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 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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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概念:“腐败”指的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行为主体、动机、方式与后果,都有较为明确的界定。腐败的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广义: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
狭义: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腐败,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人性概念:人性是目的与智慧的统一体,是运用自身智慧以实现自身目的的过程。艺术批评的任务,就是到作品中去发现、命名这样的人性概念。
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二辩
刚才我方一辩以明确的指出了我方的观点: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但我们更相信事实胜于雄辩!如果我们把某个因素说成是根本原因,那就表示,这个因素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是起主导作用的,缺了这个主线,事件就无法发生。
我们不要忘了,我们面对的腐败,可是有很多类型的,有一类腐败,就叫做渎职。三鹿奶粉事件,众人皆知,那些大发昧心财的商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而那些没有真正起到食品安全监督作用的公职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些行政人员的玩忽职守,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就是一种腐败。
腐败,不仅仅是权钱交易,还包括权力和责任的分离。说到底,渎职也是腐败。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赋予可行使的权力时,同时就肩负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他的每一个职务行为,不是给群众带来益处,就会令群众利益受损。如果“人民公仆”仅仅把“不犯罪”作为行事底线,这样的人,群众是指望不上的。所以,当我们剖析这些腐败事实的时候,究其根本原因,我们发现,是由于缺乏对公职人员执行力的监督制度和监管机关,就因为一个环节脱节而造成了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可见,制度的缺失造成了渎职这一腐败现象的发生,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在这个渎职腐败案中哪有人性的贪婪,既然没有人性贪婪,怎么能武断的说它是所有腐败的根本原因呢?这不是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吗?所以,我方认真的分析了腐败的现象后再次细化了腐败的内容,腐败应该是违法与犯罪的总称,是渎职与谋私的结合,是作为与不作为的双向,是贪污受贿、经济寻租、失职渎职、官僚腐化等行为的集合,而这些行为的产生就是因为权力的失去制约,就是因为种种制度的缺失。是制度不完善的漏洞,才让腐败在漏洞中抬头,如果弥补了这些漏洞,那么所有罪恶都将夭折,根本无法形成最后“腐败”行为的结果。
因此,我方认为: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
腐败是人性贪念三辩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
大家好,我很欣赏对方辩友的诙谐幽默,但是面对制度,人性以至于腐败这样严肃的问题时,我们怎能用一种调侃的心情来对待呢,我不得不佩服对方辩友
强大得如铁石般的心肠。当对方不断埋怨制度造成腐败的时候,却忽视了对人类与生俱来人性的贪婪的批判,我们追索制度的缺憾,到头来却看到根源原来是人心的贪婪。
树是有根的,水是有源的,谈腐败的原因必须找到腐败的根源,腐败的源头在哪里,正是人性的贪婪。很多因腐败入狱之人常常责怪自己,为什么没能控制住贪念,让他突破理智的封锁,揭开贪婪的封印把他们一步步推向腐败的深渊,也常常责怪自己,面对金钱权利美色的诱惑,又为什么没有把持住自己,被欲望遮盖了双眼,让腐败侵蚀了心胸。
腐败是人性中固有的基因,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人分解为自我,本我和超我,其中腐败就相当于人性的本我,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而对方所说的制度便是那不被理会行为规范。痛定思痛,因为贪婪夏娃亚当没有经得起诱惑,偷吃了禁果,铸成大错,也是因为贪婪七仙女冲破天神无欲的束缚,毅然执着被剃去仙骨,还是因为贪婪,刘青山、张子善还有郑良玉等等一群人,头也不回的走向腐败的泥潭,不能自拔。多少人面对铁窗悔不当初,责问自己为何控制不了欲望的贪婪,陷进声色犬马,走向腐败。我们不能将腐败怪罪于制度的缺失,也不能让制度为我们人性的贪婪造成的腐败买单,更不能成为人性丑恶一面的遮羞布。
现在社会制度不可谓不完善,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一阵清廉风,吹进千万家。可是摆在我们眼前的却是,物欲横流,贪污腐败屡禁不止,小三二奶层出不穷。腐败已从思想、经济腐败迈向了学术腐败,还有像政治蔓延的趋势。这一切何尝不是源于人性的贪婪越过了道德的底线,而对方辩友却还要为人性的贪婪开脱,不去正视腐败的根源,而是把腐败归罪于制度,片面的追求制度的完善。这并非找寻腐败的原因,而是在为腐败找借口,天理昭彰,如果制度缺失是腐败的主因,还请对方辩友用制度的手术刀,切除我人性中的贪婪,赐我们朗朗晴天,显然对方还能说,爱莫能助。腐败之主要原因还是那根源与人性深处的贪婪,只有从人性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最初的制度之简单,腐败不多,制度是对已有错误行为的约束,发展过程中,错行不断增多,制度不够用,就用下一个来套住他,弥补他,这就像是同心圆,不断的扩张,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们的值得范围有限,可是欲望贪婪却无限,人性找寻漏洞的智慧业务线啊,经给他们制度定性为永恒性的缺失了,像是一串同心圆,这个被钻破了再套上另一个,这样套法何时才是一个头啊,舒适有根的,谁是有源的,而腐败的源头在哪里,就是人性的贪婪,看看现在,制度在一步步的完善,你们所说的缺失又是指的什么,其实你们说的还是我方一辩说的制度缺失的永恒性。
腐败是人性贪念四辩
谢谢主席,谢谢对方辩友今天精彩的答辩。虽然我方一直本着“严以律己 宽以待人”的原则,但我还是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今天所犯的重大错误。
第一 偷换概念。我们今天的辩题为腐败的主要原因是人性的贪婪还是制度的缺失,而对方辩友实际上却在大谈特谈腐败的制约机制解决方法。这无疑已经跑题了。何谓腐败的主要原因,即指在腐败的产生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造成腐败这一结果的条件。我们从不否认制度对于束缚人的行为,制约腐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之所以会有腐败这种现象,其主要原因归根结底是人性的贪婪。试想