。更换变形腐蚀严重的和管内积灰无法清除的灰管
30
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输灰管线定期巡检制度,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巡检,应包括检查内容、路线、时间、记录以及经济责任制考核等,发现灰管道泄漏时,及时停运处理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环境的健康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和合作方,包括全职员工、合同员工、临时工等,以及在本企业工作、行为上涉及到的外部合作方。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企业的安全部门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有损害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行为,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事故防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提前准备和演练。

第八条企业应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九条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企业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应设立环境保护设施,对废水、废气、噪音等进行处理和控制,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节能减排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四条企业应制定“三同时”管理制度,即设备、设施和生产工艺的环保同时投入使用。

第四章人员安全保护第十五条企业应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特殊工种和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八条企业应设立员工心理健康辅导机构,关心员工的心理健康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五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第十九条企业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监控人员,并建立完善的监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重点不安全源的管理方法重点不安全源的管理方法(一)、安全管理1、目标、指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度落实2、紧要措施2.1公司各层次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逐层次严格管理。

2.2公司各层次订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逐层考核。

2.3建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定制度,并认真执行。

3、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1执行部门:公司安检部、项目经理部3.2负责人:各层次部门经理、项目经理3.3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订立(二)、防止倾覆事故的管理1、目标、指标:杜绝大型机械拆装、脚手架搭拆发生倾覆事故2、紧要措施2.1订立大型机械(塔机)拆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2.2对机械拆装的全过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3大型机械拆装应由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拆装,拆装人员应当经培训,持证上岗。

2.4拆装全过程应派专人监护。

2.5拆装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说明中拆装工序拆装,严禁违规操作。

2.6大型机械组装结束后,应先进行自检,试运转后请本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后,挂牌运行。

2.7依据工程情况和选用脚手架的类型,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2.8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应按各类脚手架搭设规范进行搭设和验收。

2.9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重视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力撑的设置,脚手架与防护栏杆,悬挑梁及架体稳定,脚手架荷载,制作组装,安全装置和验收与交底等几个重点环节,保证脚手架安全牢靠。

2.10各类脚手架搭设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技术、安全部门验收。

2.11狂风雨,防汛期间,应组织对脚手架的专项检查,发觉隐患,应适时整改,做好排水工作。

3、起动时间:每次装拆前及装拆过程;完成时间:拆除完成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执行单位:设备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设备部经理、项目经理主管部门:公司安检部、公司设备部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订立(三)、防止坍塌事故的管理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模板安拆、基坑坍塌事故2、紧要措施2.1大模板施工前应首先进行结构设计,保证模板能经受各类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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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污染源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热电部所有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我公司SCR锅炉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涉及液氨储存罐的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条件审查,氨区等设备系统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第三条氨区有关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使用液氨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

相关专业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一般事项
第五条氨区应设在厂区边缘位置,并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布置应满足防灾、救灾、环保及卫生防护的要求。

第六条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

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
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七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氧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八条氨区内应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九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

应设置事故警告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民发生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企业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条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危险情况下工作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按照政府等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进入氨区应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进出后应随时关闭并上锁。

第十三条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垫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灯存放在氨区门外制定地点(处所)。

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第十四条进入氨区,禁止穿有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由使用专业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五条氨区周围道路必须畅通,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

氨气输送管道及其架跨场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带阻火器等)、并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氨区内必须通风良好。

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

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他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第十八条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的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第十九条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移作他用。

第二十条氨区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

确因工作
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的测试,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0%,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

第二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章液氨储罐及设备
第二十二条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

液氨储罐应装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测一次,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二十三条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四条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

所有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检查、校验,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五条液氨储罐应设有防火堤和应急收集池。

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第二十六条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温度应低于40度;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

第二十七条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

第二十八条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

第四章消防报警等安全监测装置
第二十九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降温淋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

第三十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内温度和压力高报警等装置。

第三十一条氨区应设有氨气浓度检测器,具备远传和就地报警功能。

第三十二条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降温水喷淋系统与消防喷淋系统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高时自动启动降温水喷淋系统,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氨气泄漏达到规定值时应自动启动消防喷淋系统。

第三十三条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液氨泄漏。

应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降温水喷淋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第五章运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按照技术规范和运行规程规定,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时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测定空气中的氨气含量。

运行人员定期检测、记录,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第三十五条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检查并记录。

第三十六条氨蒸发器投运前应检查筒内的加热水液位在高位,并应加入防锈剂,防锈剂浓度不得低于300mg/L。

第三十七条氨蒸发器投运后档温度升至设定的温度时方可开启氨蒸发器的进出口阀门。

第三十八条在温度低于0摄氏度的环境条件下,停气后为防止气化器冻裂,应在气化器水中加防冻液或将水全部放掉。

重新开机时必须加水和防锈剂后方可启动。

第三十九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任何人都不能触碰高温设备、高温管道或转动的设备。

第四十条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
1.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确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超过35ppm(体积浓度)。

2.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18-21%。

3.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吸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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